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排水系統歸哪個部門管
城市排水系統屬於排水管理部門管理
2006年12月11日,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規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門(簡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排水管理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排水許可的;
(二)對符合本規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排水許可證書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1)管理污水排水的地方部門擴展閱讀
城市排水系統的作用
1、從環境保護方面講,排水工程有保護和改善環境,消除污水危害的作用。而消除污染,保護環境,是進行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是保障人民健康和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
2、從衛生上講,排水工程的興建對保障人民的健康具有深遠的意義。
3、從經濟上講,首先,水是非常寶貴的自然資源,它在國民經濟的各部門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其次,污水的妥善處理,以及雨雪水的及時排除,是保證工農業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同時,廢水能否妥善處理,對工業生產新工藝的發展也有重要影響。
4、污水本身也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如工業廢水中有價值原料的回收,不僅消除了污染,而且為國家創造了財富,降低產品成本。
❷ 請問,污水處理廠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污水處理廠一般屬於自來水公司,當然,有些化工企業也有自己的污水處理廠
❸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是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城市排水系統屬於排水管理部門管理。
法律依據:《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的監督管理。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管理。
❹ 排水是哪個政府部門負責的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五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❺ 市政排水屬於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城市排水系統屬於排水管理部門管理,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門(簡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許可證書的頒發和管理。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安排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二十九條 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安排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妥善處理新區開發與舊區改建的關系,統籌兼顧進城務工人員生活和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村民生產與生活的需要。鎮的建設和發展,應當結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先安排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和學校、衛生院、文化站、幼兒園、福利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鄉、村莊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因地制宜、節約用地,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引導村民合理進行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❻ 污水處理廠屬哪個部門管
❼ 城市道路上的污水管道是屬於那個部門在管呀
摘要 城市道路上的排水管道是屬於城建局管理的范疇,城建局下屬有專門的排污公司。
❽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個部門負責
鎮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監督運營單位履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責任。
❾ 排水管理處屬於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是行政管理類的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