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補辦環評污染物總量是根據實測數據計算嗎
中國環境污染到什麼程度了呢?讓我們來看看下面一組數據。
2007年,我國查明的各類源頭廢水排放總量2092.8億噸,廢氣排放總量.7億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化學需氧量3028.9萬噸,氨氮172.9萬噸,石油類78.2萬噸,重金屬(鎘、鉻、砷、汞、鉛,下同)0.09萬噸,總磷42.3萬噸,總氮472.9萬噸;二氧化硫 2320萬噸,煙塵1166.6萬噸,氮氧化物1797.7萬噸。其中,浙江、廣東、江蘇、山東和河北省工業污染源數量居前5位,分別佔全國工業源總數的 19.9%、17.1%、11.8%、6.1%和 5.1%。在產生嚴重工業污染的行業中,全國有非金屬礦物製品18.4家、通用設備製造污染源14萬家、金屬製品12.3萬家、紡織業10.7萬家、塑料製品業8.8萬家、農副食品加工業8.3萬家、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8.2萬家。
工業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化學需氧量3145.35萬噸,氨氮 201.67萬噸,石油類 54.15萬噸,揮發酚 12.38萬噸,重金屬2.43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38.5億噸,綜合利用量18億噸(其中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2124.44萬噸),處置量 4.41億噸(其中處置往年貯存量1964萬噸),2007年貯存量15.99億噸(其中符合環保要求貯存量12.11億噸),傾倒丟棄量4914.87萬噸。
農業源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化學需氧量1324.09萬噸,總氮 270.46萬噸,總磷28.47萬噸,銅 2452.09噸,鋅4862.58噸。種植業總氮流失量159.78萬噸,其中:地表徑流流失量 32.01萬噸,地下淋溶流失量20.74萬噸,基礎流失量107萬噸;總磷流失量10.87萬噸。種植業地膜殘留量12.1萬噸。
上述數據節錄自2010年2月6日新版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這個報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聯合公布,可謂權威之數據。然而,從這些枯燥的數據中,我們依然不能了解我國生態環境的「廬山真面目」。因為,畢竟統計數據有不全的地方,甚至一些數據,還會有失真的地方。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07年12月31日,時期為2007年度,普查對象是我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內容包括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主要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數量、污染治理情況等。從上述普查的部分結果我們隱約地讀出:從工廠煙筒、排污口、礦山、城市消費場所、養殖場、果園乃至農田排出來的各類污染物,已經使得重現當年我們的「碧水藍天」成為奢望了。
『貳』 新增加環評有的設備,需要辦理環評么
1. 如果你增加的設備是在已經完成環評的生產線范圍內,且未曾實際投入生產,則可能無需重新辦理環評手續。
2. 環評報告主要針對生產能力及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因此,新增設備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環評,與其類型或使用何種設備關系不大。
3. 若環評報告已包含特定數量或類型的生產線,如三條生產線,新增同類型生產線需要按照環評報告執行,即使設備相同。
4. 對於僅增加少量不影響環境排放的設備,如不涉及廢氣、廢水排放的個人使用設備,可能不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具體情況需根據當地環保政策具體分析。
『叄』 固廢減少了,廢水廢氣增加了需要從新走環評嗎
1. 需要重新考慮和評估環境影響。
2. 固廢減少,而廢水和廢氣增加,表明環境影響可能發生了變化。
3. 應當審查是否需要重新進行環境評價。
『肆』 生活污水排放超標的法律適用
目前環境執法中,生態環境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生活污水排放超標問題進行監管執法時,常遇到爭議。常見情況是機關事業單位(僅排放生活污水)的外排口被監測,發現超標。這類單位通常沒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僅通過化糞池沉澱後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同樣,部分生產企業無生產廢水排放,僅有生活污水,處理工藝也僅是化糞池處理後排放。
環保執法機構在上述單位排放口監測超標後進行處罰,依據為《水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標准」的規定。這些單位的環評報告書(表)中一般載明了排放標准,通常是處理後的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三級標准或地方標准。
筆者認為,生活污水不是生產廢水,這些污水已納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且已繳納污水處理費,免除了污水治理義務。因此,不應僅依據《水污染防治法》進行處罰。
對於向城市管網排放生活污水的單位或個人,即排水戶,其監管部門應為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適用的標准為《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對此有明確要求,包括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條件、監管措施以及違規處罰等。
在《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中,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需要提交多項材料,如排水許可申請表、排水戶內部排水設施的圖紙、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等。排水許可證核發的條件包括污水排放口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排放水質符合有關標准、建設預處理設施等。
排水戶應按照排水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違反規定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包括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許可證、罰款、吊銷許可證、向社會通報等。對於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將處以更重的罰款和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企事業單位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網的監管與處罰,應遵循《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以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的相關規定,而非僅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生活污水排放超標應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進行監管,並適用其具體規定進行處罰。
『伍』 企業未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建成回水池外排廢水,但廢水達標的,這個行為應認定為違法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首先,肯定是違法的.我朋友一個公司就因為這個受到過處罰.
法律依據就是版超量排放,即權:廢水回 用沒有達到環評批復文件要求的回用率,就是超量排放,即使達標,廢水中也是有許多污染物的,目前環保法律法規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上也有控制,因為要判斷你違法的依據是非常多的.
『陸』 個體生產小作坊不環評生產合法嗎
1. 對於個體生產小作坊而言,是否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評)並非取決於其規模大小,而是基於其生產活動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如果作坊的生產過程或者產品對環境有潛在的影響,那麼它就需要進行環評。
2. 如果你已經獲得了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但未完成環評手續,這是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在中國,環評是獲得工商營業執照和其他後續手續(如稅務登記)的前置條件。如果發現有違規發放營業執照的情況,相關責任人員可能會受到追究。
3. 如果你是新建的小作坊,可以前往當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影響登記表。該表格需要詳細填寫作坊的生產信息,並且環保部門會派遣專業人員到現場核實信息,檢查作坊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對周邊環境(如敏感區域、居民區、醫療機構等)的影響,同時還會評估作坊排放的廢氣、廢水、雜訊和固廢的處理情況。環保部門會根據這些信息決定是否通過環評。
4. 對於規模較小的作坊,通常需要從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開始。如果之前未進行環評手續,那麼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可能是不正確的。建議盡快補辦環評手續,以合法經營。登記表的填寫通常是不需要費用的。
5. 即使是小作坊,也應該意識到合法經營的重要性,並主動補辦環保手續。這樣可以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與環境相關的糾紛,並保護自己處於有利的商業地位。記住,許多成功的大公司都是從小作坊開始的,合規經營是企業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