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稅務送達回證是否需要企業加蓋印章
《稅務送達回證》簽收欄是「受送達人簽名或蓋章」,說明簽字或蓋章都可以。版需要注意的是權,簽字必須是符合簽收條件的人簽收或代收才有效。如果是企業,稅務機關一般會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受送達人簽名或蓋章」欄:受送達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名蓋章;受送達人為公民的由其本人簽名。
「代收人代收理由、簽名或蓋章」欄:受送達人為個人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屬在此欄簽名,並註明與受送達人關系;受送達人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在,由其代理人、主要負責人或負責收件的人員在此欄簽字。
2. 行政許可送達回證需要改行政單位公章嗎
文書上沒有「蓋章」倆字的,應該就不用單位蓋公章的。
3. 怎樣填寫收到的法院送達回證
送達回證填受害人這邊能收到的地址。同時在收件人簽名並註明簽收時間即可。
送達回證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格式製作的,用以證明送達法律文書的憑證。
它既是送達行為證明,又是受送達人接受送達的證明,是人民法院與受送達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系的憑證。
(3)送達回證用章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送達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直接送達
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在一般情況下,受送達人是公民的,由該公民直接簽收。該公民不在時可交由與其同住的成年家屬簽收。
2、留置送達
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受訴訟文書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即視為送達。
3、委託送達
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
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踐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參考資料:網路-送達回證
4. 送達回證及宣判筆錄是否加蓋法院印章
對人民法院的送達回證以及人民法院的宣判筆錄上是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的問題,在法律中沒有明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1992年原則通過《法院訴訟文書樣式(試行)》,根據該文書樣式的要求,應當在送達回證首部的正中處加蓋人民法院印章。人民法院寫成的宣判筆錄,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在筆錄上署名,而無須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5. 在法院卷宗中發現同期另案《送達回證》上查封登記機關印章非同枚印章,只有一枚與公安機關備案印鑒吻合
上查封登記機關印章,非同我認為這是不對的,這不是不正確的
6. 房屋登記部門接受法院查封時簽收送達回證是簽工作人員姓名還是蓋公章
您好。
送達回證是用於證明法院已經將法律文書送達給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一般情況下僅需要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負責人簽字即可。特殊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要求登記部門負責人簽字並蓋上公章。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7. 法院民事調解沒給送達回證要不給原件房產局過戶需要原件應該怎麼辦
你好,不用擔心,你只要拿著你自己的身份證直接去法院檔案室調取一份送達回證復印件並蓋上法院公章就行了。這份送達回證的效力等同於原件的。
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是要簽收送達回證的,這個送達回證是附在檔案里的,是不能讓當事人帶走的。
由於你們的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離婚訴訟後才決定給其中一方的,所以房產局過戶時,是需要你提供民事調解書原件的,否則,憑復印件是不能為你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他們不能確定你提供的民事調解書的復印件的真實性,所以,讓你提供法院留在檔案中的送達回證以明確調解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你到法院檔案室是可以調取民事調解書和送達回證的復印件或者掃描列印件,只要法院檔案室在這兩份材料上蓋了法院檔案查詢專用章,是等同於原件的效力,憑這個你就可以順利辦理過戶手續了。
綜上所述,你帶上身份證去法院檔案室調取民事調解書和送達回證的復印件或者掃描列印件並蓋上查詢公章,就可以順利辦理過戶了。
8. 人民法院送達回證怎麼蓋章子
人民法院不會再送達回證上蓋法院的公章,送達回證是讓受送達人簽章的。如果公司是受送達人的話,公司在送達回證的受送達人處簽字或蓋章就可以了。
9. 法律上送達回證要注意什麼問題
您好,
一、必須注意送達回證的簽收時間。
當事人在收到行政機關告知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後,一定要要求當事人寫清收到這些文書的具體時間,即年、月、日。因為這些法律文書都有時效的規定。如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按《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如果當事人不寫簽收時間,行政機關就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庭上,當事人如果說我今天才收到告知書或聽證通知書,你們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駁奪了我的申辯權和聽證權。這樣行政機關就會有口難辯。倘若當事人簽收的時間寫錯,行政機關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時有可能違反法定時效,也會導致行政訴訟敗訴。
二、必須注意送達回證上簽收人的身份。
送達回證是當事人收到行政機關法律文書的認可證據。當事人是法人、經營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送達回證上的簽收人,可以由其收發部門簽收,並蓋收發章或公章。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單位和其他組織的負責人簽收。
當事人是自然人或者個體戶,送達回證可由本人直接簽收。如果法人、經營單位、其他組織、自然人、個體戶,全權委託他人簽收的,必須有他們對這起案件全權委託處理的書面委託書。否則,當事人在法庭上不承認收到行政機關有關法律文書,說行政機關剝奪了他的申辯權、聽證權、復議權,訴訟權等,行政機關也會敗訴無疑。送達回證上的簽收人不得含糊。
三、必須注意搜集無法直接送達的關鍵證據。
在具體工作中,有幾種情況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不可能在送達回證上簽收:
(一)對行政機關送達的法律文書拒絕簽收。這種情況可采敢留置送達。必須由送達人邀請有關人員到場,並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達人、見證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字蓋章,然後將送達的文書留置在當事人處再拍照留證。
(二)當事人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則可以採用掛號信或發快件的方法。也可以委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代為送達。但必須注意的是要在送達回證上註明理由,並附上郵局掛號信或快件的回執,或者當地工商機關代為送達的回證。
(三)當事人無法送達。尤其是個體戶逾期不驗照,企業逾期未年檢。每年都有大批個體、企業執照要吊銷,在送達法律文書時,當事人都早已關門走人,確實無法找到,只好採用公告送達。
望採納。
10. 人民法院送達回證做工傷認定蓋什麼章
工傷認定依法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部門)作出,屬於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不可能有人民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