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處理廠 未來發展規劃
一,污水處理廠應設在地勢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留入廠。
二,宜設版在水體附近,便權於處理後的污水就近排入水體。
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居住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
四,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防止污染水體。
五,結合近遠期城市發展問題,與城市總體規劃一並考慮。
B. 昆明市現有污水處理廠的建廠時間、規模和排放走向
二個100萬噸規模、排向河流
C. 如何解讀"十三五"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建設規劃
一是抓緊制定研究建立全國及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組建全國水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要推動地方人民政府落實主體責任,努力形成「統一監管、分工負責」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細化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協助本級人民政府盡快制定本行政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確定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同時要因地制宜細化《水十條》各項任務措施和部門分工,明確同級相關部門、下級政府、排污企業及社會公眾的治污責任。
三是統籌考慮自然水系完整性,合理劃分地表水生態環境功能區,科學確定水質目標,大力推行排污許可管理,有效銜接環境影響評價、排污收費等制度,確保水環境質量評價結果能夠客觀反映質量變化情況,讓公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治理效果。四是綜合施策,嚴格監管。加強前瞻技術研發,創新環境監管手段和方式,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收費和稅收政策,推行綠色信貸和實施跨界補償措施,建立有利於水環境治理的激勵機制。
五是編制規劃,做好儲備。抓緊啟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細化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要求、任務措施、完成期限,並分解落實到責任主體;積極協同有關部門,針對流域控制單元達標、飲用水水源保護等中心任務,組織、論證、儲備一批水污染防治項目。
D. 2016至2020年昆明市空港新大板橋規劃建設圖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以提高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完善治污體系。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深化改革,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改善民生。堅持因地制宜,以排水系統存在問題為導向,確定發展目標與戰略,以城市總體規劃和滇池北岸水環境綜合治理及其它相關規劃為基礎,優化和落實排水規劃,為創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可靠的規劃保障和科學的政策指引。
截至2015年12月底,「十二五」期間,昆明主城區已經完成第九、第十、第十一污水處理廠、普照水質凈化廠(第十二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第一污水處理廠雨季合流污水高效處理工程。目前,第九、第十、第十一污水處理廠、普照水質凈化廠(第十二污水處理廠)及第一污水處理廠雨季合流污水高效處理工程進入調試運行階段,大幅度提高了主城的污水處理能力。
同時,昆明市主城區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已基本建成,由於調試期間的環境問題,市政府以民意為本,經第103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將項目搬遷,最終選址在富民縣環保產業園區。
E. 昆明市所有污水處理廠
我來告訴你主要來的自21個------
第一污水處理廠,在船房小區
第二污水處理廠,在六甲的張家廟村,官南大道旁。
第三污水處理廠,在草海北岸,積善村一帶,碧雞路與積善路交叉口。
第四污水處理廠,在江岸小區,盤龍江邊。
第五污水處理廠,在盤龍江邊,仿江南水鄉小區旁。
第六污水處理廠,在寶象河邊,雲秀路旁。
第七污水處理廠,在海埂村北。
第八污水處理廠,在海埂村北,與七污廠合並運行。
第九污水處理廠,在建,大概在海源南路附近。
第十污水處理廠,快建好了,在石虎關立交橋下,為地下式廠。
第十一污水處理廠,方旺,待建。
第十二污水處理廠,經開區,普照村與高橋村附近的寶象河邊,正建。
呈貢舊城污水處理廠,在呈貢舊城區。
洛龍河雨污水處理廠,在洛龍河邊。
撈魚河雨污水處理廠,在呈貢大漁,土羅村附近。
淤泥河雨污水處理廠,在晉寧,晉城附近。
白魚河雨污水處理廠,在晉寧,晉城附近。
昆陽河雨污水處理廠,在晉寧昆陽。
古城雨污水處理廠,在晉寧古城。
海口雨污水處理廠,在西山區海口。
觀音山雨污水處理廠,在觀音山。
F. 關於徵求對《"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意見
結合實際工作,談談自己的一點建議:
一、城鎮污水處理廠,目前存在污版水收集不全,雨污分流權不清的問題,造成該收集的沒收集上來,不該收集的收集了不少。主要原因是管網不完善,老舊管網維護不好。
二、污水處理廠的剩餘污泥,現在主要的手段還是填埋。好的地方運至垃圾填埋場,不好的地方直接拉到坑窪地方直接傾倒,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這應該是下階段著重要解決的問題。目前處理剩餘污泥的方法有很多,但處理費用均居高不下,能開發出實用性強,處理費用低的工藝很急迫。就當前而言,配套污泥處理費,嚴格查處非法傾倒是可採取的方法。
三、GB18918即將修訂,更嚴格的排放標准將會採用,加上中水回用深度處理,出水完全可保證某些行業的用水安全。只要政策制定合理,行業用戶就會對使用中水有積極性,保護了環境又給行業用戶節省了費用,最重要的是減輕了地下水開采壓力。所以,制定相應的中水回用規范,完善中水回用管網,用價格倒逼機制,是發展再生水利用要解決的問題。
G.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主要任務
(一)加大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力度。
1.建設任務。綜合考慮已建及新增污水處理設施能力和運行負荷率要求,科學確定新增污水配套管網規模,優先解決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不足的問題,抓緊補建配套管網,重點是中西部地區設市城市以及東部發達地區的縣城和建制鎮。對在建處理設施,嚴格做到配套管網長度與處理能力要求相適應;對擬建處理設施,應對配套管網進行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加快建設;對現有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網進行改造。
「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范圍內的城鎮建設污水管網15.9萬公里,約三分之一為補充已建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網。其中,設市城市7.3萬公里,縣城5.3萬公里,建制鎮3.3萬公里;東部地區6.1萬公里,中部地區4.9萬公里,西部地區4.9萬公里。全部建成後,全國城鎮污水管網總長度達到32.7萬公里,每萬噸污水日處理能力配套污水管網達到15.6公里,大幅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
2.技術要求。在降雨量充沛地區,新建管網要採取雨污分流。對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統,要結合當地條件,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實施分流制改造的,要採取截流、調蓄和處理措施。在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分流制雨水管道泵站或出口附近可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合流制管網系統應合理確定截流倍數,將截流的初期雨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或在污水處理廠內及附近設置貯存池。
(二)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1.建設任務。從解決當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不平衡問題著手,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合理安排各地污水處理設施新增能力。建設重點由東部城市和主要的大中城市逐步向中西部、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中小城市和縣城傾斜,優先支持目前尚無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設市城市和縣城加快建設。對發達地區、污染嚴重地區、環境容量較低地區以及環境影響較大的重點流域地區,可以提出高於本規劃確定的全國平均污水處理率目標要求,適當增加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
「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新增污水處理規模4569萬立方米/日。其中,設市城市2608萬立方米/日,縣城1006萬立方米/日,建制鎮955萬立方米/日;東部地區1898萬立方米/日,中部地區1477萬立方米/日,西部地區1194萬立方米/日。全部建成後,所有設市城市均建有污水處理廠,縣縣具有污水處理能力,各省(區、市)污水處理率均達到規劃確定的目標,全面提升全國污水處理服務水平。
2.技術要求。重點流域、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區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根據水質目標和排污總量控制要求,選擇具備除磷脫氮能力的工藝技術。污水處理應堅持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在人口密度較低、水環境容量較大的地方,以及地處非環境敏感區的建制鎮,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條件採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處理工藝,鼓勵自然、生態的處理方式。
(三)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
對部分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進一步提高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能力。大力改造除磷脫氮功能欠缺、不具備生物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重點改造設市城市和發達地區、重點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區的污水處理廠。
「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范圍內的城鎮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規模2611萬立方米/日。其中,設市城市2038萬立方米/日,縣城527萬立方米/日,建制鎮46萬立方米/日;東部地區794萬立方米/日,中部地區1318萬立方米/日,西部地區499萬立方米/日。
(四)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
1.建設任務。按照「安全環保、節能省地、循環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加快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優先解決產生量大、污染隱患嚴重地區的污泥處理處置問題,率先啟動經濟發達、建設條件較好區域的設施建設。對非正規污泥堆放點和不達標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進行排查和環境風險評估,制定治理方案和計劃。既要通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當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中的突出矛盾,又要從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積極探索污泥源頭減量。
「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建設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518萬噸/年。其中,設市城市383萬噸/年,縣城98萬噸/年,建制鎮37萬噸/年;東部地區288萬噸/年,中部地區124萬噸/年,西部地區106萬噸/年。全部建成後,各省(區、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均達到規劃確定的目標,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的環境隱患得到有效遏制。
2.技術要求。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有關要求和泥質標准選擇適宜的污泥處理技術。採用多種技術處理處置污泥,盡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資源。鼓勵將污泥經厭氧消化產沼氣或好氧發酵處理後嚴格按國家標准進行土壤改良、園林綠化等土地利用,不具備土地利用條件的,可在污泥干化後與水泥廠、燃煤電廠等協同處置或焚燒。作為近期的過渡處理處置方式,可將污泥深度脫水和石灰穩定後進行填埋處置。
(五)積極推動再生水利用。
1.建設任務。按照「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發展用戶、分質供水」和「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各地應因地制宜,根據再生水潛在用戶分布、水質水量要求和輸配水方式,合理確定各地污水再生利用設施的實際建設規模及布局,在人均水資源佔有量低、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高的地區要加快建設,促進節水減排。
「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規模2676萬立方米/日。其中,設市城市2077萬立方米/日,縣城477萬立方米/日,建制鎮122萬立方米/日;東部地區1258萬立方米/日,中部地區706萬立方米/日,西部地區712萬立方米/日。全部建成後,我國城鎮污水再生利用設施總規模接近4000萬立方米/日,其中設市城市超過3000萬立方米/日,有效緩解用水矛盾。
2.技術要求。污水集中處理達到基本水質要求後,應結合相關要求和當地實際,合理確定處理水質標准。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時,宜優先選擇用水量大、水質要求相對不高、技術可行、綜合成本低、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用水途徑。工程設計之前,需進行污水再生利用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轉經驗,選擇合理的再生處理工藝。再生水要根據其用途,達到相應的衛生安全等級要求。
(六)強化設施運營監管能力。
進一步加強設施運營監管,提高設施運行負荷率。加強排水監測能力建設,完善國家、省、市三級監測體系,為有關部門監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提供支撐。「十二五」期間,建設國家級排水監測站1座、省級監測站14座、市級監測站200座,達到各省(區、市)均建有省級排水監測站的目標。國家和省級排水監測站具備全指標監測能力和主要指標的流動檢測能力,市級監測站具備月檢項目的分析能力。全部建成後,所有設市城市具備排水與污水監測能力。進一步完善已有統計制度,強化對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設施建設和運行的信息統計。提升污水處理廠水質檢測能力,滿足日常檢測和工藝運行管理的需要。
H.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 水質要達幾類標准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 水質要達幾類標准?
雲南《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滇池「十二五」規劃》)發布,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項目33個,投資77.53億元。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昆明主城北部合流污水處理廠(昆明市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投資13.1億元,將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0萬立方米/天(含40萬立方米/天一級強化處理設施),配套建設1座合流轉輸泵站、4.8km轉輸管網,及新建改造6處合流溝渠截留井。昆明主城老舊排水管網改造及泵站建設工程,投資9.5億元,責任單位排水公司,在清查梳理主城排水系統的基礎上,更新改造老舊排水管網約100公里,完善排水系統節點約100處,在部分城市交通、人流密集道路下方主幹排水管網加裝水力沖洗等設施、設備。
2015年
滇池流域常住總人口約406.86萬人
滇池流域涉及昆明市五華區、官渡區、西山區、盤龍區、呈貢區及晉寧縣、嵩明縣五區兩縣,5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流域面積292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區面積412平方公里。2015年滇池流域常住總人口約為406.86萬人,約占昆明市總人口的60%;流域GDP達到3168億元,約占昆明市GDP的80%。
「十二五」:
完成項目67個在建25個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滇池「十二五」規劃》)共有項目101個,規劃總投資420.14億元。截至2015年底,已完成項目67個,在建25個,項目完成率為66%,完成投資289.79億元,投資完成率為69%。
「十三五」期間,滇池怎麼治理,將實施哪些項目,水質要達幾類標准?將於本月底聽證的《滇池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聽證稿)》(以下簡稱《規劃(聽證稿)》)給出了明確答復。
力爭到2018年,草海穩定達到V類;到2020年,滇池湖體富營養水平明顯降低,藍藻水華程度明顯減輕,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十三五」期間,規劃項目總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其中,滇池外海環湖濕地建設四退三還工程(續建)。
《規劃(聽證稿)》將於8月31日在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舉行。可登錄昆明市環保局查閱《規劃》具體內容。
規劃目標
滇池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
到2018年,草海穩定達到V類;到2020年,滇池湖體富營養水平明顯降低,藍藻水華程度明顯減輕(外海北部水域發生中度以上藍藻水華天數降低20%以上),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滇池外海水質穩定達到IV類(COD≤40mg/L);「十三五」期間,盤龍江、洛龍河穩定保持Ⅲ類,新寶象河、馬料河、大河(淤泥河)、東大河穩定保持IV類,船房河、茨巷河、大觀河、撈魚河、金汁河穩定保持V類;到2020年,西壩河等其它主要入湖河流穩定達到V類;7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規劃項目:
共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
規劃項目總計100個,總投資192.68億元。其中新建項目77個,投資約106.69億元;結轉「十二五」項目23個,投資85.99億元。規劃項目分為四類。
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項目33個,投資77.53億元。
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昆明主城北部合流污水處理廠(昆明市第十四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投資13.1億元,將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一座污水處理廠,規模為10萬立方米/天(含40萬立方米/天一級強化處理設施),配套建設1座合流轉輸泵站、4.8km轉輸管網,及新建改造6處合流溝渠截留井。昆明主城老舊排水管網改造及泵站建設工程,投資9.5億元,責任單位排水公司,在清查梳理主城排水系統的基礎上,更新改造老舊排水管網約100公里,完善排水系統節點約100處,在部分城市交通、人流密集道路下方主幹排水管網加裝水力沖洗等設施、設備。
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項目9個,投資1.72億元。
松華壩水庫水源保護區冷水河沿岸村莊截污工程,投資0.41億元,冷水河沿岸村莊埋設截污管,實施污水收集及處理;冷水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投資0.4億元,青龍潭-松華壩庫尾長14.6公里,實施河道截污、生態河堤整治、清淤、濕地提升改造、綠化、管護道路。
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44個,投資107.61億元。
投資金額最大的為滇池外海環湖濕地建設四退三還工程(續建),達46.3億元,繼續在滇池湖濱實施退塘、退田、退人、退房,開展生態修復,實現還濕地、還林、還湖。其次是滇池外海北岸水質改善與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投資12.5億元,在滇池外海北岸建設進口取水工程、輸水隧洞工程,提高滇池防洪能力,改善滇池水質。滇池外海西岸濕地建設工程,投資7.1億元,建設西華濕地939.7畝、觀音山南濕地724.35畝、觀音山北濕地462.15畝,總計建設濕地2126.2畝。
環境管理類項目14個,投資5.82億元。
濕地維護運行管理項目,投資2.5億元,每年對沿湖已建濕地進行運營管護,5000萬元/年。滇池流域入湖河道水量監測項目,投資1.043億元,2016年對滇池流域入湖河道91個水量巡測站點按月開展瞬時流量巡測,在滇池流域入湖河道157個監測斷面建設自動監測站。
I.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附件4
「十二五」全國城鎮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規模
單位:萬立方米/日 地區 設市城市 縣城 建制鎮 總計 北京 0.0 0.0 0.0 0.0 天津 0.0 0.0 0.0 0.0 河北 188.0 53.6 16.0 257.6 山西 82.7 96.0 0.5 179.2 內蒙古 13.4 24.0 0.0 37.4 遼寧 187.6 26.0 0.0 213.6 吉林 106.0 0.0 0.0 106.0 黑龍江 10.0 2.0 0.0 12.0 上海 0.0 0.0 0.0 0.0 江蘇 35.3 6.0 0.0 41.3 浙江 87.0 11.5 6.0 104.5 安徽 135.5 74.0 0.0 209.5 福建 27.5 2.5 0.0 30.0 江西 67.0 21.1 0.0 88.1 山東 43.0 15.5 0.0 58.5 河南 203.5 122.1 0.0 325.6 湖北 190.0 2.0 0.0 192.0 湖南 194.0 12.0 0.0 206.0 廣東 47.0 0.0 11.5 58.5 廣西 3.5 0.5 0.0 4.0 海南 30.0 0.0 0.0 30.0 重慶 178.3 0.0 0.0 178.3 四川 11.0 34.6 4.5 50.1 貴州 62.5 0.0 0.0 62.5 雲南 8.0 1.2 0.0 9.2 西藏 0.0 0.0 0.0 0.0 陝西 30.0 9.0 7.5 46.5 甘肅 52.7 8.5 0.0 61.2 青海 15.0 0.0 0.0 15.0 寧夏 0.0 0.0 0.0 0.0 新疆 18.0 4.9 0.0 22.9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1.5 0.0 0.0 11.5 合計 2038 527 46 2611
J.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的附件6
「十二五」全國新增城鎮污水再生利用規模
單位:萬立方米/日 地區 設市城市 縣城 建制鎮 總計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2010年 「十二五」
新增 北京 81.0 308.0 0.0 8.0 81.0 316.0 天津 27.0 49.3 0.0 4.2 0.0 27.0 53.5 河北 114.1 50.9 20.2 43.1 16.0 134.3 110.0 山西 27.2 84.2 16.4 28.8 0.0 43.6 113.0 內蒙古 39.5 103.0 3.5 35.0 7.7 43.0 145.7 遼寧 116.3 59.8 4.0 16.1 5.3 120.3 81.2 吉林 18.2 44.3 0.0 0.0 0.0 18.2 44.3 黑龍江 6.2 24.4 0.0 30.3 20.6 6.2 75.3 上海 0.0 0.0 0.2 0.0 0.0 0.2 江蘇 118.7 78.5 7.2 13.6 13.1 125.9 105.2 浙江 14.9 28.6 1.7 17.8 24.0 16.6 70.4 安徽 15.8 69.0 2.0 0.0 0.0 17.8 69.0 福建 3.0 30.4 1.3 0.8 0.0 4.3 31.2 江西 0.0 47.0 0.0 0.0 0.0 0.0 47.0 山東 237.2 104.7 47.1 57.3 0.0 284.3 162.0 河南 51.9 116.7 7.4 100.9 0.0 59.3 217.6 湖北 0.6 68.0 3.2 0.0 0.0 3.8 68.0 湖南 6.0 72.0 1.4 0.0 0.0 7.4 72.0 廣東 13.3 301.0 0.6 0.0 0.0 13.9 301.0 廣西 0.0 15.0 0.0 6.0 0.5 0.0 21.5 海南 0.0 15.4 0.0 3.5 8.1 0.0 27.0 重慶 16.9 26.6 6.3 2.7 3.3 23.2 32.6 四川 20.1 51.0 0.1 0.0 0.0 20.2 51.0 貴州 33.0 24.4 0.4 12.0 0.2 33.4 36.6 雲南 13.4 44.9 3.6 20.9 0.0 17.0 65.8 西藏 0.0 0.0 0.0 0.0 0.0 0.0 0.0 陝西 24.0 104.8 0.6 35.9 15.2 24.6 155.9 甘肅 9.0 44.6 0.0 0.0 0.0 9.0 44.6 青海 0.3 6.0 0.0 0.0 0.0 0.3 6.0 寧夏 19.0 13.5 0.0 14.1 0.0 19.0 27.6 新疆 55.4 73.8 1.0 32.6 0.0 56.4 106.4 新疆生產
建設兵團 17.2 0.0 1.2 0.0 18.4 合計 1082 2077 128 477 122 1210 2676 註:1.建制鎮無2010年統計數據。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設市城市2010年數據包含在新疆設市城市統計數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