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規范是GB 50268-2008《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這個標准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城鎮公共設施和工業企業的室外給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不適用於工業企業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給排水管道施工及驗收。
Ⅱ 雨污水管道閉水試驗規范
一、工程概況
二、主要材料及設備要求
三、閉水試驗應具備的條件
四、閉水試驗程序
五、閉水試驗方法
六、滲水量的計算
七、閉水試驗標准
八、驗收
九、安全
十、施工注意事項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一標段二分部
2.工程地點: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
3.閉水工程量介紹:此次閉水試驗主要為污水工程閉水試驗,先期施工的棗花路(全長682.02m)、棗梨路(全長711.146m)、靈棗路(全長2023.1m)、國泰路(全長1267.543)、靜安路(全長1084.632m)、棗庄路(全長735.693m) 以及後續施工的其他道路 ,其中污水管管材採用高密度聚乙烯雙壁波紋管(HDPE),介面採用橡膠圈結構,雨水管管材採用採用柔性介面的Ⅱ級鋼筋混凝土承插口管。
4.編制依據:
《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施工圖紙
二、主要材料
1、大功率潛水泵(6寸)、水管(Ф100 ,50米,要用於閉水試驗時抽水用);
2、標尺(主要用於觀察灌水時水位變化情況);
3、刻度尺;
4、水位測針(由針體和針頭兩部分構成);
5、百分表;
6、電流表。
三、閉水試驗應具備條件
1、污水工程閉水試驗應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溝槽內無積水;
3)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
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於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2、污水工程試驗前,應做好下列准備工作:
1)將檢查井內清理干凈,修補井內外的缺陷;
2)檢查充水及排水閘門,不滲漏;
3)設置水位觀測標尺;
4)標定水位測針;
5)准備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設備;
6)灌水的水源應採用清水並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統的設施。
3、污水工程閉水試驗前,應做好下列檢查工作:
1)外觀質量檢查合格;
2)構築物內清理完畢,無雜物積水現象;
3)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於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4)閉水試驗所需材料設備進場,人員到位;
四.閉水試驗程序
施工准備----清理檢查井內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檢查沿線管道外壁及檢查井滲水情況------驗收------緩慢放水
五、閉水試驗方法
根據設計要求每個檢查井都必須在其砂漿達到100%設計強度後,用以考核檢驗污水處理構築物的滲水量是否達到標准要求,以免污水滲漏,再次污染環境。這期間應注意閉水試驗必須用清水(切忌用污水),逐池緩慢地放水試驗,發現滲漏點要做好標記。當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
Ⅲ 高層建築雨排水管安裝有哪些國標和規范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總則:
1、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2、本規范適用於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3、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中採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4、本規范應與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配套使用。
5、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3)雨污水工程的技術標准規范擴展閱讀: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術語:
1、給水系統water supply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按照建築物和用戶的生產、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組織的輸送到用水地點的網路。
2、排水系統drainage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產過程所產生的污水、廢水及時排放出去的網路。
3、熱水供應系統hot water supply system
為了滿足人們生活和生產過程中對水溫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輔助設備組成的輸送熱水的網路。
4、衛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中各種衛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產中的污水、廢水的設備。
5、給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給水和熱水供應系統中,用以調節、分配水量和水壓,關斷和改變水流方向的各種管件、閥門和水嘴的統稱。
6、建築中的水系統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築物的冷卻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為水源,經過物理、化學方法的工藝處理,用於廁所沖洗便器、綠化、洗車、道路澆灑、空調冷卻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統為建築中水系統。
7、輔助設備auxiliaries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系統中,為滿足用戶的各種使用功能和提高運行質量而設置的種種設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GB50242-2002)《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Ⅳ 最新的給排水設計規范有哪些
01、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築給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0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築節水設計標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設計規范GB 50265-2010
11、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 50102—2003
12、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 50050-2007
13、工業用水軟化除鹽設計規范GBT 50109-2006
14、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219—95
15、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97
16、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
17、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築規范GB50368-2005
2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飲水系統技術規程CJJ 110—2006
23、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准CJ 3020-1993
24、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 5749-2006
25、 飲用凈水水質標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 3838—2002
27、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產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 50335—2002
33、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34、建築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 50400-2006
35、給水排水工程基本術語標准GB∕T 50125-2010
Ⅳ 污水處理設計需要查閱那些規范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18919-2002)
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5)雨污水工程的技術標准規范擴展閱讀
處理技術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Ⅵ 雨污水管道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污水管道施工存在的問題研究
1.1污水雨水管道設計問題。水資源計劃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管道網路,可通過市政排水系統,工業和城市規劃用水以及雨水污水處理系統再循環到污水處理廠。經處理的循環水通過水管進入每個家庭或進入工廠,成為工業水資源。因此,結合良好的排水系統規劃,建設和城市規劃可以重復使用多年。但是,在許多城市,排水系統的管網設計往往忽略了這一點。在此基礎上,在設計下水道管道時,有必要調查當地降雨等氣候條件,並結合當地人口和水資源,建立最合適的下水道管道施工方案。由於城市建設終止導致初始設計不當,避免對部分管道設計進行二次施工維修。這不僅有效地減少了對城市管道建設的投入,而且在修復管道時也沒有給公眾帶來不便。在污水或雨水排出設計的過程中,要保證質量,盡可能減少缺陷,對後續的使用有持久性的作用。
1.2回填土問題。填補隨後的管道安裝項目也是雨水管道質量問題的一個高風險部分。具體而言,以下幾點是具體的:建築工人未能有效控制回填,導致回填質量,但土壤和排水比例是不公平的。一些項目已成為使用機械回填的水管,以減少施工工作。在壓力下發生破壞和變形,施工人員缺乏充分考慮回填工作過程,造成施工漏洞或錯誤,管道施工質量會下降。
1.3雨污水管線施工中存在的管材問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質量主要取決於管道問題。目前,在雨水管道施工中,管道裂縫和局部沉降和鬆弛已成為管道施工中的常見問題。在灌溉雨水管道的建設中,質量問題主要是由於排水管的滲透和接縫處的裂縫的發生,因為建築設計師沒有徹底調查建築的地形和土壤質量,也沒有選擇合適的管道進行鋪設施工。另一種情況是購買管道時買方的管道質量控制不嚴格,因此在施工中的管道中會直接出現裂縫和水滲透。雨水和污水滲透到環境和地下水之外的管道中。
2市政雨污水排水管道建築施工質量控制
2.1改進管道質量管理。提高排水管道的質量控制和城市排水管道的施工質量。排水管的材料基本上影響排水管結構的質量。在選擇城市雨水排水管道的材料時,應注意選擇和管理建築材料的材料。排水管的材料應由具有良好的不滲透性和耐壓性的材料製成。請根據您的管道施工計劃選擇排水管的直徑,以避免管徑過大偏差。在建造正式的管道施工設施之前,請仔細檢查排水管道問題,及時更換損壞的管道,並確保施工中使用的管道不會破裂。應對排水管的連接問題進行合理的設計,並在進行排水管試驗後,嚴格執行管道的廢水試驗。對於漏水的排水管,應及時進行校正。管理項目中更要仔細嚴格,在每一個環節上都要注意從材料選擇到施工進行的一切問題。
2.2回填土問題防治。選擇回填時,它不應太軟或太硬,這就意味著和水的混合程度會產生差異。回填的粘性調制可在指定范圍內處理,因為在與水混合時必須以指定的速率進行,因此在實際的回填配置中,管道是側面的主線並且回填已完成,回填厚度應控制在20厘米以下。此外,在此過程中,壓路機和管道之間的距離應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並且不要在管道附近進行回填和滾動。這種做法可能會發生管道損壞。因此要注意這類情況。
2.3加強雨污水管線施工過程的管理。管理方面的改進也是避免雨水和下水道施工質量問題的有效方法。為此,施工人員在施工雨水管道時必須認真建立項目的相關規定和測量要求,整體施工的各個方面必須准確,規范。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規劃雨水管道的深度和設計,施工人員必須在生產過程中對樣品樁進行徹底觀察,並在施工安全質量范圍內控制整個結構的誤差。這不僅保證了雨水施工管道的規格和質量,也保證了施工的順利進行。除了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過程的管理外,施工人員還應能夠監控施工質量,並監督施工各方面的質量,確保生產符合規范。為了避免錯誤,我會。質量風險有效地確保施工進度並減少維修機率。有效減少返修也能夠對施工的要求有所提高,對工作人員更加嚴格。
Ⅶ 城市污水設計規范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給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關專項規劃。近期設計年限宜採用5年~10年,遠期設計年限宜採用10年~20年。
3.0.2 應結合城鎮水資源綜合保護與開發,處理好城鎮供水水源建設與開發利用污水資源的關系、污水處理排放與再生利用的關系,使城鎮污水經過處理達到一定水質標准後得到充分利用。
3.0.3 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時,宜優先選擇用水量大、水質要求相對不高、技術可行、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用戶。
3.0.4 應根據再生水水源、用戶分布、水質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確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規模、水質標准、處理工藝和輸配水方式。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設計應以水質達標、水量穩定、標識明確、供水安全為目標。
3.0.6 再生水用戶可根據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專項規劃並通過調查確定。
3.0.7 工程設計方案應通過綜合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技術先進可靠、經濟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處理工藝設計宜通過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行經驗進行。
3.0.8 應根據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戶位置,合理選擇再生水廠廠址。
3.0.9 再生水廠選址在現有污水處理廠內時,應充分利用現有生產及附屬設施。再生水廠與污水處理廠合並建設時,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應統一規劃建設及配備。獨立建設的再生水廠應根據再生水的水質目標以及處理工藝,合理設置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構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應大於50年,管道及專用設備的設計使用年限宜按材質和產品更新周期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構築物設計應滿足抗震、抗浮、防滲、防腐、防凍等要求。
3.0.11 再生水廠產生的污泥及濃縮廢液應進行處理處置。
3.0.12 再生水廠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設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衛生等設施。
3.0.13 應結合工程近期、遠期規劃,綜合確定輸配水管網的設計水量、水壓和水質保障措施。個別要求更高的用戶,可自行增建相應設施。
3.0.14 可能產生水錘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輸配水管線,應採取水錘防護措施。
3.0.15 配水幹管宜布置成環狀管網。枝狀管道末端應設置排水閥(井),並應考慮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設施及運營管理措施應根據再生水用水途徑要求確定。
3.0.17 再生水廠供電系統設計應滿足用戶對供水可
Ⅷ 衛生間污水管的施工的一些規范要求
一、涉及污(排)水管施工的有關規范:
給水排水設計基本術語標准 GBJ 125
給水排水制圖標准 GB/T 50106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
建築中水設計規范 GB 50336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42
建築給水聚乙烯類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 98
建築給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術規范 GB/T 50349
建築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 29
二、衛生間污水管施工的規范要求摘錄
3.3.5 在同一房間內,同類型的採暖設備、衛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3.3. 6 明裝管道成排安裝時,直線部分應互相平行。曲線部分:當管道水平或垂直並行時,應與直線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並行時,彎管部分的曲率半徑應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位置正確,埋設應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應牢靠。
3 滑動支架應靈活,滑托與滑槽兩側間應留有3~5mm的間隙,縱向移動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6 固定在建築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3.3.13 管道穿過牆壁和樓板,應設置金屬或塑料套管。
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
安裝在衛生間及廚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
安裝在牆壁內的套管其兩端與飾面相平。
穿過樓板的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應用阻燃密實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實,端面光滑。穿牆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宜用阻燃密實材料填實,且端面應光滑。管道的介面不得設在套管內。
3.3.15 管道介面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採用粘接介面,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於表3.3.15的規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2 熔接連接管道的結合面應有一均勻的熔接圈,不得出現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勻現象。
3 採用橡膠圈介面的管道,允許沿曲線敷設,每個介面的最大偏轉角不得超過2」。
7 承插口採用水泥捻口時,油麻必須清潔、填塞密實,水泥捻入並密實飽滿,其介面面凹入承口邊緣的深度不得大於2mm.
8 卡箍(套)式連接兩管口端應平整無縫隙,溝槽應均勻,卡緊螺栓後管道應平直,卡箍(套)安裝方向應一致.
Ⅸ 污水處理規范標准
法律分析: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