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選址時立距離污水池等污染源多遠
《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食葯監規〔2015〕21號)
第三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Ⅱ 食品加工場所應距糞坑污水池垃圾場旱廁等污染源多少米以上
理論距離應該在二十米以上,但還是得根據污染區的大小,以及對空氣污染的范圍來確定最終相隔距離!
Ⅲ 垃圾站,污水處理廠在建廠時要求距離生產,生活區多少米
污水處理廠根據排水設計規范規定是居民區300m以上,且處於城市下風向。
垃圾站就比較復雜了,主要分為三塊
1,垃圾中轉站,基本上沒有硬性規定,距離居民樓8-30m即可。
2,垃圾填埋場,位於城市下風向且距離居民區直徑范圍500m以上,主要是根據環評,一般500,800,1000的都有,看當地情況環評執行什麼標准。但至少500m。
3,垃圾焚燒廠,新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沒有具體限制,一般沿用填埋場標准。但是要求焚燒的有毒氣體和惡臭氣體(如二惡英,二氧化硫,顆粒物等)不能過量。具體看環評吧,還有查這個《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
18485-2014)
Ⅳ 污水處理廠周邊多少米不能住人
法律分析:按照城市排水規劃規范,污水廠周邊應有300米衛生防護線,300米范圍內理論上不應有居住區和食品加工企業,但目前一些老舊的城市污水廠由於位置在城區內,用地緊張,一般很難實現這個300米的控制要求。
法律依據:《給排水手冊》 第五冊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