A. 公司與員工簽勞務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顯然違背我國法律維護勞動者權益的立法精神,用人單位以與員工簽訂勞務合同的方式規避其應當承擔的用人單位的責任明顯不符合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不僅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應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更明確了其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承擔的不利法律後果。即「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且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故此,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時應及時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有權在知悉自身合法權益收到損害的情況下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B. 公司與員工之間怎樣簽訂合同,是自己擬還是怎樣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C. 污水處理廠續簽合同申請書怎麼寫啊急急
這個應該是公司通知你,不需要你申請的!
按照新的勞動法,公司不跟你解除合回同,可以答當做是簽定不定期合同的!
公司領導:
到**月**日,我的勞動合同將到期,我想繼續在公司工作,請求續簽勞動合同,特此申請.
申請人:***
年 月 日
D.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內部合同有法律效益嗎
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都有法律效力。反之則無效。
這些協議,不管內部還是公開的,都屬於合同的范疇,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或《勞動合同法》共同約束。
如,法律、法規規定,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即使跟勞動者協議好了不購買,轉而將錢直接發給勞動者,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
又如,法律規定單位必須跟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如果跟勞動者簽協議為「工作做三個月後再簽勞動合同」或者「試用期轉正後才購買社會保險」等,這樣的約定也是無效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有效合同是否有效
個人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有效。合同有效的要件有:
1、意思表示真實,體現了當事人的自願原則;
2、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3、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F. 跟員工簽定協議書應該怎樣寫
實事求是,求真務實,根據實際需要,明確具體事項與權利義務,落實責任
G. 污水處理站協議
為了使企業生產生活廢水規范排放,合理收取處理費用,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排放規范
1、生產區內的生產廢水、沖洗水、鍋爐廢水、循環水等所有廢水,在生產區域內形成全封閉,以及生活區的生活污水全部進入乙方收集池,經預處理達到規定的污水處理廠介面標准後,由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處理。
2、生活區及閑置地塊的地面水可以進入甲方雨水管網。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排放時間排放,乙方需在企業內部建一個能儲存兩天生產廢水的收集池,以適應特殊情況下的應急儲存。
二、管網布設
1、生產車間的污水必須全部進入收集池統一進行預處理,杜絕車間污水管道與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管道直接聯接。
2、乙方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介面處必須安裝止回閥,防止迴流;安裝截止閥,以便維修及特殊情況下控制;安裝取水閥,以便隨時取樣。
三、費用收取
——年,乙方所有廢水全部由乙方自行預處理到達介面標准經甲方驗收後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經甲方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乙方向甲方繳納污水處理費 萬元整。
四、其他事宜
1、乙方應主動向甲方繳納處理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控制乙方排污。處理費按季度預支付,即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餘款於2008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不按上述排放要求實施,將水暗排入甲方雨水管網,發現一次甲方向乙方加收污水處理及打水電費貳萬元。
3、本合同適用於乙方現有生產規模,如增加生產能力時,費用收取辦法另行商定。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由乙方總公司及甲方污水處理廠各執一份。本合同簽定後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H. 個人與公司簽定的協議書有效嗎
企業和個人簽定協議依法簽訂的都是有效的,但是要注意遵守簽訂規則。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8)污水處理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合同擴展閱讀:
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方面: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訂立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採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於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於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准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