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知道: 包頭市 北郊污水處理場 在哪
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位於包頭市青山區的東南部, 水質凈化廠設計規模為 7 萬m3/d, 處理後的出水要求全部達到二級處理標准。
B. 包頭市的污水排放到哪去了
污水處理廠。
通過污水管通到最近的污水泵站或市政污水管網,送到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後排到附近的河道里。
C. 內蒙古海拉爾污水處理廠的位置
污水處理廠對一個城市而言那是很重要的,否則這個城市的污水就會隨意溜出去,對整個城市及國家都是污染的
D. 包頭的污水處理廠在哪裡
1包頭建成現代化大型污水處理廠
投資近億元的內蒙古包頭北郊水質凈化廠日前建成並投入運行。這座污水處理廠佔地6.74公頃,日處理污水7萬噸,可使包頭市的大部分污水排入黃河前得到凈化處理,並為城市綠化提供再生水源。這是包頭污水處理廠沉澱池。
2包頭南郊污水處理廠奠基開工
內蒙古包頭市最大的BOT(民間投資—民間運營—合同期滿後交還政府)投資項目——包頭市南郊污水處理廠日前奠基開工。該項目總投資3.2億元人民幣,預計2006年10月完工並投產。這是國投資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繼成功投資吉林公主嶺、江蘇沭源等項目後的又一以BOT方式運作的城市給排水工程。
據介紹,包頭市南郊
污水處理廠主要負責昆都侖區和青山區的污水處理,目前每天污水量達9.81萬噸,但僅能處理4.5萬噸,大量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直接排入市區水體,造成市區環境惡化,地下水污染,不僅影響工農業生產,而且還直接危及包頭市的飲用水源。該項目的成功運營,將從根本上解決包頭市城市水污染問題。
E.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總責,通過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和適當的財政補貼,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第四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的監督管理。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管理。
財政、發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規劃,統籌安排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城鎮污水再生利用率應當達到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第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運行申請。試運行之日起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城鎮污水處理廠已經具備運行條件的,應當及時組織運行。第七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得低於設計能力的60%。第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在進水口、出水口和關鍵水處理構築物等位置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及流量計量裝置,並與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設施聯網。
在線監測裝置投入使用前,應當經過依法檢定,使用中的在線監測裝置,應當依法定期檢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維護在線監測裝置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或者損毀。第九條污水處理廠出水口的設計、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設計能力大於2萬噸/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要求的中控系統並正常運行。第十條工業企業等排污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在工業企業內部先行處理,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要求後,方可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城鎮污水處理廠接納污水水質濃度不得高於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標准。第十一條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進行提標改造。第十二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超過設計標准導致出水超過標准時,城鎮污水處理廠有舉證的責任和應急處理的義務,並且應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處理。第十三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規定進行安全處置,並對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對污泥暫存池採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建設要求。第十四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採取措施防止臭氣外溢並達到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第十五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建立污水處理廠運行記錄和台帳管理制度。第十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保持連續運行,不得擅自停運。因設施大修、檢修、維護等確需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或者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實施,並按照規定時間恢復正常運營。第十七條因突發事件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立即啟動安全運行應急預案,進行檢修,並在2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恢復正常運行後,污水處理廠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十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需要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置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建設。
城鎮污水處理廠試運行期間或者停運期間,廢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應當向環境保護、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F. 包頭市水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包頭市水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是2002-08-13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南郊污水廠院內。
包頭市水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502917401323595,企業法人張慶國,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包頭市水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工程、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水利工程;建築材料、水暖器材、再生水的銷售;給水設備生產製造;金屬管件安裝、加工;水暖、電氣維修;機械租賃;地下管線探測、地質勘探及漏水探測方面的技術開發、回用水資源開發利用、直飲水工程建設;設備安裝(不含特種設備);裝飾裝潢。
包頭市水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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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包頭市東河的污水處理廠全名叫什麼
東河西污水處理廠(毛鳳章):東河東污水處理廠(東河槽下游)。
H. 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的簡介、、、、、
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
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是包頭市第一座以二級處理回等級建設運行的答城市污水處理廠, 設計規模為日處理污水 7 萬 m3, 日處理中水 4.5 萬 m3。污水採用傳統活性污泥處理工藝, 污泥採用濃縮 - 螺濾脫水工藝, 中水處理採用沉澱 - 過濾 - 消毒工藝。本文針對北方城市污水處理特點介紹了各工藝構築物的設備配置、 設計參數及運行情況。
包頭市北郊水質凈化廠位於包頭市青山區的東南部, 水質凈化廠設計規模為 7 萬m3/d, 處理後的出水要求全部達到二級處理標准。水質凈化廠於 2001 年 6 月 15 日竣工試運行。總投資10500 萬元,廠內主要工藝設備及自控檢測系統由瑞士、 德國、 英國及美國等國家引進。
2002 年 8 月, 包頭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之一的北郊回用水處理設施正式開工建設,該設施是將現有北郊水質凈化廠二級出水, 經過深度處理, 使其達到城市生活雜用水水質標准, 工程於 2004 年 3月投產試運行, 總投資約2500 萬元。 兩年多來, 運行情。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