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廠要申報總量控制指標嗎
農村污水處理廠的申報總標準的指標是按照符合當下的污水排放的標准。
B. 農村污水治理項目
法律分析:中國水資源缺乏和水污染嚴重地制約著我國總體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基礎設施滯後和管理水平低下抑制了農村地區居民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國家正在加大力度扶持新農村水改項目,農村地區的水環境治理應成為我國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二條 國家支持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推進農村污水、垃圾集中處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並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五十三條 制定化肥、農葯等產品的質量標准和使用標准,應當適應水環境保護要求。
第五十四條 使用農葯,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農葯安全使用的規定和標准。
運輸、存貯農葯和處置過期失效農葯,應當加強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葯,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葯,控制化肥和農葯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六條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
畜禽散養密集區所在地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
第五十七條 從事水產養殖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葯物,防止污染水環境。
第五十八條 農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相應的水質標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禁止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或者醫療污水。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鎮污水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的,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C. 小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常用的工藝和投資成本是怎麼樣的
小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工藝常用的主要有:化糞池+人工濕地、一體化凈化槽、生態資源利用。
一、化糞池+人工濕地
三格式化糞池+人工濕地是投資造價較低的處理工藝,適用於村鎮布局規劃不確定的一般村和排水體制尚不健全、水環境容量大的地區。化糞池屬於簡易型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基本不具備脫氮除磷效果。因此化糞池後設置小型人工濕地,利用植物根系吸收污水中氮磷化合物,達到凈化污水的效果。
投資造價:戶均3000-4000元
工藝特點:造價低、運行簡單,適合預算較低的小型農村污水處理項目。
二、一體化凈化槽
凈化槽是高效節能的小型農村污水處理設備之一,適用於1-30戶小型村莊,可高效凈化廁所、廚房污水、洗衣排水和洗浴排水等生活污水。戶均投資較高,適合經濟發達地區。
投資造價:15000-20000元/戶,不含管網,噸水處理電費約0.3元/噸,運維費用約3元/噸。
工藝特點:佔地小、出水穩定達標、建設周期短。
三、生態資源利用
生態資源利用工藝,適用於1-2戶生活污水的治理。適用於村莊經濟、技術基礎相對薄弱、當地水環境容量較大的村莊。
投資造價:單戶模塊成本5000-6000元
工藝特點:便於污水資源化利用,村民可自行維護,使用壽命長,造價低,安裝周期短。
D. 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審批流程
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中有相關規定
1.總則規定
[適用范圍] 我縣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概念解釋]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是指通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接納、輸送並利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對農村污水進行集中凈化處理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備以及接納、輸送農村污水的管網等相關設施。
[政府職責] 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提高本行政區域污水的收集率、處理率和達標排放率。
[部門職責] 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集中處理的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投入使用後污染物的處理及排放情況和排放污水的個人納管污水是否達標進行監督管理。
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水利、財政、國土資源、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污水處理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義務與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義務,有權對污染環境和破壞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進行檢舉。
2. 規劃與建設
[規劃與計劃]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
縣政府應當組織污水處理、發展改革、環境保護、水利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縣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制定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
[同步配套建設要求] 農村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配套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或者預留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用地。預留的建設用地未經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新建、擴建、改建鄉鎮道路以及住宅小區的建設,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同步建設相應的接納、輸送污水的管網等設施,並同步投入使用。
[項目立項]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手續。
[項目建設和改造]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污水處理設備、工藝與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強制性標准。
[竣工驗收]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完工並通過相關法定專項驗收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報送污水處理、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檔案移交]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0日內,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項目檔案資料,向所在地建設檔案機構移交。
3.關於污水接納與處理
[管道納污] 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其排放的污水達到納管要求的,應當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允許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勵企業對生產用水進行循環利用;鼓勵賓館、飯店、寫字樓、住宅小區等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減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為禁止] 禁止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下列物質:
(一)揮發性有機溶劑及易燃易爆物質;
(二)氰化鈉、氰化鉀、硫化鈉、含氰電鍍液等有毒物質;
(三)腐蝕管道以及導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質;
(四)不符合相應排放標準的醫療衛生、生物製品、科研、肉類加工等含有病原體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質的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排水戶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報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排放,應當執行國家有關鄉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泥處置] 污水處理廠應當具備相應的污泥處置能力,對污水處理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處置。
[統計報表] 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經營終止] 運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並實施臨時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環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的其他情形。
有關臨時接管的具體方案,由實施臨時接管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 設施保護和維護
[設施的改遷拆] 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建、遷移或者拆除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設施保護] 禁止從事下列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和危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在污水管道、閥門、檢查井等設施上面及污水管道兩側安全保護范圍內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損壞或者移動井蓋、井座、閥門井等設施;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維修養護責任] 運營單位負責污水集中處理廠、管網、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置設施的維修養護。
[設備檢修] 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需要臨時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排水戶。
[突發事件] 運營單位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施工安全]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搶救預案,進行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指定專門監護人員進行安全監護。
[支持配合]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撓和干擾。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應當保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用電需求。因故確需停止供電的,電力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事前通知運營單位。
[相關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設涉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運營單位查詢地下污水管網情況。工程施工可能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運營單位協商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工程施工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損害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賠償。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並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5.監督管理
[監管要求]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職責查處違法行為。
[水質檢測]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水質進行監督檢測,對獲得的檢測數據,應當與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共享。項目鄉鎮應當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測,如實提供排污排水情況,不得阻撓、妨礙檢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水質檢測化驗制度,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准確報送污水處理水質與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
[信息公開]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設立公開電話和網站,及時受理公眾對污水處理的意見和投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並予以答復。
對於污水處理過程中發生的污染事件情況及處理結果,應當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法律責任
[轉致規定]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 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
(一)向農村污水管網排放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排入的物質的;
(二)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禁止活動的;
(三)相關單位未履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責任的;
(四)運營單位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中所產生的污泥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而隨意傾倒的;
(五)因施工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而未與運營單位商定相應保護措施的。
E.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提標改造該怎麼做啊有了解這方面的技術不
每一種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工藝與設備,都有各自的適應條件,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設備改造才能實現低成本高效益。在改造中常見的問題及應對措施如下:
1、提標改造的工期和具體實施方案是怎麼樣的
2、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的花費及運營成本
3、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如何實現長效管理
…………
1、提標改造,調研先行
在進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前,必須做好項目的調研工作。特別是農村污水處理收集管網是連接農戶生活污水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樞紐。一般在設計提標改造方案前,一般會做常規CCTV管道檢測,摸清污水管網底數,排除管網滲漏、堵塞、沉降等問題,掌握比較准確的水量及排水規律。需要對進水水質進行多次化驗,確定進水污水物成分及濃度。
2、依據排放標准及預算,設計高性價比提標改造工藝方案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提標改造及工程施工、工藝變更、設備安裝、配件更換,需要安排技術工程師現場勘查,為業主梳理每個站區的水質及故障情況。針對問題較少的站區,改造方案應側重於修復,以最小的投入提升水質;對於問題突出的站點,需提供站區設計、施工、設備安裝一站式解決方案。
3、智慧水務賦能,託管運營提升效率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三分靠建設,七分靠運營。擁有智慧水務系統可採集數據,同步到監管平台,還能及時預警設備故障,提醒運營人員及時排除故障。在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過程中,用戶可以選擇配智慧水務監控軟體、硬體,實現24小時在線實時監控。
F. 農村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一般2周內能做到達標排放嗎
農村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如果設備進水與設計符合標准,2-3周內可以實現達標排放的。
專業的託管運營服務具體工作一般涉及水質檢測、水質調試、設備脫光運維、站容站貌維護、污水管道維護等。
1、農村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調試分四大步驟:設備基礎運行參數、水質檢測、微生物鏡圖分析、調試優化方案
2、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標准化水質調試措施可實現:
a、檢測數據准確:設備運行參數實時獲取、污染物參數快速檢測、高精度……
b、決策系統科學:區分各種設備故障、參數偏差糾正、水質異常溯源分析
c、調試經驗豐富:每位工程師經過超半年300餘項專業技術培訓。
G.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量和排放標准關系是怎樣的
我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各項指標不僅有所差異,且與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量相掛鉤。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排放去向可分為直接排入水體、間接排入水體、出水回用三類。各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標准按照分區分級、寬嚴相濟、回用優先、注重實效、便於監管的原則,分類確定控制指標和排放限值。因此不同規模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排放標准存在差異也符合村鎮污水治理實際需求的。
通常500立方/天是農村污水處理項目的分水嶺,目前業內在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標准方面基本達成了一致。處理規模達到500立方/天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和設施多參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5-500立方/天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是應用最多的產品。這個區間單位內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污染物排放管理,各省均頒布了符合本省情況的需求。
小於5立方/天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如:中國罐、凈化槽等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設備,通常都要求達到一級B排放標准,且對總氮、總磷等指標沒有太多嚴格的要求。
H. 一般定製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要准備什麼啊有什麼流程嗎
定製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需要明確農村污水處理項目中的工藝是否匹配,能否穩定達到方案設計中的排放標准。
1、水質水量。農村污水處理項目進水水量、水質波動大,因此在定製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時盡量掌握比較准確的水量、水質數據,避免出現設計水量與實際水量差異過大的問題。
2、明確污水排放標准。污水處理標准導致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工藝不同,通常對於排放要求為一級B污水處理項目,可採用AO、A2O、SBR,生物轉盤等生化處理工藝,對於排放嚴格的一級A標准需要採用MBR膜工藝或組合工藝。
3、明確設備材質及安裝形式。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材質分為玻璃鋼、碳鋼、不銹鋼等,根據施工方式不同又分為地上式、地埋式、半地埋,需集合項目實際需求確定設備材質和安裝方式。
4、項目所在地氣候、地形條件。我國各地氣候、地貌差異巨大,如東北地區凍土層較厚,需要額外對設備增加保溫處理措施。部門山地運輸施工、吊裝困難,對於設備尺寸需要有明確的參數要求。
I.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應該如何選型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選型主要是工藝、噸位、出水標准、設備安裝方式以及設備的動力回類型。
工藝方面國內主流是:答AO、A2O、MBR這些
噸位:根據使用用水量的大小來計算,有些地方按照人均150L/天用水來算,有些村按戶數來算,盡量真實准確地確定所需設備的噸位。
出水標准:目前農村一級A或者1級B
設備安裝方式:有地埋式的(要做一些土建),地上式的,集裝箱式的(可移動)
動力:太陽能、電能目前基本這兩種。
有具體的項目可以來咨詢下江蘇力鼎,自產設備,也做方案。
J.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建設完成之後還需要注意什麼嗎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建好後並不意味著一勞永逸,後期運維管理不能忽視,下面是一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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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資料: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涉及的資料文檔: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驗收申請、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決算報告及批復、工程竣工審計報告、工程調試運行報告、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文件以及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文件、竣工圖紙、設備技術說明書等。
現場驗收: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主體建築完工後,主管及監管部門需要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現場勘查驗收。重點勘查工程建設內容是否與規劃設計相符、質量是否合格。農村污水處理設備工藝技術與設計是否匹配等。
制定運維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污水處理運維管理的各項事務、設施運維單位、管理人員,日常工作的重點內容如:管道維護、設備維護、站容站貌維護、水質穩定達標等。
監管考核措施: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效果有專職人員定期檢查運維工作及設施水質、並及時公布運維中存在的問題,依據運維績效評估安排發放運維資金,做到按效果付費。
注意: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管理需要多種不同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如機電工程師、水質工程師、市政工程技術員等,這要求運維管理單位建立完整的運維體系。此外採用智能化的智慧水務系統來輔助運維管理是業內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