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豬場廢水,豬糞用土地消納怎麼計算
據經驗,一般抄每次每畝水面沼液用量不能超過900kg,每星期施用不超過3次。廠區內有30畝的魚塘,經估算,30畝魚塘平均每天可以消納沼液11.55t,每年可以消耗廢水4215t/a;
根據有關資料,沼肥的養分組成與含量分別為:氨氮 0.056%,速效磷0.067%,速效鉀0.113%,10t沼肥所含有的氮、磷、鉀養分量分別為:氨氮5.6kg,速效磷6.7kg,速效鉀11.30kg。如果以一季作物需施用氮肥(N)150~180kg/hm2、磷肥(P2O5)45~75kg/hm2、鉀肥(K2O)110~120kg/hm2來計算的話,10t沼肥所含養分需要的承載土地量分別為:氮0.03~0.04hm2,磷0.09~0.15hm2,鉀0.09~0.1hm2,最大需0.1hm2的土地,即10t沼肥需要0.1hm2(1.5畝)的土地消納,即每畝每季作物可消納的沼液量為6.7t。
B. 污水處理池承包合同書範文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在該項目工程承包工作中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努力完成雙方各自承擔的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進行了友好協商,對下列條款取得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一、 承包內容:
1.1 甲方將污水處理站的日常運營管理全權委託乙方負責,主要包括為處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維修和化驗人員,設備維修和設備保養,污水處理站所需葯劑,保證污水處理站的正常運行,污水達到第1.2條款要求排放、給水水質達到第1.3條款要求。
1.2 污水處理水量:根據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狀況和生產的情況,確定最大進水量5000噸/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過進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噸/月。
污水處理要求:
進水水質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釋倍數)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釋倍數)≤40mg/L、SS≤60mg/L、PH6~9
1.3 基礎數據:
電 價:0.80元/kW?h
二、 運營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2.1 運營管理費用:給、排水按1.80元/噸計費(不含稅);
運營費用包括:葯劑費、人工費、電費、設備維護維修費。
2.2 考慮到通貨膨脹、國家法律法規變化等因素對運營成本造成的影響,雙方商定在運營期內,每年調整一次運營管理費用,即每年年底確定第二年的運營管理費。
2.3 運營管理費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於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運營管理費。
三、 乙方的責權利
3.1 乙方保證密切配合甲方生產,及時處理污水;
3.2 詳實紀錄並妥善保存污水處理站的運行日誌、監測記錄、維修記錄、污水排放記錄,當合同期滿後,完整移交給甲方。在運營期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並提供相關材料。
3.3 負責污水處理站的設備日常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如因設備維修不及時造成不達標排放,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乙方在運營期間,必須嚴格按污水處理站設備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污水處理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負責。
3.5 乙方擁有污水處理站技術管理、人員安排、葯品材料和易損件采購的自主權;
3.6 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廠區的證件由甲方解決,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廠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和監督。並且要保護好站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及保持周邊環境衛生,違者按甲方規定處罰;
3.7 乙方運營期間廢水處理的達標率為90%。
四、 甲方的責權利
4.1 保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水電供應和有關條件;
4.2 及時支付污水處理費用,每個月10日支付前一個月的處理費;
4.3 託管運營期間甲方為乙方污水處理的員工免費提供工作場所和就餐條件(乙方買餐票並付費);
4.4 負責污泥的外運和消納。
五、 其他約定
5.1 原有甲方污水站工作人員,乙方擇優錄取,未能錄用的人員由甲方安排其它工作。
5.2 在運營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派專人共同管理來水計量(安裝電磁流量計)和水質測定,甲乙雙方派人按時抄錄進水水量和取樣測定並會簽。
5.3 在運營期間,乙方用於運行管理所產生的電費從運營費中直接扣除。
5.4 在運營期間,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水量及運營費用總額核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帳戶。甲方每月按時向乙方支付運營費用,甲方若在每月10號前未能將足額處理費劃到乙方帳戶,應按每月總額的0.3%計繳滯納金,20號前仍未劃到乙方帳戶,乙方有權停止污水處理運行,後果甲方自負。甲方若有異議,應於10號前提出並與乙方交涉清楚。
5.5 在運營期間,如甲方生產產品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而引起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調整(也可商量調整運營費用),在調整期間,如需增加設備設施,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乙方有權對此期間出水水質未達到要求而免責。
5.6 在運營期間,如甲方生產污水超過約定規模的1.1倍,乙方盡力對超過部分污水進行處理,由此造成污染事故或造成相關部門罰款,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5.7 污水處理當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乙方應有收集以及臨時堆放的義務,甲方負責按環保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8 正常環保檢查產生的污水監測費和正常排污費由甲方負責;由於乙方管理運營不善,導致污水排放超標所產生的污水監測費和超標排污費由乙方負責。
5.9 如果一方因故與另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5.10 如果甲方付款,水、電供應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11 如一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5.12 保密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對通過本合同從對方處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秘密嚴格保密,在沒有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上述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 承包時間
6.1 自2012年 月 日開始,至2014年 月 日結束,承包時間暫定二年。
6.2 雙方滿意可繼續延長;
6.3 如甲方有意在本協議期滿後自己運行,乙方將轉讓運行技術並移交其它資源。
6.4 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合同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調整繼續履行或結束合同事宜。
七、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如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協議或發生的其他業務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__________市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日期:
乙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日期:
C. 生豬養殖污水處理辦法
考慮到生豬養殖中產生的污水中往往會帶有豬的糞便以及其他污染物,但豬糞中豐富的氮、磷物可以有效作為肥料。因此在處理生豬養殖污水時,首先可以使用固液分離機對待處理的污水進行初次分離,隨後繼續對沉澱後得到的豬糞等固態廢棄物進行二次分離,在有效提取出殘留在污水與豬糞當中,含有大量氮磷元素的固體物質的基礎上,及時對其進行堆肥處理,進而可以在有效提高污水處理經濟性與肥效的同時,為後續污水處理奠定良好基礎。而得到的固體污物可以直接進入農業生產體系肥料廠作為農業生產體系肥原料。由於帶有豬糞的污水中,可能會因豬糞含大量粘稠物資的影響,使得單純利用絮凝池進行污水沉澱處理,無法獲得理想的分離效果。此時工作人員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選擇使用氣浮技術,並藉助專業的儀器設備完全去除污水中所含的大量COD物質。較後,工作人員應當採用厭氧處理的方式,有效降解生豬養殖污水中的COD物質,即可以在去除污水中的COD物質後,使用高效厭氧反應器,藉助活性非常高的厭氧顆粒污泥有效吸附、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質。再通過充分發揮過濾凈化裝置的效用,使得污水能夠達到排放標准,水質得以凈化。此時液體進入沼氣池進行發酵處理,產生的沼氣用以發電,剩餘的沼液也能夠在經過過濾與進化處理後作為周圍農作物灌溉用水。
養豬廢水含有高濃度的有機物、懸浮物、氨氮等污染物,其水質和水量受到生產工藝季節及產品因素的影響較大,因此須選擇耐沖擊負荷強的工藝。可以採用物理處理方法、化學處理方法和生物處理方法。
1、物理處理方法包括使用格柵、沉澱、過濾等。主要可以去除污水中較大的懸浮物和雜質、飼料殘渣、豬毛等可能對管道和水泵造成堵塞或磨損的物質。
2、化學處理方法包括混凝、消毒、中和等。可以處理養豬廢水中的可溶解性有害物質,比如酸鹼性有機物和各種清洗豬圈使用的有機溶劑等。
3、生物處理方法是利用微生物在酶的催化下利用微生物本身的新陳代謝對廢水中的污染物質進行分解和轉化。
對於養豬場廢水來說,固液分離是處理的最基礎步驟。所以需要在正式處理之前採用預處理的方式去除廢水中存在的大部分固態物質,以保證後續處理的負荷降低。對於固液體分離後的液體部分則一般採用厭氧工藝進行無害化處理。
有機廢水的處理以去除有機物為主要目的,對於養豬場廢水這種較高濃度的有機物含氮廢水的處理,通常採用的方式是UASB-缺氧-好氧處理工藝(A2-O法),可以保證較高的COD去除率,並且還有一定的脫氮除磷的作用。
厭氧處理中的UASB法全稱為升流式厭氧污泥床反應器。這種方法與其它厭氧反應器相比,具有一系列的優點:污泥床內生物量多;容積負荷率高,污水在反應器內的水力停留時間短,因此所需池容大大減小;設備簡單,操作方便,也不需要設計污泥迴流裝置,也不需要填充填料,不需要設置機械攪拌裝置,造價也相對全家,更加便於管理且不存在堵塞的問題。
厭氧處理時一般需要水解酸化池,可以將大分子物質轉化為小分子物質,將環狀結構轉化為鏈狀結構,可以進一步提高廢水中的BOD/COD比,增加廢水的可生化性,為後續的消毒創造更好的環境。廢水經過水解反應後生化性能提高,降低了廢水的pH值,也減少了其中的污泥產量,為後續好氧生物處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經過缺氧處理的出水中還有較多的還原性物質和沒有充分降解的有機物,因此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處理,此時一般選用好氧生物處理的方式,讓缺氧出水穩定的達到排放標准。
此時採用氧化溝工藝。即將曝氣池封閉成首尾相連的循環流曝氣溝渠,不同於傳統的活性污泥法,污水可以湧入其中得到凈化。
還可以採用生物膜法,利用附著生長於某些固體物表面的微生物進行有機污水處理。同時使用生物流化床,通過砂(無煙煤、活性炭等)作填料並作為生物膜載體,使廢水自下向上沒試過砂床使載體嚇死流動狀態,從而在單位時間內加大生物膜同廢水的接觸面積和充分供氧,利用填料沸騰狀態強化廢水生物處理過程的構築物。
此外,還有生物接觸氧化法,即以附著在載體(俗稱填料)上的生物膜為主,凈化有機廢水的一種高效水處理工藝。具有活性污泥法特點的生物膜法,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的優點。在可生化條件下,不論應用於工業廢水還是養殖污水、生活污水的處理,都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該工藝因具有高效節能、佔地面積小、耐沖擊負荷、運行管理方便等特點而被廣泛應用於各行各業的污水處理系統。
D. 養豬廠灌溉消納違法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不違法。自2014年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施行以來,部分養豬場利用《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鼓勵和支持採取種植和養殖相結合的方式消納利用的規定,在農業部門沒有制定相應的糞便還田育肥配套管理制度和規范前,養豬場採用使用漫灌方式進行糞便還田育肥的方式消納養豬污水,使用這種灌溉消納方式進行糞便還田育肥不應認定為違法。但環保部門可以採用指導、引導、勸導的方式,幫助養豬場改變不合理和對環境不友好的消污方式。
E. 現在環保查得嚴,該如何減少養豬場的污水排放呢
最先便是豬的飲用水層面必須做好調節,豬的嘴較為獨特,喝水的情況下基本上是喝過一半漏了一半,導致比較多的污水產生。實際上喝水時漏出來的水不可以算得上污水,立即排出出來是沒有影響的。可是一些養殖場為了更好地便捷,會讓其注入污水排出里邊,這樣就增加了污水的排出總數,因此在豬喝水的地點設定單獨的排水口,不必和污水排出混合在一起,那樣便會顯著地減少污水的排出。
養豬廠的污水隨著的臭味比較重主要是糞水裡的二氧化氮比較多,那樣會一定程度提升污水解決難度系數,終究味道環境污染不是很好解決的。而現在許多養殖場會在豬吃的精飼料中提升一些復合益生菌,那樣能極大地緩解豬的二氧化氮消耗量,那樣污水解決時難度系數會減少許多,也側層面的減少了污水排出。
F. 農村養豬污染怎麼辦
養豬污水無論以何種工藝或綜合措施進行處理, 都要採取一定的預處理措施。通過預處理可使廢水污染物負荷降低, 同時防止大的固體或雜物進入後續處理環節, 造成設備的堵塞或破壞等。針對廢水中的大顆粒物質或易沉降的物質, 畜禽養殖業採用過濾、 離心、 沉澱等固液分離技術進行預處理, 常用的設備有格柵、 沉澱池、 篩網等。養豬污水由於其特性,含有大量有機物,宜採用生物的方式進行處理,一般來說需要採取多種處理方法相結合的工藝,常採用進一步的好氧處理(氧化塘等)來作為厭氧處理的二級凈化,這也是目前處理高濃度有機物污水的一種好方法,也是許多規模豬場採用的廢水處理方法。
G. 養殖場的污水到底該如何處理,才能抵抗住環保重壓
要想抵抗住環保重壓,就必須要處理好養殖場中的污水,要處理好污水,那麼我們首先要了解清楚都是什麼污水。養殖場的污水主要包括畜禽的尿液、部分畜禽的糞便和處理糞便時的沖洗水。這些都屬高濃度有機污水,並且懸浮物和氨氮含量大。這種未經處理的污水進入自然水體後,使水中固體懸浮物、有機物和微生物含量升高,改變水體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群落,使水質變壞。這些污水中還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通過水體或水生動植物進行病原傳播,危害人畜健康。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徵是:有機物濃度高,懸浮物多,色度深並含有大量的細菌,因污水中含有大量動物屎尿而使NH3-N濃度很高。污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以固態、溶解態存在的碳水化合物形式存在。另外污水中還含有大量的N、P等營養物質。污水中的固體殘渣主要為有機物質。如果不對此進行固液分離,就會給後續處理帶來困難,增加處理負荷,影響處理效果。因此我們首先要做預處理,對污水進行固液分離,使液體的污染物負荷量大大降低,並且通過固液分離還可防止較大的固體物進入後續處理環節,防止設備的堵塞和損壞。
養殖場污水處理方式
一、厭氧--還田方式
養殖污水經過厭氧消化處理後,再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厭氧消化液進行後處理,適用於離城市較遠,經濟欠發達氣溫較高,土地寬廣等可做污水自然處理的地區。如果是豬場規模不能太大,年出欄5萬頭以下為宜,以人工清糞為主,水沖糞為輔,沖洗水量中等。
二、厭氧--好氧處理方式
厭氧--好氧處理方式的養殖場污水處理系統由預處理、厭氧處理、好氧處理、後處理、污泥處理及沼氣凈化、儲存與利用等部分組成。需要復雜的設備和構築物由專門的技術人員執行。主要適用於大城市近郊,經濟發達,土地緊張沒有足夠的農田消納規模化養殖場糞污的地區。若是養豬場年出欄5萬頭以上,主要使用水沖清糞,沖洗水量大。
三、厭氧--好氧--膜生物反應器方式
厭氧--好氧--MBR膜生物反應器處理方式的養殖場污水處理系統由預處理、厭氧處理、好氧處理、膜反應器等部分組成,場地限制小,其設計運轉均比較簡單易操作。
H. 環保局禁止養豬,是國家規定的嗎
不是的,是必須滿足要求才可以養豬。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對禁養區劃定提出了明確要求。2016年上半年,全國20來個省份都已經公布了禁養時間表,大部分表示要在2016年底-2017年底實現畜禽養殖的規范布局,該禁養的禁養,該升級到養殖小區的要完全達到環保的標准。
養豬要求:
養豬場必須擁有這8個證件,否則一律關停處理:
1、養豬用地證明:到國土資源局辦理,一般符合養殖用地的都可以辦理。
2、環評手續:到環保局辦理,環保部門會有人員下來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養豬場就可以。
3、規劃意見:養豬場設計好建設圖紙,然後到規劃局審核。
4、立案備案手續:到發改委辦理,這個是最好跟村委會的一起去。
5、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在畜牧局辦理,一般防疫到位的養豬場都可以拿到手。
6、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到畜牧局辦理,這個很簡單,登記一下就可以了。
7、生產經營取可證:先讓村委會證明,然後到畜牧局,畜牧局審核過後,直接到工商局辦理。
8、野生動物訓養繁殖許可證:取得生產經營取可證後,到畜牧局辦理檢疫證,然後到林業局辦理。
(8)養豬污水消納協議擴展閱讀:
養殖業的綜合利用與治理
國家鼓勵和支持採取糞肥還田、製取沼氣、製造有機肥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採取種植和養殖相結合的方式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沼氣製取、有機肥生產等廢棄物綜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輸送和施用、沼氣發電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將畜禽糞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應當與土地的消納能力相適應,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傳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環境和傳播疫病。
從事畜禽養殖活動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活動,應當及時對畜禽糞便、畜禽屍體、污水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防止惡臭和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
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屍體等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農牧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深埋、化制、焚燒等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定期將畜禽養殖品種、規模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排放和綜合利用等情況,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備案情況抄送同級農牧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加強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的監測。
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發現畜禽養殖環境污染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和報告。
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綜合整治方案,採取組織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有計劃搬遷或者關閉畜禽養殖場所等措施,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治理。
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
激勵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示範獎勵等措施,扶持規模化、標准化畜禽養殖,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過程中,應當統籌安排,將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納入規劃,落實養殖用地。
國家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地開展規模化、標准化畜禽養殖。
畜禽養殖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生產設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屬設施用地。
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申請包括污染治理貸款貼息補助在內的環境保護等相關資金支持。
進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從事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有機肥產品生產經營等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活動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生產有機肥產品的,享受國家關於化肥運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購買使用有機肥產品的,享受不低於國家關於化肥的使用補貼等優惠政策。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國家鼓勵和支持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自發自用、多餘電量接入電網。電網企業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為沼氣發電提供無歧視的電網接入服務,並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並網技術標準的多餘電量。
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的,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上網電價優惠政策。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製取沼氣或進而製取天然氣的,依法享受新能源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