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綜合污水排放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4.1.1 排入GB3838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⑵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GB/T 31962-2015)是國家標准,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的排水水質。
本標准規定了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水質、取樣與監測要求,適用於向城鎮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戶和個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本標准根據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程度,將控制項目限值分為A、B、C三個等級。其中,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再生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A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二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B級標准;城鎮下水道末端污水處理廠採用一級處理工藝時,污水接管標准執行C級標准。
若下水道末端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污染物排放須根據其最終去向執行國家和地方現行污染物排放標准,且應符合C級的規定。
排水戶外排污水水質若無法滿足本標准相應限值要求,須對污水進行預處理,不得用稀釋法降低濃度後排入城鎮下水道。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 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4-1992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GB/T 6920-1986水質 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T 7466-1987水質 總鉻的測定
GB/T 7467-1987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9-1987水質 總汞的測定 高錳酸鉀-過硫酸鉀消解法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1987水質 鉛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1987水質 鎘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1987水質 鋅的測定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1987水質 銅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水質 銅、鋅、鉛、鎘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水質 銨的測定 蒸餾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水質 銨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
GB/T 7484-1987水質 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7485-1987水質 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 7487-1987水質 氰化物的測定 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測定
GB/T 7488-1987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稀釋與接種法的測定
GB/T 7490-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l-1987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蒸餾後溴化容量法
GB/T 7494-1987水質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測定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GB 8703-1988 輻射防護規定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T 11889-1989水質;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1989水質 苯系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1893-1989水質 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9-01-26批准1999-08-01實施
GB/T 11899-1989水質 硫酸鹽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2-1989水質硒的測定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GB/T 11903-1989水質色度的測定
GB/T 11906-1989水質錳的測定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1989水質鎳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1989水質鐵、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1989水質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3192-1991水質有機磷農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4-1991水質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T 13195-1991水質水溫的測定 溫度計或顛倒溫度計測定法
GB/T 13196-1991水質硫酸鹽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3199-1991水質陰離子洗滌劑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GB/T 15505-1995水質硒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水質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CJ 26.3-1991城市污水易沉固體的測定 體積法
CJ 26.7-1991 城市污水 油的測定 重量法
CJ 26.10-1991 城市污水 硫化物的測定
CJ 26.25-1991 城市污水 氨氮的測定
CJ 3025-199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九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⑶ 「清凈下水」是什麼意思
非工藝污水,一般指的是隔熱冷卻水排水,低溫冷凝水排水,COD<60mg/L的,這是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中一級排放標准來定的。
⑷ 2022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最新
2022年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最新具體如下: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執行一級標准(Ⅲ類水域: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5、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執行二級標准(Ⅵ類水域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水域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6、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⑸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一二三級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分級: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指的是水污染物的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具體可以分成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以及行業標准。此標準是依照受納水體的水質的要求,同時結合環境的特點和社會、技術及經濟的條件,對水污染物或者是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或者限值,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已經違反法規的依據。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法律依據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 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⑹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規定如下:
1、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2、省級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3、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污水的排放方式:
1、當城市有污水處理廠時,生活廢水與糞便污水宜採用合流制排出;
2、當建築物採用中水系統時,根據中水的用水對象及所選用的原排水水質分質排出;
3、當冷卻廢水量較大而需循環或重復使用時,宜將其設置成單獨的管道系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⑺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最新
廢水排放標准如下:
1、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一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四十條
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的運營、管理單位,應當採取防滲漏等措施,並建設地下水水質監測井進行監測,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應當使用雙層罐或者採取建造防滲池等其他有效措施,並進行防滲漏監測,防止地下水污染。
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⑻ 污水三級排放標准
根據我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污水三級排放標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和GB3097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GB3097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根據污水來源的觀點,污水可以定義為從住宅、機關、商業或者工業區排放的與地下水、地表水、暴風雪等混合的攜帶有廢物的液體或者水。污水由許多類別,相應地減少污水對環境的影響也有許多技術和工藝。按照污水來源,污水可以分為這四類。
第一類:工業廢水 來自製造采礦和工業生產活動的污水,包括來自與工業或者商業儲藏、加工的徑流活滲瀝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廢水。
第二類:生活污水 來自住宅、寫字樓、機關或相類似的污水;衛生污水;下水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統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業廢水。垃圾、各種大氣顆粒物沉降等,通過地表徑流、土壤侵蝕、農田排水等形式進入水體環境所造成。具有分散性、隱蔽性、隨機性、潛伏性、累積性和模糊性等特點,因此不易監測、難以量化,研究和防控的難度大。水污染物(waterpollutant)排入水體中引起污染的物質。
第三類:商業污水 來自商業設施而且某些成分超過生活污水的無毒、無害的污水。如餐飲污水。洗衣房污水、動物飼養污水,發廊產生的污水等。
第四類:表面徑流 來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來自城市和工業地區的水等等,表面徑流沒有滲進土壤,沿街道和陸地進入地下水。
病原體污染物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製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餘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餘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體污染後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
⑴數量大;
⑵分布廣;
⑶存活時間較長;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產生抗葯性,很難絕滅;
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後,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常見的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於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4技術內容:
4.1標准分級4.1.1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⑼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1、排入GB3838類水域和GB3097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排入GB3838中、類水域和GB3097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工業集聚區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