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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煉廢水出水標准

發布時間:2023-04-04 23:53:55

A. 焦化廠污水排放標准

中國對焦化污水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酚0.5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氨氮15mg/L,化學需專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苯並(a)芘列為第一類污染物,屬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0.03μg/L。

焦化廢水中多環芳烴不但難以降解,而且通常還是強致癌物質,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同時也直接威脅到人類健康。

(1)冶煉廢水出水標准擴展閱讀

廢水來源

焦化廠主要生產焦碳、商業煤氣、硫銨和輕苯等化工產品。該廠焦油回收系統採用硫銨流程,焦油加工採用管式爐兩塔連續蒸餾,工業奈生產工藝為雙爐雙塔連續蒸餾、洗滌、精製。

在焦爐煤氣冷卻、洗滌、粗苯加工及焦油加工過程中,產生含有酚、氰、油、氨及大量有機物的工業廢水。

B. 污水中bod\cod的含量是多少

BOD5/COD指標是5日生化需氧量與化學需氧量的比值,是污水可生化降解性的指標專


BOD代表可以屬被微生物分解的部分,COD可以認為是全部污染物,這樣B/C就可以代表可被微生物分解部分的比例,也就是可生化部分了,一般B/C大於0.3就表示可生化行還不錯


至於你說的污水中bodcod的含量是多少,不同的污水含量肯定不同,生活污水的bodcod比值大概在0.4左右。

那些冶煉廢水的bodcod就很低了,通常都在0.1以下。


希望能幫到你

滿意請採納 O(∩_∩)O~

C. 電鍍廢水經樹脂處理後不達標,處理後氨氮30mg/L,cod150mg/L,如何才能達到一級排放標准

根據廢水中氨氮濃度的不同,可將廢水分為3類:高濃度氨氮廢水(-N>500mg/l),中等濃度氨氮廢水(NH3-N:50-500mg/l),低濃度氨氮廢水(NH3-N<50mg/l)。然而高濃度的氨氮廢水對微生物的活性有抑製作用,制約了生化法對其的處理應用和效果,同時會降低生化系統對有機污染物的降解效率,從而導致處理出水難以達到要求。
故本工程的關鍵之一在於氨氮的去除,去除氨氮的主要方法有:物理法、化學法、生物法。物理法含反滲透、蒸餾、土壤灌溉等處理技術;化學法含離子交換、氨吹脫、折點加氯、焚燒、化學沉澱、催化裂解、電滲析、電化學等處理技術;生物法含藻類養殖、生物硝化、固定化生物技術等處理技術。目前比較實用的方法有:折點加氯法、選擇性離子交換法、氨吹脫法、生物法以及化學沉澱法。
1. 折點氯化法去除氨氮
折點氯化法是將氯氣或次氯酸鈉通入廢水中將廢水中的NH3-N氧化成N2的化學脫氮工藝。當氯氣通入廢水中達到某一點時水中游離氯含量最低,氨的濃度降為零。當氯氣通入量超過該點時,水中的游離氯就會增多。因此該點稱為折點,該狀態下的氯化稱為折點氯化。處理氨氮污水所需的實際氯氣量取決於溫度、pH值及氨氮濃度。氧化每克氨氮需要9~10mg氯氣。pH值在6~7時為最佳反應區間,接觸時間為0.5~2小時。
折點加氯法處理後的出水在排放前一般需要用活性碳或二氧化硫進行反氯化,以去除水中殘留的氯。1mg殘留氯大約需要0.9~1.0mg的二氧化硫。在反氯化時會產生氫離子,但由此引起的pH值下降一般可以忽略,因此去除1mg殘留氯只消耗2mg左右(以CaCO3計)。折點氯化法除氨機理如下:
Cl2+H2O→HOCl+H++Cl-
NH4++HOCl→NH2Cl+H++H2O
NHCl2+H2O→NOH+2H++2Cl-
NHCl2+NaOH→N2+HOCl+H++Cl-
折點氯化法最突出的優點是可通過正確控制加氯量和對流量進行均化,使廢水中全部氨氮降為零,同時使廢水達到消毒的目的。對於氨氮濃度低(小於50mg/L)的廢水來說,用這種方法較為經濟。為了克服單獨採用折點加氯法處理氨氮廢水需要大量加氯的缺點,常將此法與生物硝化連用,先硝化再除微量殘留氨氮。氯化法的處理率達90%~100%,處理效果穩定,不受水溫影響,在寒冷地區此法特別有吸引力。投資較少,但運行費用高,副產物氯胺和氯化有機物會造成二次污染,氯化法只適用於處理低濃度氨氮廢水。
2. 選擇性離子交換化去除氨氮
離子交換是指在固體顆粒和液體的界面上發生的離子交換過程。離子交換法選用對NH4+離子有很強選擇性的沸石作為交換樹脂,從而達到去除氨氮的目的。沸石具有對非離子氨的吸附作用和與離子氨的離子交換作用,它是一類硅質的陽離子交換劑,成本低,對NH4+有很強的選擇性。
O.Lahav等用沸石作為離子交換材料,將沸石作為一種把氨氮從廢水中分離出來的分離器以及硝化細菌的載體。該工藝在一個簡單的反應器中分吸附階段和生物再生階段兩個階段進行。在吸附階段,沸石柱作為典型的離子交換柱;而在生物再生階段,附在沸石上的細菌把脫附的氨氮氧化成硝態氮。研究結果表明,該工藝具有較高的氨氮去除率和穩定性,能成功地去除原水和二級出水中的氨氮。
沸石離子交換與pH的選擇有很大關系,pH在4~8的范圍是沸石離子交換的最佳區域。當pH<4時,H+與NH4+發生競爭;當pH>8時,NH4+變為NH3而失去離子交換性能。用離子交換法處理含氨氮10~20mg/L的城市污水,出水濃度可達1mg/L以下。離子交換法具有工藝簡單、投資省去除率高的特點,適用於中低濃度的氨氮廢水(<500mg/L),對於高濃度的氨氮廢水會因樹脂再生頻繁而造成操作困難。但再生液為高濃度氨氮廢水,仍需進一步處理。
3. 空氣吹脫法與汽提法去除氨氮
空氣吹脫法是將廢水與氣體接觸,將氨氮從液相轉移到氣相的方法。該方法適宜用於高濃度氨氮廢水的處理。吹脫是使水作為不連續相與空氣接觸,利用水中組分的實際濃度與平衡濃度之間的差異,使氨氮轉移至氣相而去除廢水中的氨氮通常以銨離子(NH4+)和游離氨(NH3)的狀態保持平衡而存在。將廢水pH值調節至鹼性時,離子態銨轉化為分子態氨,然後通入空氣將氨吹脫出。吹脫法除氨氮,去除率可達60%~95%,工藝流程簡單,處理效果穩定,吹脫出的氨氣用鹽酸吸收生成氯化銨可回用於純鹼生產作母液,也可根據市場需求,用水吸收生產氨水或用硫酸吸收生產硫酸銨副產品,未收尾氣返回吹脫塔中。但水溫低時吹脫效率低,不適合在寒冷的冬季使用。
用該法處理氨氮時,需考慮排放的游離氨總量應符合氨的大氣排放標准,以免造成二次污染。低濃度廢水通常在常溫下用空氣吹脫,而煉鋼、石油化工、化肥、有機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高濃度廢水則常用蒸汽進行吹脫。該方法比較適合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但吹脫效率影響因子多,不容易控制,特別是溫度影響比較大,在北方寒冷季節效率會大大降低,現在許多吹脫裝置考慮到經濟性,沒有回收氨,直接排放到大氣中,造成大氣污染。
汽提法是用蒸汽將廢水中的游離氨轉變為氨氣逸出,處理機理與吹脫法一樣是一個傳質過程,即在高pH值時,使廢水與氣體密切接觸,從而降低廢水中氨濃度的過程。傳質過程的推動力是氣體中氨的分壓與廢水中氨的濃度相當的平衡分壓之間的差。延長氣水間的接觸時間及接觸緊密程度可提高氨氮的處理效率,用填料塔可以滿足此要求。塔的填料或充填物可以通過增加浸潤表面積和在整個塔內形成小水滴或生成薄膜來增加氣水間的接觸時間汽提法適用於處理連續排放的高濃度氨氮廢水,操作條件與吹脫法類似,對氨氮的去除率可達97%以上。但汽提塔內容易生成水垢,使操作無法正常進行。
吹脫和汽提法處理廢水後所逸出的氨氣可進行回收:用硫酸吸收作為肥料使用;冷凝為1%的氨溶液。
4. 生物法去除氨氮
生物法去除氨氮是在指廢水中的氨氮在各種微生物的作用下,通過硝化和反硝化等一系列反應,最終形成氮氣,從而達到去除氨氮的目的。生物法脫氮的工藝有很多種,但是機理基本相同。都需要經過硝化和反硝化兩個階段。
硝化反應是在好氧條件下通過好氧硝化菌的作用將廢水中的氨氮氧化為亞硝酸鹽或硝酸鹽,包括兩個基本反應步驟:由亞硝酸菌參與的將氨氮轉化為亞硝酸鹽的反應。由硝酸菌參與的將亞硝酸鹽轉化為硝酸鹽的反應。亞硝酸菌和硝酸菌都是自養菌,它們利用廢水中的碳源,通過與NH3-N的氧化還原反應獲得能量。反應方程式如下:
亞硝化: 2NH4++3O2→2NO2-+2H2O+4H+
硝化 : 2NO2-+O2→2NO3-
硝化菌的適宜pH值為8.0~8.4,最佳溫度為35℃,溫度對硝化菌的影響很大,溫度下降10℃,硝化速度下降一半;DO濃度:2~3mg/L;BOD5負荷:0.06-0.1kgBOD5/(kgMLSS•d);泥齡在3~5天以上。
在缺氧條件下,利用反硝化菌(脫氮菌)將亞硝酸鹽和硝酸鹽還原為氮氣而從廢水中逸出由於兼性脫氮菌(反硝化菌)的作用,將硝化過程中產生的硝酸鹽或亞硝酸鹽還原成N2的過程,稱為反硝化。反硝化過程中的電子供體是各種各樣的有機底物(碳源)。以甲醇為碳源為例,其反應式為:
6NO3-+2CH3OH→6NO2-+2CO2+4H2O
6NO2-+3CH3OH→3N2+3CO2+3H2O+6OH-
反硝化菌的適宜pH值為6.5~8.0;最佳溫度為30℃,當溫度低於10℃時,反硝化速度明顯下降,而當溫度低至3℃時,反硝化作用將停止;DO濃度<0.5mg/L;BOD5/TN>3~5。生物脫氮法可去除多種含氮化合物,總氮去除率可達70%~95%,二次污染小且比較經濟,因此在國內外運用最多。其缺點是佔地面積大,低溫時效率低。
常見的生物脫氮流程可以分為3類:
⑴多級污泥系統
多級污泥系統通常被稱為傳統的生物脫氮流程。此流程可以得到相當好的BOD5去除效果和脫氮效果,其缺點是流程長,構築物多,基建費用高,需要外加碳源,運行費用高,出水中殘留一定量甲醇;
⑵單級污泥系統
單級污泥系統的形式包括前置反硝化系統、後置反硝化系統及交替工作系統。前置反硝化的生物脫氮流程,通常稱為A/O流程。與傳統的生物脫氮工藝流程相比,該工藝特點:流程簡單、構築物少,只有一個污泥迴流系統和混合液迴流系統,基建費用可大大節省;將脫氮池設置在去碳源,降低運行費用;好氧池在缺氧池後,可使反硝化殘留的有機污染物得到進一步去除,提高出水水質;缺氧池在前,污水中的有機碳被反硝化菌所利用,可減輕其後好氧池的有機負荷。此外,後置式反硝化系統,因為混合液缺乏有機物,一般還需要人工投加碳源,但脫氮的效果高於前置式,理論上可接近100%的脫氮效果。交替工作的生物脫氮流程主要由兩個串聯池子組成,通過改換進水和出水的方向,兩個池子交替在缺氧和好氧的條件下運行。它本質上仍是A/O系統,但利用交替工作的方式,避免了混合液的迴流,其脫氮效果優於一般A/O流程。其缺點是運行管理費用較高,必須配置計算機控制自動操作系統;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⑶生物膜系統
將上述A/O系統中的缺氧池和好氧池改為固定生物膜反應器,即形成生物膜脫氮系統。此系統中應有混合液迴流,但不需污泥迴流,在缺氧的好氧反應器中保存了適應於反硝化和好氧氧化及硝化反應的兩個污泥系統。
由於常規生物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還存在以下:
為了能使微生物正常生長,必須增加迴流比來稀釋原廢水;
硝化過程不僅需要大量氧氣,而且反硝化需要大量的碳源,一般認為COD/TKN至少為9。
5. 化學沉澱法去除氨氮
化學沉澱法是根據廢水中污染物的性質,必要時投加某種化工原料,在一定的工藝條件下(溫度、催化劑、pH值、壓力、攪拌條件、反應時間、配料比例等等)進行化學反應,使廢水中污染物生成溶解度很小的沉澱物或聚合物,或者生成不溶於水的氣體產物,從而使廢水凈化,或者達到一定的去除率。
化學沉澱法處理NH3-N是始於20世紀60年代,在90年代興起的一種新的處理方法,其主要原理就是NH4+、Mg2+、PO43-在鹼性水溶液中生成沉澱。
在氨氮廢水中投加化學沉澱劑Mg(OH)2、H3PO4與NH4+反應生成MgNH4PO4•6H2O(鳥糞石)沉澱,該沉澱物經造粒等過程後,可開發作為復合肥使用。整個反應的pH值的適宜范圍為9~11。pH值<9時,溶液中PO43-濃度很低,不利於MgNH4PO4•6H2O沉澱生成,而主要生成Mg(H2PO4)2;如果pH值>11,此反應將在強鹼性溶液中生成比MgNH4PO4•6H2O更難溶於水的Mg3(PO4)2的沉澱。同時,溶液中的NH4+將揮發成游離氨,不利於廢水中氨氮的去除。利用化學沉澱法,可使廢水中氨氮作為肥料得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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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國家廢氣,廢物,廢水的最新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實施日期1998-0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3 其他規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4.3.4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脈金選礦 100 5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
(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 山 工 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m3/t(板)
8 製糖工業 某蔗製糖 10.0m3/t(甘蔗)
甜菜製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發




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業 600.0m3/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鉻鹽工業 5.0m3/t(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 本色: 150m3/t(漿)漂白: 240m3/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3/t(纖維)
長纖維 800m3/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17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脈金選礦 70
400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60
12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15
20
低氟地區
(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5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接觸時間
≥1.5h)
56
總有機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 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 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3/t (板)
8 製糖工業 甘蔗製糖 10.0 m3/t
甜菜製糖 4.0 m3/t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發酵、
釀造
工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3/t
以薯類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業 600.0 m3/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鉻鹽工業 5.0 m3/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3/t (纖維)
長纖維 800.0 m3/t(纖維)
15
化纖漿粕 本色: 150 m3/t(漿);
漂白:240 m3/t(漿)
16









青黴素 4700m3/t(氰黴素)
鏈黴素 1450m3/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3/t(土黴素)
四環素 1900m3/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3/t(潔黴素)
金黴素 3000m3/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3/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3/t(維生素C)
氯黴素 2700m3/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3/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3/t(維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樂果** 700m3/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3/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3/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3/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3/t(產品)
敵百蟲 40m3/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3/t(產品)
18




業 除草醚 5m3/t(產品)
五氯酚鈉 2m3/t(產品)
五氯酚 4m3/t(產品)
2甲4氯 14m3/t(產品)
2,4-D 4m3/t(產品)
丁草胺 4.5m3/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3/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3/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 3.5m3(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21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E.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數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 - 脈金選礦 100 500 - -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 -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 -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101020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1h) >2(接觸時間≥1h) - -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 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礦重選 16.0m&sup3;/t(礦石)
浮選9.0m&sup3;/t(礦石)
氰化8.0m&sup3;/t(礦石)
碳漿8.0m&sup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sup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sup3;/t(原油)
250~500萬t,1.2m&sup3;/t(原油)
<250萬t,1.5m&sup3;/t(原油)
B >500萬t,1.5m&sup3;/t(原油)
250~500萬t,2.0m&sup3;/t(原油)
<250萬t,2.0m&sup3;/t(原油),
C >500萬t,2.0m&sup3;/t(原油)
250~500萬t,2.5m&sup3;/t(原油)
<250萬t,2.5m&sup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sup3;/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m&sup3;/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m&sup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sup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30.0m&sup3;/t(板)
8 製糖工業某蔗製糖 10.0m&sup3;/t(甘蔗)
甜菜製糖4.0m&sup3;/t(甜菜)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m&sup3;/t(原皮)
牛干皮100.0m&sup3;/t(原皮)
羊干皮150.0m&sup3;/t(原皮)
10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150.0m&sup3;/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100m&sup3;/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80.0m&sup3;/t(酒)
味精工業600.0m&sup3;/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sup3;/t(啤酒)
11 鉻鹽工業5.0m&sup3;/t(產品)
12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sup3;/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m&sup3;/t(原麻)或750m&sup3;/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本色: 150m&sup3;/t(漿)漂白: 240m&sup3;/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sup3;/t(纖維)
長纖維800m&sup3;/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5.0m&sup3;/輛
17 電影洗片5m&sup3;/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 ~ 9 6 ~ 9 6 ~ 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3 懸浮物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SS)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 ( 包括石油煉制 )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黃磷工業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區 ( 水體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 P 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 以五氯酚計 )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 - 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 個 /L 1000 個 /L 5000 個 /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 個 /L 500 個 /L 1000 個 /L 55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 接觸時間 ≥ 1h) >2( 接觸時間 ≥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 接觸時間≥ 1.5h) 56總有機碳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TOC)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 50 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重選 16.0m&sup3;/t(礦石)
浮選9.0m&sup3;/t(礦石)
氰化 8.0m&sup3;/t(礦石)
碳漿8.0m&sup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sup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A
>500萬t,1.0m&sup3;/t(原油)
250~500萬t,,1.2m&sup3;/t(原油)
<250萬t,,1.5m&sup3;/t(原油)
B
>500萬t,1.5m&sup3;/t(原油)
250~500萬t,,2.0m&sup3;/t(原油)
<250萬t,,2.0m&sup3;/t(原油)
C
>500萬t,2.0m&sup3;/t(原油)
250~500萬t,,2.5 m&sup3;/t(原油)
<250萬t,,2.5m&sup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200.0 m&sup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 m&sup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 m&sup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sup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sup3;/t (板)
8 製糖工業甘蔗製糖 10.0 m&sup3;/t
甜菜製糖4.0 m&sup3;/t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 m&sup3;/t
牛干皮100.0 m&sup3;/t
羊干皮150.0 m&sup3;/t
10 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sup3;/t
以薯類為原料80.0 m&sup3;/t
以糖蜜為原料70.0 m&sup3;/t
味精工業600.0 m&sup3;/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sup3;/t
11
鉻鹽工業5.0 m&sup3;/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sup3;/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 m&sup3;/t (原麻)
750 m&sup3;/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sup3;/t (纖維)
長纖維800.0 m&sup3;/t(纖維)
15
化纖漿粕本色: 150 m&sup3;/t(漿);
漂白:240 m&sup3;/t(漿)
16 制葯工業醫葯原料葯
青黴素 4700m&sup3;/t(氰黴素)
鏈黴素1450m&sup3;/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sup3;/t(土黴素)
四環素1900m&sup3;/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sup3;/t(潔黴素)
金黴素3000m&sup3;/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sup3;/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sup3;/t(維生素C)
氯黴素2700m&sup3;/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sup3;/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sup3;/t(維生素B1)
安乃近180m&sup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sup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2400m&sup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sup3;/t(咖啡因)
17 有機磷農葯工業
樂果** 700m&sup3;/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sup3;/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sup3;/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sup3;/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sup3;/t(產品)
敵百蟲40m&sup3;/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sup3;/t(產品)
18 除草劑工業除草醚 5m&sup3;/t(產品)
五氯酚鈉2m&sup3;/t(產品)
五氯酚 4m&sup3;/t(產品)
2甲4氯14m&sup3;/t(產品)
2,4-D 4m&sup3;/t(產品)
丁草胺4.5m&sup3;/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sup3;/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sup3;/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3.5m&sup3;(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5.0m&sup3;/輛
21 電影洗片5m&sup3;/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申請注意:在實際申請過程中,根據筆者實際申請經驗,一般需要在當地政府,通過其環保局申請,其整個流程必須要事先准備充分,否則實際申請時很可能因為一星半點的問題而遭停沚。

F. 年產10萬噸銅冶煉項目,廢水水量大概每天有多少謝謝

10萬噸銅冶煉廠採用的工藝不同,消耗新水量不同。根據銅冶煉行業准入條件的要求,
新建銅冶煉企業佔地面積低於4平方米/噸銅,水循環利用率97.5 %以上,噸銅新水消耗20噸以下,噸銅排水2噸以下,銅冶煉含重金屬廢水必須達標排放。現有企業水循環利用率97%以上,噸銅新水消耗20噸以下,新建再生銅冶煉企業的水循環利用率達到95%以上,現有再生銅冶煉企業水循環利用率達到90%以上。

G. 廢水中PH達標值為多少

工業廢水的分類
按工業廢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學性質分類,分為:含無機污染物為主的無機廢水、含有 工業廢水
機污染物為主的有機廢水、兼含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混合廢水、重金屬廢水、含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和僅受熱污染的冷卻水。例如電鍍廢水和礦物加工過程的廢水是無機廢水,食品或石油加工過程的廢水是有機廢水。 按工業企業的產品和加工對象可分為造紙廢水、紡織廢水、製革廢水、農葯廢水、冶金廢水、煉油廢水等。 按廢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可分為酸性廢水、鹼性廢水、含酚廢水、含鉻廢水、含有機磷廢水和放射性廢水等。
編輯本段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
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機需氧物質污染,化學毒物污染,無機固體懸 工業廢水污染
浮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酸污染,鹼污染,植物營養物質污染,熱污染,病原體污染等。許多污染物有顏色、臭味或易生泡沫,因此工業廢水常呈現使人厭惡的外觀。各種工業廢水的污染特徵和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列表如下。
編輯本段工業廢水的特點
工業廢水的特點是水質和水量因生產工藝和生產方式的不同而差別很大。如電力、礦山等部門的廢水主要含無機污染物,而造紙和食品等工業部門的廢水,有機物含量很高,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常超過2000毫克/升,有的達30000毫克/升。即使同一生產工序,生產過程中水質也會有很大變化,如氧氣頂吹轉爐煉鋼,同一爐鋼的不同冶煉階段,廢水的pH值可在4~13之間,懸浮物可在250~25000毫克/升之間變化。工業廢水的另一特點是:除間接冷卻水外,都含有多種同原材料有關的物質,而且在廢水中的存在形態往往各不相同,如氟在玻璃工業廢水和電鍍廢水中一般呈氟化氫(HF)或氟離子(F-)形態,而在磷肥廠廢水中是以四氟化硅(SiF4)的形態存在;鎳在廢水中可呈離子態或絡合態。這些特點增加了廢水凈化的困難。 工業廢水的水量取決於用水情況。冶金、造紙、石油化工、電力等工業用水量大,廢水量也大,如有的煉鋼廠煉 1噸鋼出廢水200~250噸。但各工廠的實際外排廢水量還同水的循環使用率有關。例如循環率高的鋼鐵廠,煉1噸鋼外排廢水量只有2噸左右。
編輯本段工業廢水處理遵循的原則
1、優先選用無毒生產工藝代替或改革落後生產工藝,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杜絕或減少有毒有害廢水的產生。 工業廢水
2、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產生有毒中間產物和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消除滴漏,減少流失,盡可能採用合理流程和設備。 3、含有劇毒物質廢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屬、放射性物質、高濃度酚、氰廢水應與其它廢水分流,以便處理和回收有用物質。 4、流量較大而污染較輕的廢水,應經適當處理循環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處理負荷。 5、類似城市污水的有機廢水,如食品加工廢水、製糖廢水、造紙廢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統進行處理。 6、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如酚、氰廢水,應先經處理後,按答應排放標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進一步生化處理。 7、含有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廢水,應單獨處理,不應排入城市下水道。工業廢水處理的發展趨勢是把廢水和污染物作為有用資源回收利用或實行閉路循環。
編輯本段工業廢水處理方法
含酚廢水
含酚廢水主要來自焦化廠、煤氣廠、石油化工廠、絕緣材料廠等工業部門以 高濃度氨氮工業廢水中去生物
及石油裂解制乙烯、合成苯酚、聚醯胺纖維、合成染料、有機農葯和酚醛樹脂生產過程。含酚廢水中主要含有酚基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二甲酚和硝基甲酚等。酚基化合物是一種原生質毒物,可使蛋白質凝固。水中酚的質量濃度達到0.1一0.2mg/L時,魚肉即有異味,不能食用;質量濃度增加到1mg/L,會影響魚類產卵,含酚5—10mg/L,魚類就會大量死亡。飲用水中含酚能影響人體健康,即使水中含酚質量濃度只有0.002mg/L,用氯消毒也會產生氯酚惡臭。通常將質量濃度為1000mg/L的含酚廢水.稱為高濃度含酚廢水,這種廢水須回收酚後,再進行處理。質量濃度小於1000mg/L的含酚廢水,稱為低濃度含酚廢水。通常將這類廢水循環使用,將酚濃縮回收後處理。回收酚的方法有溶劑萃取法、蒸汽吹脫法、吸附法、封閉循環法等。含酚質量濃度在300mg/L以下的廢水可用生物氧化、化學氧化、物理化學氧化等方法進行處理後排放或回收。
含汞廢水
含汞廢水主要來源於有色金屬冶煉廠、化工廠、農葯廠、造紙廠、染料廠及熱工儀器儀表廠等。從廢水中去除無機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澱法、化學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怯、金屬還原法、離子交換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鹼性含汞廢水通常採用化學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澱法處理。偏酸性的含汞廢水可用金屬還原法處理。低濃度的含汞廢水可用活性炭吸附法、化學凝聚法或活性污泥法處理,有機汞 rfc-b系列工業廢水機
廢水較難處理,通常先將有機汞氧化為無機汞,而後進行處理。 各種汞化合物的毒性差別很大。元素汞基本無毒;無機汞中的升汞是劇毒物質,有機汞中的苯基汞分解較快,毒性不大;甲基汞進入人體很容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特別是容易在腦中積累。毒性最大,如水俁病就是由甲基汞中毒造成的。
含油廢水
含油廢水主要來源於石油、石油化工、鋼鐵、焦化、煤氣發生站、機械加工等工業部門。廢水中油類污染物質,除重焦油的相對密度為1.1以上外,其餘的相對密度都小於1。油類物質在廢水中通常以三種狀態存在。(1)浮上油,油滴粒徑大於100µm,易於從廢水中分離出來。(2)分散油.油滴粒徑介於10一100µm之間,懇浮於水中。(3)乳化油,油滴粒徑小於10µm,不易從廢水中分離出來。由於不同工業部門排出的廢水中含油濃度差異很大,如煉油過程中產生廢水,含油量約為150一1000mg/L,焦化廢水中焦油含量約為500一800mg/L,煤氣發生站排出廢水中的焦油含量可達2000一3000mg/L。因此,含油廢水的治理應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處理效率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約為100一200mg/L;廢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較難處理,故應防止或減輕乳化現象。方法之一,是在生產過程中注意減輕廢水中油的乳化;其二,是在處理過程中,盡量減少用泵提升廢水的次數、以免增加乳化程度。處理方法通常採用氣浮法和破乳法。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廢水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由於重金屬不能分解破壞,而只能轉 工業廢水處理
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例如,經化學沉澱處理後,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形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台物而沉澱下來,從水中轉移到污泥中;經離子交換處理後,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轉移到離子交換樹脂上,經再生後又從離子交換樹脂上轉移到再生廢液中。因此,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採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重金屬廢水應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擴大重金屬污染。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澱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澱法、硫化物沉澱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澱(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
含氰廢水
含氰廢水主要來自電鍍、煤氣、焦化、冶金、金屬加工、化纖、塑料、農葯、化工等部門。含氰廢水是一種毒性較大的工業廢水,在水中不穩定,較易於分解,無機氰和有機氰化物皆為劇毒性物質,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對人體致死量為0.18,氰化鉀為0.12g,水體中氰化物對魚致死的質量濃度為0.04一0.1mg/L。含氰廢水治理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藝,減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廢水,如採用無氰電鍍法可消除電鍍車間工業廢水。(2)含氰量高的廢水,應採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廢水應凈化處理方可排放。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氣—鹼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治理方法有鹼性氯化法、電解氧化法、加壓水解法、生物化學法、生物鐵法、硫酸亞鐵法、空氣吹脫法等。其中鹼性氯化法應用較廣,硫酸亞鐵法處理不徹底亦不穩定,空氣吹脫法既污染大氣,出水又達不到排放標准.較少採用。
食品工業廢水
食品工業原料廣泛,製品種類繁多,排出廢水的水量、水質差異很大。廢水 冰結晶化處理工業廢水
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廢水中固體物質,如菜葉、果皮、碎肉、禽羽等;(2)懸浮在廢水中的物質有油脂、蛋白質、澱粉、膠體物質等;(3)溶解在廢水中的酸、鹼、鹽、糖類等:(4)原料夾帶的泥砂及其他有機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業廢水的特點是有機物質和懸浮物含量高,易腐敗,一般無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體富營養化,以致引起水生動物和魚類死亡,促使水底沉積的有機物產生臭味,惡化水質,污染環境。 食品工業廢水處理除按水質特點進行適當預處理外,一般均宜採用生物處理。如對出水水質要求很高或因廢水中有機物含量很高,可採用兩級曝氣池或兩級生物濾池,或多級生物轉盤.或聯合使用兩種生物處理裝置,也可採用厭氧—需氧串聯的生物處理系統。
造紙工業廢水
造紙廢水主要來自造紙工業生產中的制漿和抄紙兩個生產過程。制漿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纖維分離出來,製成漿料,再經漂白;抄紙是把漿料稀釋、成型、壓榨、烘乾,製成紙張。這兩項工藝都排出大量廢水。制漿產生的廢水,污染最為嚴重。洗漿時排出廢水呈黑褐色,稱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濃度很高,BOD高達5—40g/L,含有大量纖維、無機鹽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廢水也含有大量的酸鹼物質。抄紙機排出的廢水,稱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纖維和在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膠料。造紙工業廢水的處理應著重於提高循環用水率,減少用水量和廢水排放量,同時也應積極探索各種可靠、經濟和能夠充分利用廢水中有用資源的處理方法。例如浮選法可回收白水中纖維性固體物質,回收率可達95%,澄清水可回用;燃燒法可回收黑水中氫氧化納、硫化鈉、硫酸鈉以及同有機物結合的其他鈉鹽。中和法調節廢水pH值;混凝沉澱或浮選法可去除廢水中懸浮固體;化學沉澱法可脫色;生物處理法可去除BOD,對牛皮紙廢水較有效;濕式氧化法處理亞硫酸紙漿廢水較為成功。此外,國內外也有採用反滲透、超過濾、電滲析等處理方法。
印染工業廢水
印染工業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t紡織品耗水100一200t.其中80%一90%以印染廢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回收利用:(1)廢水可按水質特點分別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煉廢水和染色印花廢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對流洗滌.一水多用,減少排放量;(2)鹼液回收利用,通常採用蒸發法回收,如鹼液量大,可用三效蒸發回收,鹼液量小,可用薄膜蒸發回收;(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為隱巴酸,呈膠體微粒.懸浮於殘液中,經沉澱過濾後回收利用。 無害化處理可分:(1)物理處理法有沉澱法和吸附法等。沉澱法主要去除廢水中懸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廢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脫色。(2)化學處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於調節廢水中的酸鹼度,還可降低廢水的色度;混凝法在於去除廢水中分散染料和膠體物質;氧化法在於氧化廢水中還原性物質,使硫化染料和還原染料沉澱下來。(3)生物處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轉盤、生物轉筒和生物接觸氧化法等。為了提高出水水質,達到排放標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採用幾種方法聯合處理
染料生產廢水
染料生產廢水含有酸、鹼、鹽、鹵素、烴、胺類、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間體等物質,有的還含有吡啶、氰、酚、聯苯胺以及重金屬汞、鎘、鉻等。這些廢水成分復雜.具有毒性,較難處理。因此染料生產廢水的處理.應根據廢水的特性和對它的排放要求.選用適當的處理方法。例如:去除固體雜質和無機物,可採用混凝法和過濾法;去除有機物和有毒物質主要採用化學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滲透法等;脫色一般可採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組成的工藝流程,去除重金屬可採用離子交換法等。
化學工業廢水
化學工業廢水主要來自石油化學工業、煤炭化學工業、酸鹼工業、化肥工業、塑料工業、制葯工業、染料工業、橡膠工業等排出的生產廢水。化工廢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應改革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污染物,防止廢水外排,進行綜合利用和回收;必須外排的廢水,其處理程度應根據水質和要求選擇。一級處理主要分離水中的懸浮固體物、膠體物、浮油或重油等。可採用水質水量調節、自然沉澱、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機溶解物和部分膠體物,減少廢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學需氧量,通常採用生物法處理。經生物處理後的廢水中,還殘存相當數量的COD,有時有較高的色、嗅、味,或因環境衛生標准要求高,則需採用三級處理方法進一步凈化。三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廢水中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和溶解性無機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採用離子交換和膜分離技術等。各種化學工業廢水可根據不同的水質、水量和處理後外排水質的要求,選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酸鹼廢水
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等,其中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酸的質量分數差別很大,低的小於1%,高的大於10%。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其中有的含有機鹼或含無機鹼。鹼的質量分數有的高於5%,有的低於1%。酸鹼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常含有酸式鹽、鹼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 酸鹼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需經適當治理方可外排。治理酸鹼廢水一股原則是:(1)高濃度酸鹼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鹼。(2)低濃度的酸鹼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鹼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處理。 對於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原則。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鹼(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採用中和劑處理。
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的特點。其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重金屬離子有銅、鋅、鉛、鎳、鋇、鎘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選礦過程中加入的浮選葯劑有如下幾類:(1)捕集劑.如黃葯(RocssMe)、黑葯[(RO)2PSSMe]、白葯[CS(NHC6H5)2];(2)抑制刑,如氰鹽(KCN,NaCN)、水玻璃(Na2SiO3);(3)起泡劑,如松節油、甲酚(C6H4CH30H);(4)活性刑,如硫酸銅(CuS04)、重金屬鹽類;(5)硫化劑,如硫化鈉;(6)礦槳調節劑,如硫酸、石灰等。選礦廢水主要通過尾礦壩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葯劑含量也可降低。如達不到排放要求時,應作進一步處理,常用的處理方法有:(1)去除重金屬可採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雲石吸附法;(2)主除浮選葯劑可採用礦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3)含氰廢水可採用化學氧化法。
冶金廢水
冶金廢水的主要特點是水量大、種類多、水質復雜多變。按廢水來源和特點分類,主要有冷卻水、酸洗廢水、洗滌廢水(除塵、煤氣或煙氣)、沖渣廢水、煉焦廢水以及由生產中凝結、分離或溢出的廢水等。冶金廢水治理發展的趨向是:(1)發展和採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新技術,如用干法熄焦,煉焦煤預熱,直接從焦爐煤氣脫硫脫氰等;(2)發展綜合利用技術,如從廢水廢氣中回收有用物質和熱能,減少物料燃料流失,(3)根據不同水質要求,綜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時改進水質穩定措施,不斷提高水的循環利用率;(4)發展適合冶金廢水特點的新的處理工藝和技術,如用磁法處理鋼鐵廢水.具有效率高,佔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優點。
編輯本段氧化還原法
廢水氧化還原法:把溶解於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經過氧化還原反應,轉化為無毒無害的新物質,這種廢水的處理方法稱為廢水的氧化還原法。在氧化還原反應中,有毒遇害物質有時是作為還原劑的,這是需要外加氧化劑如空氣、臭氧、氯氣、漂白粉、次氯酸鈉等。當有毒有害物質作為氧化劑時,需要外加還原劑如硫酸亞鐵、氯化亞鐵、鋅粉等。如如果通電電解,則電解時陽極是一種氧化劑,陰極是一種還原劑。 一、葯劑氧化 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為還原性物質,向其中投加氧化助劑,將有毒有害物質氧化成無毒或毒性較小的新物質,此種方法稱為葯劑氧化法。在廢水處理中用的最多的葯劑氧化法是氯氧化法,即投加的葯劑為含氯氧化物如液氯、漂白粉等,其基本原理都是利用產生的次氯酸根的強氧化作用。 氯氧化法常用來處理含氰廢水,國內外比較成熟的工藝是鹼性氯氧化法。在鹼性氯氧化法處理反應中,pH值小於8.5則有放出劇毒物質氯化氰的危險,一般工藝條件為:廢水pH值大於11,當氰離子濃度高於100mg/L時,最好控制在pH=12~13。在此情況下,反應可在10~15min內完成,實際採用的20~30min。該處理方法的缺陷是雖然氫酸鹽毒性低,僅為氰的千分之一。但產生的氰酸鹽離子易水解生成氨氣。因此,需讓次氯酸將氰酸鹽離子進一步氧化成氮氣和二氧化碳,消除氰酸鹽對環境的污染同時進一步氧化殘余的氯化氰。在進一步氧化氰酸鹽的過程中,pH值值控制是至關重要的。pH值大於12,則反應停止,pH值7.5~8.0,用硫酸調節pH值,反應過程適當攪拌以加速反應的完全進行。 二、臭氧氧化 臭氧氧化法是利用臭氧的強氧化能力,使污水(或廢水)中的污染物氧化分解成低毒或無毒的化合物,使水質得到凈化。它不僅可降低水中的BOD、COD,而且還可起脫色、除臭、除味、殺菌、殺藻等功能,因而,該處理方法愈來愈受到人們重視。 三、葯劑還原與金屬還原 葯劑還原法是利用某些化學葯劑的還原性,將廢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質還原成低毒或無毒的化合物的一種水處理方法。常見的例子是用硫酸亞鐵處理含鉻廢水。亞鐵離子起還原作用,在酸性條件下(pH值=2~3),廢水中六價鉻主要以重鉻酸根離子形式存在。六價鉻被還原成三價鉻,亞鐵離子被氧化成鐵離子,需再用中和沉澱法將三價鉻沉澱。沉澱的污染物是鉻氫氧化物和鐵氫氧化物的混合物,需要妥善處理,以防二次污染。該工藝流程包括集水、還原、沉澱、固液分離和污泥脫水等工序,可連續操作,也可間歇操作。 金屬還原法是向廢水中投加還原性較強的金屬單質,將水中氧化性的金屬離子還原成單質金屬析出,投加的金屬則被氧化成離子進入水中。此種處理方法常用來處理含重金屬離子的廢水,典型例子是鐵屑還原處理含汞廢水。其中鐵屑還原效果與水中pH值有關,當水中pH值較低時,鐵屑還會將廢水中氫離子還原成氫氣逸出,因而,當廢水的pH值較低時,應調節後再處理。反應溫度一般控制在20℃~30℃。
編輯本段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流程
[1] 企業的工業廢水,主要分布在電子、塑膠、電鍍、五金、印刷、食品、印染等行業。從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和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來看,電鍍、線路板、表面處理等以無機類污染物為主的工業廢水和食品、印染、印刷及生活污水等以有機類污染物為主的工業廢水是處理的重點。本文主要介紹幾種比較典型的工業廢水處理技術。 1.磨光、拋光工業廢水 在對零件進行磨光與拋光過程中,由於磨料及拋光劑等存在,工業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COD、BOD、SS。 一般可參考以下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流程進行處理: 工業廢水
廢水→調節池→混凝反應池→沉澱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過濾→排放 2.除油脫脂工業廢水 常見的脫脂工藝有:有機溶劑脫脂、化學脫脂、電化學脫脂、超聲波脫脂。除有機溶劑脫脂外,其它脫脂工藝中由於含鹼性物質、表面活性劑、緩蝕劑等組成的脫脂劑,工業廢水中主要的污染物為pH、SS、COD、BOD、石油類、色度等。 一般可以參考以下工業廢水處理工藝進行處理: 廢水→隔油池→調節池→氣浮設備→厭氧或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沉澱→過濾或吸附→排放 該類工業廢水一般含有乳化油,在進行氣浮前應投加CaCl2破乳劑,將乳化油破除,有利於用氣浮設備去除。當廢水中COD濃度高時,可先採用厭氧生化處理,如不高,則可只採用好氧生化處理。 3.酸洗磷化工業廢水 酸洗工業廢水主要在對鋼鐵零件的酸洗除銹過程中產生,廢水pH一般為2-3,還有高濃度的Fe2+,SS濃度也高。 可參考以下工業廢水處理工藝進行處理: 廢水→調節池→中和池→曝氣氧化池→混凝反應池→沉澱池→過濾池→pH回調池→排放 磷化廢水又叫皮膜廢水,指鐵件在含錳、鐵、鋅等磷酸鹽溶液中經過化學處理,表面生成一層難溶於水的磷酸鹽保護膜,作為噴塗底層,防止鐵件生銹。該類工業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為:pH、SS、PO43-、COD、Zn2+等。 可參考以下工業廢水處理工藝進行處理: 廢水→調節池→一級混凝反應池→沉澱池→二級混凝反應池→二沉池→過濾池→排放 4.鋁的陽極氧化工業廢水所含污染物主要為pH、COD、PO43-、SS等,因此可採用磷化工業廢水處理工藝對陽極氧化廢水進行處理。

H. 車簍子煉鋼出水率多少

40%到70%之擾段間。根據相含正關文獻資料,車簍子煉鋼的出水率通常在40%到70%之間,是一種傳統的煉鋼方法,通過在爐中加入高品質的生鐵、生銅等原材料和礦石,並進行多次冶煉和爐渣處理來提取純緩老譽鐵。其出水率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使用的原材料、爐溫、爐型和操作技術等。

I. 煉金廢水處理不當會有什麼處罰

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
發布時間:2018-4-28 17:58:30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對高鹽、氨氮和難生物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該方法主要採用了脫鹽預處理、兩段分置蒸發、生化處理等工藝流程。此工藝處理過程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具有安全高效、無二次污染,兼具回收有價物料、資源綜合利用、成本可控的特點,處理水質達到了一級排放標准與水回用標准。本發明將幾種處理技術相結合具有顯著的增益效果,突破了原有處理工藝與現有處理方法的技術瓶頸,有效解決了高鹽復雜廢水難降解的問題,具有良好的環保與經濟效益。
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高鹽、氨氮和難生物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原水混合:將冶煉生產過程產生的酸洗廢液、電解貧液、開路輸碳、洗碳廢水混合, 使混合廢水pH值控制在2-5,將混合後產生的沉澱過濾,濾渣壓濾、干化後填埋, 濾液進入處理步驟2);
2)對步驟1)處理後液投加氫氧化鈉,調節pH6~11,並投加生物絮凝劑20~500ppm與 碳酸鈉500~2000ppm;攪拌反應10~90min、過濾,濾渣焚燒填埋或者回收有價金屬, 濾液進入處理步驟3);
3)將步驟2)上清液輸送至一段汽提環節,提供一初始加熱源,將液相體系的溫度提升 至60~80℃,同時投加少量NaOH控制初始pH值在11.5±0.5;汽提裝置容器底部設 曝氣裝置,外接空壓機,控制氣液體積比為2000~4000:1;在上述條件下曝氣1~4h;
4)將步驟3)處理後液進行二段蒸發,採用單效或者二效蒸發實現鹽水分離;蒸發產生 的蒸汽返回至步驟3)作為熱交換加熱源,取代初始加熱源;蒸汽通過熱交換持續將 步驟3)的上清液液相體系的溫度提升至60~80℃,通過熱交換後的蒸汽冷凝進入步 驟5)生化處理環節;蒸發之後的濃縮液冷卻,得到無機鹽結晶,冷卻上清液與步驟 3)處理後液混合循環返回二段蒸發;
5)根據氨氮的含量,按C:N:P=100:4-6:0.5-1.5的比例投加生物營養源,污泥濃度控制在 2000~4000mg·L-1,溶解氧DO=1~2mg·L-1;以成熟的硝化污泥作為菌源,對氨氮進行 同步硝化反硝化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 征在於:所述的黃金冶煉廠廢水,鹽度TDS=5~30wt%、[NH3-N]=3000~30000mg·L-1, COD=100~1000mg·L-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高鹽、氨氮和難生物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 其特徵在於:步驟1)採用過濾精度為0.5μm的陶瓷濾板過濾。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 征在於:步驟5)的生化法處理過程以成熟的硝化污泥作為菌源,以葡萄糖作為微生物碳源, 採用序批式處理方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 征在於:步驟5)通過曝氣裝置的分布在反應容器內實現微生物對氨氮的同步硝化反硝化。
說明書
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了一種對含高鹽、氨氮和難生物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屬於環 保水處理領域。
背景技術
在黃金精煉的解吸、電積、提純的工藝過程中產生了以高鹽度、污染物成分復雜、直接 生物降解可行性幾乎等於零為特徵的難處理廢水,行業廢水排放標准要求水回用率≥80%,在 循環回用的過程中鹽度不斷累積,其含鹽量TDS≥8wt%。一方面,高鹽度的存在,提高了廢 水的滲透壓與粘度,降低了氧化劑在廢水中的擴散系數;另一方面,廢水中含有穩定的金屬 絡合物,常規氧化劑的氧化電位無法對其進行直接分解,是此類廢水難處理的主要原因。
某黃金冶煉廠原有處理工藝為「鹼中和+硫化沉銅+鹼氯法除氨氮」,該方法在初期可以降 解氨氮與COD,實現廢水的達標排放,一段時間後隨著鹽度累積,處理效果不斷下降,同時 產生了大量廢氣、廢渣等二次污染。
經查新,現有文獻與專利中針對高鹽廢水的主要處理方法有:(1)生化法:篩選、培養 嗜鹽菌實現生化處理,同時施加各種生物強化方法;(2)高壓膜分離組合工藝;(3)疏水性 膜蒸發工藝;(4)高級氧化方法,如電化學氧化法、催化氧化方法。但以上方法各有不足之 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背景技術高鹽廢水難處理的缺陷,提供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 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本發明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一種高鹽、氨氮和難處理的黃金冶煉廠廢水的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原水混合:將冶煉生產過程產生的酸洗廢液、電解貧液、開路輸碳、洗碳等廢水混 合,使廢水水質穩定,並將pH值控制在2-5,將混合後產生的沉澱過濾,濾渣壓濾、干化後 填埋,濾液進入步驟2);
(2)對步驟(1)處理後液投加氫氧化鈉,調節pH6~11,並投加復合生物絮凝劑 20~500ppm與碳酸鈉500~2000ppm;攪拌反應10~80min、過濾,濾渣焚燒填埋或者回收有價 金屬,濾液進入步驟3);
(3)將步驟(2)上清液輸送至一段汽提環節,提供一初始加熱源,將液相體系的溫度 提升至60~80℃,同時投加少量NaOH控制初始pH值在11.5±0.5;汽提裝置容器底部設曝氣 裝置,外接空壓機,控制氣液體積比為(2000~4000):1;在上述條件下曝氣1~4h;
(4)將步驟(3)處理後液進行二段蒸發,採用單效或者二效蒸發實現鹽水分離;蒸發 產生的蒸汽返回至步驟3)作為熱交換加熱源,取代初始加熱源;蒸汽通過熱交換持續將步 驟3)的上清液液相體系的溫度提升至60~80℃,通過熱交換後的蒸汽冷凝進入步驟5)生化 處理環節;蒸發之後的濃縮液冷卻結晶,冷卻上清液與步驟(3)處理後液混合循環返回二段 蒸發;
(5)根據氨氮的含量,按C:N:P=100:4-6:0.5-1.5的比例投加生物營養源,污泥濃度控制 在2000~4000mg·L-1,溶解氧DO=1~2mg·L-1;以成熟的硝化污泥作為菌源,對氨氮進行同步 硝化反硝化處理。
所述的難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主要特徵為高鹽度(鹽度TDS≥8wt%)、高氨氮 ([NH3-N]=3000~30000mg·L-1,)、COD=300~1000mg·L-1,難生物降解。
所述的混凝劑為下列之一:以各類表面具有絮凝活性的細菌、黴菌、放線菌、球菌、酵 母菌等微生物中的一種或多種為原料製得的兩性生物絮凝劑,與現有的無機混凝劑、人工合 成的高分子絮凝劑相比,具有環保、可自然降解、無二次污染的優點。
步驟(5)生化處理優選以成熟的硝化污泥作為菌源,以液態葡萄糖作為微生物碳源,采 用序批式處理的方法。
步驟(5)優選採用SBR運行方式,通過曝氣裝置的合理分布在反應容器內實現微生物 對氨氮的同步硝化反硝化。
本發明針對高鹽度、高難降解的黃金冶煉廠廢水開發出一套工藝成熟可靠、過程簡單、 成本可控、行之有效的工藝流程。
步驟(1)中,原水混合有調節水質的作用,在本發明中所針對的黃金冶煉廠廢水尤其是 不可缺少的一環。其中提純廢液是pH≤1極端酸性廢水;電解廢水是pH≥12的極端鹼性廢水, 混合廢水pH值為2-5(優選為3~4),採用優選採用濾精度為0.5μm的陶瓷濾板或者同等精 度其它過濾設備對沉澱渣進行分離,泥餅直接外運填埋或者制磚,濾液進入預處理環節。
步驟(2)中,對步驟(1)處理後液投加生物絮凝劑(20~500ppm)、氫氧化鈉(調節pH6~11)。 按比例投加碳酸鈉(500~2000ppm),可以利用原水中含有的鈣離子,生成的CaCO3沉澱。一 方面可以脫除硬度,另一方面可以作為生物絮凝劑的助凝劑,在生物絮凝劑等電點附近實現 快速沉降。濾渣過濾後可焚燒填埋或者回收有價金屬。經過此步驟的處理,原水硬度≤50mg/L, 重金屬脫除率≥80%,對氨氮去除率為10~20%,COD的去除率為20~50%。
步驟(3)中,將步驟(2)上清液輸送至一段汽提環節,此工藝步驟的熱源除初始熱源 外,之後都來至步驟(4)二段蒸發的蒸汽,通過熱交換將液相體系的溫度提升至60~80℃, 同時投加少量NaOH控制初始pH值在11.5±0.5左右。汽提裝置容器底部設曝氣裝置,外接 空壓機,控制氣液體積比為(2000~4000):1。在上述條件下曝氣1~4h,直至氨氮氮大部分揮 發,再通過外接吸收裝置對揮發氨氮進行吸收,所使用的吸收液優選為20~50wt%的硫酸。在 此過程中,水分的損失率約為1~3wt%,但對鹽分的析出基本無影響。步驟(3)對氨氮去除 率為95~98%。剩餘的[NH3-H]為50~200mg/l。在氨氮的汽提過程中,pH不斷下降至7~9。
步驟(4)中,將步驟(3)處理後液進行二段蒸發。採用單效或者二效蒸發實現鹽水分 離。對於≥8wt%的高鹽廢水,蒸發分離的水回收率可達到90~95%,通過熱交換後冷凝進入生 化處理環節。濃縮液冷卻上清液與步驟(3)處理後液混合循環返回二段蒸發。步驟(3)與 步驟(4)實現了氨氮去除、鹽水分離的分段處理,同時有效的提高了熱能的利用效率。步驟 4)出水水質[NH3-H]為30~150mg/l,COD≤50mg/L,電導率≤100μs.cm-1,後續處理方法優選 常規生化法處理。
步驟(5)中,根據氨氮的含量,按C:N:P=100:5:1的比例投加生物營養源,污泥濃度控 制在2000~4000mg·L-1,溶解氧DO=1~2mg·L-1。根據原水量較小、間歇排放的特點,以成熟 的硝化污泥作為菌源,採用SBR運行方式,通過曝氣裝置的合理分布可以在反應容器內實現 微生物對氨氮的同步硝化反硝化。採用該方法微生物馴化、繁殖迅速,啟動時間僅需16~24 小時。營養源無需每日投加,待系統穩定後,根據運行情況定期按比例投加少量葡萄糖作為 碳源即可。此步驟水力停留時間HRT僅需3~5小時。生化處理後液[NH3-N]≤5mg·L-1, COD≤20mg·L-1,出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一級標准與中水回用標准,投資省,運行費用低。
本發明技術方案與背景技術方法的主要區別在於:
(1)處理對象為TDS≥8wt%的超高鹽度廢水,水質含鹽率變化較大,對微生物的生長抑 制較明顯。有中試結果表明生化法處理短期可能有效,但水質一旦發生變化(鹽度變化 ≥2wt%),微生物無法適應滲透壓的變化而失去降解活性。另一方面,高濃度無機鹽帶來的滲 透壓對污染物具有「包裹覆蓋」作用,導致以各類形式發生的氧化劑出現傳質受阻的現象。
(2)高壓膜組合工藝不適用於TDS≥8wt%的情況,否則會出現產水回收率偏低,能耗偏 高的情況。
(3)疏水性膜蒸發工藝在一定的條件與前提下可以實現氨氮、鹽的分離。例如專利CN 102295378採用內壓式中空纖維膜,在酸性條件下,冷凝側抽真空的方式實現無機鹽的提濃、 冷卻、結晶後回收。但從內容上看出該方法或僅適用於初始含鹽≤5wt%以下的廢水。這種方 式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更高的初始高鹽度環境下,水分的滲透蒸發使廢水局部過飽和而形成 結晶,導致中空纖維膜內側堵塞,同時必須定期排濃來解決膜表面濃差極化帶來的滲透通量 下降的問題,這也是該方法的處理量維持在一個較低水平的原因。本發明與該專利不同之處 在於:氨氮不是以直接在廢水中形成結晶沉澱,而是先從廢水中分離,然後在新的液相環境 中源源不斷地形成不飽和溶質體系,具有更為連續的可操作性。再例如CN1546393A使用高 濃度硫酸銨吸收膜另一側的廢水中的氨,實現了廢水中氨氮的達標排放,但該發明內容未考 慮到高鹽度環境對氨氮傳質系數的影響,也沒有說明該方法在高鹽環境下對氨氮的脫除效果。
(4)高鹽度廢水含有電解質,故採用電化學氧化的方法直接氧化與間接氧化是理論可行 的,直接氧化生成的OH·具有高氧化電位,可以氧化廢水中幾乎所有還原性污染物質,但是 OH·發生數量少、存在時間短、使用成本高成為了限制其推廣的技術瓶頸,另外,Cl2逸出帶 來一些安全問題。其餘的高級氧化法也存在各種問題而僅限於實驗室研究階段,工業應用較 為少見。
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的聯合處理方法解決了現有技術瓶頸與不足之處,能夠切實有效 的處理各類高含鹽廢水,尤其是針對含鹽濃度范圍為8~25wt%的超高鹽度廢水與無機鹽飽和 廢水,實現重金屬、COD、NH3-N等污染物的提標處理。
與背景中所述幾種技術相比較,本發明技術對廢水水質限制要求低,對各類高鹽廢水更 具普遍適應性。例如,當廢水中不含氨氮時,一段汽提可作為多效蒸發中的一環繼續工作, 設備不閑置,使用率高。
本發明的優點還在於:與"前置生化法+蒸發」路線為代表的技術相比,本發明技術無需進 行啟動時間長的嗜鹽菌提取與培養,避免了運行條件復雜、維護要求嚴格的高鹽生化處理, 僅通過低含泥量、低能耗、底成本的常規生化法即可實現廢水達標處理。與「蒸發+後置生化 法」的類似技術相比較,本發明通過「一段汽提+二段蒸發」兩段分置優化,提高了熱能的利用 效率,去除了95%以上的氨氮並資源化,再進行鹽水分離,大幅降低了後續生化法的投資與 處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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