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區排水主管道不通出現故障應該誰負責,物業不管應該找誰
下水管被堵造成損失,誰負責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業公司沒有及時發現並維修,物業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如果是樓上業主使用不當所致,則應由業主向樓上業主索賠。如果不能確認是哪家業主造成的損失,可要求樓上所有使用該下水管的業主共同承擔。
物業公司如果已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能夠及時發現故障並維修,就不必承擔責任。至於租戶承租戶之間就要相互協調,因為除非是業主的責任,業主完全可以拒絕付款。
下水道屬於公用設施,如果樓主居住的小區交了公共維修基金,可申請(物業主管部門)啟動公共維修基金進行疏通維護;如果沒有交付基金,可以大家兌錢自行找人,如果有物業管理,可以讓他們負責聯系施工隊,大家籌錢一起監督施工作業。
(1)小區污水總管堵了找誰擴展閱讀:
防止下水堵塞:
第一點就是樓內所有的住戶需要共同的維護。我們只有在使用下水管的時候不向管道內任意的丟棄雜物,不向裡面倒油等等,就不會導致下水管的堵塞。所以說如果想防止下水管的堵塞,需要整棟樓的居民共同去維護,而不是單依靠某一家。
第二點就是定期的疏通和檢查室外污水檢查井。因為所有下水堵塞都是室外排水管道水平干管開始的,所以我們要定期的檢查水平干管的排水情況。如果發現排水不通,立即進行疏通,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下水管堵塞而出現上冒得問題。
2. 下水總管堵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下水管被堵造成損失,誰負責先要弄清楚原因。如因為下水管年久失修,物業公司沒有及時發現並維修,物業公司應該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法》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3. 小區污水管道堵塞誰來處理
法律分析: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的主要原因,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樓上業主的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污水溢出的原因系該單元下水管道堵塞,室內下水管道由業主裝修時封閉,物業公司難以進入業主室內進行日常查看和維修,該公司不存在丟棄建築和生活垃圾的致害可能,趙先生的室內財產損害發生後,物業公司及時雇請專業人員疏通管道,並派人對污染的室內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履行了物業服務的相關義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4. 公共的污水管堵了,往外冒污水要找哪個部門
公共排水管堵了,往外冒污水的話,一般可以找這類建築的物業管理單位,如果沒有這類物業管理單位的話,也可以找所在社區的居委會
5. 主下水管道堵塞,由誰負責
主下水管道一經堵塞應有所有用戶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是開發商建房時就有部分堵塞 ,需要取證,應該就是誰使用誰負責,符合民法通則的基本原則。
6. 下水管道堵塞物業負責嗎
如果是業主自己家裡的下水管道,出現了堵塞的情況,那麼物業是沒有義務疏通,這並不是物業的職責,但是作為小區業主,你可以求助物業,物業一般會採取收費的方式,幫助業主疏通下水管道,
如果是小區的公共下水管道,出現堵塞的情況,那麼物業肯定是要修理,這是物業的義務,因為物業有維護公共設施的職責。
7. 一樓下水道堵了誰負責
小區一樓下水道堵塞責任分工主要分為三塊,一般來說是誰受益誰負責。在個人居所輪廓范圍以內的,下水道堵塞需要由業主自己來負責。
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排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污水倒灌的主要原因,並且導致樓下業主的財產損失,在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給予補償。樓上業主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樓下水道堵了樓上要負責嗎
看情況,樓上業主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1、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排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污水倒灌的主要原因,並且導致樓下業主的財產損失,在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給予補償。
2、《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下水道堵了原因有哪些
1、頭發造成下水道堵塞:下水道經過一段時間使用後,平時洗澡的毛發會掛在管壁積累多了就會造成堵塞,頭發一般會造成洗手間地漏堵塞、洗臉盆堵塞、浴缸堵塞、淋浴房堵塞。所以平時使用時一定的蓋好地漏蓋等防護設施,如有頭發可以隨手撿起來丟到垃圾桶內。
2、油垢堵塞:油垢堵塞下水道一般出現在廚房,這種堵塞一般都是管道內壁結垢,管道嚴重結垢後造成下水道不暢通,輕微的可以使用疏通機疏通,假如嚴重的話。用簡單的疏通辦法是不能解決的,會出現剛疏通了又會堵塞,通了堵,堵了通,這樣是種惡性循環,要想徹底解決只能是使用高壓水車清洗管道內壁,或換新管道咯。
上述內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編對於一樓下水道堵了樓上要負責嗎?下水道堵了原因有哪些的具體介紹,下水道堵塞確實是屬於常見現象,但往往有時問題的發生都會有原因,所以若是對一些情況比較有疑惑,一定也是不要太著急去找解決方法,因為在不同原因上面,需要對問題盡職盡責人差距也是有的,所以這方面才算重點。
8. 小區內污水井堵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可及時通知物業進行疏通。按照排水管理條例規定,小區范圍內的雨、污水井都有物業負責日常的維護和保養。這是法律規定的,所以應該由物業負責疏通,業主不需要另外付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9. 樓房的主管道堵塞了,需要找誰負責疏通呢
小區物業負責清掏維護小區里的水平埋設的主管,主管接駁的單元立管。一般主管疏通在室外操作即可,而單元立管的疏通需要進入不同樓層的室內操作。但要是共同的設施有損壞,比如公共的下水道立管堵了,因為是公共的部分,是各業主共同擁有,所以維護的責任就在各業主身上。維護的費用(如有)也應該由各業主分攤。
如果是主道被堵了你又交了物業管理費,那就有物業負責處理了。如果不是主道,是你家分道堵了有你自己負責了。廚房下水堵許多情況是集水坑處物業長期不清理,固體廢棄物堵住從房間來的水平管道管口造成的。後期自家重做的排水管管口一般較高就不易堵了。如果是業主共用部分,比如其他家的污水也從你家裡的那個管道流過,那就屬於共用部分,應該由物業來疏通,需要大規模修理的話,費用要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其實物管不是怕疏通一下,而是怕因業主家中被淹造成損失後的追責賠償,對明事理的好說,對不明事理的的確難纏。我覺得物業疏通後向排污管收取費用應該也合理。
10. 小區污水管道堵塞誰來處理
法律分析: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共同使用排水管道的業主負有共同管理、共同維護、共同注意的義務。水管道中的非正常污物是造成管道堵塞的主要原因,現有證據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樓上業主的住房位置和居住情況各不相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因此,責任大小不一樣,依法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造成污水溢出的原因系該單元下水管道堵塞,室內下水管道由業主裝修時封閉,物業公司難以進入業主室內進行日常查看和維修,該公司不存在丟棄建築和生活垃圾的致害可能,趙先生的室內財產損害發生後,物業公司及時雇請專業人員疏通管道,並派人對污染的室內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履行了物業服務的相關義務,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築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條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