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報批報建有哪些工作流程
房地產項目開發報建報批工作流程:
1、對取得土地和准備開發項目打可行版性研究報告和立項申權請,然後到計劃發展委員會申請立項。
2、憑土地出讓合同到規劃局規劃技術處申報,有規劃測繪隊測繪後,取得建設項目規劃紅線圖。
3、將總體規劃方案報規劃局規劃管理處審批,通過後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總體規劃通過後如果一次規劃分批實施,就將分期實施的詳細規劃和相應的單體建築設計報規劃局規劃管理處審批。
5、在四階段審批期間,將各規費收繳部門繳費流轉審批完畢,其中包括消防、建設、教育地方配套、衛生防疫、白蟻防止、綠化、人防、牆體改造、散裝水泥、城建檔案、工程質監等。
㈡ 鄭州城市排水問題
2007年8月2日的那場暴雨,給這個中原重鎮帶來了重創。不知多少輛公交車「沒頂」了,兩小時內鄭州全市110接警2051起,119接警也創下紀錄——塌方、變壓器起火、車輛被困涵洞、廣告牌倒塌……次日,兩具屍體在泵站被發現,其中一個是被捲入窨井的騎車女子,落水處,還漂浮著一把傘。
2008年7月13日晚的這場暴雨.有給我們帶來了麻煩,給人民造成了損失.
這就讓一度埋在地下的城市排水系統問題,浮出水面。
「地下」經費:每年150萬
雨太大了,全天109.5mm,創了歷史記錄。與其他街道一樣,大同路很快變成河流。躺在這條路下面的下水管道,是鄭州第一條「現代意義上」的排水管道,建成於1908年。
在這個城市,還有極少數管道從一百年前留存至今。「民國年代的排水管還在發揮作用呢。」有工程人員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而這是為了說明市政工程的基礎之差、「欠賬」之多。
2004-2006年,鄭州完成了90處積水點的改造,拓寬了部分管道。此前,排水設施的設計標准按照「一年兩遇」的暴雨雨量,2003年後提高到「一年一遇」,局部道路提高到了「三年一遇」——這基本是內陸城市中的最高標准。
但當與8月2日「百年一遇」的大雨遭遇時,剛剛經過局部改造的排水系統鮮見還手之力。雖然主要路面的積水在雨停兩小時後退去,但一片澤國中人們漂浮的場景隨處可見——直到20:00,一些地道、路口仍在抽取積水。
資金不足是最大的問題。鄭州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是全市排水防洪設施系統的「大管家」。但一位老職工說,財政對這里的投資是「先說人頭費,再說幹活錢」。
2006年,全處經費為6050萬元,除去各項費用最終分攤到全市1610公里的排水管道在其中所佔的份額,只有150萬元。鄭州的城區排水維護綜合投資水平,不足西安、天津、廣州的1 / 5。
在鄭州,2002年排水管道年更新率是1.7‰。也就是說,要經過588年,管道系統才能完成一次更新。2003年後,更新率達到了8%以上。
暴雨之災換來了對排水的重視。市政府承擔了45%的還貸責任,中心城區地下的排水網管改造工程終於拿到了7.9億的貸款,從而得以實施。
分割管轄的後遺症
以鄭州為例,城市的排水系統是這樣工作的:窨井將路面雨水導入排水管道,再匯入明渠、暗涵或內河,之後沿城市邊緣的賈魯河排出城區,最終注入淮河。
這個系統中,劃在城區范圍內的河道,歸市政局負責;城區范圍外的,是水利局的管轄范圍。分散交雜在城市裡的明渠、內河,還涉及到與各區政府的管轄權交疊問題。
最麻煩的是市區內還有十公里的明溝(渠)。過去幾年,市政管理處將全市13條明溝中的8條封閉成暗渠,排水能得到保證。但剩下5條的狀況是,「垃圾淤塞,違章建築林立。河道幾乎淤平,排水功能幾乎喪失」。
在二里崗明溝,「溝上搭了板子就建房,土建和動遷的成本比例是1∶3。市財政掏得起工程款,掏不起拆遷費啊!」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