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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工程安全規范

發布時間:2022-10-19 13:18:20

A. 污水處理廠衛生安全距離規定是多少

1、每天處理污水≤5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50米

2、每天處理污水5萬~10萬立方米的衛內生防護距離容為200米

3、每天處理污水≥10萬立方米的衛生防護距離為300米。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是指污水處理廠廠界至防護區外緣的最小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宜種植高大喬木,不得安排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設用地。

污水處理廠應設置衛生防護用地,新建污水處理廠衛生防護距離,在沒有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前,根據污水處理廠的規模設置衛生防護用地。

(1)污水治理工程安全規范擴展閱讀

城市污水處理廠選址,宜根據下列因素綜合確定:

1、便於污水再生利用,並符合供水水源防護要求。

2、城市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與城市居住及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保持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

4、工程地質及防洪排澇條件良好的地區。

5、有擴建的可能。

B. 盤錦市治理污水需要滿足哪些規范

盤錦市治理污水滿足的規范:

一、通用水處理規范

  1. 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50788-2012;

  2.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3.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4. 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

  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

  6.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0-2011 ;

  7. 污水處理設備安全技術規范GB/T28742-2012 ;

  8.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 ;

  9.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15-2012 。

二、民用水處理規范

  1. 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2004;

  2. 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2013;

  3. 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環發[2003]197號) ;

  4. 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122-2008 ;

  5. 生活垃圾滲瀝液處理技術規范CJJ150-2010 ;

  6. 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程技術規范(試行)HJ564-2010

三、工業水處理規范

  1.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2007;

  2. 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GB/T50109-2006 ;

  3. 化學工業污水處理與回用設計規范GB50684-2011;

  4. 煤炭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821-2012;

  5. 鋼鐵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設計規范GB50405-2007 ;

  6. 鋼鐵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GB50406-2007;

  7. 鋼鐵工業廢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術規范HJ2019-2012;

  8. 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71-2009;

  9. 製糖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18-2012;

  10. 制漿造紙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11-2012;

  11. 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12. 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13. 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14. 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15. 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607-2011。

四、排放標准

  1.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2002;

  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

  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4.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

  5. 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11;

  6.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

  7. 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0486-2013;

  8.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2008;

  9. 畜禽養殖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11.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12.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93;

  13.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14.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15.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16.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17.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1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19.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20.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21.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22.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23.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24.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25.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26.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27.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28.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29.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30.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2012;

  31. 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6171-2012;

  32. 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6-2012;

  33. 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7-2012;

  34.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938-2012

  35. 鐵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661-2012;

  36. 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8666-2012;

  37.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2012;

  38.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3-2011;

  39.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7631-2011;

  40. 橡膠製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7632-2011;

  41. 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451-2011;

  42.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2011;

  43. 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452-2011;

  44. 硝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131-2010;

  45. 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132-2010;

  4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5-2006;

  47. 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426-2006;

  48. 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

  49. 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0-2013;

  50. 味精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431-2004;

  51.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火工葯劑GB14470.2-2002;

  5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火炸葯GB14470.1-2002;

  53.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2013;

  54.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

  55.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與分析方法標准GB14374-93;

  56.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

  57.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土地改良用泥質GB/T24600-2009;

  58.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T23486-2009;

  5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C. 污水處理廠安全操作規程

一. 總則
1、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製定本規程。
2、車間幹部、職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思想,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車間領導必須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4、堅持安全教育制度,對新入廠職工實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變換崗位人員及時進行變崗安全教育。
5、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
6、所有作業必須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7、發生事故堅持「四不放過」( 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廣大員工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的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原則。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憑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不合格和學徒工不能獨立操作。
9、全體員工必須堅持每周一安全活動制度。
10、各崗位必須保持清潔,門口、樓梯和平台等不許放置雜物,確保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11、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定期檢查試驗,保證完好可靠。
12、機械的轉動部分必須裝有防護罩或其它防護設施,露出的軸端必須有護蓋。禁止在設備運轉中擦拭和潤滑機器的轉動部位,以免發生事故。
13、進入工作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背心、短褲、裙子、涼鞋(拖鞋)、高跟鞋等進入現場。
14、危險處所(要害部門)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廠區內動火作業要經有關部門批准。
15、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合格的漏電保護器。現場臨時照明電壓要求在36伏以下,如用220伏,要求設置漏電保護器。
16、嚴禁動用與己無關的工具設備,更不許隨意拆卸設備的安全裝置。
17、各種明火應距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10米以上。
18、高處作業的腳手架必須牢固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登高需要使用梯子時,梯子架設要牢固可靠,並嚴禁使用釘子製作的梯子,離開基準地面2米以上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19、各種電氣設備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架設各種臨時線必須使用橡膠線,並嚴格按規定架設。
20、電氣作業應由有操作證的電工進行,嚴禁無證從事電氣作業。
21、吊臂和吊件下方嚴禁任何人通過或停留,懸吊的工作物嚴禁校對和修理,如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措施。
一. 工藝流程及主要裝置概況
(三) 工藝流程簡述
生產和生活污水經明渠進入提升泵站,由泵提升至初沉池去除大部分懸浮物,初沉池出水在正常情況下進入2個勻質調節池,污水在勻質調節池內混合均勻後,進入曝氣池,在曝氣池投加復合營養鹽,曝氣池進水與二沉池的迴流污泥混合曝氣,在部分的可降解有機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去除,曝氣池出水進入二沉池進行固液分離之後,經污水提升泵提升至接觸氧化池,在接觸氧化池中,污水中殘余的有機污染物進一步被降解,接觸氧化池出水進入絮凝沉澱池沉澱後,上清液達標排放。初沉池的污泥,二沉池的剩餘污泥,絮凝沉澱池的污泥、浮渣經泵提升至濃縮池濃縮後,送至板框式壓濾機脫水,形成含水率小於或等於40%的濾餅,然後裝車外運至指定地點。
(四) 主要裝置概況
污水處理裝置的生產方法主要採用以活性污泥法串生物膜法為主體的二級生物處理,其生產方法包括物理方法、化學方法、物理方法和生物化學方法。其中物理方法包括水質、水量的均衡調節,重力分離、過濾;化學方法包括中和、混凝;生物化學方法為好氧生物處理法,又分為活性污泥和接觸氧化法。在上述方法中,起決定作用的處理單元為活性污泥法和接觸氧化法。
1. 進裝置的 廢水:全公司的 生產廢水和部分生活廢水。
2. 廢水水量:1500噸/小時
3.相應的污水處理設施有:
(1)預處理裝置。包括:
(Ⅰ)初沉池 (Ⅱ)勻質調節池
(2)生化處理裝置。包括:
(Ⅰ)曝氣池 (活性污泥法) (Ⅱ) 二沉池
(Ⅲ)接觸氧化池(接觸氧化法) (Ⅳ)絮凝沉澱池
(Ⅴ)加葯間
(3)污泥處理裝置。包括:
(Ⅰ)污泥濃縮池 (Ⅱ)污泥脫水間
三.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化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之前,了解將要工作的操作程序及需要使用的儀器、葯品性能等以便在工作中做到有條不紊,緊張而有秩序地工作。
2.所用試劑必須有標簽註明名稱、濃度,不使用沒有標簽的試劑。
3.為了保持其溶液原有的濃度,用後及時蓋瓶塞,不要錯用瓶塞,不要帶入其它濃度的溶液或污物。
4.易揮發的酸和有毒物品的操作,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5.稀釋硫酸時,注意將硫酸小心緩慢地並在攪拌下,加入水中,切忌將水倒入濃硫酸中。
6.啟用有毒物品及有揮發性、刺激性類的試劑時,嚴禁將瓶口對准自己或別人,加熱煮沸時如有沸騰現象,應在溶液中加入玻珠、瓷片等避免之。
7.使用各種儀器、器皿時,首先應了解其性能,如容器大小、受熱條件、電壓和電流等。
8.工作中,應保持桌面清潔、整齊,及時做好原始記錄。
9.工作完畢後,及時清洗器皿,擺放好儀器葯品。
(二)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1、出車前應檢查車輛制動器、轉向機構、喇叭、前後方向燈、及剎車指示燈是否完好,不合要求不準出車。
2、嚴禁超速、超載和強行超車,在道路寬闊、視線良好,確保安全行車的前提下按規定時速進行、嚴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車輛。
3、裝載貨物,要防止集載、偏載,捆紮要牢固。裝載超長、超寬,超高貨物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路線行駛。裝運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必須按照危險品運輸的安全規定執行。
4、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行駛途中需臨時停車,要緊靠道路右側,不準逆向停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得隨意停車,如須停車時不得離車。
5、愛護車輛,做好例行保養,經常保持車輛整潔和機件性能完好,堅持三查(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後),防止四漏,(油、水、汽、電)和五不出車(剎車不良不出車;轉向系統有故障不出車;喇叭不響不出車;燈光不亮,雨刷不靈不出車;安全設備不齊全,無效不出車。)對技術精益求精,要努力做到四懂三會。四懂:懂得汽車機件結構;懂得設備原理;懂得水、油、電的流程。三會: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6、發生事故,要保持現場,搶救傷員時必須做好標記,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聯系。並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處理。
(三)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設備操作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起重司機作業證資格的從業人員進行操作。
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自己所操作的機械和安全性能,熟悉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起重操作技能,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服從指揮、謹慎操作。
3、操作人員操作起重設備時,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對於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4、每次使用起重設備前,操作人員必須首先檢查設備制動、吊鉤、鋼絲繩、安全系統,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嚴禁使用制動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起重工作。
5、起重升、降或移動重物前,操作人員必須首先發出信號,確認可以操作時才允許操作,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發出信號。
6、起重升、降、移動重物時必須平穩起步、嚴禁猛烈沖擊。
7、起重工作禁止超負荷吊運重物和吊運重量不明的物體,禁止吊、拔、拆卸未經松動的埋置物體,禁止斜吊物體,禁止吊運捆綁不可靠的物體,禁止用鋼絲繩以外的繩索捆綁重物,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8、吊運的物體嚴禁從人或設備上方通過。
9、工作完畢後,操作人員必須將吊鉤升到規定高度後切斷電源。停止工作後的吊鉤上不得掛有任何重物或鋼絲繩。
(四)井下及地下構築物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下井作業時必須有班長或安全員在場全程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指定現場安全責任人,指定2人以上的監護人。
2.下井作業前必須打開井蓋自然通風20分鍾以上。
3.下井作業應滿足井下氧氣含量不低於18%的標准。
4.下井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措施檢查,必須配戴相應的防護用品,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隔離呼吸面具,方可下井作業,並做好下井作業記錄,下井作業時間不得超過30分鍾。
5.下井後,工具、配件必須使用工具袋吊接,嚴禁拋扔。作業井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有石塊、磚頭等有可能造成打擊傷害的物體。
6.井下作業如需時間較長,應輪流下井,如井下作業人員有頭暈、腿軟、憋氣、惡心等不適感,必須立即上井休息。
7.井下作業嚴禁煙火,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作業,如需動火作業且具備動火條件時,必須使用通風設備,同時配備消防器材,並開具動火許可證,方可下井作業。
8.井下使用所有的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爆型。
9.井下操作時,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精力集中,不得從事其他作業,保持與井下作業人員聯系,注意觀察、辨別井下作業人員的狀態,及時發現問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10發生作業險情,應立即搶救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救護,同時通知上級安全管理人員。
(五)460提升泵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前的准備工作
(1) 檢查泵的 配電系統是否完好。
(2) 檢查潤滑油加註情況。
(3) 檢查水泵的地腳螺栓及水泵電機連接螺栓是否有松動,聯軸器螺栓是否正常,有問題及時擰緊或補上;
(4)手盤水泵,以檢查轉子是否靈活輕便,泵內是否有摩擦聲等;
(5)擰下泵體上部的加水螺塞,向泵內加水注滿。再擰緊加水螺塞。(安裝後運行一次);
(6)點動電機,確定電機轉向是否正確(從電機端看機組順時針方向旋轉)。
2.開車操作
(1)如果停下460泵站室內的4台水泵,必須先關閉屋外地下井內管路DN800的螺閥;
(2) 接通電源,起動電機,泵開始自吸;
(3)此時可逐漸打開出口閥門,並調節到所需情況;
(4)逐漸打開460泵站室外地下管路DN600的閥門;
(5) 觀察電流表讀數,軸承溫升(電流在電機額定電流之內,軸承溫度t ≤75℃ );
(6) 檢查軸封泄露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7)水泵啟動後應至少守機五分鍾檢查設備情況,如有不正常的振動和聲音或出水情況有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絕不允許投入運行後隨即離開機泵。
3.運行注意事項
(1)檢查各個儀表工作是否正常,穩定,特別注意電流表是否超過電動機額定電流,電流過大,過小應立即停機檢查。
(2)水泵流量是否正常,檢查出水管水流情況,根據水池水位變化,估計水泵運行時間,及時與調度聯系。
(3)檢查格柵及進水口是否堵塞,水位是否過低。
(4)水泵兩次間隔時間至少十五分鍾,嚴禁頻繁啟動水泵。
4.停車操作
(1) 逐漸關閉出口閥門,切斷電源。
( 2)關閉進口閥門。
( 3) 如環境低於0℃ , 應將泵內液體放盡。
(4) 停車後,應把使用設備擦洗干凈,設備周圍打掃干凈。
5.設備事故的處理
(1)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立即停機,應報告車間,並記入交接班記錄。
(2)由於電氣原因引起停機時,應立即報告車間進行處理,不得自行修理電氣設備,並記入交接班記錄。
(3)格柵、閥門有異物阻塞時,應及時清除,並記入交接班記錄。
(六) 473綜合泵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 開車前的准備
(1) 檢查軸承是否有潤滑油。
(2) 水泵和管路必須有排氣,並用水灌泵。
(3)檢查軸封是否有潤滑脂。
(4) 用手轉動水泵,檢查水泵是否有卡滯現象,檢查電機轉向是否與泵一致。
2.啟動和運轉
(1) 啟動時應關閉出口管路上閥門,當泵全速運動後,逐漸打開出口閥,注意不能長時間在出口閥關閉情況下運轉。打開壓力表閥,觀察壓力情況(有冷卻水的通入冷卻水)
(2)軸承最高溫度不得高於75oC,軸承盒內應保證有足夠的潤滑油。
(3)應定期檢查單性聯軸器的磨損情況,在適當的時候更換。
(4)定期向軸承盒內加一次潤滑脂。
3.停泵及倒泵
(1) 慢慢關閉出口閥,停止電動機(關閉冷卻水閥)
(2)如果長期停車,適逢氣溫較低時,必須排盡泵內的水,防止冰凍。
(3)定期倒泵時先開泵,待運轉正常後再停泵。
(七)生化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生化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曝氣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澱池工藝原理,熟悉本車間設計池容、流量、負荷等工藝參數。
2.正確調整曝氣池進水量,觀察污泥池及污水池內水位是否處於工作水位范圍內(污泥池及污水池液位標高4.7米~5.5米),不得低於或高於工作水位。
3.按照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正確操作曝氣池、二沉池、接觸氧化池、絮凝沉澱池、迴流污泥泵、污水泵等。
4.根據進水水質、濃度及工藝要求,調節溶解氧。
5.根據曝氣池污泥沉降比、污泥濃度及污水處理效果,調整曝氣池迴流污泥泵及污水泵、污泥泵的開啟數量。
6.應經常觀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液透明度、污泥顏色、狀態、氣味等,並定時測試和計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關項目。
7.因水溫、水質或曝氣池運行方式的變化而在二次沉澱池引起的污泥膨脹、污泥上浮等不正常現象,應分析原因,並針對具體情況,調整系統運行工況,採取適當措施恢復正常。
8.當曝氣池水溫低時,應採取適當延長曝氣時間、提高污泥濃度、增加泥齡或其他方法,保證污水的處理效果。
9.遇雨、雪天氣,應及時清除池走道上的積水或冰雪。
10.曝氣池產生泡沫和浮渣溢到走廊時,上池工作應注意防滑。曝氣池運行中產生少量浮渣,可通過不定期關小出水管閥門,抬高液位,打開浮渣管閥門,使浮渣流入二沉池。
11.運行時,嚴格控制進水水質和工藝條件,磷鹽、氮鹽加在471曝氣池進水端,與進水,迴流污泥混合均勻,也可根據進水情況與處理效果適當調整營養液投加量。
12.停車操作
(1)當廢水不進入曝氣池後,關閉進水閥門。
(2)二沉池污泥全部迴流到曝氣池或排至濃縮池。
(3)將集水池、集泥池中的水泥打凈後停泵。
(4)污泥管路停止運行時,開啟沖洗閥門,沖洗管道,防止管路堵塞。
(5)短期停車,472刮吸泥機不停,長期停車,待將池內污泥吸凈,吸泥管吸清水上來之後,再停刮泥機。
(6)短期停車,曝氣池、接觸氧化池不停氣,小氣量維持。若長期停車,則停止曝氣
13. 事故停車與處理
進水水質事故:進曝氣池PH超出設計范圍,COD超出設計水質的1.2倍等。
出現上述事故,首先立即停止向生化系統進水,然後根據情況依次酌情從事故池,勻質池,曝氣池,二沉池等取樣進行控制指標分析。對受沖擊的水實行用酸或鹼調整PH值或用水稀釋使其水質達到正常運行時的水質指標。待曝氣池空曝數小時,基本恢復後再向系統連續進水。
14. 異常現象與處理:
(1)污泥膨脹
處理辦法:暫時停止進水,繼續進行悶曝,分析形成原因,加以解決。也可採用在迴流污泥的加氯方法抑制絲狀菌生長。
(2)污泥老化
處理辦法:增長負荷或降低曝氣量,在曝氣池內投加FeSO4等。
(3)污泥中毒
處理辦法:嚴格控制進水量,按設計要求降低毒物濃度。
(4)污泥腐化
處理辦法:嚴格控制進水量和進水濃度,確保污泥迴流穩定暢通,加大曝氣量增加曝氣區濃度(DO ≥ 2mg/L),控制污泥濃度,經常排泥,以促進新陳代謝。
(5)二沉池污泥上浮
處理辦法:應暫停進水,追查原因,並及時打碎水面上的浮泥,改善操作後重新進水,如沉降性能差,可向池內投加FeSO4和FeCL3;如進水負荷過大應減少進水量或加大迴流污泥量,如發現污泥破碎可降低曝氣量。如破碎是由於廢水中有毒物質所致時,應檢查處理措施及減少水量。如發現污泥腐化,應及時清理沉積污泥,並設法改善池內水力條件。
(八)壓濾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前的准備
(1)檢查設備、管路、閥門、儀表處於靈活完好狀態。
(2)所有傳動設備,應在手動盤車靈活的條件下,才能啟動。
(3)做好水、電、汽等的供給工作。
2.開車
(1)負責將廢水在初沉池內進行泥水分離,把污泥送至脫水崗位,把上清液經勻質池送至曝氣池進行生化處理。
(2)根據濃縮池液位情況,啟動刮泥機
(3) 打開濃縮池排泥管,污泥池進水管路上的閥門,讓污泥流入污泥池。
(4) 啟動壓濾機。
(5)啟動污泥泵。由污泥泵將污泥池內污泥提升到壓濾間二樓,供給壓濾機脫水。
(6)壓濾完成後,卸料,由翻斗車運至指定置場。
3.正常操作
(1) 一般情況下,剩餘污泥連續排至濃縮池;初沉池污泥、絮凝沉澱池污泥分別送至濃縮池,不宜同時排至濃縮池,以免降低濃縮池的沉降效果。濃縮池正常為連續操作,污泥連續排至污泥池。
(2) 壓濾機為間歇操作,每班壓濾4 ~ 6次。 濃縮池污泥暫時貯存在污泥池中。
4. 停車操作
(1)當發生意外情況時,可迅速扳動壓濾機上的急停開關,或按下配電櫃上紅色急停按鈕動切斷系統電源。
(2)當廢水不再進入初沉池後,關閉初沉池進水閥門,啟動P461A1-2泵,將污泥排至脫水崗,到排泥管內出水見清時,關閉排泥閥,停泵,關閉入口閥。
(3)當濃縮池不再進泥時,關閉進泥管路上的閥門。(開車時先打開此閥門)
(4) 待濃縮池排泥管路排出清水時,關閉該管路的閥門。若短時期停車時,刮泥機不停車,若長時間停車,停止刮泥機運行。
(5) 待污泥池內污泥排凈時,停止污泥泵運行。再停壓濾機。
(6) 當污泥泵停止運行時,打開沖洗水閥門,對污泥泵出口管路進行沖洗。
(九)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前的准備工作
(1)檢查管道及消音器、過濾器的安裝是否正確,各螺栓是否緊固。
(2)檢查軸承座內是否填充潤滑脂(空間的1/3)
(3)手動盤車,檢查各部是否有阻滯現象和撞擊聲。
(4)電動機點動試車,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同時注意鼓風機內部的聲音,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2. 啟動
(1)全閉進出口閥門。
(2)啟動電動機。啟動後注意觀察振動、聲響等情況,如有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並及時處理。
(3)啟動完成,電機達到額定工作狀態,並確認各部均無異常後,盡快打開進出口閥門。
3. 啟動檢查
(1)達到正常轉數時,檢查軸承溫度。
(2)注意鼓風機內部的聲音,震動有異常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
(3)檢查電機負荷狀況有無異常。
(4)檢查各連接處有無氣體泄漏。
4. 運轉中的檢查
(1)按一定時間記錄風壓、風量以及軸承溫度。若發現軸承溫升大於75°C時,立即停車檢查。
(2)運轉中注意聲響,振動情況,發現喘振聲響及振動過大,立即停車檢修。
(3)軸承部位的徑向振幅達到0.057mm以上應立即停車檢修。
(4)注意吸入口附近,不得有堆積物或其它贓物,以防止贓物堵塞微孔過濾器。且定期清除濾布上的積塵或清洗濾布。
5. 停車
(3)停機後應檢查盤車,使轉子轉過180°C放置,以避免變形。
6. 可能發生的故障及解決方法
(1)因油脂注入過量而使軸承溫度過高時,應排出過量的油脂。
(2)由於油量不足或油脂劣化,使軸承過熱燒損時應補充油量或調油。
(3)如果葉輪磨損,腐蝕和破損時應進行修理更換。
7.緊急事故與處理
(1) 鼓風機突然停止。(C471A1--6)
關閉風機出口閥,由於無法向曝氣池供氧,應立即停止系統進水,此時污水從事故管線排走。
(2)鼓風機突然停電(C474A1--5)
關閉風機出口閥。停止向接觸氧化池進水,此時污水從綜合泵房(473)直接用泵送至475工號或從綜合泵房污水池直接溢流排入排海管線。
故障排除後,先供氣,待曝氣池,接觸氧化池恢復正常後再向系統連續進水。
(十)刮泥機安全操作規程
1.開車
(1)將池內注滿清水,以保證刮泥機啟動平穩,並調節堰板與擋板。
(2)將中心支墩泥槽內注滿清水,要沒過出泥管的出泥口。以便形成虹吸。
(3)起動抽真空系統,當形成虹吸,排泥管出口排除污泥時,記錄真空泵的數值並調整它。即當形成虹吸時,真空表動作,發出信號,電磁閥關閉,真空泵停止。
(4)當形成虹吸排泥後,刮泥機啟動運行。
(5)當運行正常後,方可向池內按設計水量排入污水,調節泥量調節裝置,以滿足工藝要求。當進水水量、水質發生變化時,應重新調節流量調節裝置。
2. 停車
(1)停車前要檢查排泥管路,是否將池內污泥排凈。
(2)待將泥排凈管路排清水時,停止刮泥機運行。
(3)長時間停車或冬季停車,將虹吸破壞。
3. 運行注意事項
(1)操作人員可通過設在工作橋上的電控箱對刮泥機進行控制;緊急情況下,還可利用設在工作橋一端的開停車按鈕進行開停車操作。
(2)起動前必須檢查電源是否接通,各傳動部分是否已經加油。
(3)經常檢查運轉部位的溫升情況,如果過高,應立即停機並向主管部門反映,處理後方可進行。
(4)經常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立即緊固。
(5)定期檢查機械傳動部分及減速機的潤滑情況,加註潤滑油或潤滑脂。

D. 污水處理規范標准

法律分析: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E. 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準是為了規范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防止醫院污水污染環境,預防疾病傳播和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總體要求、工藝流程及技術參數、設備及材料、檢測與過程式控制制、輔助設施設計、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施工與驗收、運行與維護的技術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F.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是GB 50268-2008《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這個標准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城鎮公共設施和工業企業的室外給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不適用於工業企業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給排水管道施工及驗收。

G. 誰有污水處理廠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廈門威士邦膜科抄技有限公司位於廈襲門火炬高新(翔安)產業園區,是一家以薄膜分離為核心技術的致力於綜合環境服務領域的高新科技企業。
成立於2001年,現已成為全球為數不多的同時擁有膜材料製造、膜成套設備、工程設計、設備安裝、水務投融資運營管理、環保葯劑等貫通整個膜產業鏈的高科技企業,致力於膜法污水資源化、物料膜法預濃縮節能、安全飲用水解決方案、超濾膜生產、非傳統水源解決方案以及環境友好技術咨詢等綜合環境服務。
並與ABB、SIEMENS、MITSUBISHI、HACH、GRUNDFOS、GF等國際知名品牌建立了良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可以為全球范圍內的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威士邦持有環保工程設計、施工和運營等資質證書,並通過了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已在各個領域成功地為客戶提供了數百項環境解決方案及投融資運營管理服務,承建的多個項目獲得「省級示範工程」、「全國循環經濟試點工程」 、「國家重點環保實用技術示範工程」等榮譽稱號,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環保部領導及業界專家學者的重視和好評。
聯系方式帳號上"

H. 污水處理設計需要查閱那些規范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18919-2002)

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8)污水治理工程安全規范擴展閱讀

處理技術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I. 市政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

1、溝槽開挖

依基底標高,嚴格控制開挖深度,機械開挖深剩下10cm左右後人工開挖至設計標高,嚴禁超挖,槽底高程允許偏差控制在0—30mm。開挖過程中根據地下水位做好降水工作,槽底下不得受水浸泡。
2、平基、管座
平基管座要振搗密實,防止有空洞現象,對其砼強度作為主要檢查項目,每100m取一組試塊進行試驗,且必須按《砼強度檢驗評定標准》GBJ107-87的規定取樣、製作、養護、試驗及評定,要求檢查合格率達到100% 。偏差控制:a、墊層:高程0—15mm,中線每側寬度應不小於設計;b、平基:高程0—15mm,厚度不小於設計,中線每側寬0— +10mm;c、管座:肩寬-5—+10mm,肩高±20mm;蜂窩麻面面積﹤10% 。
3、安管
安管應順直、穩固、縫寬均勻,管底坡度無倒流水,管內無雜物,中線位置允許偏差﹤15mm,該雨污水管道的管內底高程是主要檢查項目,允許偏差±10mm。要求合格率100% 。
4、抹帶、介面
管口處應鑿毛,表面平整,密實,不得有間斷裂縫,空鼓現象,管徑大於500mm時要求勾內縫。寬度、厚度偏差應控制在0—15mm之間。
5、檢查井按規范砌築、墊層,砼基礎必須做到位,管壁與檢查井接觸處應嚴密,井內流槽平順,踏步安裝牢固,位置准確,井筒直徑允許偏差±20mm,井底高程允許偏差±10mm。
6、回填
溝槽兩側應同時回填夯實,以防管道位移,井室等附屬構築物回填土應四周同時進行,溝槽回填順序按溝槽方向由高到低分層進行。井位接茬處應做成階梯狀,井圈周圍回填振搗密實,兩井之間每層同檢3點,用環刀法測定密實度,且嚴格要求控制偏差。按要求回填後才可進行道路施工,避免地面沉降,破壞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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