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水管理處屬於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
是行政管理類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2. 達州市城鎮污水處理站屬於什麼單位
1、在我國,早期的污水處理廠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屬於市政部門管轄,其建設、運營等由城管部門負責,環保部門僅負責污水處理廠出水的合格性檢驗。BOT、TOT等國際先進模式引入我國,對於加速我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改善水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原有的污水處理廠也大多進行了企業改制,有屬於事業單位的,有屬於國營企業的,也有屬於外資、私企的。
2、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又稱污水處理站。
3、污水處理工程試運行的內容
(1)通過試運行檢驗土建、設備和安裝工程的質量,建立相關設備的檔案材料,對相關機械、設備及儀表的設計合理性、運行操作注意事項等提出建議。
(2)對某些通用或專用設備進行帶負荷運轉,並測試其能力。如水泵的提升流量與揚程、鼓風機的出風風量、壓力、溫度、噪音與振動等,曝氣設備充氧能力或氧利用率,刮(排)泥機械的運行穩定性、保護裝置的效果、刮(排)泥效果等。
4、污水處理工程試運行的要求
(1)單項處理構築物的試運行,要求達到設計的處理效果,尤其是採用生物處理法的工程,要培養(馴化)出微生物污泥,並在達到處理效果的基礎上,找出最佳運行工藝參數。
(2)在單項設施試運行的基礎上,進行整個工程的聯合運行和驗收。確保污水處理能夠達標排放。
3.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的第五章 污水處理運營管理
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應當通過協議、招標等公開方式取得。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污水處理企業進行運行評估考核;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運營。
城市污水處理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 城市污水處理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停運污水處理運行設施;
(二)排放未經處理的污水;
(三)擅自停用污泥處理設施或將污泥隨意棄置造成二次污染;
(四)虛報、瞞報、拒報、遲報、漏報本條例規定的各項資料。 污水處理企業因設施檢修、大修等,需部分停運或停運的,應當提前l5個工作日,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污水處理企業同時應當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大修或突發事件造成污水處理停運的,必須啟動應急預案,並在2小時內報告當地城市排水、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凡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的具體徵收標准,按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批。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戶,其城市污水處理費分類計入供水價格,由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收取;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其城市污水處理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取水資源費時按當地城市供水價格分類標准一並計量收取。
收取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全額繳入同級財政,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已交納污水處理費的排水戶,不再交納排污費。 城市排水設施養護、維修的責任按下列規定劃分:
(一)公共排水管網由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二)自建的排水設施和其連接城市公共排水管網的支管范圍內的設施由產權所有人負責。
(三)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房屋所有權人負責。 城市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養護、維修技術標准,定期對排水設施進行養護、維修,確保排水設施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汛期前,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對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確保汛期排水安全。 城市排水設施發生破損、管道堵塞等問題,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疏通。
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搶修排水設施、疏通排水管道時,公安、交通、水利、環衛、電力、通訊、供水、燃氣等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不得阻撓。 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防護范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標准、規范確定。
在城市排水設施安全防護范圍內埋設其他管線的,應當徵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並按照城市管線統一規劃進行施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城市排水設施的行為:
(一)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劇毒、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
(二)向城市排水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泥漿、沙漿、混凝土漿等易堵塞物;
(三)在城市排水設施安全防護范圍內修建建築物、構築物,在雨水口匯水面積區設障或堆放物品:
(四)在排水管道、溝渠覆土面上取土、埋桿、打樁及種植高大喬木等;
(五)偷盜、損毀、穿鑿或擅自拆卸、移動、占壓城市排水設施;
(六)其他損害城市排水設施的行為。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法定代表人5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疏通,恢復原狀,無法恢復原狀的,承擔賠償責任,並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城市」是指四川省行政區域的建制市和建制鎮。
(二)「城市排水」是指在城市生活、生產活動中產生的(達到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污水和降水徑流由城市排水系統收集、輸送、處理(凈化、利用,如中水、再生水利用等)和排放的行為。
(三)「城市排水設施」是指城市污水處理廠(站)、排水管網、中水管網、檢查井、雨水井、跌水井、計量器、加壓站等各類設施以及城市區域內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溝渠等組成的總體。
(四)「中水」是指部份生活雜排水經處理凈化後,達到國家《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可以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 本條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4. 達州市建築行政主管部門,是哪個單位全稱
達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地址:會仙橋街55號
電話:(0818)2143757
局機關設12個職能科內室,即辦公室、人事容科、規劃科、房地產業科、建築業科、設計科技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房改辦、政策法規科、監察審計科和計劃財務科。
有直屬企事業單位21個,即達州市房產管理局、達州市建築工程總公司、達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達州市造價管理站、達州市招標投標站、達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達州市城建監察支隊、達州市建築設計研究院、達州市污水治理站、達州市城市測量隊、達州市建設教育培訓中心、達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達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達州市園林綠化管理處、達州市城建檔案館、達州市市政工程公司、達州市給排水總公司、達州市南城給排水公司、達州市污水處理廠、達州市燃氣總公司、達州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鐧懼害鍦板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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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川省達縣鄉鎮環衛收費標准
達市價發[2006]263號
達州市物價局 達州市規劃和建設局
達州市發展改革委 達州市環保局
關於達州市城區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的通知
達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步伐,提高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物價局等部門關於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06]28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向市政府上報了《關於達州市城區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請示》,經2006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徵收達州市城區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按照《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徵收達州市城區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的批復》(達市府函[2006]320號)精神,現將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達州市城區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收費項目及標准(見附表)
二、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的范圍
達州市城區東城、西城、朝陽辦事處、西外鎮、北外鎮、羅江鎮及達縣南外鎮、河市鎮范圍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口等,均應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
三、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規定
(一)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實行有償服務,由雙方簽定服務合同,對清掃、清運工作實行包乾落實,誰管理,誰服務,誰收費,沒有開展服務工作的不得收費。
(二)部門或單位對環境衛生垃圾、廢棄物自行清掃、清運的,不得收取垃圾清運費,只收取自運垃圾至垃圾處理廠的處理費。
(三)對基建工地除按規定收取建築垃圾清運處理費外,還要按建築面積0.2元/㎡收取衛生費。
(四)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收取垃圾清運處理費按在崗員工(含臨時工)人數計算;學校不準向學生或家長轉嫁收取垃圾清運處理費。
(五)對醫療機構收取垃圾清運處理費按醫療機構門診、住院及辦公區域面積計算。
(六)商家發布廣告、傳單按每天400元收取垃圾清運處理費。
(七)集市攤點,包含各種專業市場攤點及流運攤點,均應按規定繳納垃圾清運處理費。
四、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的徵收管理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按屬地管理收取,市環衛處負責收取達州市城區東城、西城、朝陽辦事處、西外鎮、北外鎮、羅江鎮轄區內的垃圾清運處理費。在具體收費工作中,市環衛處可委託市給排水總公司、社區居委會、小區物管會等代為收取居民垃圾清運處理費,受委託者可在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中提取3%的代收手續費。達縣南外鎮、河市鎮的垃圾清運處理費由達縣環衛管理所收取。達州市城區收取的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資金納入財政專戶進行統一管理,專項用於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和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
五、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減免政策
對中小學教學用房、學生集體宿舍、敬老院、福利院、孤兒院、五保戶、孤寡老人、老紅軍、離休幹部遺孀等優撫對象,憑有效證件免收;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有效證件減半徵收。除市政府確定的減免對象外,任何單位、部門均不得隨意減免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
六、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
收費單位應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憑(亮)證收費,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收據,並公示收費項目及標准,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七、達州市城區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收費標准從2006年12月1日起執行。原四川省達縣地區物價局、四川省達縣地區財政局、四川省達縣地區建委「關於下發《達縣地區城鎮環境衛生服務收費辦法》的通知」(達地價[1992]第101號)和達州市物價局《關於調整達州市城區環境衛生有償服務部份收費標準的通知》(達市價費[2001]12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達州市城區徵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收費項目及標准
達州市物價局 達州市規劃和建設局
達州市發展改革委 達州市環保局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6. 城市排水系統歸哪個部門管
城市排水系統屬於排水管理部門管理
2006年12月11日,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規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門(簡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排水管理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排水許可的;
(二)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排水許可證書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6)達州市污水管理處擴展閱讀
城市排水系統的作用
1、從環境保護方面講,排水工程有保護和改善環境,消除污水危害的作用。而消除污染,保護環境,是進行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是保障人民健康和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
2、從衛生上講,排水工程的興建對保障人民的健康具有深遠的意義。
3、從經濟上講,首先,水是非常寶貴的自然資源,它在國民經濟的各部門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其次,污水的妥善處理,以及雨雪水的及時排除,是保證工農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廢水能否妥善處理,對工業生產新工藝的發展也有重要影響。
4、污水本身也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如工業廢水中有價值原料的回收,不僅消除了污染,而且為國家創造了財富,降低產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