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知識 > 污水處理廠綠化用地

污水處理廠綠化用地

發布時間:2021-01-27 21:52:04

⑴ 有關於污水處理廠綠化方面的要求嗎

從以下幾點復綠化就可以達到標准制
前提要求:四季常綠,盡少落葉落花,觀樹型觀樹葉為主;
次要求:不要太高大.以便上空的空氣流通.
基本要求:不種有毒有害品種(夾竹桃屬有毒,大戟科和瑞香科的變葉木,紅背桂屬有害--致癌誘癌)陰香,桂花,山茶花,柳葉榕,米蘭,假檳榔,小型竹類都是首選.
基本是植些草皮,稀疏的栽些樹。
草皮或是花卉都選用根系淺的,樹也是,選不抗旱的,樹栽得不要太靠近管道和其他地下設施,不要阻擋視野。

⑵ 國家住建部對多棟高層小區綠化面積標準是多少

1992年6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0號公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綠化條例》沒有具體的規定,只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舉兩個例子:

《寧波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各項建設工程,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綠化面積,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為:

(一)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改造住宅區為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園綠地的面積分別達到以下標准:居住組團人均不低於零點五平方米;居住小區人均不低於一平方米;居住區人均不低於一點五平方米;

(二)除安全、消防、環保等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新建工業企業為百分之二十;

(三)對外交通、無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商業金融、倉儲用地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四)新建旅館和體育、醫療、文教科研、行政辦公、部隊機關等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五)泵站、垃圾中轉站、污水處理廠等對環境容易產生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六)新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城市市區主要景觀路段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七)其他新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擴建、改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八)特殊地段的建設項目須根據詳細規劃並經法定程序批准後另行確定。

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建設工程項目綠化用地所佔該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建築密度一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五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二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八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三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一平方米;
(二)商業中心、倉儲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三)交通樞紐、工業企業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產生有害氣體及其他污染的工廠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並設立寬度五十米以上的防護林帶;
(四)學校、醫院、科研機構、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機構、部隊等單位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五)園林景觀道路不低於百分之四十;寬度大於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寬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寬度小於四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標準的,經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七十,並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繳納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在本地段內安排綠化建設。

⑶ 污水處理站地埋式與地下式的區別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以A/O工藝為主,將設備主體埋在地下,減少節約佔地面積,經濟全部設置於地下,運行經濟,抗沖擊濃度能力強,處理效率高,管理維修方便。
一、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特點
1、埋設於地表以下,設備上面的地表可作為綠化或其他用地,不需要建房及採暖、保溫。
2、二級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工藝均採用推流式生物接觸氧化,其處理效果優於完全混合式或二級串聯完全混合式生物接觸氧化池。並比活性污泥池體積小,對水質的適應性強,耐沖擊負荷性能好,出水水質穩定,不會產生污泥膨脹。池中採用新型彈性立體填料,比表面積大,微生物易掛膜,脫膜,在同樣有機物負荷條件下,對有機物去除率高,能提高空氣中的氧在水中溶解度。
3、生化池採用生物接觸氧化法,其填料的體積負荷比較低,微生物處於自身氧化階斷,產泥量少,僅需三個月(90天)以上排一次泥(用糞車抽吸或脫水成泥餅外運)。
4、該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除臭方式除採用常規高空排氣,另配有土壤脫臭措施。
5、整個設備處理系統配有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和設備故障報警系統,運行安全可靠,平時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缺點:
1.不利於維修.設備出現故障後,不方便檢修與更換。這通常是業主最煩惱的。
2.對環境適應性,冬天防凍、夏天防洪.北方需要埋入較深,並做保溫處理。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設備適合條件:水量較小 、污染物濃度小、成分不復雜、場地有限、需考慮周圍環境美化因素等。通常以上幾種情況下建議採用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系統進行處理。
二、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應用范圍
1、賓館、飯店、療養院、醫院;
2、住宅小區、村莊、集鎮;
3、車站、飛機場、海港碼頭、船舶;
4、工廠、礦山、部隊、旅遊點、風景區;
5、與生活污水類似的各種工業有機廢水

地下式污水處理廠
國外地下空間的發展已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城市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也取得了很好的發展。如在歐洲、日本、香港、台灣、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或地區建設了多座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為改善當地的生活環境及防治環境污染都具有重大的意義。近年來,我國部分城市,如北京、深圳、廣州、合肥、青島等也相繼建成(或擬建)了多座地下式污水處理廠。
(1)佔用空間少。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設計中.考慮到地下空間和投資的限制。構築物設計都比較緊湊.技術上也盡量選用佔地面積小的處理工藝。地下污水處理廠不需考慮綠化及隔離帶等要求. 故佔地面積較小。例如, 荷蘭鹿特丹DOKHAVEN地下污水處理廠採用了AB工藝.佔地面積僅為傳統工藝1/4左右: 日本神奈川縣葉山鎮地下污水處理廠佔地面積僅是地上污水處理廠用地面積的1/3 .
(2)噪音污染小。地下污水處理廠的主要處理設備均處於地下.許多機械的雜訊和振動將對地面的建築和居民基本不產生影響.有效地防止了噪音對周圍居民生活與工作的影響.
(3)臭味污染小。由於處於地下全封閉管理,地下污水處理廠可以對產生的臭氣進行全面的處理,對環境和城市居民生活不產生影響。英國伊斯特本的新奇地下污水處理廠雖然建在繁忙的街道和海灘之問,但未對休斯特本的旅遊區自然景觀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4)節省土地資源。地下污水處理廠由於只有部分輔助建築物建在地面, 佔用土地資源很少. 節省了城市開闊空間.不會使周邊土地貶值。對於周邊區域的未來發展沒有障礙 地下污水處理廠上部空間利用價值亦較高,可用於綠化、公園等公益事業,也可用於商業開發。芬蘭的赫爾辛基地下污水處理廠僅辦公室、職工活動中心、部分車間及能量
生產站處於地上.其餘節省下來的用地規劃了一處居民區.修建了一座8層住宅.總使用面積達到l5萬mz.可以容納3500人
(5)溫度較恆定。地下污水處理廠由於處於地下,除受進水水質條件的影響以外.基本不受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地下常年溫差較地面溫差要小,溫度比較恆定,有利於各種污水生物處理工藝的穩定運行
(6)美觀性好。由於地下污水處理廠是不可見的,因此既不會對自然景觀產生影響.也不會影響到周圍建築的整體視覺效果 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Bromma地下污水處理廠及我國深圳市布吉污水處理廠廠區地面均布置成為一個公園.地下污水處理廠的進口,採用巧妙的建築藝術.大大美化了市容.同時又為城市增加了綠化面積.因而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

⑷ 模擬城市5污水處理廠問題

污水廠位置來的選址,應符合城鎮總自體規劃和排水工程專業規劃(排水系統規劃中一般都會設置污水處理廠來處理片區的污水)的要求,並根據一些因素綜合確定。如下:
1)城鎮水體下游;2)便於處理後水排放及回用;3)便於污泥的運輸及集中處理處置;4)在城鎮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5)從建設角度上講,要具有良好的地質條件。6)少拆遷,少佔地,並設置一定的安全距離(環評確定);7)為遠期預留擴建用地;8)廠區地形不應受到洪澇災害影響,防洪標准不應低於城鎮防洪標准,有良好的排水條件;9)有方便的交通、運輸及水電條件。
以上是污水廠選址需要考慮的因素和原則。污水廠佔地一般比較大,並且還有臭味產生會影響周邊的環境,但是,考慮到污水輸送至污水廠(一般都在偏遠地區),回用至市區(綠化,景觀用水等)和目前國內外先進的全地下式污水處理工藝和生態式污水處理工藝的發展,有些污水廠能夠很好的減少用地和臭味,也可在住宅區附近建設(理論來說),但實際很多市民還接收不了,不會喜歡生活區附件存在污水廠的。

⑸ 設施用地包括哪些使用年限有什麼規定

您好: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根據《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土地使用、建築管理)》的有關內容,上海市建設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區的基本原則,參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Jl37一90)分類如下:
(1)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區、居住街坊、居住組團和單位生活區等各種類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綠地。
①第一類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層住宅為主、建築密度較低、綠地率較高且環境良好的用地;
②第二類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③第三類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2)公共設施用地(c)。指居住區及居住區級以上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科研設計等機構與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行政辦公用地(c1),指行政機關、黨派和社會團體等機構用地;
②商業金融業用地(C2)。指商業、金融業、保險業、服務業和旅館業等用地;
③文化娛樂用地(C3).指新聞出版、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圖書展覽和游樂等設施用地;
④體育用地(c4),指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單位內的體育用地;
⑤醫療衛生用地(c5),指醫療、保健、衛生防疫、康復和急救等設施用地;
⑥教育和科研設計用地(c6),指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學校、業余學校、殘疾人學校、工讀學校、科學研究和勘測設計機構等用地,不包括中學、小學和幼托設施用地(納入居住用地)。
(3)工業用地(M)。指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跗屬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第一類工業用地(M1),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②第二類工業用地(M2),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③第三類工業用地(M3),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用地的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4)倉儲用地(w)。指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和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用地,主要是:
①普通倉庫用地(w1),指儲存一般貨物的普通倉庫用地;
②危險品倉庫用地(w2),指儲存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的專用倉庫用地。
(5)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指市級、區級和居住區級的市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的建築物(含構築物,下同)和管理維修設施等用地,主要是:
①供應設施用地(U1),指供水、供電、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用地,不包括電廠、煤氣廠用地(納人工業用地);
②交通設施用地(u2),指公共客運交通、貨運交通和其他交通設施用地;
③郵電設施用地(u3),指郵政、電信等設施用地;
④環境衛生設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處理廠及糞便垃敷集運、堆放、處理等設施用地;
⑤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U5),指房屋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工程,綠化、地下構築物等的施工及養護維修設施用地;
⑥其他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設施用地。
(6)綠地(G)。指市級、區級和居住區級的公共綠地和生產防護綠地(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主要是:
①公共綠地(G1)-指向公眾開放、有一定遊憩設施或裝飾作用的綠化用地,包括各類公園和街頭綠地;
②生產防護綠地(G2),指用於園林生產、隔離、衛生和安全防護等的綠化用地。
各類建設用地的劃分應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則。按經批準的詳細規劃執行;尚無經批準的詳細規劃的,按分區規劃(或地區結構規劃)和《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見表10—1)的規定執行。
凡在表lO一1中未列入的建設項目,應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基礎設施的條件,具體棱定適建范圍。
凡需改變規劃用地性質、超出袁lO一1規定范圍的,應先提出調整規劃,按規定程序和審批許可權,報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後執行;特殊情況,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⑹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和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簡單介紹與區別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是一種模塊化的高效污水生物處理設備,是一種以生物膜為凈化主體的污水生物處理系統,充分發揮了厭氧生物濾池、接觸氧化床等生物膜反應器具有的生物密度大、耐污能力強、動力消耗低、操作運行穩定、維護方便的特點。以A/O工藝為主,將設備主體埋在地下,減少節約佔地面積,全部設置於地下,運行經濟,抗沖擊濃度能力強,處理效率高,管理維修方便。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的優點

1、通常埋設於地表以下,設備上面的地表可作為綠化或其他用地,不需要建房及採暖、保溫。

2、二級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工藝常見採用推流式生物接觸氧化,其處理效果優於完全混合式或二級串聯完全混合式生物接觸氧化池。並比活性污泥池體積小,對水質的適應性強,耐沖擊負荷性能好,出水水質穩定,不會產生污泥膨脹。池中採用新型彈性立體填料,比表面積大,微生物易掛膜,脫膜,在同樣有機物負荷條件下,對有機物去除率高,能提高空氣中的氧在水中溶解度。

3、生化池採用生物接觸氧化法,其填料的體積負荷比較低,微生物處於自身氧化階斷,產泥量少,僅需三個月(90天)以上排一次泥(用糞車抽吸或脫水成泥餅外運)。

4、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除臭方式除採用常規高空排氣,另配有土壤脫臭措施。

5、整個設備處理系統配有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和設備故障報警系統,運行安全可靠,平時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缺 點

1.不利於維修:設備出現故障後,不方便檢修與更換。這通常是業主非常煩惱的。

2.對環境適應性一般:冬天防凍、夏天防洪。北方需要埋入較深,並做保溫處理。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設備適合條件:水量較小 、污染物濃度小、成分不復雜、場地有限、需考慮周圍環境美化因素等。通常以上幾種情況下建議採用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系統進行處理。

應用范圍

1、賓館、飯店、療養院、醫院;

2、住宅小區、村莊、集鎮;

3、車站、飛機場、海港碼頭、船舶;

4、工廠、礦山、部隊、旅遊點、風景區;

5、與生活污水類似的各種工業有機廢水。

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的簡單介紹

國外地下空間的發展已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城市地下大型排水及污水處理系統也取得了很好的發展。如在歐洲、日本、香港、台灣、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或地區建設了多座地下式污水處理廠。為改善當地的生活環境及防治環境污染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主要特點

(1)佔用空間少。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設計中。考慮到地下空間和投資的限制。構築物設計都比較緊湊。技術上也盡量選用佔地面積小的處理工藝。地下污水處理廠不需考慮綠化及隔離帶等要求。 故佔地面積較小。例如, 荷蘭鹿特丹DOKHAVEN地下污水處理廠採用了AB工藝.佔地面積僅為傳統工藝1/4左右: 日本神奈川縣葉山鎮地下污水處理廠佔地面積僅是地上污水處理廠用地面積的1/3 。

(2)噪音污染小。地下污水處理廠的主要處理設備均處於地下.許多機械的雜訊和振動將對地面的建築和居民基本不產生影響.有效地防止了噪音對周圍居民生活與工作的影響.

(3)臭味污染小。由於處於地下全封閉管理,地下污水處理廠可以對產生的臭氣進行全面的處理,對環境和城市居民生活不產生影響。英國伊斯特本的新奇地下污水處理廠雖然建在繁忙的街道和海灘之問,但未對休斯特本的旅遊區自然景觀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4)節省土地資源。地下污水處理廠由於只有部分輔助建築物建在地面, 佔用土地資源很少. 節省了城市開闊空間.不會使周邊土地貶值。對於周邊區域的未來發展沒有障礙 地下污水處理廠上部空間利用價值亦較高,可用於綠化、公園等公益事業,也可用於商業開發。芬蘭的赫爾辛基地下污水處理廠僅辦公室、職工活動中心、部分車間及能量

生產站處於地上.其餘節省下來的用地規劃了一處居民區.修建了一座8層住宅.總使用面積達到l5萬mz.可以容納3500人

(5)溫度較恆定。地下污水處理廠由於處於地下,除受進水水質條件的影響以外.基本不受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地下常年溫差較地面溫差要小,溫度比較恆定,有利於各種污水生物處理工藝的穩定運行

(6)美觀性好。由於地下污水處理廠是不可見的,因此既不會對自然景觀產生影響.也不會影響到周圍建築的整體視覺效果 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Bromma地下污水處理廠及我國深圳市布吉污水處理廠廠區地面均布置成為一個公園.地下污水處理廠的進口,採用巧妙的建築藝術.大大美化了市容.同時又為城市增加了綠化面積.因而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

⑺ 請問地稅局污水處理廠需要交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嗎

國有企業需要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依據房產版價格或房產租金收入權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徵收的一種稅。房產稅的納稅人是房屋的產權所有人。

產權屬於國家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國有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單位面積為計稅標准,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7)污水處理廠綠化用地擴展閱讀:

主要有兩大類優惠:

一、國家預算收支單位的自用地免稅

二、國有重點扶植項目免稅

可以和房產稅、車船使用稅結合起來學習。

一、國家預算收支單位的自用地免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對外出租、經營用則還是要交土地使用稅。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經營用地則不免。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⑻ 5100平米的污水處理工程綠化面積是多少

1992年6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100號公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綠化條例》沒有具體的規定,只是要求各級人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舉兩個例子:《寧波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九條各項建設工程,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綠化面積,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為:(一)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改造住宅區為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園綠地的面積分別達到以下標准:居住組團人均不低於零點五平方米;居住小區人均不低於一平方米;居住區人均不低於一點五平方米;(二)除安全、消防、環保等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新建工業為百分之二十;(三)對外交通、無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商業金融、倉儲用地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四)新建旅館和體育、醫療、文教科研、行政辦公、部隊機關等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五)泵站、垃圾中轉站、污水處理廠等對環境容易產生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六)新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城市市區主要景觀路段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七)其他新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擴建、改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八)特殊地段的建設項目須根據詳細規劃並經法定程序批准後另行確定。 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建設工程項目綠化用地所佔該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建築密度一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五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二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八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三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一平方米;
(二)商業中心、倉儲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三)交通樞紐、工業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產生有害氣體及其他污染的工廠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並設立寬度五十米以上的防護林帶;
(四)學校、、科研、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部隊等單位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五)園林景觀道路不低於百分之四十;寬度大於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寬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寬度小於四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標準的,經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批准,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七十,並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繳納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在本地段內安排綠化建設。

⑼ U2類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容積率、建築密度一般為多少有沒有規范要求

新建污水處理廠的容積率、建築密度沒有指標要求。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回源排出的污(答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

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築物,附屬建築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並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⑽ 國家規定的化工廠綠化面積百分比為多少

1992年6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0號公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綠化條例》沒有具體的規定,只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舉兩個例子:《寧波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九條各項建設工程,必須安排一定比例綠化面積,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為:(一)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改造住宅區為百分之三十,其中人均公園綠地的面積分別達到以下標准:居住組團人均不低於零點五平方米;居住小區人均不低於一平方米;居住區人均不低於一點五平方米;(二)除安全、消防、環保等有特殊規定的項目外,新建工業企業為百分之二十;(三)對外交通、無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商業金融、倉儲用地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四)新建旅館和體育、醫療、文教科研、行政辦公、部隊機關等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五)泵站、垃圾中轉站、污水處理廠等對環境容易產生污染的市政公用設施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六)新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改建城市幹道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城市市區主要景觀路段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七)其他新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三十,擴建、改建工程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八)特殊地段的建設項目須根據詳細規劃並經法定程序批准後另行確定。 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建設工程項目綠化用地所佔該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建築密度一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五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二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零點八平方米;在建築密度三區內的居住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公共綠地按居住人口規模人均不少於一平方米;
(二)商業中心、倉儲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三)交通樞紐、工業企業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其中產生有害氣體及其他污染的工廠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並設立寬度五十米以上的防護林帶;
(四)學校、醫院、科研機構、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機構、部隊等單位不低於百分之三十五;
(五)園林景觀道路不低於百分之四十;寬度大於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寬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寬度小於四十米的道路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因特殊情況,工程建設項目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標準的,經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七十,並按所缺的綠化用地面積繳納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在本地段內安排綠化建設。

閱讀全文

與污水處理廠綠化用地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低畫質電影網 瀏覽:589
樹脂瓦的價位 瀏覽:418
凈水機的ro膜多少層 瀏覽:403
辛仁的全部電影 瀏覽:903
從一條小蛇到巨蛇的電影 瀏覽:450
用純凈水做濕敷為什麼還過敏 瀏覽:698
康樂凈化器怎麼樣 瀏覽:996
工廠排放廢水現狀 瀏覽:715
80年代老電影農村電影 瀏覽:668
4040的ro膜的參數 瀏覽:939
海水淡化的反滲透膜法具有投資高 瀏覽:678
污水處理除氨氮設備多少錢 瀏覽:146
老故事片大全 瀏覽:124
同性戀電影 台灣 瀏覽:838
電水壺里是生銹還是水垢 瀏覽:638
含鐵廢水治理服務多少錢 瀏覽:186
為什麼海爾的反滲透凈水機沒有廢水 瀏覽:781
制備熱固性酚醛樹脂 瀏覽:403
污水處理中磷酸二氫鈉作用 瀏覽:749
韓國倫理電影中文翻譯 瀏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