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總量與供水總量的關系
污水總量與供水總量呈正比例的關系;即污水總量隨著供水總量的增加而增加。
污水總量指排水對象排入污水系統的水量。在某一段時間內建築群或整個城鎮所排出的廢水量,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降水和滲水等。
供水總量指公用自來水廠和自備水源的社會單位全年的供水總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及損失水量。
(1)污水流量標准擴展閱讀:
污水總量的分類:
1、生活污水量:對一個城鎮,生活污水量逐年變化的幅度較小,但每年不同時間的流量卻變化較大,一年中的平均流量稱日流量或平均時流量,一年和頃之中有最大日流量,一日之中有最大時流量。
最大日流量中的最大時流量一般也是全年的最大時流御搭量,簡稱最大時流量。最大時流量與平均時流量之比稱總變化系數,其值隨平均流量而異,一般在1.2~2.3之間。
平均流量愈大,變化系數愈小。管道和泵站常按最大時流量設計,處理構築物一般按進入構築鎮棚拿物的最大時流量設計,有的也按進入構築物的連續最大時段內的平均時流量或年平均時流量設計,設計排水工程時,流量的確定要慎重。
生活污水量決定於排水人數,故常以每人每日平均排水量作為基準數據,稱生活污水量標准〔升/(人·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和生活用水量標准相同。
2、工業廢水量:工業廢水量一般常分廠、分車間、分質估算,從用水量減去耗損水量即得廢水量。基準數據大多以產品單位(如每噸紙)或原料單位(如每噸稻草)為准,有時以設備(如每台)為准。
即使是同一產品,由於工藝和設備上的差別,水質和水量也會有很大差別。故工業廢水量常靠實地調查,設計新廠時,常參考同類廠數據或以設計數據為准。
②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單位指什麼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兩類。
第一類污染物指能在水環境或動植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的有害物質。這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標准要求(采礦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第二類污染物指其長遠影響小於第一類污染物的有害物質。這類污染物在規定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標准要求。
標准中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另外,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除符合此規定外,還應符合《輻射防護規定》(GB8703-88)。
③ 食堂用水量國家標准
食堂廢水一般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一般執行的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根據所在的區域不同,劃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標准。
食堂管理員職責:
1、負責采購物品的鑒定、驗收和監督管理。
2、負責建立食堂物品台帳,對物品使用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督管理。
3、負責炊事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務管理。
4、在特殊情況下,食堂需要幫助料理廚務時,負責組織機關幫廚人員。
5、與炊事員共同擬定每周食譜。
中央國家機關食堂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推動中央國家機關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實現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更好地為機關工作和職工生活服務,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央國家機關食堂(以下簡稱食堂)是實行內部核算的集體福利性機關後勤服務單位。
第三條 食堂的主要任務是:堅持"服務第一"的方針,為機關職工提供衛生、營養、方便、經濟的就餐服務;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努力挖掘自身潛力,積極擴大服務范圍,增加服務項目,方便職工生活,增強內部活力。
④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流量測量規定
1.實行總量監測的企事業單位的排污口必須安裝符合有關技術要求的自動污水流量測流裝置,所選擇污水流量裝置必須適應於污水特性和污水排放。
2.可用流速儀法、堰槽法、容器法、浮標法和壓差法等方法使用超聲波式、電容式、浮子式或潛水電磁式污水流量計測量污水流量,所使用的流量計必須符合有關標准規定。HJ/T15中對超聲波明渠污水流量計做出了規定。
3.在采樣點須修建能滿足采樣和安裝流量計的建築物,一般修建滿足采樣測流的陰井或10m左右的平直明渠。如建設標準的測流槽(如矩形、梯形或U形槽等)、或者建設標準的測流堰(如矩形薄壁堰、三角薄壁堰等),所使用的測流槽、堰必須符合有關標准州飢規定的要求。常用簡易測流方法對排污口的要求如下:
(1)流速儀法
排污截面底部需硬質平滑,截面形狀為規則的幾何形,排污口處有不小於3m的平直過流水段,且水位高度不小於0.1m。
(2)堰槽法
排放口處應修建一段滿足CJ/T3008.1~5—93《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測量標准》的明渠式測流段。
(3)容器法
適用於流量小於每日50噸的排放口。但溢流口與受納水體應有適當落差或能用導水管形成落差。
(4)浮標法
排污口上溯有一段底壁平滑且長度不小於10m,無彎曲、有一定液面高度的排污渠道,並經常進行疏通、消障。
(5)電磁式流量計
排污口有一段不小於2m的規則平直段,悔則直渠段須符合CJ/T3017-93的要求,排污口寬度0.8~1.5m,液面高度不得小於0.4m。
(6)電表式明渠流量計排污口有一段不小於2m的規則段,排污渠底寬1m左右。
4.污水流量測量應能滿足總量監測的需要,污水測流須與污染物濃度監測同步。
5.所用測量裝置要具有流量自動記錄功能且經濟實用,便於製造安裝。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冊前返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⑤ 高分急求 我國污水排放標準的發展 相關資料 重點在發展上
1.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影響城市水業發展的關鍵標准 我國水環境標准體系可以分為水環境質量標准、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水環境基礎標准、水監測分析方法標准和水環境標准樣品標准五類。在這五類標准中,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非常關鍵的標准之一,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寬松與嚴格,直接決定著水環境質量的水平和用水質量的高低,也關聯著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方向。
在北方等缺水地區,降水和客水的量越來越少,污水處理量在逐漸提高,水環境容量越來越小,污水處理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著當地的水環境質量。
同時,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制定非常復雜,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與污水處理工藝的技術水平、排水戶污染物的排放強度、水環境和再生水質量要求、污水處理運行費的可用量、水質監測以及評價的方法密切相關,並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也直接影響者污水處理設施的投資和運營,間接關聯污水處理的收費和管理。
合理地制定污水處理排放標准對於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以及建設和諧水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逐步升級的污水處理排放標准體系推動了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 我國的污水處理排放標准經歷了從《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88)、《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發展歷程,每個標准都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力地推動了我國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93)對BOD、COD、SS有要求,對氮、磷及衛生學指標沒有要求,該標准基本沒有考慮環境的需要,在更大程度上是處理標准,而不是排放標准。但標準的實施對當時的污水處理建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96)提出了對氨氮和磷酸鹽的要求,對於我國及早展開脫氮除磷工作的意義很大,並促使相當多的污水處理廠必須進行脫氮除磷,同時也催生出具有我國特點的倒置A2O工藝。而且,該標準的實施對於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是目前最新的標准,較《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的系統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均有較大程度的提高。該標准分四級標准,在實際工作中主要執行一級B標准,提出了總氮的要求,對氨氮和磷的要求作了調整,明確地提出了衛生學的指標。 3. 當前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與污水處理工藝的技術水平不相適應 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無論已有或新建,普遍達不到GB18918-2002標准。這其中重要原因包括工藝本質特性、設計水平和運行水平在內的綜合技術水平不能滿足要求。由於GB18918-2002標準是強制性標准,在可研評審、環評審批、環保驗收、日常監管、效益審計等行政工作過程中,對於標準的爭論總是不了了之,造成大量行政資源浪費。
此外,地方標准與國家標準的銜接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如《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准》(DB11/307-2005)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Ⅲ、Ⅳ、Ⅴ類水體的,執行GB18918-2002的一級B標准;《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徵求意見稿)對於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仍然執行GB18918-2002;《廣東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出水的COD一級標准要求40mg/L,氨氮放寬至10mg/L,磷酸鹽為0.5mg/L。但事實上,當前的工藝技術水平難以滿足這些排放標準的要求。
中國的經濟和建設處於高速發展時期,每一個城市或地區的工業規模、產業結構、城市建設布局時刻都在變化,加上節水及調整水價等因素,導致進入處理廠的污水流量、污染物種類及濃度嚴重偏離設計條件,影響達標。這些變化對排放標準的影響不能忽視。中國的高速發展應還持續相當長時間,而標准修訂周期一般為5年,對於處於快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城市污水處理行業,這種周期也許應該更短。 4. 當前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與水環境質量標准有很大的差距 在中國的絕大部分地區,尤其缺水地區,排放標准遠遠不能滿足水環境質量的需要。大部分流域、地區或城市的水環境,環境質量處於劣Ⅴ類,污水或經處理排放的污水成為這些水體的主要入流,即使執行嚴格的一級A排放標准,仍為劣Ⅴ類。
讓昆明湖、大明湖、東湖、玄武湖、西湖回到Ⅲ類水體成為當地城市追求的目標;讓白洋淀、南四湖、洞庭湖、鄱陽湖、鏡泊湖回到Ⅲ類水體是這些地區追求的目標;讓三江三湖回到Ⅲ類水體是中國的追求目標。由於水體等級的下降,《北京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已將地表水很現實地分成十類進行評價。
在當前的水體等級與水環境質量標准有很大的差距的狀況下,水環境質量標准在某種意義上已經脫離了實際。嚴格執行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為了嚴格地執行水環境質量標准,而水環境質量標准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脫離了實際,排放標准因此由強制性標准退化為「奮斗目標」。 5. 當前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與運行成本不相適應 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執行,必然要影響到污水處理運行成本的高低;同時污水處理成本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污水處理廠能達到何種處理程度。如果嚴格執行排放標准,採用完全硝化+化學除磷+消毒+外加碳源+其他措施,將使直接成本增加30%~50%。
目前,東部地區污水處理費徵收水平在每立方米0.9元~1.5元,基本滿足嚴格達標的需要,西部地區徵收水平偏低。
隨著中國各地財政收入的快速增加,地方公共財政的規模已經很大,相信完全有能力支撐住水污染治理費用。 6. 排放標準的合理性與監測及評價方法高度相關 污水處理的排放標准不僅包括排放限值的問題,還包括采樣方法、分析方法、執行評價方法。
采樣方法包括瞬時樣、24小時時間比例混合樣、24小時流量比例混合樣。不同的采樣方法所得出的標准值沒有可比性。執行評價方法有很多類,對於不同的項目應執行不同的評價方法。在歐盟內部,絕大多數成員國對排放標準的氮、磷指標採用水樣的算術平均值(如年均)來做為標准。
對於在短期內可能導致環境問題的指標,如水體中氧氣的消耗、衛生學問題或美觀問題,應該採用最大值標准;長期才能導致環境問題的指標,如富營養化、生物積累等問題,採用平均值(如年均)更合理。
對於不同規模的污水處理廠也應該有所區分,小型污水處理廠對環境的影響較小,從建設、運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也沒有必要做的很復雜,排放標准可適當放寬;對於大型污水處理廠,對環境的影響較大,應適當嚴格。 7. 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環境管理的選擇 一般而言,技術應該推進管理體制的改革,技術的進步有益於管理方式的轉變。污水處理排放標准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問題,而在更大程度上是管理的選擇,是管理國家環境問題的管理者的選擇。
現行污水處理排放標准(GB18918-2002)不僅是政府管理者、標准制定者、污水處理設計運行者之間妥協的產物,而且體現地域、規模、時段、濃度與總量四方面的差異。其問題的根源在於國家錯位的環境管理體制。反映出國家環境管理部門「一刀切」的管理思維:對環境問題管的太多,管的太死,賦予地方的權力太少。這種管理思維付諸實施的結果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要從根本上改變標准暴露出來的問題,就必須改變管理思維。環境管理者應本著科學務實的精神,從水環境保護和實際應用的角度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標准。 8. 讓排放標准在行業改革發展中歸位 未來的排放標准,不僅應該充分體現科學的環境管理思維,也就是明確國家和地方政府各自的管理職責,而且應該建立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之上。
首先,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水環境容量的不一致,環境問題千差萬別,採用統一的污水處理排放標准難以治理好當前的水環境問題。因此,國家的主要責任不在於制定具體的標准數值,而在於建立一套完整、科學、合理的標准建立體系和方法,由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排放標准。即,一方面,由國家應該制定基本的、比較寬松的標准,而非具體的標准。寬松的標准並不意味著不利於保護環境,寬松的標准有利於地方具體的排放標準的制定和執行。另一方面,國家應加強地方制定標準的權力,幫助地方制定標准。
其次,污水處理排放標准應該對排放者——處理者——使用者全系統進行考慮,全面分析這三者的相互影響關系,制定出經濟技術水平的可行的排放標准。對排放者,標准要考慮對那些大量排放工業廢水、垃圾滲濾液乃至嚴重影響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的企業實施規范與制約。對處理者,標准要考慮污水處理的特點,尤其是生物處理的特點,七天或更長時段的水質監測值能更好的反映出公共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況。對使用者,要考慮污水最後的使用目的,污水回用及景觀補水的要求等。對於北方干河沒有補充水的地區,如何在標准中反映,標准也應該有所考慮。 另外,污水處理排放標准不是產品標准,因為污水處理的產品沒有消費者,污水處理是公益事業,對公益事業標準的評價不能只看幾個簡單的數值,還要包括對采樣方法、執行評價方法的深入調查和研究。政府還應引導行業協會、學會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調查這幾年標准執行的反饋情況,積極參與到標準的反饋調查及修訂工作中。這些工作對於標準的制訂或修訂非常有意義。
⑥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凡排放工業「廢水」中含有下列十九類有害物質時,其車間或車間處理設備出口的崐排放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1)mg/l
序號有害物質或項目名稱最高容許排放濃度
1汞及其無機化合物0.02(按hg計)
2鎘及其無機化合物0.1(按cd計)
3六價鉻化合物0.5(按cr6+計)
4砷及其無機化合物0.5(按as計)
5鉛及其無機化合物1(按pb計)
6ph值6~9(2)
7懸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沖渣)500
8生化需氧量(5天20℃)30(3)
9化學耗氧量(高錳酸鉀法)50(4)
10硫化物1
11揮發性酚1
12氰化物1(按cn ̄計)
13有機磷0.5
14石油類10
15銅及其化合物1(按cu計)
16鋅及其化合物5(按zn計)
17氟的無機化合物10(按f計)
18硝酸苯類5
19苯胺類3
註:
(1)凡排入流量小,稀釋能力較差及供捕撈、養殖用水體的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度,跟據當地具體情況,從嚴掌握。
(2)指工廠廢水總出口。
(3)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和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4)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500mg/l;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⑦ 凈水凈水器產多少廢水是標準的
75G的全稱是75GPD,即24小時的產水量為75加倫,1加侖=3.785升,75G凈水機在標准測試條件下的產水量專為75*3.785/24=11.8升。屬
RO膜產水量受原水TDS、水溫、進水壓力、工作壓力、壓力桶背壓、廢水比例等條件的影響非常大,每小時11.8升的產水量僅供參考。在水溫非常低、原水TDS非常高的情況下,實際產水量也有可能不到5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