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給水排水構築物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41-2008
⑵ 城市供水管道與其他管線及建築物的間距規定
按GB50013-2006 室外給水設計規范
附錄 給水管與其他管線及建(構)築物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
表A.0.1 給水管與其他管線及建(構)築物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m)
序號 建(構)築物或管線名稱 與給水管線的最小水平凈距(m)
D≤200mm D>200mm
1 建築物 1.0 3.0
2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5
3 燃氣管 中低壓 P≤0.4MPa 0.5
高壓 0.4MPa<P≤0.8MPa 1.0
0.8MPa<P≤1.6MPa 1.5
4 熱力管 1.5
5 電力電纜 0.5
6 電信電纜 1.0
7 喬木(中心) 1.5
8 灌木
9 地上桿柱 通信照明及<10kV 0.5
高壓鐵塔基礎邊 3.0
10 道路側石邊緣 1.5
11 鐵路鋼軌(或坡腳) 5.0
附錄B 給水管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凈距
表B.0.1 給水管與其他管線最小垂直凈距(m)
序號 管線名稱 與給水管線的最小垂直凈距(m)
1 給水管線 0.15
2 污、雨水排水管線 0.40
3 熱力管線 0.15
4 燃氣管線 0.15
5 電信管線 直埋 0.50
管塊 0.15
6 電力管線 0.15
7 溝渠(基礎底) 0.50
8 涵洞(基礎底) 0.15
9 電車(軌底) 1.00
10 鐵路(軌底) 1.00
⑶ 設計規范要求消防水池與建築物的距離
消防水池與建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不宜超過100m。
為便於撲救,也為了消防水版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權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5m,最好也不大於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00m。
當消防水池位於建築物內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范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最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3)水處理構築物之間安全距離規范要求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設置要求: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⑷ 請問:水池 離 建築物 的 安全距離 怎麼要求的 有沒有相關國家標准 有哪些標准
水池離開建築物是沒有標準的,完全可以連著,
但是水泵房如果獨立小房子就按照建築間距退安全距離,可以查消防規范確定。
⑸ 地下水池施工需注意哪些方面,離旁邊建築物要保持多少安全距離
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要保證安全距離關鍵看既有構築物的基礎埋深,滿足水池基礎與既有構築物基礎間凈距不小於二者的基底高差,即L ≥ δh。(注意,是基底,地基上表面,不是基礎上表面,這要看原來的圖紙)。另外,施工時如開挖深度大要保證放坡角度(可參考既有工程的勘探報告),或做好基坑支護,離既有構築物近時要計算確定。
⑹ 圖紙設計或者現場施工中 需不需要考慮構築物(如消防水池)的防火間距與安全距離問題
需要的 現在的臨時建築、施工工地的臨時用水等都納入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要求越來越嚴格了。
⑺ 污水處理廠衛生安全距離規定是多少
1、每天處理污水≤5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50米
2、每天處理污水5萬~10萬立方米的衛內生防護距離容為200米
3、每天處理污水≥10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300米。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是指污水處理廠廠界至防護區外緣的最小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宜種植高大喬木,不得安排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設用地。
污水處理廠應設置衛生防護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在沒有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前,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設置衛生防護用地。
(7)水處理構築物之間安全距離規范要求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處理廠選址,宜根據下列因素綜合確定:
1、便於污水再生利用,並符合供水水源防護要求。
2、城市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與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保持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
4、工程地質及防洪排澇條件良好的地區。
5、有擴建的可能。
⑻ 2018年最新環保法,污水處理廠與居住區的安全距離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內300米以上。
有規定一個衛生防容護距離的,建設廠之前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保局審批的。一般情況下,100m的距離,中間全部修建樹林隔離的話,不會對居民有影響,反而讓你感覺綠化不錯。具體的你要問一問環保局,而且這個廠修建的同時需要做環保措施的,廢水廢氣都要處理的,不是那種露天的,都是有規定的。
污水處理廠(站)水質管理工作是各項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證「達標」的重要因素。水質管理制度應包括:各級水質管理機構責任制度,「三級」(指環保監測部門、總公司和污水站)檢驗制度,水質排放標准與水質檢驗制度,水質控制與清潔生產制度等。
(8)水處理構築物之間安全距離規范要求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過程中的基本要求是:
(1)按需生產 首先應滿足城市與水環境對污水廠運行的基本要求,保證干處理量使處理後污水達標。
(2)經濟生產 以最低的成本處理好污水,使其「達標」。
(3)文明生產 要求具有全新素質的操作管理人員,以先進的技術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產運行。
⑼ 污水處理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標準是多少
根據國家標准《(GB50318-2000)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應與居住區、公共建築保持一定的衛生安全防護距離,行業慣例將這一衛生安全防護距離確定為300米。
⑽ 水處理構築物需要知道哪些標准圖集
水處理構築物包括格柵,調節池,沉砂池,沉澱池,氣浮池,生物反應池,混凝池,中和池,污泥濃縮池,污泥消化池等等,需要閱讀以下推薦圖集:
1.《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范》
2.《給水排水工程構築物結構設計規范》
3.《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
4.《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
5.《砌體結構設計規范》
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
7.《給水排水工程鋼筋混凝土水池結構設計規程》
8.《給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構築物變形縫設計規程》
9.《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10.《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11.《工業建築防腐蝕設計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