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1、書面申請(說明排水地點、水質情況)。
2、規劃部門審批文件。(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總平面圖)
3、廠區或小區排水平面布置圖,雨、污管線的縱斷圖或者斷面圖。排水出口與市政管網連接圖,註明比鄰道路及周圍環境名稱。廠區牆外與市政檢查井之間設置已備取樣和安裝流量計檢查井。註明管道(渠)管徑(尺寸)及管底標高。
4、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圖。
5、生產產品種類、主要原材料(僅限於工業項目)。
6、環境評價或者環境評價批復。
7、申請人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
8、環保局頒發的試生產許可或者水質驗收報告。
9、《城市排水許可許可申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衍生問題:
排污水證到哪個部門辦理
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審批部門應當受理。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按照下列情形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決定:1、依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不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告知排污單位不需要辦理;2、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排污單位向有核發許可權的部門申請;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告知排污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可以當場更正的,允許排污單位當場更正;4、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作出受理決定;5、未在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收到一次性告知不正材料的,從收件之日起視為受理。
㈡ 我們要成立一家污水處理公司請問需要申請那些資質,如何申請!謝謝!
首先工商稅務注冊完成,新成立的公司一般可到所在省的環保產業協會申請環境污染專項治理版(有分生活污水權、醫療污水、工業污水等)設計資質,施工資質可能要過一年。但申請時一般會要求提供公司資料、人員工程師證、畢業證(如環保專業人員、機械專業、電氣專業、工民建專業或市政專業)、一兩個業績合同、人員勞動合同。環保產業協會有表格。
有一基礎後可申請建設部的環境工程設計乙級資質與環保工程總承包三級(不過這兩個要求比較高,對新公司有很大難度)
㈢ 怎樣申請污水監測
1,進水處理量達到復滿負荷的70%以上,可制以申請驗收,但是這也不是死規定,很多達到60%或是50%以上就可以申請驗收監測的;
2,寫申請報告,報送環保局的相關科室,同時需要向監測站報委託監測,交費;然後就是等他們過來連續三天或是兩天采樣監測,環保局各部門人員現場檢查
3,若干工作日後,水質檢測合格,拿到驗收監測報告,再開一個驗收會,由環保局主持,就OK了
㈣ 如何辦理環保證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三條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六條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確定本行政區域內負責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核發環保部門、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並向社會公告。
依據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部分地區決定提前對部分行業實施排污許可管理的,該地區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報環境保護部備案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四條 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時限前已經建成並實際排污的排污單位,應當在名錄規定時限申請排污許可證;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後建成的排污單位,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請排污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在提交排污許可申請材料前,應當將承諾書、基本信息以及擬申請的許可事項向社會公開。公開途徑應當選擇包括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時間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第二十六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產設施或者車間申請的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
(二)自行監測方案;
(三)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
(四)排污單位有關排污口規范化的情況說明;
(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文號,或者按照有關國家規定經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排污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
(七)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還應當提供納污范圍、納污排污單位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辦法實施後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替代削減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情況的,且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完成變更的相關材料;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產能等登記事項中涉及商業秘密的,排污單位應當進行標注。
(4)污水環保申請擴展閱讀: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七條 核發環保部門收到排污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依照本辦法不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告知排污單位不需要辦理;
(二)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排污單位向有核發許可權的部門申請;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告知單,告知排污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可以當場更正的,應當允許排污單位當場更正;
(四)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
核發環保部門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決定,同時向排污單位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受理單或者不予受理告知單。
核發環保部門應當告知排污單位需要補正的材料,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書面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第二十八條 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發環保部門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
(一)位於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區域內的;
(二)屬於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布的產業政策目錄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裝備、落後產品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許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核發環保部門應當對排污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滿足下列條件的排污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採用的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措施有能力達到許可排放濃度要求;
(三)排放濃度符合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排放量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四)自行監測方案符合相關技術規范;
(五)本辦法實施後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替代削減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情況的,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已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
㈤ 污水處理設施驗收申請怎麼寫
如果當地環保部門沒有提供製式表格,就可以自己寫了。
按照這個設施的審批單位來寫就回可以
大概答可以這樣
比如是市級環保部門審批的該項目的環評,則開頭是該市級單位
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
某市環保局:
現有我公司某項目一項。該項目於某年月日由某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貴局某科室於某年月日批復同意建設。我公司於某年月日開工建設並於某年月日試運行。試運行期間,委託某監測站對出水水質進行監測,各項指標均達到某標准。特申請貴單位組織驗收。
這樣就差不多了。
㈥ 工地污水排放需要申請嗎如果要,向哪個部門申請
你們工地污水不一定要排放啊,可以循環回收利用的啊!
㈦ 企業建設污水處理站是否需要向當地環保局申請
新建企業均需要向有審批許可權的環保主管部門報批環評報告,設計單位原則上只能按批准後的環評及批復意見進行設計。所以如果環評上已提出了自建污水處理站,且批復中無異議,則只要按設計施工,建成投產後申請驗收即可。如果你們沒做環評,那就要盡快補辦,可以先找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資詢相關事項,一般現在行政部門都有對外窗口。
㈧ 廢鐵回收土垃圾,污水和染土,排放,申請環保證
摘要 可以申請環保證
㈨ 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向什麼部門進行申請
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向環保部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