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檢測指標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水質指標大致可分為:
(1)物理指標:嗅味、溫度、渾濁度、透明度、顏色等;
(2)化學指標:
(a)非專一性指標:電導率、pH值、硬度、鹼度、無機酸度等;
(b)無機物指標:有毒金屬、有毒准金屬、硝酸鹽、亞硝酸鹽、磷酸鹽等;
(c)非專一性有機物指標:總耗氧量、化學耗氧量、生化耗氧量、總有機碳、高錳酸鉀指數、酚類等;
(d)溶解性氣體:氧氣、二氧化碳等;
(3)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藻類等;
(4)放射性指標:總α射線、總β射線、鈾、鐳、釷等;
有些指標用某一物理參數或某一物質的濃度來表示,是單項指標,如溫度、pH值、溶解氧等;而有些指標則是根據某一類物質的共同特性來表明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水質狀況,稱為綜合指標,比如生化耗氧量表示水中能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污染狀況,總硬度表示水中含鈣、鎂等無機鹽類的多少。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准《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等十一項標准為國家環境保護標准,並予發布。
標准名稱、編號如下:
一、《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91.1-2019)
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安裝技術規范》(HJ 353-2019)
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驗收技術規范》(HJ 354-2019)
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
五、《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 3 -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
⑵ 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水質檢測標准為GB3097-97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標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組織制定全國標准化工作規劃、計劃; (三)組織制定國家標准; (四)指導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標准化工作,協調和處理有關標准化工作問題; (五)組織實施標准; (六)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統一管理全國的產品質量認證工作;(八)統一負責對有關國際標准化組織的業務聯系。
⑶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⑷ 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用水的微生物標准
按《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中的5.1.1.2條規定,「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質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對加工用水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應符合相應規定」。
GB 5749具體水質標准指標如下:
表1 水質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①
總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耐熱大腸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檢出
菌落總數(CFU/mL)
100
2、毒理指標
砷(mg/L)
0.01
鎘(mg/L)
0.005
鉻(六價,mg/L)
0.05
鉛(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鹽(以N計,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鹽(使用臭氧時,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時,mg/L)
0.9
亞氯酸鹽(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氯酸鹽(使用復合二氧化氯消毒時,mg/L)
0.7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色度(鉑鈷色度單位)
15
渾濁度(NTU-散射濁度單位)
1
水源與凈水技術條件限制時為3
臭和味
無異臭、異味
肉眼可見物
無
pH (pH單位)
不小於6.5且不大於8.5
鋁(mg/L)
0.2
鐵(mg/L)
0.3
錳(mg/L)
0.1
銅(mg/L)
1.0
鋅(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鹽(mg/L)
250
溶解性總固體(mg/L)
1000
總硬度(以CaCO3計,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揮發酚類(以苯酚計,mg/L)
0.002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mg/L)
0.3
4、放射性指標②
指導值
總α放射性(Bq/L)
0.5
總β放射性(Bq/L)
1
①MPN表示最可能數;CFU表示菌落形成單位。當水樣檢出總大腸菌群時,應進一步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水樣未檢出總大腸菌群,不必檢驗大腸埃希氏菌或耐熱大腸菌群。
②放射性指標超過指導值,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表2 飲用水中消毒劑常規指標及要求
消毒劑名稱
與水接觸時間
出廠水
中限值
出廠水
中餘量
管網末梢水中餘量
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游離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總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總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質非常規指標及限值
指 標
限 值
1、微生物指標
賈第鞭毛蟲(個/10L)
<1
隱孢子蟲(個/10L)
<1
2、毒理指標
銻(mg/L)
0.005
鋇(mg/L)
0.7
鈹(mg/L)
0.002
硼(mg/L)
0.5
鉬(mg/L)
0.07
鎳(mg/L)
0.02
銀(mg/L)
0.05
鉈(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計,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
該類化合物中各種化合物的實測濃度與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過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樂果(mg/L)
0.08
對硫磷(mg/L)
0.003
滅草松(mg/L)
0.3
甲基對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敵敵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總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醯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環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並(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氨氮(以N計,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鈉(mg/L)
200
⑸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位於GB3095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年1月1日;2003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
(5)熟食廠污水進水水質指標擴展閱讀:
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單位:mg/L。
⑹ 食品廠的污水應該怎麼處理
食品廠的污水處理方案,僅供參考,如果你需要幫助也可以+我q16609+260+20 我會根據你們公司具體情況給你解決方案
隔油—高效氣浮—活性污泥工藝
某大型食品企業,主要生產方便麵、飲料及配套產品。其生產廢水主要來源於飲料生產廢水:300t/d,方便麵生產廢水:100t/d以及員工生活廢水:150t/d。該企業建有一座廢水處理站,設計處理廢水水量為600t/d,設計進水水質為PH:6.5-6.8;CODcr:4000mg/L;BOD5:1800mg/L;SS:850mg/L;動植物油:250mg/L,處理後的水質要求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表4中三級標准。
目前,對食品廠廢水處理通常採用厭氧法、好氧法、厭氧-好氧法等多種處理方法,這些方法對CODcr、BOD5均有不同程度的削減,但對動植物油的處理效果不好。針對該企業生產廢水中動植物油含量高的實際情況,通過採用隔油-高效氣浮的預處理措施,將廢水中大部分動植物油去除後再進行好氧生化處理。通過調試和試運行,廢水處理系統運行穩定,廢水經處理後達到了排放標準的要求。目前,該工程已經通過了達標驗收。現將設計及試運轉情況作一介紹。
某食品廠廢水處理1、廢水水量及水質
廢水來源為:方便麵生產廢水:100 m3/d;飲料(PET)生產廢水:300 m3/d;員工生活廢水:150 m3/d。設計廢水水量為600m3/d。
生產工藝中產生的廢水水質為:
從上表可知,在穩定運行期間, CODcr的平均去除率為93.5%;BOD5的平均去除率為94.8%; SS的均去除率為93.5%;動植物油的平均去除率為83.4%。廢水處理系統排放水中pH值、動植物油、CODcr、BOD5、SS六項指標均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表4中三級標准。
⑺ 污水水質常用的指標有哪些
物理性指標、化學性指標和生物性指標。物理性指標:水的物理水質指標還有嗅味、溫度、電導率等。
固體物質(TS):在一定溫度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也稱為蒸發殘余物,固體物質可分為溶解性固體(DS)也稱:總可濾殘渣和懸浮性固體(SS)也稱:總不可濾殘渣。
渾濁度(NTU):水中含有泥砂、纖維、有機物、浮游生物等會呈現渾濁現象。
顏色:水的顏色有真色和表色之分。
綜合性指標
化學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用強氧化劑處理水樣時所消耗氧化劑的量,以氧的毫克/升來表示。化學需氧量反映了水中受還原性物質污染的程度。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微生物分解存在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物質,特別是有機物所進行的生物化學過程中所消耗溶解氧的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反映了水體中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的含量。
⑻ 食品廠排放廢水水質指標為:COD 4500mg/l L, BOD4200mg/L,SS500mg/L,TN20mg/L,PH=5-10,水溫20-30
具體是什麼食品廠的廢水,水量多大,食品廢水有機濃度高,可生化性好,預處理之後,多採用厭氧和好氧結合生化處理工藝。本答案來自環保通,僅供參考
⑼ 污水水質常用的指標有哪些
物理性指標
(1)溫度
(2)色度
(3)嗅和味
(4)固體物質
化學指標
(1)有機物
生活污水和某些工業廢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質、脂肪等有機化合物在微生物作用下最終分解為簡單的無機物質、二氧化碳和水等。這些有機物在分解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故屬耗氧污染物。耗氧有機污染物是使水體產生黑臭的主要原因之一。
污水的有機污染物的組成較復雜,現有技術難以分別測定各類有機物的含量,通常也沒有必要。從水體有機污染物看,其主要危害是消耗水中溶解氧。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採用生物化學需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OC)、總有機碳(TOC)、總需氧量(TOD)等指標來反映水中需氧有機物的含量。其中TOC、TOD的測定都是燃燒化學氧化反應,前者測定結果以碳表示,後者則以氧表示。TOC、TOD的耗氧過程與BOD的耗氧過程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由於各種水樣中有機物質的成分不同,生化過程差別也比較大。各種水質之間TOC和TOD與BOD不存在固定的相關關系。在水質條件基本相同的條件下,BOD與TOC或TOD之間存在一定的相關關系。
(2)無機性指標
① 植物營養元素 污水中的N、P為植物營養元素,從農作物生長角度看,植物營養元素是寶貴的物質,但過多的N、P進入天然水體卻易導致富營養化。水體中氮、磷含量的高低與水體富營養化程度有密切關系,就污水對水體富營養化作用來說,磷的作用遠大於氮。
② pH值 主要是指示水樣的酸鹼性。
③重金屬 重金屬主要是指汞、鎘、鉛、鉻、鎳,以及類金屬砷等生物毒性顯著的元素,也包括具有一定毒害性的一般重金屬,如鋅、銅、鈷、錫等。
生物性指標
(1)細菌總數
水中細菌總數反映了水體受細菌污染的程度。細菌總數不能說明污染的來源,必須結合大腸菌群數來判斷水體污染的來源和安全程度。
(2)大腸菌群
水是傳播腸道疾病的一種重要媒介,而大腸菌群被視為最基本的糞便傳染指示菌群。大腸菌群的值可表明水樣被糞便污染的程度,間接表明有腸道病菌(傷寒、痢疾、霍亂等)存在的可能性。
⑽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具體數值是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 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 43 項。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 A標准和 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表 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 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 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9 總磷
(以 P計)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 (以P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 CL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