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田被工廠廢水污染需向哪個部門投訴
那當然是環保部門了呀,污染就屬於環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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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吉林省耕地質量保護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護耕地資源,提高耕地質量,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耕地質量保護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耕地質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間基礎設施和耕地環境構成的滿足農作物質量安全和持續產出的能力。第三條耕地質量保護實行政府主導、所有者和使用者為主體、多元投入、全面規劃、用養並重、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耕地質量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措施保護和提高耕地質量,所需經費在同級財政預算中適當安排。建立耕地耕作、養護、建設的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增加資金投入。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耕地質量狀況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中長期耕地質量保護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耕地質量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林業、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做好耕地質量保護工作。
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指導、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使用耕地,提高耕地質量。
耕地使用者應當承擔耕地質量保護的主要責任,履行耕地質量保護的相關義務。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耕地質量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社會的耕地質量保護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耕地質量的義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耕地質量保護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耕地質量建設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耕地質量建設,組織農業、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林業、氣象等有關部門開展中低產田改造、土壤培肥、標准糧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災毀耕地恢復、退化和污染耕地修復等耕地質量建設工作,防止耕地荒漠化、鹽漬化、黑土退化和水土流失。第九條建立補充耕地驗收制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並對驗收結果承擔責任。第十條經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耕地時,建設單位應當剝離耕作層土壤,按照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指定地點存放,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耕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十一條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施工時,應當避免損壞周邊耕地的耕作層;無法避免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修復或者依法賠償。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新開發、復墾和整理耕地的後續培肥投入,並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的組織指導工作,逐步提高耕地地力並達到質量標准。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營造和保護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採取工程、生物和農藝等綜合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沙鹼化的耕地,保護和改善耕地生態環境。第十四條禁止向耕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危害耕地質量的有毒有害物質。
因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耕地環境污染的,當事人必須立即採取處理措施,並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對耕地遭受污染的區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經監測確認不適宜農產品生產的,應當依法劃為禁止生產的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治理方案,責令責任人對受污染耕地和污染源進行治理。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和落實農業扶持政策,採取財政和技術、工程等綜合配套措施,組織開展下列農田基礎設施建設:
(一)農田水利設施;
(二)農田防護林;
(三)農田監測設施;
(四)田間用電設施;
(五)田間道路;
(六)植物保護設施;
(七)農田機械設施;
(八)農田生產保護性設施;
(九)其他有利於提高和保護耕地質量的農田基礎設施。第十六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損毀或者非法佔用農田基礎設施。
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組織保護公益性田間基礎設施,確保其完好。
耕地使用者應當看護其農田內的公益性田間基礎設施,發現設施損壞的,應當及時向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告。
3. 廢水污染了農田是自然災害嗎
廢水污染農田不是自然災害,而是人為災害。自然災害指因自然界的原因而引發的災害,如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而廢水是人為因素形成的,例如工業生產,所以屬於人為災害。發生廢水污染農田事件,應該向環保部門反映,由環保部門處罰責任企業,並可以向責任企業索賠。
4. 農田徑流廢水源強系數一般取多少
農田徑流廢水源強系數是指時段內(一般為年)單位耕地 面積所產生的平均流量,單位是千克/畝·年。
5. 濟南市耕地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耕地,是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本辦法所稱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全市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工作。
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的管理工作。
農業部門負責耕地質量監測、新增耕地地力評定及其他與耕地質量相關的工作。
環保、林業、水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耕地保護工作。第五條耕地保護堅持總量控制、占補平衡、用養結合、生態管護相統一的原則。第六條生產建設活動用地應當集約節約利用,科學挖潛存量,不佔或少佔耕地。第二章耕地日常保護第七條耕地保護實行目標責任制度。
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逐級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的內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三)新增耕地面積;
(四)其他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內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三)其他內容。第八條耕地保護實行責任目標考核制度。市人民政府定期組織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對縣(市、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工作進行考核,並對耕地保護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九條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農業部門建立耕地質量等級定期調查評價制度,並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設立保護標志,實行特殊保護。
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或者佔用。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基本農田建設投入,維護排灌工程設施,加強耕地質量管理和農業環境保護,發展生態農業,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第十一條土地承包經營者應當使用有機肥料提高地力,防止土地污染。第十二條生產建設活動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耕地損毀的,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進行復墾。
有條件復墾的,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農業、林業、環保等部門對復墾土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交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沒有條件復墾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第十三條生產建設活動經依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耕作層剝離和再利用。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耕地排放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廢水、固體廢物等污染物。第三章耕地佔補平衡第十五條依法批準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的,佔用單位應當開墾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應當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耕地。
耕地開墾費按照被佔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法定倍數收繳;佔用基本農田的,按照法定倍數的最高值收繳;使用易地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的,按照指標交易價格收繳。
使用易地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的,應當依法報經批准。第十六條依法批準的非農業建設佔用基本農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照被佔用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補劃。本行政區域內沒有條件補劃的,應當依法申請易地有償補劃。第十七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提供占補平衡指標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補償。第十八條補充耕地責任單位按下列規定確認:
(一)城市批次建設用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村莊、集鎮批次建設用地,由所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
(三)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建設單位負責。第四章農村土地整治第十九條農村土地整治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尊重農民意願,維護農民權益,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第二十條農村土地整治包括:
(一)耕地和基本農田整治建設;
(二)農村建設用地整治;
(三)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的復墾;
(四)歷史遺留損毀土地與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的復墾;
(五)未利用土地的開發;
(六)土地整治的其他情形。
6. 耕地用肥水處理和廢水處理系統是怎樣的
這個問題問錯地方了吧
7. 工業廢水灌溉農田會有哪些危害
危害很多,直接危害就是導致農作物死亡,更主要是重金屬超標,會導致糧食或蔬菜含有重金屬,會導致很多病症的發生,甚至是中毒。你現在看到的被炒得沸沸揚揚的「毒大米」,就是這個原因造成的。
8. 簡述我國土壤污染的現狀
土壤污染日益嚴重,致使大量農作物質量降低,甚至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對人類健康造成了極大威脅。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有很多,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化肥和農葯不合理的使用
據統計,我國每年化肥的使用量已經超過4100萬噸,成為世界第一大化肥消費大國[2]。為了提高農產品的增收量,含磷、氮等化學肥料被大量運用,長期使用這些化學肥料,會破壞土壤結構,擾亂土壤內部營養成分的平衡,造成土壤結塊,土質變差,儲水功能降低等一系列問題。農產品的數量是大大提高了,但其質量卻令人擔憂。因為過量使用化肥會使一些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吸收過多硝酸鹽,動物或人體食進這些含硝酸鹽的農作物後,將影響體內氧氣的運輸,使其患病,嚴重時甚至死亡。
同樣,大量農葯的使用對土壤也造成了很大危害。大部分的農葯是有機農葯,其含有很多有害化學物質,如苯氧基鏈烷酸酯類農葯、多環芳烴、二惡英、鄰苯二甲酸酯等等。這些有害化學物質將近1/2會殘留在土壤中,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生物、非生物以及陽光等共同作用下,有害化學物就成了土壤中的組成成分,種植在土壤上的農作物又從土壤中吸收有害物質,在植物根、莖、葉、果實和種子中積累,通過食物,人體和動物食用後就會引發各種疾病。
2、重金屬元素導致的土壤污染
農用化學物質的過度使用,工業污染的加劇,使得重金屬污染日益嚴重。土壤中的重金屬元素來源主要有三方面:隨固體廢棄物進入土壤的重金屬,隨著污水灌溉進入土壤的重金屬和隨著大氣沉降進入土壤的重金屬。固體廢棄物種類繁多,結構復雜,其中由工業和礦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污染最為嚴重。而固體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通過日曬雨淋等作用,重金屬就會被土壤吸收並擴散。生活污水,石油化工污水,工礦企業污水和城市混合污水是污水的四大來源,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鉛、鉻、汞、銅等重金屬,污水的任意排放或處理不合理,都將導致污水中的重金屬元素轉移到土壤中,從而影響土質惡化。所有的這些重金屬污染物進入到土壤中後,因其移動性差,停滯的時間長,大部分的微生物難以對其分解,且其可以經過水、植物等介質最終危害到人類。
3、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殘體對土壤的污染
牲畜和人的糞便,以及屠宰產的廢物常常沒經過有效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土壤中,其中的寄生蟲和病毒就會引起土壤和水的污染,有時還會使土壤中毒,變化土壤原本的正常狀態,有害土壤通過水和農作物最終又會危害到人類。
4、污水灌溉對土壤的污染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需要大量的水來對農作物進行灌溉。然而,水脈都是相連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一旦沒經過科學的處理就排放,使得大量的污水流到農田,被污水灌溉過的農作物就會帶有多種有害的物質,致使食用後的人類和動物生病。
5、大氣污染對土壤的污染
大氣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有害物質,經過各種化學物理反應,形成酸雨,酸雨進入到土壤中,使土壤酸化。冶金工業排放的金屬氧化物粉塵,則在重力作用下以降塵形式進入土壤,形成以排污工廠為中心、半徑為2~3km范圍的點狀污染[3]。這將使土壤成分發生變化,影響土質性質,不利於植物的生長。
6、土壤侵蝕
土壤侵蝕主要包括荒漠化、沙塵暴與沙漠化。地球潰瘍症是對土地荒漠化的形象描述,自然環境中的水蝕、鹽漬化、石漠化等,使得地球的潰瘍症越發嚴重。例如我國的黃土高坡,其土壤成分主要是粉沙,粉沙的粘著力差,又易被水溶解,一旦遇到惡劣暴雨天氣,就會被水沖走,既不適合植被的生長,生物的生存,還會造成河床淤積,降低河流湖泊的蓄洪排澇能力。近幾年裡,我國多個城市沙塵暴出現率猛增,這與濫墾草原,過度砍伐樹木而引起的土壤風蝕密切相關。被風蝕侵害的土壤水土流失嚴重,植被生長困難,使得大部分土地不能被利用。
9. 養雞場往農耕地里排廢水怎麼辦
如果是大型養雞場排放廢水是不行的,可以直接到環保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來管理解決。
一般這種大型養雞場都要有污水處理設備,廢水經過處理後才能排放的。
10. 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農田
(1)華北地區的地下水長期超采,地面大范圍下沉,已明顯影響到了生產建設,故專A錯誤;
(2)壓屬縮農田面積會影響到農作物的產量和農民的切身利益,不可取,故B錯誤;
(3)直接利用污水灌溉,會污染耕地,也不可取,故C錯誤;
(4)針對本區水資源短缺,節約用水是一條有效的措施,故D正確.
故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