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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臨潼區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發布時間:2022-12-15 16:48:15

⑴ 1000米污水改造開挖回填鋪管需要幾天

估計三個月。
1000米污水改造開挖回填鋪管這個工程是巨大的,要考慮很多多樣因素,和許多不穩定因素。管道開挖按照定額,幾類土放坡系數取,然後是底面寬度=管道直徑+2*預留操作面,頂面=底面寬度+2*H*放坡系數,H為挖深,然後體積就很好求了,這些都需要精準的計算。所以說這是一個相當大的工程。

⑵ 老住宅區的排水改造屬於市政工程嗎

摘 要: 隨著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力度的加大,針對老舊小區給排水在改造中發現的問題及採取的相關措施,以甘肅省白銀市及蘭州市西固區兩地2020年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給水、污水、雨水的改造為例,結合實際情況,總結了在改造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原則和可以採用的具體措施。

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鎮老舊住宅小區逐漸顯現出多方面的不足,如配套文娛、生活設施短缺,生態環境差等。為了彌補甚至解決居住環境與居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之間越來越大的矛盾,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變得必要而迫切。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老舊小區體量大、面積廣,對於沒有達到拆除重建標準的,要大力改建,加裝電梯,更新水電氣等配套設施[1]。2020年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力度。

2020年5月22日總理代表國務院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提到:「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9萬個,支持管網改造等,發展居家養老、用餐、保潔等多樣社區服務」,「要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綜合帶動作用,培育產業、增加就業」。

此次應對疫情時老舊小區暴露出的問題,更加凸顯了加快老舊小區改造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推進老舊小區改造,要全面規劃、系統推進,既要搞好市政設施等硬體的提升,也要注重物業服務等軟體的改善,既要完善便民生活服務設施,也要將加強公共衛生等應急能力建設一並考慮,不斷充實老舊小區改造內容,使社區真正成為承載美好生活、完善社會治理的基礎單元。
【拓展資料】
老舊小區給排水管道改造的現狀

1)給水管道現狀:改造區域內給水管線使用年限久遠。大部分給水管道在長時間使用後,地下供水管網普遍老化,超期服役,腐蝕堵塞,且多存在「跑、冒、滴、漏」現象[2],這不僅造成了水資源的浪費,還直接造成了小區內部供水管網水壓的下降,造成水壓不足。以前施工無圖紙,管道質量亦不能保證,部分給水管道已有爆管事故發生,加上小區部分地方發生下陷等,均對給水管道造成了一定的損傷,對小區住戶安全用水構成威脅。部分小區供水形式為屋面水箱供水,由於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缺失或不到位,嚴重影響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性。另外部分老舊小區存在不繳納稅費或拖欠稅費的問題。

2)污水管道現狀:現有污水管網建設年代久遠,結構老化,排水能力不足,由於建設年代久遠,設計標准低,且已使用年限較長,存在管線私自亂接、管線占壓問題,造成管網結構變形,損壞嚴重。塌幫斷蓋問題普遍存在,短管塌陷事故時常發生,給過往行人及車輛造成安全隱患。隨著管道使用年限增加,管道內存在不同程度淤積,排水管道斷面偏小,管道排水能力不足,排水不暢,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和環境衛生。污水管道滲漏,污染環境。由於管道老化,滲漏嚴重,污水滲漏造成對地下水污染,對環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通過現場調查、走訪各片區內居民,發現以上問題已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

3)通過現場實際調查,各小區內雨水管網設計很少,多為雨污合流制排水[3],在增加了污水處理廠的負擔同時,雨季污水返溢,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雨季時小區部分低窪處經常積水,對住戶的進出造成諸多不便,且對行人及車輛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

3、 老舊小區給排水管道改造的必要性

1)關注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老舊小區給排水管道改造是為了提高居民用水質量、消除用水安全隱患、使排水更加順暢、環境更加優美,從而達到給人們帶來美好生活環境的最終目的。解決了老舊小區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實際問題,改善了生活環境,提高了生活質量。老舊小區改造的推進是關注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是推進民生事業穩步實施的重要舉措。

2)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⑶ 西安市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條例(2021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環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環境,實現城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城市污水處理,是指通過一定的系統和設備,採用相應的技術方法,對生活污水、生產經營廢水、入流雨水等進行凈化的過程。

本條例所稱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經收集處理後,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相關水質標准,可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的凈化處理水。第四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發改、財政、生態環境、資源規劃、住建、農業、公安等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做好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關工作。第五條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的原則,與城市道路、排水等規劃相銜接,做到廠網配套、管網優先,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網的建設。

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第七條鼓勵、支持城市污水處理、污泥處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學研究,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制止和舉報破壞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行為。第九條對在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和建設第十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本市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未經法定程序調整和變更,規劃確定的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第十一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各區縣和開發區應當根據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編制區域規劃。

碑林區、新城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的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區域規劃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制並組織實施。

各開發區范圍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區域規劃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開發區管委會編制,由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的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區域規劃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在編制過程中,編制機關應當將規劃草案予以公告,並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於30日。第十三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應當依據城市排水規劃及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區域規劃,制定城市排水管網及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計劃。第十四條城市排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達到規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戶應當自建污水處理設施。

電鍍、化工、印染、冶金等生產企業,醫院、實驗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廢水的單位,應當自建污水處理設施,並達標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廢水不得作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條新建城市供水管網的,應當同時建設再生水管網。第十六條碑林區、新城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及各開發區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新建、改建、擴建下列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

(一)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商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等;

(二)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的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場館等;

(三)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於150立方米的居住區和集中建築區等;

(四)優質雜排水的日排放量超過200立方米的企業或者工業小區。

⑷ 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消防設備委託乙方進行維修,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

二、 項目地點:

三、 委託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火災自動報警/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包工包料)。

四、協議起止日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為生效,維修費用結清時本協議解除。

五、雙方義務和責任:

1 、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統的全套竣工資料,如果竣工資料不全,應提供消防平面圖或建築結構圖,以保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能得到順利進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統、電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圖,主要消防產品資料等。在維護過程中,乙方如需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應牽頭做好協調工作。

2 、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 、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維修費 元。 (大寫: 元整)。

2 、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一周內支付協議額的 %的維護費,即 元。(大寫: 元整)。

3 、協議維修項目內容運行正常,乙方提供一周內付清餘款。

七、維修方案與質保期:

乙方應根據甲方公司維修標准開展相應的維修工作,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乙方維修范圍內項目質保期為一年(甲方人為損壞的,收取主要設備費用);質保金為維修費用的5%。

八、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

1 、雙方應嚴格遵守自己和責任條款,不遵守條款方承擔相應責任。

2 、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末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3 、本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2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CJJ3—90)等文件,甲乙雙方在依法、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維修范圍及費用承包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對建設於污水排水主管道進行維修施工服務;

2、費用承包方式: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後7日內乙方進場施工,施工期限為天(另有約定的除外)。

2、維修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三、履行合同條件:

合同簽署後,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正式履行本合同。甲方因排污不暢或影響業主安全要求乙方先行施工時乙方應當進場施工。

四、安全防範措施

1、乙方負責指派專業人員進行管道施工作業;進場時需向甲方出示具備從事管道施工作業的許可證和現場專業人員本人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提供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2、施工前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施工計劃,以便甲方監督、配合施工。便於甲方向維修區域業主發出施工通告;施工現場應當充分設置圍擋和樹立醒目警示標識,施工前做好2號樓底商的出行防護,做好地層降水工作,做好防塌方的措施,對異地堆積的回填土進行覆蓋;乙方施工過程中因乙方採取的安全防範措施不當出現重大事故或人員傷害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管道施工標准

1、污水管道施工應按《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CJJ3—90)的相關規定,對污水管道進行施工及驗收,確保施工管道符合上述標准。

六、施工費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款:RMB元,總價款(大寫):元(小寫)元;進場前先由甲方墊資支付工程款的20%(53935.8元)給乙方,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進場並完成施工。

2、乙方需拿出工程款的5%即:13483.95元作為維修保證金交付甲方,維保期屆滿後如未出現質量問題或未發生不履行維修保證義務的情況,即予退還。

七、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施工義務,對發現的施工問題發出整改通知或提出合理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完工,乙方的施工工藝達不到合同約定標准或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3、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作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採取相應措施並經甲方認可後再行施工。

4、甲方對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有權查驗。

(二)、義務

1、提供現場咨詢,在乙方需要時提供該作業面的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供乙方查閱;

2、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施工人員存放工具、材料的庫房,並積極協助乙方解決施工人員遇到的問題;

3、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監督檢查。

4、協助乙方處理涉及到業主的事務

八、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相應的作業面及相關資料;

2、對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可以否定

3、要求甲方提供水、電、排污接入點。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相關部門核發的生產許可證及企業資質;

2、乙方施工中應認真遵守國家及北京市對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技術要求及操作規程;

3、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如乙方維修人員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借用的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施工完畢後製作竣工資料在完工驗收時交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無故中止合同,一方無故終止合同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合同總額10%違約金;

2、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合同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合同總額10%違約金;

3、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乙方應及時調整合格人員上崗;

4、因施工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2、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向違約方追償相關損失。

3、污水管道維修工程驗收合格後進入維保期,維保期滿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附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乙方提供的招投標文件,施工方案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包干金額:15000.00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如增加工程另作計算。

4、工程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5月28日竣工。

5、工程質量:合格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電等;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保衛、消防、市容、垃圾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和預定維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范,文明施工規定,防火安全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如發生與現場施工相關的安全責任事故,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築物、設備、水、電、氣設施不受損壞,如損壞由乙方負責,並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垃圾和消防等工作。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准。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五條:關於工程款及結算的約定

1、本工程所需的各種材料和人工費由乙方墊資。

2、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道維修的簡單合同4

甲方:

乙方:

本著自願、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鄭集皇城街(福彩站旁)一處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交付給乙方進行施工。

二、工程總價:壹萬柒仟元整。甲方以總體承包方式交付給乙方。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圖紙、用水用電。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圖紙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期限為十天。

四、乙方應做好施工期間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應乙方要求甲方可為工程提供混凝土,相關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甲方支付給乙方起動資金伍仟元,餘款等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超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⑸ 老城區污水合流管怎麼改造 會面臨什麼樣的困難 有哪些好建議

老城區污水合流管改造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程,改造措施應根據城市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綜合考慮污水水質水量、水文、氣象條件、水體衛生條件、資金條件、現場施工條件等因素,結合城市排水規劃,在確保水體盡可能減少污染的同時,充分利用原有管渠,實現保護環境和節約投資的雙重目標。
現階段,對舊合流制排水管渠系統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四種,分述如下:

(一)改舊合流制為分流制

將舊合流制改為分流制,是一種徹底的改造方法。由於實施雨、污分流,可以將污水全部引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從根本上杜絕了污水直接排放對水體的污染。同時,由於雨水不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水的水質水量可維持較小的變化范圍,保證出水水質的相對穩定,容易做到達標外排。

要實施分流制,對於現狀條件的要求較高,不論是住宅區還是工業企業,其內部的管道系統必須健全,要求有獨立的污水管道系統和雨水管道系統,便於接入相應的城市污水、雨水管網;同時要求城市街道的橫斷面有足夠的位置,允許新增管道的敷設。一般城市由於建設年代久遠,地下管線基本成型,地面建築擁擠,路面狹窄,如若將合流制改為分流制,存在投資大、施工困難等諸多現實問題,很難短期內做到。

(二)保留部分合流管,實行截流式合流制

大部分城市,如果水體環境足夠的自凈能力,基本上採取截流合流制排水體系統,保留老城區部分合流管,沿城區周圍水體敷設截流干管,對合流污水實施截流,並視城市的發展狀況,逐步完善管網,改為分流制。這種過渡方式,由於工程量相對較小、節約投資、易於施工、見效快,已得到廣泛應用,並取得良好效果。不久前我人設計完成的巢湖市污水廠配套管網工程,其中老城區建成多年,地面建築及地下設施已經成型,不宜大規模實施分流制改造,而城區內有環城河、天河等豐富的水體可利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老城區內即採用了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統。

旱季時,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統可將污水全部送入污水處理廠。雨季時,通過截流設施,只能將部分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廠處理,超出截流水量的污水排入附近水體,不可避免會對水體造成局部和短期污染,而進入處理廠的污水,由於混有大量雨水,使原水水質、水量波動較大,勢必對污水廠各處理單元產生沖擊,這就對污水廠處理工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在截流式合流制的基礎上,設置合流污水調蓄構築物

有些城市,周圍水體稀疏,環境容量有限,自凈能力較差,不允許合流污水直接排入,這種情況下,可在截流干管適當位置設置合流污水調蓄構築物,將超過截流干管轉輸能力及污水廠處理能力的合流污水引入調蓄構築物暫時儲存,待暴雨過後再通過污水泵提升至截流干管,最終入污水廠進行處理,基本上保證水體不受或少受污染。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調蓄構築物往往佔地面積很大,並且雨水量不是一個定值,合理確定合流污水調蓄構築物容積有較大難度;再者,調蓄合流污水量最終再通過污水泵提升至截流干管(極少數有高差利用的城市除外),造成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的不便,同時也嗇了污水處理廠的負荷及運行費用,所以不提倡採用,只有充分論證無實施分流制的可能性後才予以考慮。

(四)在截流式合流制的基礎上,對溢流混合污水進行處理

同上一種情況類似,如果城市周圍水體自凈能力有限,水體環境相脆弱,採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管渠系統,在溢流合流污水排入水體前,必須進行處理。針對合流污水水量大、濃度低的特點,可採用一級處理,選擇篩濾、混凝沉澱、投氯消毒的處理工藝。合流污水經處理後,污染物濃度可顯著降低,從而大大減輕對水體的污染。

同樣,該措施由於考慮雨水的處理,與前種情況存在類似的不足:日常運行費用高,且分散處理設施遠離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在運行、維護、管理是均存在諸多不便。

根據我國城市水污染控制技術政策要求,應加強城市市政排水管網的改造、調整和建設,做到雨水、污水分流,為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創造條件。因此,對於城市舊合流制排水管渠系統的改造措施,應優先考慮分流制,在實施難度較大的情況下,可考慮採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管渠系統。第三、第四種情況,是在截流式合流制的基礎上加以改進,針對環境有較高要求而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事實上,我國大部分城市,其舊城區建設一般處在合流制盛行的年代,被打上深深的時代烙印,很難在短期內改變現狀,因此現階段,我國對老城區舊合流制的改造,截流式合流制排水體系是最常用的方式。

⑹ 西安地鐵不建了嗎聽說國家出台讓西安不再修地鐵,是真的嗎

據西安地鐵官方網站報道,2017-2023年西安再建條地鐵,國務院已批復。未來西安將新增一號線三期、二號線二期以及十一號線等10條線路,其中十三號線為機場線。

西安地鐵還將繼續興建,目前在建有這幾條:

1)西安地鐵四號線南起航天產業基地航天新城站

2)地鐵五號線一期工程西起西郊和平工業園,東至紡織城火車站

3)地鐵六號線一期工程南客站~勞動南路站段

(6)西安臨潼區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擴展閱讀:

西安地鐵(Xi'an Metro)是指服務於中國陝西省西安市的城市軌道交通,其第一條線路於2011年9月16日開通試運營,使西安成為中國西北地區第一個開通地鐵的城市。

據2017年10月西安地鐵官網信息顯示,其開通運營線路共有3條,分別為:1、2、3號線,均採用地鐵系統,里程長度共計91.35千米;共設車站66座,其中換乘車站3座。

據2017年10月西安地鐵官網信息顯示,其在建線路共有6條(段),分別為1號線二期、4號線、5號線一期、6號線一期、6號線二期、臨潼線(9號線)一期,在建里程180餘公里;遠期規劃共18條線路。

2015年11月26日,西安地鐵1號線二期工程開工。

2015年11月,西安地鐵5號線一期工程開工建設。

2016年3月28日,西安地鐵6號線一期工程正式開工建設。

2016年11月8日,西安地鐵3號線開通試運營。

2016年2月20日,西安地鐵5號線二期工程正式開工建設。

2018年1月1日,西安地鐵啟動手機掃碼過閘乘車試運行,乘客只要下載「西安地鐵APP」或通過支付寶掃碼過閘,就能在所有地鐵站進出乘車。

西安地鐵1號線:從後衛寨站開始到紡織城站結束共19座站點,全長25.4千米,始用於2013年09月15日。

西安地鐵2號線:從北客站開始到韋曲南站結束共21座站點,全長26.8千米,一期始用於2011年09月16日,南延段始用於2014年06月16日

西安地鐵3號線:從魚化寨站開始到保稅區站結束共26座站點,全長39.15千米,始用於2016年11月08日。

⑺ 西安城牆護城河升級改造

1. 關於西安城牆護城河的詩句
關於西安城牆護城河的詩句 1.與城牆有關的詩句
1. 時間摧殘出它的滄桑:但他仍雄立一方,如同一位怒目金剛。他經歷過多少凄涼有風花雪月的繁華也有人走茶涼的悲傷。青苔是時間逝去的痕跡,古牆阻攔著敵人讓城市固若金湯。

2. 四時的古城牆景色常新,極能勾引人們的想往和掛念,對西安人,對異鄉人,對中國人,對外國人,沒有差別心,同樣給予微笑。

3. 壽縣古城牆,是全國屈指可數的保存完好的城牆之一。由於壽縣地處襟江扼淮的重要位置,千百年來一直是兵家爭奪的軍事重鎮。

4. 城牆原為平磚砌築,解放後為了防洪,曾將局部牆垣改用石塊壘築,近年,又陸續用石條進行了加固。

5. 作為古老歷史的見證,壽州人非常珍愛至今保存完好的城牆。城牆為宋代重築,爾後迭有修葺。城牆周長7174米,高為9.7米,底寬18—20米,頂寬6—10米。

6. 在古城南門東牆上嵌著一塊石刻,上刻一個做行刺狀的武士,這就是「壽州內八景」之一的「門里人」。

7. 佇立在寬闊的城垣上,極目遠望。在廣闊的天宇下,這古老的磚牆隨著群山萬壑綿延伸展,跌宕起伏。

8. 千百年屹立於此的長城呵,它是生命的記錄,歷史的見證。我猜想這地球上最長最堅固最渾厚的灰牆里,一定包蘊著什麼。它?莫不就是我們古老民族的偉大靈魂?

9. 這城牆修得這樣高。修建城牆的國主認為,高聳的城牆給人以堅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敵不過一句話,敵不過這一代的衛國國主說:「我們投降罷。」

10. 一面城牆,幾塊磚。要是沒有那些歷史、那些傳說,它的價值就是我們看到的那樣,無需深究。

11. 走過寂寞青春的城,輕撫斑駁的古城牆,試問流年裡多少鏡花水月,不覺間,悄然落傷心的雨。

12. 中國的禮法書籍規定城牆必須是方形的,坐落必須有致:城牆要開12座門以與12個月份相合,必須要有內城以供皇室居住。

13. 過去的時光,停留在某一個角落,我一路追尋,透過古老的城牆,我看見了黑白色的我們,於是,我又一次微笑著感傷……

14. 在雨中,走過厚重的元城牆,登上亘古佇立的大雁塔,走在朦朧的曲江池邊、都尋不到、那夢中的長安、那夢中的你。

15. 那古樸城牆,像是亘古就屹立在這里一樣,百米高的牆面上早已布滿了點點青苔,而這些青苔,正是時間逝去的痕跡,是歷經滄桑的最好佐證。

16. 看真一點,起落有致的城牆,受不了歷史的重壓而微微佝僂著,無數的裂縫,叢生著雜草,雄偉只是軀殼,它荒蕪已久,一身炮彈的殘跡。任何敵人都可一攻而下。

17. 當我登上那古老的城牆,當我撫摸著腐朽的柱樑,當我興奮的倚欄遠望,總會有一絲酸澀沖上喉頭,總聽到有一個聲音大聲的說:記得嗎?你的祖先名叫炎黃。

18. 城牆四隅各築一角台,西南角台為圓形,其餘3個為方形。角台突出牆外,建有比敵台更為高大的角樓,表明其在戰爭防守中的重要地位。

19. 城牆每距120米設有凸出的敵台,共有98座。現有93座。敵台上建敵樓,是守城將士休息、瞭望和作戰的場所。

20. 西安城牆的成長和發展有其漫長的過程,後續的修建從來就沒有停止過。西安城牆的歷史疊加,追溯源頭,完全可以延伸到1400多年前的隋唐時代,不應該因明時的修建包磚,便斷定僅有600餘年的歷史。
2.描寫古城牆的句子
春節前,我和爸爸媽媽回姥姥家過年的時候路過西安,爸爸媽媽帶我參觀了西安的古城牆。

我們買的門票背面介紹說,這座城牆距今已有六百餘年,城牆高12米,基寬16-18米,頂寬12-14米,城周有觀敵台98座,四周均有登城馬道,有垛口5984個。城外有護城河,四門跨河外設有吊橋。它是我國現存規模最大,比較完整的唯一的一座封建古城牆。

前面最好先寫對古城牆的觀感,先寫一些整體的印象,如城牆的高大雄偉,有關城牆介紹的數字可以在後面的參觀中說出來,也可以通過與媽媽的對話寫出來。

我們是從南門上城牆參觀的。南門也叫「永寧門」,算是南邊的一個主城門。沒有見到城牆之前,媽媽給我講了一些有關城牆的事,(講了一些什麼城牆的事,可以寫寫)我還以為城牆就是一堵普通的圍牆,心想圍牆有什麼好參觀的呢?再說,人又怎麼能上到牆上,而且還能打仗呢?我的腦子里出現了一串串的問號。可是等我來到城牆下抬頭一看,才知道這城牆好高啊!足有三四層樓那麼高,而且非常厚,這哪是普通的圍牆呀。

我們順著城門邊的樓梯,也就是登城馬道上到了城牆的頂上。一上去,我就更驚奇了,城牆的頂上真寬呀,足可以並排開四五輛汽車!上面還長的有樹呢?靠著城外的那一面牆很高,大概有兩米高,頂部有一個個長方形的垛口,那些垛口都是以前守城的士兵觀察敵人用的。如果敵人進攻了,還可以開弓放箭。靠城裡的那面牆稍低一些,只起了防護的作用,以免人掉下去。城牆頂上的地面是斜的,外高里低,這樣雨水很容易流走。我爬上台階從垛口往下看,看到了城牆外的護城河和河上正對著南門的吊橋,還有遠處馬路上來來往往的人們和汽車。

站在城牆上,我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感覺。古代的人能建造出這么雄偉的城牆,他們真是太了不起了,他們一定很聰明,也一定很勤勞。這次我參觀西安古城牆收獲真大呀!
3.關於西安西門護城河的簡介
這條周長14.6公里的護城河位於西安市中心,它環繞著的城牆是我國現存最完整的一座古代城垣。

本地的居民都說,護城河一直以來污染嚴重,與這座保存完好的明代城牆極不相稱,也與這座以文化古跡而著名的旅遊城市形象極為不符。 每日打撈垃圾四卡車 「這河實在是太臟了,天氣熱時從很遠的地方就能聞到河水的臭味。

政府為此下大力氣治理過好幾次。可是干凈沒多久就又被污染了,因為有幾十條排污管通到這里,還有居住在城牆邊和路過的人們往水裡倒廢水、扔垃圾。

最近又開始了新一次治污,但是花多大成本的清理也趕不上大范圍的污染速度呀。」在護城河和城牆之間的環城公園里,一位老人對記者感慨地說。

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政治處處長郭技新對記者介紹說,的確有50多條管道通向護城河,這些本應該是排雨水的管口,因為護城河在現階段還擔負著城市蓄水、調水和泄洪的功能。 另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造成護城河污染嚴重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實際操作中雨水、污水管道不分。

比如在城內,市民分不清雨水下水井和污水下水井,往往把各種污水排入雨水井。甚至有些單位為了省事,也偷偷把生活污水管口接到雨水管線。

還有附近水廠的廢水,也定期排入護城河。有關數據顯示,護城河在高峰期每小時有6300多立方米的污水注入,每天從河裡打撈出20立方米的垃圾,足足可裝滿4卡車。

污水變清管網須徹底改造 「造成排雨、排污管不分是市政管網建設的歷史欠賬問題。」郭處長說。

過去的管網建設不科學,沒有考慮專門的污水管道。一方面,現在護城河實際是城市最大的排水管道,由於地勢原因,東、南、西三個方向二環以內的雨水都進入護城河,這部分的匯流面積是45平方公里,而雨、污管道的分離改造工程才剛剛起步。

另一方面,城市發展的速度很快,遠遠超過設計和鋪設管線時的預計,過去的西安是一個缺水的城市,供水量小、水源不足,因此下水、排水的管網建設更是不足,而近十多年,引入黑河水和新建兩個自來水廠,使日供水能力達到170多萬立方米,供水量的增大給市政管網帶來了新壓力,因為生活污水量總是和供水量成正比的。郭處長說,護城河污染問題的根本解決措施是改造周邊管網和截斷污源。

從小里說,這是護城河系統改造,往大里說,實際上是整個城市的管網改造問題,這樣一個大系統還涉及到舊城改造等諸多問題。 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這次護城河管網改造預計投資一個多億,目標是爭取在明年6月前使河水水質有較大改善,徹底掐斷污水的進入。

但是截污的同時就必須給那些以此排污的管道另尋出口,這也是一項復雜而長期的改造工程,為了能如期見效,可能會採取一些臨時措施,比如修臨時管道讓本來排進護城河的污水通往他處。 專家建議先治本 一位政府人士對記者說,這次護城河清理工作已經列入了今年政府所承諾的為百姓做十件實事的計劃之列,而且西安正在進行創建衛生城市的工作,因此政府這次是下了很大決心來治理護城河污染的。

除了清挖淤泥、改造排水管線之外,有關部門正在制定引活水入城河、以改進水質的方案,未經確定的方案之一是從兩個水廠注入新鮮原水(即未經加工的自來水),方案之二是從污水處理廠引進中水,但是中水也是經過處理的,這筆處理費用誰來出又會是個問題。 「護城河其實就是一處景觀,景觀用水並不需要很乾凈,而且河底有淤泥也是很正常的現象。」

當地一位環境工程專家對這次大張旗鼓的治污行動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護城河是該好好治理一下了,實在是太臟太臭,影響城牆景觀,更影響城市形象。

但是錢該怎麼花應該更慎重。我一向認為,環境保護問題是個奢侈品,不是不該治理,而是看要治理到什麼程度。

現在常說一步到位,我認為環境問題上不用如此,應該分清輕重,本著節儉的原則來治理。 一位環境學學者認為,流動的水是有一定的自潔能力的,只要真正堵住污源,同時做好進、退水系統,讓水流動起來是最主要的,不必現在就急著幾個方面同時上馬,清淤工作可以再等等,看截污後水質能否自己改善。

在財政並不寬松的情況下,錢應該用到刀刃上。護城河的干凈程度比起百姓生活狀況來並不是更重要的事。

護城河周邊為什麼有人隨意傾倒生活污水?正是因為他們的生活狀況很差,居住條件也很差,根本沒有什麼排污管道,在護城河污染不到引起很大反感的程度時,也許把精力、財力放在改善周邊人民生活質量上更有意義,也更是治標之舉。現階段,環境問題從技術上已經沒有難度,主要就是個經濟問題。

答案補充 護城河是伴隨城牆修建的,是城牆外抵禦侵犯的第一道屏障。一般要是有敵人侵犯必須先過護城河,護城河的深度是很深的。

另外也因為古代戰爭的武器多位箭,有護城河在無形之中要求了射程,為進攻加大了難度。 城牆是環城修建護城河也是環形,不僅可以起保護作用,還增加了空氣的濕度。

古時候把水繞長安,城河的水應該是流動的。
4.與「護城河」有關的古詩詞都有哪些
1、護城河曾伴皇家故院牆,而今寥落盪斜陽一河繞郭九城護,兩代供應萬運忙。

我為強梁辱顏色,君何淚眼送君王。覆巢擊卵卿安在,奴婢今當滴翠廊。

2、月瀉金沙文/李者也仲夏之夜海之濱,長風勁起巨浪奔。煙波盡處生明月,層雲蒼茫碧空深。

沐風聽濤月下酌,四五知己六七樽。但飲何言乏錢哉,滄水之岸皆是金。

【注】金沙灘,位於青島市黃島區。水清灘平,沙細如粉,色澤如金,海水湛藍,水天一色,故稱「金沙灘」。

南瀕黃海,呈月牙形東西伸展,全長3500多米,寬300米。我國沙質最細、面積最大、風景最美的沙灘之一,號稱「亞洲第一灘」。

3、護城河(三)曾伴皇家故院牆,而今寥落盪斜陽一河繞郭九城護,兩代供應萬運忙。我為強梁辱顏色,君何淚眼送君王。

覆巢擊卵卿安在,奴婢今當滴翠廊。護城河,亦作濠,定義為人工挖掘的圍繞城牆的河,古代為防守用,是古時由人工挖鑿,環繞整座城、皇宮、寺院等主要建築的河,具有防禦作用,可防止敵人或動物入侵。

這樣的以天然為主、人工為輔的護城河在中國和世界就比較多了,最典型的城市有南京、西安、襄陽、重慶、衡陽、常德、贛州、洣水鎮、遙田鎮等。世界各國在古代已有開鑿護城河,中國北京紫禁城、西安明城牆,南京明城牆,濟南護城河(濟南環城公園)、襄陽護城河、台灣新竹古城、左營舊城、億載金城,日本古城如松本城、江戶(今東京)的皇居、以至歐洲各國的城堡及皇宮等等地方都建有護城河。

歐洲不少城堡在護城河上建有可升起的木橋,以方便出入,亦可防止敵人進入。概念定義護城河,亦稱為濠,是古時由人工挖鑿的,環繞整座城、皇宮、寺院等主要建築的壕溝,然後引水注入形成人工河,作為城牆的屏障,具有防禦作用,一方面維護城內安全,另一方面阻止攻城者或動物的進入,這是古人在防禦手段上對水的妙用。

天下護城河,以襄陽護城河寬度為最。據史料記載,早在宋代,它的平均寬度就超過了180米,最寬處達到250餘米,堪稱華夏第一城池。

紫禁城護城河,環繞紫禁城外圍的護城河,建成於明代永樂十八年(1420年)。河寬52m,條石壘砌駁岸,堅固陡直,亦稱筒子河。

河水自西北流入,向東南流出至御河。清代河中栽蓮藕,歲收供宮中使用,余者賣出,得銀存奉宸苑備用。

護城河至今已有580年的歷史。1999年,對護城河進行治理工程,駁岸修整一新,河底全部鋪砌方磚,河道更加堅固。

參考資料網路知道:。
5.西安護城河的歷史價值,意義等
位於西安市中心區,呈長方形,牆高12米,底寬18米,頂寬15米,東牆長2590米,西牆長2631.2米,南牆長3441.6米,北牆長3241米,總周長11.9公里。有城門四座:東長樂門,西安定門,南永寧門,北安遠門,每個城門都由箭樓和城樓組成。現存城牆建於明洪武七年到十一年(1374-1378),至今已有600多年歷史,是我國現存最完整的一座古代城垣建築。

西安城牆是明朝出年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策「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指導下,在唐皇城的基礎上建成的。完全圍繞「防禦」戰略體系,城牆的厚度大於高度,穩固如山,牆頂可以跑車和操練。城牆包括護城河、吊橋、閘樓、箭樓、正樓、角樓、敵樓、女兒牆、垛口等一系列軍事設施。城牆自建成後歷經三次大的整修。明隆慶二年(1568年)陝西巡撫張祉主持修復使土城第一次變成磚城;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陝西巡撫畢源主持對城牆和城樓作了整修;自1983年以來,陝西省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對這座古城牆進行了大規模修繕,補建已被拆毀的東門、北門箭樓、南門閘樓、吊橋,並建成環城公園,從而使這座古建築煥發了昔日風采,成為西安的一大旅遊景觀。

● 追憶歷史:城牆是中國古代城市傳統防禦設施。我們在距今6000年前的半坡遺址看到,半坡人在居住地周圍挖掘深溝,以提防野獸和外部落的襲擊。如果把半坡村落視為城市的最初萌芽,深溝也就是當時相當於城牆的設施。待到人們發明築牆技術後,城牆自然伴隨城市同時誕生,成為古代城市的顯著標志了。據史冊記載;「鯨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居,此城郭之始也。」這大約是在距今約4500年前的原始社會晚期。西安作為千年古都,歷代曾多次修築城牆。它們多數被歷史的塵埃掩埋。但我們看到的這座城牆仍可以追溯到公元6世紀的隋代。

● 特 點:西安古城牆包括護城河、吊橋、閘樓、箭樓、正樓、角樓、敵 樓、女兒牆、垛口等一系列軍事設施,構成嚴密完整的軍事防禦體系。游覽西安古城牆,對形象具體地了解古代戰爭、城市建設及建築藝術都很有意義。城門名稱由來:西安城牆從隋唐至今已有1400年歷史。在漫長的歷史歲月里,城門發生種種變化。細數這些城門的名稱來歷,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古城的沉浮喪衰。
6.關於西安城牆的歷史
西安城牆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在隋、唐都皇城的遺存,歷經八年擴建而成的,是我國現存規模最大而又保存完整的古代城池建築,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西安城牆建築型制宏偉,功能設計周密,矩形城池,牆體全長13.74公里,南、北垣稍長於東、西垣。每隔120米有一座12米x20米的突出部,稱「敵台」,全城共98座敵台;每座敵台上建有屯兵敵樓1座。城四隅各建角樓1座。東、西、南、北垣各建有城門1座,各門外均建有護門瓮城,瓮城上建有城樓、箭樓各1座。瓮城外臨內側護城河岸,建有控制「吊橋」的閘樓(亦稱譙樓)1座。孔廟(即「碑林」)旁側城頂建有魁星樓1座。城牆頂面以三層大磚墁砌,稱「海墁」。海墁外沿建垛牆,全城共有垛口5984個,內沿建「女兒牆」。城垣內面建有登城馬道和供排水用的「溜水槽」等。

西安明城牆歷經六百年的風雨剝蝕和人為破壞,損壞嚴重。1983年省、市人民政府成立西安環城建設委員會,開始對西安城牆及護城河、環城林進行全面整修。

1、城河、吊橋、閘樓

西安護城河, 45米寬,10米深,繞城一周14.6公里,是西安城的第一道屏障。它曾有兩個作用,一是距敵於城河之外,保護西安城內的安全;另一方面,它還有蓄水排洪和改善城市小氣候,增加城市美觀的作用。在古代,如果想越過護城河到城裡,唯一的通道就是吊橋。吊橋橋身用榆木或槐木製成,橋頭上有鐵環,環中貫有鐵索,輔以麻繩,直繫到前面的閘樓上。在橋後的立柱上安有鐵滑輪,這樣利用滑輪,吊橋就可以起落自如了。直到民國初年,吊橋才被馬路所代替,失去了軍事壁壘作用,被全部拆除。南門吊橋,是西安環城建設工程1989年在原址上重新復原的唯一一座。建在城門上的二重樓是月城城樓,也叫閘樓,它控制著吊橋的起落和月城閘門的提放,兼管晨昏報時,作為城牆防禦體系的前沿陣地它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2、城門

城門是整個城防體系的重點,又是薄弱點。西安城門外形威武森嚴,實體墩厚,除門扇是用木材製成外,其餘均是用城磚券洞砌就而成。

建造圓拱式的城門,是明代軍事科學與實用建築相結合的一大創造。它取代了自西漢開始沿用了1500年之久的"過梁式"城門。"過梁式"城門屬木結構城門,最大的弊端是容易起火。明以前各朝代都想盡辦法保護城門,有用鐵皮包裹大門的,有塗泥做保護層的,還有的在門內側安水罐備水滅火,但許多城門還是毀於火事。直到明朝券拱式城門出現後,才從根本上解決了防火問題。

3、月城、瓮城

穿過城門,形如彎月的小城叫月城,它是進入城門後必須經過的第一道城。要進入城內,還必須經過第二道城--瓮城。在古代戰爭中,月城和瓮城一方面衛護城門,加深城門的縱向防線;另一方面,易於守城部隊迅速集合,打垮已沖進月城和瓮城的敵人。

4、永寧門

西安城牆共有十七座城門,而明朝時西安城牆僅有四座城門。南門,也叫永寧門。在中國民間,百姓們都認為南方是火神所在地,為避火災,爐灶一般不開南門,南城門的"永寧"之意,就是向火神禱告,勿起火災,永保安寧,並且南城門不開正南門,以示誠心。中國火神在上古時代供奉的是祝融,到了明清,民間均視關羽為火神。就在這個瓮城裡,曾建過一個背南向北的關帝廟,這座廟一直保留到解放前夕。

與南門遙相呼應的是北門,又叫安遠門,這是繼承中原漢族政權對邊遠少數民族一貫採取的懷柔、安撫政策,使遠方部落對漢族朝廷知恩歸順。

因為南京位於西安東面,"長樂"二字帶有祈祝大明江山萬年不衰,長久歡樂的意願,因此,就把東門定名為長樂門。

西門叫安定門,暗言西部邊疆安泰康定。

除此四門之外,建國前後為了交通便利,先後新開辟了十三座城門,其中一些有名的門有:

小東門正名中山門,不言而喻是紀念偉大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

⑻ 西安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1997修改)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方便群眾生活,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市政工程設施建設、使用和管理活動的,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市政工程設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車行道、人行道、隔車帶、路肩、廣場、代征道路用地、退讓道路用地及其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橋梁、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環城河、防洪渠、蓄洪池、堤壩,以及保護范圍內的用地和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廣場、橋梁、隧道、地下通道等處的照明設施。第四條 市市政工程設施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市路燈管理處是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的道路、橋涵、排水、防洪設施和道路照明設施的養護、維修、管理。
閻良區、臨潼區以及市轄縣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城市市政工程設施的養護、維修和管理。第五條 市政工程設施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集中管理、有償使用和建設、養護、管理並重的原則。
建設市政工程設施,必須保證質量,實行保修制度。第六條 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和養護資金由政府投資,也可以採取貸款、受益者出資及其他方式籌措。
以貸款修建的道路、橋梁、隧道及其他大型市政工程設施,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取費用。第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使用、保護市政工程設施的權利和義務。對維護市政工程設施做出顯著成績的,由市人民政府給予獎勵。第二章 城市道路、橋涵管理第八條 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道路、橋涵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經常巡視檢查,及時養護維修,嚴格控制對道路的挖掘和佔用,保障其功能完好。
與城市道路連接的專用道路,由產權單位負責養護維修,並接受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橋涵,建設單位應持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有關文件到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辦理施工手續。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將工程設施及有關技術資料移交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管理。第十條 單位和個人進行城市建設,應將代征和退讓的城市道路用地及有關地籍文件,及時移交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出租和轉讓。第十一條 城市道路、橋涵不得擅自佔用。確需臨時佔用的,必須嚴格控制並經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經批准臨時佔用城市道路設置廣告標志、商業攤群點、機動車停車場、非機動車保管站,以及臨時搭建棚房、堆放物料、施工作業等,應按批準的面積和期限佔用,並向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繳納道路佔用費。道路佔用費的收取標准,按照省財政、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經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臨時搭建棚房、堆放物料、施工作業的,必須按要求設置防護設施,懸掛佔用許可證,不得占壓或損壞其他市政公用設施,不得堆放有礙人身健康和污染環境的物料。第十三條 城市道路、橋涵不得擅自挖掘。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的,應持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到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挖掘手續,並按規定向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繳納路面修復費和挖掘回填工程質量保修保證金後,方可施工。
緊急搶修工程挖掘道路、橋涵的,應在二十四小時內補辦挖掘手續,並在限定時間內回填修復。
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對挖掘、鋪設、回填、修復工程進行監理和驗收。第十四條 在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和全市性重大活動前十五日內禁止挖掘城市主要道路。每年十一月十五日至翌年二月十五日不得挖掘城市道路,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加倍收取路面修復費。第十五條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通信、消防、道路綠化等依附於城市道路的各種管線、桿線、設施的建設,應當與城市道路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相協調,支持先地下、後地上的施工原則,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建成五年內不得挖掘,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須經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收取路面修復費。路面修復費的收取標准,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⑼ 陝西省西安市閆良區關山鎮2022年污水站改造了嗎

改造完成了。
受西安市閻良區審計局委託,於2018年7月對西安市閻良區關山鎮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項目工程進行了結算審核工作,並於2018年8月底完成了委託方交給的結算審核工作。

⑽ 2017年產品質保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產品質保金的存在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我國相關法律對產品質保金是有相應的規定的。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到的2017年產品質保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供大家參考!

2017年2017年產品質保金的相關法律規定
(1)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如果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沒有通知出賣人,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2)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

(3)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4)單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該條款表達了4層意思: (1)當事人可以約定檢驗期間的,約定檢驗期間的,以檢驗期間為准; (2)如果沒有約定檢驗期間,買受人可以在合理期間內提出; (3)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 (4)如果以上都沒有約定,既沒有約定檢驗期間,也沒有約定質量保證期,當事人在合理期間內也沒有提出,適用兩年的規定。
2017年產品質保金法律規定相關案例
合同約定預留質保金的期限與法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的界定

【問題提示】

1、如何理解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的法律概念。

2、質保期的起算日期如何確定

3、合同約定的預留質保金的期限和建設工程的質量保修期限有何區別。

【要點提示】

1、建設工程質保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 承包合同 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質保金是工程款中的一部分,質保金的數額、期限由雙方約定,2、建設項目的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3、保修期,就是承包方保證 修理 的期間。質保期,就是承包方保證質量的期間。

【案情】

原告(反訴被告)某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訴稱:2005年12月2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項下成套設備的供貨及其相關技術服務》合同書,約定由原告負責向被告承建的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提供設備供貨。合同生效後,原告依合同交貨總價值為973.066萬元,由於被告未按約支付工程款,原告於2007年11月12日提起訴訟,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應依約支付原告工程款100.9782萬元。2008年12月20日,原告向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臨潼區法院作出(2009)臨民初字427號民事判決書:解除原、被告雙方於2005年12月20日簽訂的《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項下成套設備的供貨及相關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供貨條款,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62.3768萬元。現依據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及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質保期限已滿,被告應按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清原告的質保金129.691萬元。被告反訴該工程設備存在質量問題,但從被告反訴所述的事實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證據材料均不能證明原告提供的工程設備存在質量問題。被告所述的通知及問題並未在西安市中院及陝西省高院生效判決中認定,且均發生在2007年12月19日之前,即該工程經三方驗收並交付建設單位使用之前。雙方在合同中也明確約定,若出現質量問題,被告應提交質量權威部門檢測或者鑒定部門的鑒定 報告 來證明,且質保期限的起算日期也經生效判決確認。被告要求扣減質保金103.157萬元根本無事實依據。從其所依據的證據來看,反訴請求不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並未提交任何所謂修復或更換的記錄單,產生的修復費用如何計算等問題也是不清的,更未得到原告的認可和確認。故對其反訴請求法院駁回。

被告(反訴原告)某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辯稱:原告起訴要求被告支付建設工程合同質保金的請求,不符合雙方合同書的約定及法律規定。合同約定質保金的支付以“全部設備安裝完畢,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為前提條件及實質條件,“合格後18個月”是時間條件。原告在交付和安裝了部分設備後,於2007年11月12日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支付除質保金外的全部工程款,被告指出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不合格並向法庭提交了相應的證據,得到了西安市中院民事判決的認定,最終只判令被告支付經三方開箱驗收合格後的第二期付款及100.7892萬元。合同約定質保條款的意義就在於保證質保期間工程設備供貨及相關技術服務沒有質量問題。但雙方除2007年8月24日進行單機調試和聯動調試,但未得到法院生效判決書的認定外,就質量問題多次向原告提出維修和技術服務,至今未作處理,雙方再未進行過單機調試和聯動調試。故不應支付質保金。其要求支付質保金利息的請求不成立,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2007年12月19日的《現場簽證單》是被告要求建設單位對其完成了投入污泥正式進入負荷運行系統調試合同量的確認,並提請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驗收,但驗收並未最終實施。故不應支付質保金及利息。原告應承擔其拒絕對建設工程、設備維修、更換的法定責任,故被告反訴要求扣減工程質保金103.157萬元。雙方簽訂合同後,被告按照合同支付了工程總價1296.91萬元的30%的預付款後,多次要求交貨,原告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全部設備。在工程設備安裝調試階段,被告一方面要求原告繼續供貨,一方面要求對已供設備存在的問題進行維修和更換,多次通知要求派人處理,原告均不予理睬。故請求法院支持被告的反訴。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12月2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了《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項下成套設備的供貨及其相關技術服務》合同書一份,合同編號2004-05-02。合同約定由原告負責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設備的供貨、並對所供設備進行指導安裝、單機調試,配合系統聯合運轉等工作。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1296.91萬元。付款方式約定為:合同生效後七日內,被告支付原告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設備到達工地現場,經三方(業主、監理、安裝單位)開箱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該部分設備合同總價款的30%。全部設備安裝完畢,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後七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留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在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後18個月後十日內一次性付清。在驗貨及質量方面約定為:應按雙方的招投標文件、工程設計圖紙及國家相關技術標准要求驗貨,如遇設計變更或被告提出特殊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照變更後的質量標准驗貨。被告應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七日內組織驗貨,否則視為原告供貨合格。現場驗貨合格不代表產品最終合格。如被告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應在7日內向原告提出書面異議;被告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要求。原告保證所有設備符合《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項目成套設備的供貨及相關技術服務》(招標編號:LT-05-01)、《招、投標文件的澄清、回復》要求及工程設計圖紙。如被告提出質量異議,持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要求原告賠償、換貨或退貨,原告應支付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質量保證期為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合格後18個月。在保修期內,如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若為被告方操作不當等人為原因引起,原告負責維修,費用由被告承擔;若經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三方(監理、被告、原告)等有關部門檢測,證明確為原告方原因引起,被告方有權要求原告方進行免費修理,達到質量要求,否則進行更換或貶值處理。原告向被告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進行設備供貨和技術服務,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等約定。

合同履行期間,原告先後交付被告部分合同約定的設備,經雙方核對原告實際供貨為973.066萬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設備款總計580.2萬元。2007年2月7日,被告通知原告將設備清單中剩餘部分設備於2007年3月15日前全部供貨完畢,確保3月20日聯動試車,並於2007年3月10日前將已進場設備所存在的問題處理完畢,否則被告能處理的設備問題被告方自行處理,不再通知原告方,所需費用加倍從原告方合同價款中扣除;必須由原告方處理的設備問題,由於原告方處理問題延期而影響總工期,不管什麼理由,均按該設備價值的30%罰款,直至退貨,被告方自行采購等。2007年8月24日,原、被告在《城市污水篩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系統聯動試運轉》單中載明:已到場的設備聯合試運轉合格,存在脫水機主電機跳閘、螺桿泵工作異常問題。2007年10月30日被告向原告發出關於臨潼污水處理廠運行中設備存在問題的通知,要求原告對粗格柵及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SBR-CASS生物反應池,變配電室存在問題盡快處理解決。2007年12月19日,被告與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及監理單位在共同確認現場簽證單上載明:……至2007年12月12日已完成我方總承包合同范圍內規定的試運行內容,經我方自檢出水水質已達標,我方已向建設單位提交驗收申請,等待驗收。建設單位代表在現場簽證單記載意見:完成合同內容屬實。

2007年11月12日原告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貨款及承擔違約金。2008年5月14日經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2008年12月2日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100.7982萬元。在法院處理糾紛期間及之後,原告再未向被告供貨,被告亦未再給原告支付過貨款。

2008年2月1日,被告以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向西安市仲裁委申請仲裁。2008年7月29日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書載明: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相應的合同義務。本案所涉建設工程雖因故尚未進行竣工驗收,但整體工程已基本完工,被申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支付工程進度款。遂裁決由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支付被告工程進度款1075.38萬元,及逾期付款違約金16.125萬元。

2009年2月17日原告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92.0678萬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損失211095.35元。本院審理後判決:解除雙方所簽訂合同的供貨條款,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62.3768萬元。2009年8月7日原告再次起訴要求被告支付質保金129.691萬元,並從2009年6月30日起按每日172.7元支付利息至給付之日。2009年9月1日被告以原告所供設備存在質量問題,又拒絕對建設工程及設備履行維修、更換的責任為由提出反訴,要求扣減質保金103.157萬元。

另查明:被告提供其先後於2007年3月9日、4月13日、6月12日、7月19日、10月30日、11月12日向原告發出要求原告處理設備中存在問題的通知。對此,原告稱從未收到過通知。

[審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 原、被告簽訂《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項下成套設備的供貨及其相關技術服務》合同後,履行中因糾紛原告先後兩次訴至本院,2009年5月7日本院以(2009)臨民初字第42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解除了雙方所簽訂合同的供貨條款,並要求被告支付除質保金外的其餘162.3768萬元貨款。依合同約定質量保證金是在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後18個月後十日內一次性付清。因此雙方約定質保期起始日期應為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而非竣工驗收合格。雖然,2007年8月24日原、被告對已到場的設備聯合試運轉合格,但被告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原告糾正。原告無證據證明設備維修後聯合運轉合格的具體日期,故應以被告與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及監理單位共同驗收的日期2007年12月19日作為質保金的起算日期。現原告以質保期限已滿,再次起訴要求被告支付質保金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以2007年8月24日雙方對已到場的設備聯合試運轉後再未進行聯合試運轉主張抗辯,而2007年12月19日被告與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及監理單位共同對被告已完成承包的整體工程進行了確認,且在其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仲裁裁決中均載明整體工程已基本完工。故被告辯稱不符合支付質保金條件的主張,不符合客觀事實,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對遲延支付質保金承擔利息的請求,因質保金亦是工程款,而合同中沒有逾期付款的利息約定。加之合同中對延遲付款約定為:在總包工程款設備費由業主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不得延期付款,否則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按照每七日該部分合同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按照每七天該部分合同價款的5‰計算,不足七天按照七天計算,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該部分合同價格的2%。原告無證據證明業主已支付完工程款設備費。故被告不構成延期付款,原告要求被告承擔延期付款利息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被告以原告設備存在質量問題,反訴要求抵扣質保金的請求,因合同約定,在保修期內,如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若為被告方操作不當等人為原因引起,原告負責維修,費用由被告承擔;若經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三方(監理、被告、原告)等有關部門檢測,證明確為原告方原因引起,被告方有權要求原告方進行免費修理,達到質量要求,否則進行更換或貶值處理,被告無證據證明其反訴符合合同約定。2007年2月7日,被告向原告發送的通知中雖有要求原告對設備存在的問題處理完畢,否則被告能處理的設備問題被告方自行處理,所需費用加倍從原告方合同價款中扣除;必須由原告方處理的設備問題,由於原告方處理問題延期而影響總工期,按該設備價值的30%罰款,直至退貨等要求。但該通知中扣款、罰款等系被告單方意思表示,並非原、被告協商達成,因此不構成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故該通知不能成為被告反訴扣款的依據。被告無證據證明對其指出的設備問題原告未進行維修,同時被告亦無證據證明其已自行維修,且依合同約定應由原告負擔費用。被告雖提交了要求原告維修設備問題的數次通知及相關照片,但原告否認收到該類通知,被告無證據證明原告收到該類通知,又無證據證明照片所攝情景發生在質保期內且已通知了原告。故其反訴要求扣款亦無事實依據。加之被告在多次訴訟中均未提出質量問題,現質保期已經屆滿,被告才主張質量問題,已超過質保期限。總之,被告的反訴既無合同依據又無事實依據,對其反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遂判決:1、某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某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質量保證金129.691萬元。2、駁回該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的其餘訴訟請求。3、駁回某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反訴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6472元,反訴費7042元,由該西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擔23000元,該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負擔514元。

一審法院宣判後,被告該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服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一審法院判決認定2007年12月19日為其支付質保金的起算日期,不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一審法院混淆了合同約定支付質保金的期限和建設工程的質量保修期限,駁回反訴請求無法律依據;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在多次訴訟未提出質量問題與事實不符。故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1、3項,改判或發回支持被告的反訴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審查明認定的事實屬實。二審中,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供新證據。另查明,西安仲裁委員會西仲裁字(2008)第135號裁決書,申請人西北設計院公司稱,其與被申請人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現已按約履行了施工義務,截止2007年9月,申請人西北設計院公司共完成土建、安裝工程總量4744.23萬元,這些工程已通過12次完成工程形象進度申報的方式得到被申請人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簽字、蓋章確認。申請人西北設計院公司完成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中單機調試、配合系統聯合運轉均已經過驗收合格等。另,雙方當事人對下欠的質保金數額無異議。

二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華利嘉公司與西北設計院公司簽訂的《西安市臨潼區污水處理廠項目項下成套設備的供貨及其相關技術服務》合同,意思表示真實,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合法有效。依該合同第5條3項約定:在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後18個月後10日內一次性付清規定。西北設計院公司與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及監理單位於2007年12月19日共同確認驗收合格。且西安仲裁委員會西仲裁字(2008)第135號裁定書,申請人西北設計院公司也承認其所完成的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中的單機調試、配合系統聯合運轉均已經過驗收合格。故原審以2007年12月19日作為質保金的起算日期並無不當。西北設計院公司主張不應以該日為起算日,拒絕支付質保金之理由不能成立。關於華利嘉公司施工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應否抵扣相應的質保金103.157萬元問題。西北設計院公司在2007年12月19日之後,不能提供華利嘉公司施工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及已修復的相關證據予以證明,且華利嘉公司對此又予以否認。另,本院(2008)西民四初字第21號民事判決,華利嘉公司作為原告訴請西北設計院公司給付預付款389萬元一案中,西北設計院公司也未就質量問題為由且未提起抗辯。綜上,西北設計院公司反訴華利嘉公司所供設備存在質量問題,要求抵扣質保金的理由,缺乏證據支持,其主張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綜上,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評析】

一、該案爭議的第一個焦點是如何理解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的法律概念。

建設工程質保期是指承包人所承建工程質量保證的期間。質保金是指建設單位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從應付的建設工程款中預留一定的金額用以維修建築工程在質保期和質保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主要擔保竣工驗收後質保期限內的質量問題。因此,質保金從本質上講是承包方應得工程款的一部分,是工程款。質保金的數額、期限由雙方在合同約定。質保金的作用是擔保施工方工程質量不存在缺陷及發現質量缺陷後的保修義務的履行情況。質保期間沒有質量缺陷,質保期屆滿後發包方無條件返還質保金。質保期內出現質量缺陷後施工方不及時履行維修義務的,發包方可從質保金中扣除相應的數額的質保金。

二、該案爭議的第二個焦點是建設項目的質保期如何起算,法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後,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並預留保證金,即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質保期的起算日期。該案中,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以單機調試和設備聯動調試驗收合格日作為質保期的起算日,而沒有將竣工驗收日作為質保期的起算日。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因此合同就成為解決該當事人間糾紛的“法律”。 合同是雙方意思的體現應受到法律保護,合同中關於質保期的起算和質保金的預存比例的約定也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也同樣應得到尊重並受到法律的保護,故當事人應當依據合同中的約定確定質保期的起算日。該案中,2007年8月24日原、被告對已到場的設備聯合試運轉合格,但被告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原告糾正。原告無證據證明設備維修後聯合運轉合格的具體日期,但2007年12月19日,被告與建設單位西安市臨潼區驪山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及監理單位共同對被告承包的整體工程進行了驗收,因此原、被告合同質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應以2007年12月19日作為起算日,據此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該案爭議的第三個焦點是合同約定質保金期與法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的區別與聯系。質保期由合同雙方依合同約定,與質量缺陷有密切聯系。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針對工程可能產生的質量缺陷約定,承包方應履行的保修期限及預留質保金的數額。質保期屆滿,若未出現合同約定的質量缺陷,或者發包人在該期限內因自己原因未及時向承包方提出質量問題,發包人應依合同向承包人支付質保金。

保修期與質保期並非同一概念。保修期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強制產品提供者對其提供產品應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間,保修期來源法律法規的強制規定,而不是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它不象質保期與質保金聯系在一起,它與金錢沒關系,是一種法定的責任期間。對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國務院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保修期與質保期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在質保期出現的質量缺陷,既是質保責任也是保修責任。但在質保期外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則只能是保修責任,只能產生維修問題。

該案中,被告以原告設備存在質量問題,反訴要求抵扣質保金,但無證據證明對其指出的設備問題原告未進行維修,同時亦無證據證明其已自行維修,且依合同約定應由原告負擔費用。被告雖提交了要求原告維修設備問題的數次通知及相關照片,但原告否認收到該類通知,被告無證據證明原告收到該類通知,又無證據證明照片所攝情景發生在質保期內且已通知了原告。因此被告反訴要求扣款亦無事實依據。同時被告在多次訴訟中均未提出質量問題,現質保期已經屆滿,被告才主張質量問題,已超過質保期。因此,被告的反訴既無合同依據又無事實依據。據此,法院駁回了被告的反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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