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廢水能隨意排放嗎
絕對不能。中心裡一般生活用水可以直接排入污水處理廠。其他的處置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屬於危廢,必須自己建符合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再排入污水處理廠或者直接按危廢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⑵ 醫療污水經處理能不能達到直排要求
醫療廢抄水首先要考慮COD是否達到排入當地城鎮管網的要求,如果沒有達到就要進行初步的處理,一般醫院都有化糞池,由化糞池流出來的廢水經加葯處理後一般都能達到COD進管網的要求。所有的醫療廢水必須要進行消毒處理的,主要是防止醫院的病菌流傳出來
⑶ 醫用污水是否可以和普通污水一起處理
不可以。醫葯廢水成分復雜、濃度和鹽分高、色度和毒性大,往往含有種類繁多的有機版污染物質權,這些物質中有不少屬於難生化降解的物質,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存留於環境中。特別是對人類健康危害極大的「三致」(致癌、致畸、致突變)有機污染物,即使在水體中濃度低於10-9級時仍會嚴重危害的人類健康,採用傳統的處理工藝很難達標排放。
⑷ 醫療廢水怎麼處理
醫療廢水不能排如市政管道。對於農村來說,醫院也應該有獨立的水處理系統,在保證微生物和病菌達標的情況下排放
⑸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
1. 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廢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2. 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廢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廢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廢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廢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3. 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廢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4. 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廢水。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5. 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廢水與非傳染病房廢水分開。傳染病房的廢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廢水合並處理。
6. 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廢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於0.5mg/L。
法律依據:《醫院廢水排放標准》
廢水排放要求
1. 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廢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2. 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廢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廢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廢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廢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3. 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廢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4. 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廢水。具體參見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5. 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廢水與非傳染病房廢水分開。傳染病房的廢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廢水合並處理。
6. 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廢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於0.5mg/L。
⑹ 醫療機構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污水合並處理。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於0.5mg/L。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16》3、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4、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5、禁止向GB38381、類水域和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6、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污水合並處理。7、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氧處理,使總余氯小於0.5mg/L.
⑺ 手術室的污水怎樣處理,處理流程是什麼
醫院廢水中的傳染病房廢水,需單獨收集,經過消毒預處理後才可進入綜合污水處理系統。放射科廢水、感光廢水,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放射科其他廢水經過衰減池靜置2個月後方可排入綜合污水處理系統。
手術室的廢水沒有聽說過有專門的要求,一般來講預消毒之後和其他污水一起處理應該沒問題了。
⑻ 醫療污水經處理後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還是雨水管網
不可以,主要是醫院只需簡單處理排到城鎮管網由城市污水處理場進一步深度處理,雨水管網只收集雨水經沉澱處理後方可排放
⑼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是什麼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准。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第五條 5.1 總汞,總鎘,六價鉻,總砷,總鉛,以車間或處理設備排水口抽檢濃度為准;其他控制項目,以排水戶排水口的抽檢濃度為准;5.2 所有排水單位的排水口應設有檢測井,以便於采樣;並在井內設置污水水量計量裝置;5.3 水質數據,以城市排水監測部門的檢驗數據為准
⑽ 醫療廢水的特性,以及處理方式
醫院廢水是醫院產生的含有病原體、消毒劑、有機溶劑、重金屬、酸鹼及放射性物質的廢水。主要來源包括: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消毒房、X光沖洗、手術室;醫院行政部,診療部和住院部排放的生活污水;不同科室排放的醫療廢水等。
醫院廢水成分復雜,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物、化學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徵,需要嚴格控制與管理。
醫院污水處理方法要根據醫院性質、規模、和污水排放去向,以及各地客官情況決定。
主要工藝方法有三種: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簡易生物處理。
工藝選擇的原則:1、傳播病醫院必須採用二級處理,並需要進行預處理。
2、處理出水排水入自然水體的縣、縣級以上醫院必須採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採用二級處理,對於採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管理。
4、對於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一級處理工藝的可以採用簡易生物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後逐漸實現二級處理或一級處理工藝。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准(GB18466-2005)》的要求:
1、縣、縣級以上醫院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需執行GB中標2標准,其中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建有正常運行的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污水經過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2、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和非傳染病房的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經過預處理後方可和其他污水合並處理。
3、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污水,若要排入地表水或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余氯小於0.5ml/L。
時間尚早睡不著順便附上一綜合性醫院污水工藝流程圖:
醫院污水------格柵------集水井-----調節池-----射流曝氣池-----沉澱池----接觸池-----沉澱池----計量井------市政管道(接觸池--CLO2發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