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規劃中,如何進行污水處理廠的選址工作
一,污水處來理廠應設在地勢源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留入廠。
二,宜設在水體附近,便於處理後的污水就近排入水體。
三,設在城鎮,工廠廠區及居住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
四,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防止污染水體。
五,結合近遠期城市發展問題,與城市總體規劃一並考慮。
『貳』 污水處理廠機構設置 合理化建議
(一)生產技術科
生產技術科主要負責的部門有污泥脫水車間、加氯車間、格柵車間、風機房及電控樓。其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全廠區各處設備運轉情況的巡視工作,並需要根據工藝流程、出水指標情況投放相應的配比葯劑,還要熟練操作各處設備.下設各車間還需及時清理垃圾及污泥。
(二)機電維修科
修科主要負責的部門有電工組、機修組。
其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全場機械設備、污水、雨水管線、電氣設備及供電線路的維修及保養。
(三)化驗室
化驗室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水處理各階段及排水的抽樣化驗並做出詳細化驗記錄。
(四) 廠 辦
廠辦主要負責的部門有內勤、車隊、食堂、鍋爐房。
其主要工作職責為:廠辦文件起草及各項內勤工作車輛的使用及保養;全廠工作人員伙食及辦公樓衛生管理;司爐及鍋爐的保養維修。
(五)安保科
安保科主要工作職責為:負責培訓、監督、協調、管理全廠的安全文明生及全廠安全保衛工作。
(六)財會科
財會科主要工作職責為:收入支出財務登記;做好全廠財務賬目管理及現金管理
『叄』 為什麼要建設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處理廠的必要性是什麼請多從減排的角度回答。謝謝
1、建設污水處理廠的目的就是處理廢水至排放標准,盡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2、必要性主要來說是從區域來說的,可以通過論述沒有污水處理廠,我們的生產生活廢水對周邊水環境的影響,進而證明必要性。
廢水處理廠的位置要配合廢水的出路,考慮整個排水系統分期建設的需要,並服從城市用地規劃。廢水處理廠特別是有污泥處理和脫水設備的污水廠,對周圍房屋的環境質量有一定影響。
應有適當的隔離綠帶。發達的計算技術已使排水系統規劃的經濟分析日趨完善,污水廠廠址的選擇常與整個系統的規劃同時解決。
(3)新建污水廠合理化建議擴展閱讀:
處理廢水的場所:
在城市也稱污水處理廠或污水廠。設在工廠的常稱處理站,出水放入城市排水管道時,處理站實際上是一種預處理設施。廢水處理的一般目標是去除懸浮物和改善耗氧性(即穩定有機物),有時還進行消毒和進一步的處理。
工業廢水的處理側重於油類、懸浮物、重金屬和妨礙城市污水廠運行的或高殘留的有機物的去除或轉化,以及pH值的調整。
『肆』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考慮哪些環境因素
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 廠址必須位於集中給誰水源下游,並應設在城鎮回、工廠廠區及生答活區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2 廠址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地。
3 為保證衛生要求,廠址與城鎮、工廠廠區及生活區及農村居民點保持約300m以上的距離。
『伍』 污水處理廠對加葯劑改良的合理化建議
改良建議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達成高效低成本的目的:
1.更換更高效的葯劑,如除磷使用聚合版硫酸鐵較聚合氯權化鋁效果好40%以上。
2.增加自動加葯裝置,使投加量與水質水量聯動,避免人工調節導致的浪費。
以上內容由環保通提供,僅供參考
『陸』 城市污水處理廠位置的確定應考慮哪些因素
樓主 你好
根據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4-2011修改版
6 污水處理 6.1 廠址選擇和總體布置
6.1.1 污水廠位置的選擇,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和排水工程專業規劃的要求,並應根據下列因素綜合確定:
1 在城鎮水體的下游。
2 便於處理後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
3 便於污泥集中處理和處置。
4 在城鎮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
5 有良好的工程地質條件。
6 少拆遷,少佔地,根據環境評價要求,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7 有擴建的可能。
8 廠區地形不應受洪澇災害影響,防洪標准不應低於城鎮防洪標准,有良好的排水條件。
9 有方便的交通、運輸和水電條件。
條文解釋如下
6.1 廠址選擇和總體布置
6.1.1 規定廠址選擇應考慮的主要因素。
污水廠位置的選擇必須在城鎮總體規劃和排水工程專業規劃的指導下進行,以保證總體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1 污水廠在城鎮水體的位置應選在城鎮水體下游的某一區段,污水廠處理後出水排人該河段,對該水體上、下游水源的影響最小。污水廠位置由於某些因素,不能設在城鎮水體的下游時,出水口應設在城鎮水體的下游。
2 根據目前發展需要新增條文。
3 根據污泥處理和處置的需要新增條文。
4 污水廠在城鎮的方位,應選在對周圍居民點的環境質量影響最小的方位,一般位於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
5 廠址的良好工程地質條件,包括土質、地基承載力和地下水位等因素,可為工程的設計、施工、管理和節省造價提供有利條件。
6 根據我國耕田少、人口多的實際情況,選廠址時應盡量少拆遷、少佔農田,使污水廠工程易於上馬。同時新增條文規定「根據環境評價要求」應與附近居民點有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並予綠化。
7 有擴建的可能是指廠址的區域面積不僅應考慮規劃期的需要,尚應考慮滿足不可預見的將來擴建的可能。
8 廠址的防洪和排水問題必須重視,一般不應在淹水區建污水廠,當必須在可能受洪水威脅的地區建廠時,應採取防洪措施。另外,有良好的排水條件,可節省建造費用。新增條文規定防洪標准「不應低於城鎮防洪標准」。
9 為縮短污水廠建造周期和有利於污水廠的日常管理,應有方便的交通、運輸和水電條件。
『柒』 城市污水處理的合理化建議
法律分析:1、污水處理要形成產業化, 並且加大宣傳使各級管理機構能夠充分認清污水處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使各級政府明確城市污水的處理水平和環境承載能力對各地城市的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能提供主要保證和強大推動作用。各級政府和管理機構要把污水處理工作的好壞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主要指標, 幹部的提升、任免也要考核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情況。只有這樣, 才能使環境保護工作不至於被污水處理拖住後腿, 才能使我國的天更藍, 水更綠, 經濟發展更健康, 人民生活更幸福。
2、 加大科技、人才和資金投入。目前, 影響我國城市污水回用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資金投入短缺、技術落後。為了有效發展城市污水回用, 在借鑒、汲取和總結國內外城市污水經驗和成果的基礎上, 因地制宜, 加大科技投入、人才投入和資金投入的力度,緊緊圍繞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和利用率, 建立專門的研究和開發機構, 提高技術水平, 加快城市污水回用技術和設備的改造, 積極開發、研製和應用城市污水回用新技術和新設備, 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和回用的能力。
3、城市污水回收利用應納入節能減排計劃中。城市污水是可利用的水資源, 增加一些技術使城市污水就近處理就近回收利用, 不僅可回收水資源, 而且還可節省管道投資和運輸消耗, 因此污水的再生回收利用應作為節能減排的組成部分納入總體規劃。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捌』 治污行動合理化建議
1、完善城市污水處理體系,建立統一污水處理工廠。
2、嚴查沿河污染源,如工廠排污管等。
3、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環保意識。
4、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5、建立綜合整治機構全面治理環境污染源。
6、讓當地市民減少在河流邊洗衣服的現象、減少將臟水倒入河水、減少將垃圾扔到河水裡。
7、規定工廠排放的污水必須加以處理。
8、完善設施,科學治理。各地污染程度不同,污染源也不一樣,因此在治理上應採取多渠道,視具體情況而定,先急後緩。
9、節約水電,出門時不要忘記關燈,洗完手請立即關水龍頭。
10、堅決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律,完善對工業污染企業及責任人的處罰要有文字文件或法規,不能以罰代法。
『玖』 污水處理廠建設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污水廠的設計和其他工程設計一樣,應符合適用的要求,首先必須確保污水廠處理後達到排放要求。考慮現實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以及當地的具體情況(如施工條件)。在可能的基礎上,選擇的處理工藝流程、構(建)築物形式、主要設備設計標准和數據等。
(2)污水處理廠採用的各項設計參數必須可靠。設計時必須充分掌握和認真研究各項自然條件,如水質水量資料、同類工程資料。按照工程的處理要求,全面地分析各種因素,選擇好各項設計數據,在設計中一定要遵守現行的設計規范,保證必要的安全系數。對新工藝、新技術、新結構和新材料的採用積極慎重的態度。
(3)污水處理廠(站)設計必須符合經濟的要求。污水處理工程方案設計完成後,總體布置、單體設計及葯劑選用等盡可能採用合理措施降低工程造價和運行管理費用,
(4)污水廠設計應當力求技術合理。在經濟合理的原則下,必須根據需要,盡可能採用先進的工藝、機械和自控技術,但要確保安全可靠。
(5)污水廠設計必須注意近遠期的結合,不宜分期建設的部分,如配水井、泵房及加葯間等,其土建部分應一次建成;在無遠期規劃的情況下,設計時應為今後發展留有挖潛和擴建的條件。
(6)污水廠設計必須考慮安全運行的條件,如適當設置分流設施、超越管線、甲烷氣的安全儲存等。
(7)污水廠的設計在經濟條件允許情況下,場內布局、構(建)築物外觀、環境及衛生等可以適當注意美觀和綠化。
『拾』 工業污水處理廠選址需要注意什麼
污水處理廠選址和布局,著重考慮八要素:
1、地勢
污水處理廠應設在地勢較低處,便於城市污水自流入廠內,廠址選擇應與排水管道系統布置統一考慮,充分考慮城市地形的影響。
2、受納水體
污水廠宜設在水體附近,便於處理後的污水近排入水體,盡量無提升,合理布置出水口。排入的水體應有足夠環境容量,減少處理水對水域的影響。
3、敏感目標
廠址必須位於集中給水水源的下游,並應設在城市、工廠廠區及居住的下游和夏季主導風向的下方。廠址與城市、工廠和生活區應有300m以上距離,並設衛生防護帶。
4、地段與農田保護
廠址盡可能少佔或不佔農田,但宜在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段,便於施工、降低造價。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段,以滿足污水在處理流程上的自流要求。
5、污水出路
結合污水的出路,考慮污水回用於工業、城市和農業的可能,廠址應盡可能與回用處理後污水的主要用戶靠近。
6、防洪
廠址不宜設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窪處。靠近水體的污水處理廠要考慮不受洪水的威脅。
7、污泥處置要求
污水處理廠選址應考慮污泥的運輸和處置,宜近公路和河流。廠址處要有良好的水電供應,最好是雙電源。
8、長遠規劃
選址應注意城市近、遠期發展問題,近期合適位置與遠期合適位置往往不一致,應結合城市總體規劃,並考慮擴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