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個污水處理廠設置兩個水排污口合理嗎
一個污水處理廠設置兩個水排污口不合理。根據查詢相關顯示凡生產經營場所集中在一個地點的單位,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生產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地點的單位,每個地點原則上只允許設一個排污口。
Ⅱ 生活廢水和工業廢水可以共用一個排放口嗎
不可以,生活廢水和工業廢水排放的標准不一樣,而且排放時使用排放泵的材質也不一樣,排放管道材質也不一樣
Ⅲ 企業只能有一個污水排放口在哪個法律中規定的
《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中有規定的,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九條,凡生產經營場所集中在一個地點的單位,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
排污者已有多個排污口的,必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進行管網、排污口歸並整治。
(3)污水排放口只能一個擴展閱讀
排污單位排污口(點、源)的規范化整治和新建、擴建及改建項目排放口的規范化建設,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污染源排污口申報表(一式四份加蓋公章);
2、標注各排污口點位的「項目總平面分布圖」(一式四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效期內);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效期內);
5、環評批復等環保審批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五條,未經環保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擴大和改變排污口。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須履行排污口變更申報登記手續,更換標志牌和更改登記注冊內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發生變化的;
(二)位置發生變化的;
(三)須拆除或閑置的;
(四)須增加、調整、改造或更新的。
環保部門應在接到報告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
參照《廣東省污染源排污口規范化設置導則》第六條,排污者應建立排污口基礎資料檔案和管理檔案。
Ⅳ 污水排放口只能有一根進水管嗎冷卻塔的排水是達標的,是否還需要經過生化池
污水排放口不一定只能有一根進水管,
冷卻塔的排水是達標的,
需要保證長時間或永久達標,
因此需要經過生化池,
除非設計上是沒有必要的。
Ⅳ 污水處理站出口(只有一個)和單位污水外排口有什麼區別
污水處理站出口是處理過的污水的出口,單位污水外排口包括經過處理站的污水和不經過處理站的污水。
Ⅵ 排污許可證上列示了幾個排污口就必須要錄幾個排污口嗎
是的。
分為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凡生產經營場所集中在一個地點的單位,原則上只允許設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個。生產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地點的單位,每個地點原則上只允許設一個排污口。
個別單位特殊原因,其污染口設置需要超過允許數量的,須報經環保部門審核同意。雨水排放口沒有明確的數量限制,但接管時必須報經市政部門同意。但為了防止企業雨污混合排放,要求企業盡量減少雨水排放口數量,並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Ⅶ 生活排污管道和糞便管道可以共用一個嗎
當然可以了。在通往化糞池的管道上面接三通。
Ⅷ 工業企業廢水總排放口的位置能設置在哪裡有沒有相應規范呀
一個企業只能有一個排放口(不包含雨水口),所以總排放口是所有生產、生活排水匯總到一起排出企業的地方。
Ⅸ 工廠的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是否可以分開排放
可以分開處理分開排放,只要達到各自的排放標准就可以,你要看一下環評是怎麼規定的
Ⅹ 關於排放口的問題:同一個區域內,幾個相距不遠的污水處理廠出水合到一個管道出水,算是只有一個排放口嗎
每個污水處理廠應有自己的排出口,在排出口加裝水質在線測量儀,檢測水質達標情況,若是幾個污水處理廠合用排出口,責任不清,容易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