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d排放標準是多少
生活污水排放標准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 項。
標准分級: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1.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一級標準的B 標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 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3.二級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三級標准: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 標准 B 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以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N 計)② 5(8) 8(15) 25(30) -
9 總磷(以P 計)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2. 污水處理中cod指標多少正常
據排放地區的不同有不同的標准。
如果是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cod要求在500以下,沒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要求150以下,直接排放到自然水體要求在80以下。
污水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中析研究所檢測中心有先進的檢測儀器,可以依據多種檢測標准,提供廢水污水分析檢測服務,出具檢測報告。
3. 生活污水的各項指標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標一般有以下九種:
1、BOD5: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生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機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階段為碳化(C-BOD),第二階段為消化(N-BOD)。
BOD的意義: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機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體的污染程度;c、判定處理廠效果;d、用於處理廠設計;e、污水處理管理指標;f、排放標准指標;g、水體水質標准指標。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500mg/L
化學需氧量表示氧化劑有KMnO4和K2Cr2O7。COD測定簡便快速,不受水質限制,可以測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業廢水,是BOD的代替指標,也可以看作還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總有機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難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差,不宜採用生物處理法。
3、SS :污水平均濃度/(mg/L)200mg/L
懸浮物質簡寫,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交替物質在濾液(溶解性物質)和截留懸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數認為膠體物質和懸浮物質一樣被濾紙截留。
4、TS:污水平均濃度/(mg/L)700mg/L
蒸發殘留物簡寫,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溶解性物質量等於蒸發殘留物減去懸浮物質量。
5、灼燒鹼量(VTS)(VSS):污水平均濃度/(mg/L)450mg/L150mg/L
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
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污水平均濃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有機氮如蛋白質水解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為氨氮,氨氮在硝化細菌作用下轉化為亞硝酸鹽氮(NO2—)和硝酸鹽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厭氧條件下在脫氮菌作用下轉化為N2。
氮是細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質元素,當工業廢水中氮量不足時,採用生物處理時需要人為補充氮;相反,氮也是引發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污水平均濃度/(mg/L)10mg/L3mg/L7mg/L
在糞便、洗滌劑、肥料中含有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鹽和聚磷酸鹽和聚磷酸等無機磷鹽和磷脂等有機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樣,也是污水生物處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時也是引發封閉性水體富營養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強酸或強鹼性的工業廢水排入PH值變化;異常的PH值或PH值變化很大,會影響生物處理影響。另外,採用物理化學處理時,PH值是重要的操作條件
9.鹼度(CaCO3):污水平均濃度/(mg/L)100mg/L
鹼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為Ca(HCO3)2和Mg(HCO3)2鹼度,鹼度較高緩沖能力強,可滿足污水硝化反應鹼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緩沖超負荷運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過程穩定。
除了以上的指標外還有活性污泥的指標,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體積指數、污泥負荷、容積負荷、有機負荷、泥齡等來判斷污泥的活性存活情況。
(3)生活污水COD化驗標准擴展閱讀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4. cod污水排放標準是多少
cod排放標準是100-200mg/L,這個標准適用於80%的企業。我國污水排放的標准堅持行業標准優先於綜合標准,地方標准優先國家標準的原則。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知粗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搭歷鎮,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爛橡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5.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6. 生活污水的coD是多少
生活污水處理過程中,對水質cod的監測濃度大致可分為4個范圍:①較高濃度的回原水,cod約為1000mg/l;②處答理後的中等濃度出水,cod約為500mg/l;③處理後的低濃度出水,cod約為150mg/l;④處理後基本達標的出水,cod約為30mg/l。除了③和④為基本均勻的水質外,①和②中都含有大量難以分散的懸浮物,在對這樣的污水進行監測分析時,必須採取特殊的控制方式。
7.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位於GB3095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年1月1日;2003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
(7)生活污水COD化驗標准擴展閱讀:
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