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太湖流域管理條例規定不能排放氮磷嗎
1、第二十五條太湖流域實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太湖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水功能區對水質的要求和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核定太湖流域湖泊、河道納污能力,向兩省一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兩省一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等確定的水質目標和有關要求,充分考慮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制訂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和控制計劃,經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告。
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和控制計劃確定的控制指標分解下達到太湖流域各市、縣。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
2、第二十七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優化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需要,制定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並商兩省一市人民政府確定和公布在太湖流域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具體地域范圍和時限。
3、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並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於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製革、酒精、澱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
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4、第三十五條太湖流域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當符合脫氮除磷深度處理要求;現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不符合脫氮除磷深度處理要求的,當地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組織進行技術改造。
太湖流域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污泥處理設施,並指導污水集中處理單位對處理污水產生的污泥等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避免二次污染。
國家鼓勵污水集中處理單位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
Ⅱ ''太湖藍藻''事件後,當地政府為了更好的治理太湖水質,保護環境,市治污公司決定購買10台污水處理設備。
(1)a是12萬,b是10萬。
(2)方案一:2台A設備,8台B設備,方案二:1台A設備,9台B設備;方案三:10台B設備
(3)最省錢方案就是方案二:1台A設備,9台B設備
Ⅲ 生活污水、糞尿和廢水排入太湖,水源不斷惡化。 請你提出治理建議:(250字以上)
1. 恢復太湖的「活水」水環境,依靠繼續維護和恢復太湖流域(無錫段)的自然地貌和生態環境,增強太湖流域的綠化面積,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湖邊山丘森林植被的覆蓋率。調節太湖自身的自然循環能力,還塘、田為湖。恢復無錫太湖自然循環水流,還太湖馬山半島為馬山島的原貌。在閭江口到馬山島之間馬圍長堤附近修建馬山大橋,把大堤打通,溝通馬山西的太湖與梅梁湖、貢湖、五里湖的水流,促使流入口袋的水流,從袋底順利流入西太湖,促使湖水在夏季向西北部分流。冬季西太湖水流灌入兩湖以沖洗滯水。如此可以把兩湖與西太湖整體形成循環水流,以使湖水通過自凈、分流促使快速換水,抑制藍藻暴發。
2. 疏通近水環境。太湖水源地在浙江天目山的苕溪水系,流域面積64萬平方公里,有70%的水注入太湖。另有發源於宜溧山區的南溪水系,流域面積8000平方公里,有80%的水流入太湖,源頭距離短,沿途污染有限,水質純清,水量豐富。所以只要疏通和保護好上述兩大水系的湖口、河道,保證儲蓄足夠水量,使太湖源頭水暢通補給,推動太湖自身的水流循環,制止污水排入,並做好源頭水系的清淤和疏通工作,就能保證有清潔的源頭水進入太湖。另外,須將周邊支流、溪河與池塘疏通和清淤,拆除不必要的堤壩,節制水閘,形成太湖水進有源,流出有道的自然水環境。
3. 切斷污染源,這是一項重要措施。凡在太湖周邊,運河水系排污的工廠一定要先治污達標後才能生產。要查禁暗流污水進入太湖及運河水系。特別要注意湖邊河塘、河浜都與運河溝通。嚴禁房屋開發商把河道作為排污渠道,要將已被當作廢物填埋開發的河道恢復,必要時應拆屋還河,以便剩餘污水能夠通過江南特有的密集河溝網路得到自然凈化,避免直接匯入太湖。
4. 綜合治理。治理太湖污水與治理京杭運河污染同等重要。太湖水的注泄連通京杭運河水系。運河水系污染必使太湖水系遭殃。運河水系污染主要抓管理。治理和管理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進行長期的監管,設立專門的機構,監測湖河污染的情況。同時還要通過制定地方法規,使旅遊、航運、種植、養殖和建設等各個方面在有效監督下進行。讓全社會都來關心太湖、關心環境,讓太湖水永遠養育滋潤著太湖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