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船舶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原理
該裝置原理如下:
1、船舶生活污水首先進入預處理櫃,雜質被過濾後進入曝氣池,空氣由曝氣風機供入污水中,使空氣產生強烈攪動,從而使生活污水與活性污泥充分混合。
2、曝氣後,污水中的有機物就會被活性污泥消解而轉化為CO2、H2O等無機物。
3、活性污泥隨污水進入沉澱池,沉澱於底部,在沉澱池內,經沉澱後的處理水從溢流管流入消毒池殺菌。
4、最後,經過消毒處理排放。
B.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最新規定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的進步,推進船舶污染物接收與處理設施建設,推動船舶及相關裝置製造業綠色發展。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准(GB3552-2018),由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8年1月16日發布,與2018年7月1日實施。 GB 3552-2018代替GB 3552-83 。
C. 鑸硅埗鐢熸椿奼℃按媯嫻嬫姤鍛婂懆鏈燂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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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MARPOL公約附則Ⅳ修訂最新進展介紹
全球海事法規新篇章:MARPOL公約附則Ⅳ修訂解析
隨著海洋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國際海事組織對MARPOL公約附則Ⅳ進行了重大更新,以強化船舶生活污水管理。以下是這次修訂的核心要點:
盡管其他條款如第12-18條暫未變動,但這次修訂無疑標志著全球海洋環保法規朝著更為嚴格和科技化的方向邁進,推動了船舶行業對環保責任的全面履行。
E. 生活污水檢測、CJ 343-2010標准檢測
蘇州生活廢水檢測項目包括:
1.化學需氧量:表示水中有機物污染程度,含量越高,污染越嚴重。
2.生化需氧量:用於評價水中有機物等需氧污染物質含量,通過好氧微生物分解有機物所需氧量來衡量。
3.懸浮物:水中固體物質,包括無機物、有機物、泥砂、黏土、微生物等,衡量水污染程度。
4.細菌總數:指營養瓊脂培養基中,一定溫度下培養24小時後,細菌菌落總數。
5.總磷:通過消解方式將各種形態的磷轉變成正磷酸鹽後測定,以每升水樣含磷毫克數計量。
6.大腸菌群:具有某些特性的與糞便污染有關的細菌群,包括需氧及兼性厭氧、在37℃分解乳糖產酸產氣的革蘭氏陰性無芽孢桿菌。
水質標准包括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海水水質標准、漁業水質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地下水質量標准、廢水排放標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等。
不同的行業和環境對污水排放有不同要求,如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等。
通過這些標准,可以有效地控制和減少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水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