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業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貳』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1、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2、一級A、一級B指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中的規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3、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2)工業企業污水排放標准6擴展閱讀:
《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將水環境質量標准與行業排放標准進行有效銜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規形式予以確定。
目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類標准,這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40mg/L、2mg/L、0.4mg/L。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標准制訂有關規定,地方標准可以嚴於國家標准。我省作為北方地區,降水南北空間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態基流。特別是冬春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企業排放入河的廢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衡量仍是劣Ⅴ類。企業達標排放的污水入河後,因河道在冬春季無生態基流、
無自然凈化能力導致國考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只有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格要求到地表水Ⅴ類標准,才能確保河流達地表水Ⅴ類水質。
這是水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和創新,是破解我省企業排水達標、地表水水質不達標難題的重大舉措,是走出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選擇。
『叄』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5、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6、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1)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省級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3)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污水的排放方式:
1、當城市有污水處理廠時,生活廢水與糞便污水宜採用合流制排出:
2、當建築物採用中水系統時,根據中水的用水對象及所選用的原排水水質分質排出:
3、當冷卻廢水量較大而需循環或重復使用時,宜將其設置成單獨的管道系統。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符合污水排放規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什麼是污水?
污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來自生活和生產的排出水,喪失了原來使用功能的水簡稱為污水。污水主要指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多為有機物和大量病原微生物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肆』 國家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指標為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虛耐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等。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4.1.2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隱譽宴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4.1.2.3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灶銀標准。
『伍』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類功能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前兩項規定。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陸』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准。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本標准為首次發布。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
『柒』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凡排放工業「廢水」中含有下列十九類有害物岩巧質時,其車間或車間處理設備出口的_排放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濃度(1)mg/L
序號有害物質或項目名稱最高容許排放濃度
1汞及其無機化合物0.02(按Hg計)
2鎘及其無機化合物行猜0.1(按Cd計)
3六價鉻化合物0.5(按Cr6+計)
4砷及其無機化合物0.5(按As計)
5鉛及其無機化合物1(按Pb計)
6pH值6~9(2)
7懸浮物(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沖渣)500
8生化需氧量(5天20℃)30(3)
9化學耗氧量(高錳酸鉀法)50(4)
10硫化物1
11揮發性酚1
12氰化物1(按CN ̄計)
13有機磷0.5
14石油類10
15銅及其化合物1(按Cu計)
16鋅及其化合物5(按Zn計)
17氟的無機化合物10(按F計)
18硝酸苯類5
19苯胺類3
注:(1)凡排入流量小,稀釋能力較差及供捕撈、養殖用水粗帶鍵體的工業「廢水」最高容許排放度,跟據當地具體情況,從嚴掌握。
(2)指工廠廢水總出口。
(3)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和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生化需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4)造紙、化纖漿粕及製革三種「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500mg/L;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的工業「廢水」的耗氧量排放標准可允許為200mg/L。
法律依據:
《水污染防治法》
二十條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
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意見後,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報國務院批准並下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對國家重點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
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