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濟南污水往雨水井排放處罰標准
濟南污水往雨水井排放處罰標准處5萬巧碧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畢寬笑手含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 私自將生活污水排到雨排管,國家有哪條法律法規管理嗎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3. 地下室排污泵水進雨水井是否合理
不合理,污水最後是要處理的,而雨水可能就直接排到河裡,水庫之類的了,你這樣會污染水源的,望採納呦!
4. 雨水井可以排污水嗎
雨水井不可以塵氏排污水。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如果把污水排入雨水井中,就會給環拆簡境帶旅兄褲來負面影響,同時也可能影響人們的健康和安全。雨水井一般只用於收集並排放降雨產生的雨水,而不是用於排放污水。這是由於雨水井通常會被直接連接到污水處理系統或自然水體,如河流、湖泊等。
5. 陽台洗衣機排水可以排到雨水井嗎
不可以。
1、陽台上都會有排雨水的管道,這是為了把雨水及時從樓頂排出的,雨水屬於天然水沒有污染所以雨水不會經過除污處理而直接排放到小區周圍的水系統裡面。而排污管里的水屬於廢水,是要經過統-的污水處理才能繼續利用的。
如果把洗衣機中的水直接排到雨水管里就會造成水源的污染,破壞人們生活的環境。
2、洗衣機工作時產生的廢水中含有洗衣液中的化學成份,這樣排出的廢水如果通過雨水管排出會影響到樓體的外牆和窗沿,容易滋生細菌或蚊蟲對小區內鄰居的生活會有所傷害。流到外牆上的水也會腐蝕牆體表面,影響樓體的美觀和穩固。
洗衣機工作時排水不暢通會造成水倒流受延到陽台上,如果陽台與室內地面在同一個平面上,污水就會流到室內,影響室內的衛生和美觀給生活帶來麻煩。
污水流到陽台上時,如果陽台沒有作防水處理,水會滲透到樓下,影響到鄰居的生活,從而引鄰居之間的糾紛。
(5)私排污水到雨水井擴展閱讀
在陽台上使用洗衣機時首先要把陽台地面做防水處理,防止水流到地面滲透到樓下。
使用洗衣機時需要進水管,這就需要陽台處要有牆體,在牆體內布置進水管,再在出水口安裝洗衣機專用水龍頭。
一般陽台會有地漏, 從這里排水是可以排污水的通道。裝修時要使用洗衣機專用的地漏來與陽台地面的地漏連接。施I前要檢查陽台的整個排水管是否能排水順暢,有沒有通往下水道。
安裝地漏的方法與衛生間里安裝洗衣機地漏的方法是一樣的,地漏一定要帶蓋子 ,洗衣機排水的時候要把洗衣機的排水管插在地漏裡面。
6. 村幹部養殖私排污水怎麼處理
亂排污水可以向環保部門舉報投訴,其實很多養殖場在處理污水的時候忽視一個問題,減少污水的產出。很多養殖場出於成本控制、管理疏忽或養殖習慣,導致大量本該可以遏制的污水產生。
1.改善維護飲水設備:有些養殖場飲水設備老舊、年久失修,飲水設備存在跑水、漏水、冒水、滴水等情況,飲水設備漏水問題是造成雞場污水較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控制污水問題老養殖場飲水設備進行升級改造是要走的程序。平時要做好飲水設備的巡查、維護,如有發現漏水、跑水情況,應及時修護。
2.改變沖洗雞舍習慣:有些養殖場清掃雞舍內糞污時會用清水沖洗,雖說這樣清洗的很乾凈,卻產生了大量污水。盡量減少用水沖洗雞舍的頻次,雞場預算不足時,可在雞舍地面鋪上墊料(含有發酵菌種),這樣既能減少清洗雞舍的麻煩,減少污水產生,也能使雞糞便發酵,便於後續的處理。如果雞場資金預算充足的話,可安裝自動清糞設備—刮糞機,同樣可以減少污水的產生。
3.改善排水系統:雞場要做好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和排污管道要分開建設,互不影響,可有效減少污水的產生。
7. 私排污水的處罰
法律分析:新的條例中還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將被處50萬元以下罰款;取得排水許可證私排污水的,將被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以5萬-50萬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
8. 往雨水井排污水違反了哪個法律法規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9. 餐飲污水排放雨水管處罰
法律分析: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