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烏魯木齊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排水管理,保證城市排水設施安全、有效運行,保護城市水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城市排水,是指對城市的污水、廢水、降水的接納、輸送、處理和排放。
城市排水設施是指用於接納、輸送、處理和排放污水、廢水、降水的管道、明渠、暗渠及檢查井、雨水井、倒水井、泵站、閘門、井蓋等附屬設施。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城市排水規劃、建設、管理和排水設施的養護、使用、保護。第四條城市排水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堅持建設、管理、維護並重。第五條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發展和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市政市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第六條城市公共排水實行特許經營,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城市排水設施,支持相關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和應用。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合理利用和保護城市排水設施的權利和義務,並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規劃建設第九條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城市排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市排水專項規劃,分期提出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計劃,並監督建設單位組織實施。第十條城市排水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應依法進行招投標。第十一條城市公共排水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應有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將城市排水建設工程竣工資料按規定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排水管理第十三條城市排水實行許可制度。第十四條在城市公共排水設施上連接管道排水的,應當向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一)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圖及排水管道、出水口平面圖;
(二)排放的水質、水量:
(三)污水處理工藝;
(四)依法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條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對提出的申請,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排水單位變更排水許可內容的,應提前30日申請辦理排水許可變更登記。第十六條建築工地需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臨時排水的,排放前應當先行沉澱。未先行沉澱的,不得直接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第十七條排水單位向城市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應當按照規定建設相應的污水、廢水處理設施。第十八條排水單位排放的污水、廢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水、廢水水質排放標准。第十九條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排水設施的調度管理,保證城市排水暢通。在防汛期間,城市排水單位必須服從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的調度指揮。第二十條排水單位因特殊情況向城市排水設施加壓排水的,須經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第二十一條排水單位因意外將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質排入城市排水設施的,應立即向市水務、環境保護、公安等部門報告,並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第二十二條在排水干線管道、暗渠、排水泵站周邊3米范圍內,建造建築物、打樁、堆放超過地面限載的重物、進行深度超過管頂的開挖施工和井點法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等行為以及在排水設施周邊進行爆破的,應當制定確保城市排水設施安全的可行性措施,在徵得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產權單位同意後,報經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二十三條禁止下列損壞城市排水設施的行為:
(一)毀損城市排水設施;
(二)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
(三)向城市排水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污泥、冰雪等廢棄物;
(四)擅自堵塞、占壓、拆卸、移動城市排水設施:
(五)損害城市排水設施的其他行為。第二十四條敷設地下管線需穿越、改建或遷移原有排水設施的,須經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第二十五條城市公共排水設施實行有償使用。第四章設施養護與維修第二十六條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由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營運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城市公共排水設施以外的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產權不明或者難以確定責任主體的排水設施,由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養護單位負責養護維修。
B. 污水井蓋歸哪個部門管
城市裡馬路上有很多井蓋,這里包含有,自來水公司的,熱力公司的,中國移動,始終的污水與雨水等等,他們的歸屬都是產權單位,比如自來水公司的井蓋就歸屬於自來水公司負責
C. 污水管道水泥井蓋重型直徑700厚度標准
不小於70mm。污水管道水泥井蓋重型直徑700厚度標准不小於70mm。井蓋,用於遮蓋道路或家中深井,防止人或者物體墜落。按材質可分為金屬井蓋、高強度纖維水泥混凝土井蓋、樹脂井蓋等。
D. 井蓋規格的怎麼規定的
現有的 8 個標准分別為:
EN 124《車道步行道 的泄水溝蓋和檢查井蓋》、CJ/T 3012-93《鑄鐵檢查井蓋》、CJ/T 121-2000《再生樹回脂復合材料檢答查井 蓋》、JC 889-2001《鋼纖維混凝土檢查井蓋》、CJ/T 211-2005《聚合物基復合材料檢查井蓋》、CJ/T 130-2001《再生樹脂復合材料水箅》、JC 948-2005 《鋼纖維混凝土水箅蓋》、CJ/T 212-2005《聚合物 基復合材料水箅》。
其中歐洲標准 EN124 是國際上通用的,由 CEN(排水裝置技術委員會)於 1994 年 6 月 6 日批准 通過,適用各種材質的井蓋,它規定了任何情況下 該標準是毫無爭議的國際標准。歐洲以外的國家也 都是執行該標准,說明該標準的先進性和權威性。
(4)新疆污水井蓋擴展閱讀:
中國不銹鋼井蓋的研發和面市的復合井蓋製品,基本均按照以下三種技術路線進行。
(1)菱鎂材料井蓋(無機玻璃鋼井蓋)。
(2)玻璃鋼/不銹鋼材料手糊井蓋。
(3)BMC模塑料井蓋。
在中國井蓋的國家標准有很多種,單層的、雙層的、鑄鐵、球墨鑄鐵、復合、水泥、菱鎂等等。
E. 井蓋標准尺寸標准
第一、井蓋尺寸標準是多少?
其實就目前的使用情況來看,其實井蓋的尺寸是都多種類型的,而不是單一的一種。一般情況下600MM、700MM、800MM的都是比較多見的,使用的也都很多。但是最為常用的還是600MM這種類型的。但是也有一些是在550MM左右的,使用率也比較高。但是不管是什麼尺寸標準的,選用的要求是根據承重以及使用的環境來做選擇的,所以並不是任何一個在使用井蓋的時候都是任意的進行選擇。
第二、井蓋尺寸的選擇其實是決定於多個方面
一方面是國家對於井蓋的使用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在類型的選擇上就有單層的、復合的、鑄鐵的等這幾種不同的類型,每一種類型在使用的時候強度以及承重都會有一定的差異性。但是根據相關的規定來看,在選擇井蓋的時候到底選擇什麼樣的類型其實也是有嚴格的要求的,比如說綠化帶和人行道在使用井蓋的時候所選擇的井蓋類型就是不一樣的,主要的是因為這些地方平時出入的人的多少不一樣,還有就是是否有車輛經過,車流量等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選擇井蓋的時候會有差異性也就不足為奇了。
另一方面井蓋尺寸的標准在中國或者是日本也是有不一樣的規范的。在中國,井蓋的尺寸標准以及使用的要求會有專門的條例來進行規定,而在日本,其實他們所使用的井蓋也是有規定的,不管是尺寸還是材料都是有要求的,但是跟中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關於井蓋的尺寸選擇或者是使用的標准,其實往往在不同的地域也會有很大的差異性。並不能夠統一而論。
F. 井蓋一般是什麼規格的 種類多少
技術參數
技術參數試驗載荷:重型400KN,普型250KN,輕型125KN[1]
彎曲強度:平均值22MPa沖擊回強度:平均值10J/m2
吸 水 率:1%
耐 酸 性:試答樣在20%
硫酸溶液中浸泡48h
表面無腐蝕,質量損失1%
(6)新疆污水井蓋擴展閱讀:
其實就目前的使用情況來看,其實井蓋的尺寸是都多種類型的,而不是單一的一種。一般情況下600MM、700MM、800MM的都是比較多見的,使用的也都很多。但是最為常用的還是600MM這種類型的。
但是也有一些是在550MM左右的,使用率也比較高。但是不管是什麼尺寸標準的,選用的要求是根據承重以及使用的環境來做選擇的,所以並不是任何一個在使用井蓋的時候都是任意的進行選擇。井蓋尺寸的標准在中國或者是日本也是有不一樣的規范的。
在中國,井蓋的尺寸標准以及使用的要求會有專門的條例來進行規定,而在日本,其實他們所使用的井蓋也是有規定的,不管是尺寸還是材料都是有要求的,但是跟中國的要求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