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務區污水組成情況
高速公路服務區的主要組成設施包括住宿(含停車)、超市、餐飲、休閑娛樂、加油、汽車修理等功能。
服務站區污水除了常規的生活污水之外,還有加油站、飯店、汽修廠等產生的部分含油污水及沖洗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為石油類、COD、BOD、SS等,服務區污水主要有以下特點:
(1)污染點多,處理規模小,一般情況下,單邊服務區用水量不超過10m³/h;
(2)污水以公廁和清洗為主,氮、磷含量較高;
(3)餐飲廢水佔有較大的比重,同時停車區和廣場及加油站和車輛沖洗污水中含油脂類污染物;
(4)污水不均勻,處理難度高於典型生活污水。
建成較早的高速公路附屬區如收費站、服務區等對生活污水多採用旱廁和化糞池處理,沒有專業的服務區污水處理設備。旱廁多用於乾旱或半乾旱地區公路施工營地或已建成的服務區內,化糞池多用於有一定衛生要求的水沖式廁所。
旱廁和化糞池投資低、管理方便,都是因地制宜的環保措施,但其出水及沉積物一般難以達到有關污水排放標準的要求。由於高速公路沿線設施生活污水排放量小,一般小型生活污水處理器即可滿足要求,沒有專業針對服務區設計的污水設備。
因此我國不少高速公路開始嘗試採用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器來處理服務區的生活污水。既節約了寶貴的公路用地,又滿足了相關環境要求。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諸多優點,使其逐漸成為我國高速公路服務區生活污水處理的首選。
服務區污水水量特點:
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水量季節性變化很大,夏季污水量可能是冬季的5~6倍,甚至更高。由於車流量的影響,污水量不僅在不同季節有較大變化,而且一天的不同時段也會產生較大的波動。
因此服務區污水排放具有很大的波動性,但目前服務區污水處理設備一般均選擇定型產品,不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現場設計,設計能力與實際污水量有較大偏差,經常會遇到處理能力不足或投資浪費等後果。
我國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技術,其明顯缺點是不能應對污水量動態變化、動力耗費大、運行管理費用較高及設備易損壞等問題。因此基建成本低、運行效果好、管理方便的污水處理設備是目前服務區最需要的。
❷ 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版的原則核定。污權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❸ 我國污水處理率是多少
根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編制的《「十二五」全國城鎮專污水處理及再屬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到2015年,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具有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到85%。縣級市處理率達到70%,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
此外,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以上。
現在也就是80%左右
❹ 我國每年污水處理率是多少
目前,水污染在中國已成為不容忽視的事實,而日益膨脹的城鎮每天產生的大量生產生活污水也成了水污染的元兇之一.污水處理,這一人類自身能夠採取的應對補救措施也更多地進入人們的視野.
城鎮污水處理現狀不容樂觀
「2004年,全國661座城市有污水處理廠708座,處理能力4912萬m3/d,全年城市污水處理量162.8億m3,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了45.7%;全國的1636個縣城有117座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273萬m3/d,污水處理率只有11.2%.」 近日,在2006城市水業戰略論壇上,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社會事業部城建環保處副處長於曉東指出,我國城鎮污水處理的現狀不容樂觀.
「我們對1995年和2004年的745個國控斷面進行對比分析,發現Ⅰ類到Ⅲ類水質從1995年的27.4%增加到了2004年的37.7%,同時劣Ⅴ類水質下降到了28.2%.雖然水環境整體情況還不是很樂觀,但它已經開始從一個不好的狀態向好的方向發展.在近十年GDP增長迅速、環境承載量巨大的情況下,我們的水環境發生轉變,說明我國』十五』對污水設施投入力度的加大還是非常正確的.」於曉東介紹,從1998年以來,各地就加大城市污水處理方面的投入力度,至2005年國家共投入國債資金600億元,帶動其他資金1500億元.
通過對1990年~2004年我國的用水量分析,於曉東發現用水量在1994年達到最高點之後,一直呈下降趨勢,我國這幾年經濟整體增長非常快,但是用水量並沒有一起增長,說明我國經濟在向節約型轉變.
「2004年,全國城市污水管道長度是7.8萬千米.單位污水排放量的平均長度為8.1km/(萬m3/d),但是低的省份可能連1km/(萬m3/d)都不到,各個城市相差非常大,大部分城市的污水管網建設整體處於明顯不足和滯後狀態.」於曉東指出,我國城鎮管網建設滯後,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偏大、負荷率普遍較低是目前污水處理設施的主要問題.
而除了投資不足之外,於曉東認為,影響城鎮污水管網建設的主要原因在於規劃不科學,建設歸建設,規劃放在規劃一邊,雙方根本沒有銜接.部分污水處理廠建設時未充分調查並合理預測污水量,沒有充分考慮到工業企業、城市建設布局調整或水價提高等原因導致規劃范圍內的用水量下降等因素,造成設施建設脫離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貪大求洋」,設計規模偏大.加之我國尚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勵機制,再生水管線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完善.由於資金不足、設計建設缺陷、執行標准逐步趨嚴等方面的原因,有相當一部分城市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不達標或不能同時達標的問題.
「收費不到位,相關運行機制尚未完善也是大的問題.」於曉東介紹,截至2005年6月底,全國有475個城市實行了污水處理收費制度,還有186個城市沒有開征污水處理費,已經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費標准低、征繳率低的問題.同時,政府和污水處理企業之間的職責分工仍然不明確,部門協調與征地、收費、運行等方面相應配套機制不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市場化、產業化進展比較緩慢,「這造成整個污水處理行業現在總量很大,但是效率不高的局面」.
「十一五」污水處理:嚴格對接重點流域保護
「當前工作要優先建設配套管網,保障污水處理率,加快處理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改造,』十一五』末要保證達到1億m3/d的能力,到』十二五』希望再增長三千萬的規模.」於曉東說.
據悉,2004年,我國城鎮污水處理總能力達到了5185萬m3/d,如果加上各省市自治區目前在建規模,「十一五」初期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可望達到近9000萬m3/d.
「對新增能力要進行一個總體布局的分析,布局總體效果要與污染貢獻和水環境污染嚴重地區相吻合,達到治理效果最優.」於曉東建議,目前,尚未建成污水處理廠的297個城市,尤其是地級以上城市,應優先啟動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優先考慮水源保護區、沿江與河流上游城鎮、國家重點保護區和風景區;重點流域區域及大江大河沿岸城市應嚴加要求,達到較高的城鎮污水處理率和處理程度;飲用水水源地周圍及影響區的城市和縣鎮,根據相關法規和標准規范,從嚴確定污水處理率和處理程度;重點國家級保護區、風景區和自然遺產等,城鎮污水處理率盡可能滿足水環境保護的要求;東部發達地區、中部地區及西部欠發達地區,其他非重點領域、區域,根據當地環境容量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確定合理可行的城鎮污水處理率.
「城鎮污水處理要與國家幾個重點流域的保護規劃嚴格對接,到2010年,南水北調東線、三峽庫區及上游影響區、21世紀首都水資源影響區、滇池流域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達到75%,海河流域、遼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達到70%,黃河流域、珠江流域、長江中游達到60%.」
於曉東說,「十一五」期間要完成以上規劃目標,新增投資將比「十五」期間更大,投資額度排序為:管網、新增污水能力、污泥處理處置、舊廠升級改造、再生水.同時保障措施必須跟上,如建立和完善技術標准和評估體系,組織技術開發、示範,解決關鍵技術問題;推行有利於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的經濟政策,積極推進水價改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組織協調,整合和優化配置資源;完善法律法規,規范項目建設,加強運營和市場監管等.
「到2010年底,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60%以上,其中省會以上城市達到80%以上,地級市達到60%,縣級市達到50%,縣城達到30%,北方地區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污水處理量的2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國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能力達到1億m3/d左右,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系統的處理量達到300億m3/年左右,預計污染物每年削減量為COD600萬噸以上.」最後,於曉東用這一連串數字描繪出五年後我國城鎮污水處理的規劃目標.
❺ 污水處理可靠性評估收費怎麼收費
可靠性評估收費的話一次收費大概在200元左右,你可以問一下工作人員。
❻ 污水處理收費能參照執行嗎
你好,污水處理收費是可以參照執行的,按照上面的收費標准來進行處理,希望你能夠理解
❼ 污水處理廠怎樣收費
建設之前物價局會批一個收費標準的,按水量收取,城市污水每噸幾毛到一塊多的都有,工業污水更貴一些
❽ 污水處理費收取 民用怎麼計算一年交多少
民用污水處理費收取按照自來水的使用量來收取。用1噸自來水,就收1噸污水處理費,用5噸自來水,就收5噸污水處理費,如此類推。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8)我國污水處理如何收費擴展閱讀;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❾ 污水處理費如何征稅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內處理費由城鎮容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市和區縣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使用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作為收費憑證。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直接繳入同級國庫。
拓展資料: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財稅〔2014〕151號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繳庫、使用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8條,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參考資料:網路-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❿ 污水處理收費如何征稅
某市有一家大型造紙企業,自備自來水廠和污水處理車間。相鄰有一獨立核算的協作生產企業,向紙廠提供生產用化工材料。由於紙廠供水與治污能力有餘,因而既向鄰廠供水,又為鄰廠代處理污水。由於供水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13%的稅率納稅,因而紙廠對污水處理收費也按1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納稅。最近,稅務機關對紙廠進行納稅檢查,認為提供污水處理服務不應依自來水適用稅率納稅,而應按「加工」勞務適用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並對其作出補稅處罰的稅務處理。對此,企業感到不能接受。
筆者查閱了有關稅收政策法規,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需要在政策法規上進一步明確。
第一,污水處理算不算「加工」勞務?《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具體落實到污水處理上,污水並非原料或主要材料,凈化後的污水因達不到自來水質量標准,所以也不是委託方收回的貨物,而是經檢測達到排放標准後輸入長江。由此看來,此項業務並不符合法定的「加工」勞務概念,究竟應如何定性尚待商榷。
第二,污水處理能否算「勞務」服務?再看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據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對應稅服務業的詮釋:「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這一概念與污水處理的服務內容較相一致。兩者的區別在於增值稅「加工」勞務必須有產品,而營業稅「勞務」服務則不一定有產品。因此,既可以納入營業稅「代理服務」的范圍,也可以列入營業稅「其他服務業」的范圍。可是《營業稅稅目注釋》中列舉項目並未含「污水處理」,所以基層稅務機關在定性上難以把握。
第三,對污水處理這一特殊服務項目在稅收上能否給予優惠?根據國家環保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需要說明的是,文件並未界定污水處理收費應屬增值稅徵收范圍,僅明確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可不作為水費的價外費用,合並徵收增值稅。但對企業單位處理污水收費能否同等享受未加明確。聯繫到本文所舉事例,紙廠污水處理車間主要是為自身服務的,就其主觀意願來說並無贏利目的。現在以自身多餘能力為社會服務,我們認為在稅收政策上應予以鼓勵。這樣,不僅可以減輕政府的環保壓力,也有利於發揮現有環保設施的潛力,達到社會效益與企業經濟效益雙贏的效果。
為此,筆者建議,對污水處理收費可以針對不同情況,採取適當的稅收鼓勵措施。即由政府部門統一舉辦的污水處理廠,因其具有公益性質,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凡由自來水廠(公司)代收污水處理費而後由財政轉撥給污水處理廠的,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戴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