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處理廠施工中怎樣設單位、分部、分項工程
污水處理廠屬來於市政工源程吧
對這個了解不多,不過我認為那些都屬於構築物,單體工程,分部工程就是土建整個算一個,水電一個,設備一個,分項工程應該和建築工程差不多,就是混凝土報驗要多幾個表格吧,畢竟要防腐防滲抗凍啥的
❷ 污水處理廠設備安裝工程分部、分項、檢驗批如何劃分
污水處理廠設備安裝工程分部、分項、檢驗批如何劃分詳見:
污水處理廠工程分部、分項、檢驗批劃分
❸ 污水管網工程項目有哪些分部分項工程
有雨水,壓力廢水,二次利用水,生活污水分部分項工程
❹ 市政生活污水管網工程怎麼分部分項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築物。 3、 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建築物、構築物佔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城市地下管線分為:給水、排水、燃氣、供熱、電力、通訊、交通信號、有線電視、工業管道以及地下人防、地鐵。其中,雨水管和污水管同屬於城市地下管線。
❺ 水利水電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
首先,單位項目具有獨立的建設條件,但不能獨立生產,也不能在建成後產生效益。對於具有規模滲透能力的單元項目,可以分為子單元項目(GB50300-2013)第4.0.2條)。施工前,施工,監理,施工單位將協商確定技術數據並進行驗收。
單元項目的劃分應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具有獨立的施工條件
2、具有建設規模的單位工程可以按構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為幾個子單位工程。
高速公路項目中的完整道路標記項目通常是獨立運行(或進行)的設施,稱為單元項目。
在建設項目中,工廠建設項目,完整的辦公樓也是一個獨立的功能(或功能),稱為單元工程。
如果將道路工程分為多個部分,則每個部分的路基工程都是路面工程。包括土木工程,供熱工程,通風工程,照明工程,熱力設備與安裝工程,電氣設備與安裝工程等在內的建築工程中的辦公樓單元項目可稱為分區工程。
(5)污水廠站分部分項劃分擴展閱讀:
相關概念:
1、子項目:
子項目是指可以通過特定的構建過程完成並可以以適當的度量單位進行計算的建築或安裝項目。由於每個細分項目中仍有許多影響材料消耗的因素,為了計算項目成本和材料消耗的便利性,必須根據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結構,不同的規格等進一步開發劃分項目。地面細分為多個子項目。
2、分區工程:
分區項目是指單元項目根據位置,材料和工作類型進一步分解後產生的項目。每個單元項目仍然是聯合裝配。它由許多結構構件和細長的零件組成。這是一個分部項目,可以根據零件,材料和工作類型進一步分解這些內容。
3、單項工程:
一個建設項目只能有一個工程項目,也可以由幾個或幾個工程項目組成。該項目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可獨立使用以產生生產能力或使用效益。
4、基本建設項目:
基本建設項目可以包含一個項目或幾個單獨的項目。
❻ 污水排水分區怎麼劃分,謝謝各位大神
你是問規劃中的排水區劃分還是?
對於地表水,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劃分為的五類水質區,可對應劃分三類排水區。對於污水可以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確定排放標准。
對於排入GB3838III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GB3097《海水水質標准》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對於排入GB3838中4類、5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對於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對於GB3838中一二類水域和三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中的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派悟空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對於污水處理廠的污水可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確定標准值。
對於醫療機構,須根據《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確定污染物排放標准值。
至於GB3838中劃分的五類水質,你網路一下詞條裡面就有
❼ 污水處理廠各個單體工程怎麼劃分分部分項
1、咨詢該項目監理公司,按照哪個行業編制技術資料。2、確定行業標准後,根據行業標准說明確定分部、分項或者檢驗批。技術資料與污水處理廠無關,與行業有關。
❽ 污水處理廠處理級別是怎樣劃分的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1、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2、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3、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
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8)污水廠站分部分項劃分擴展閱讀
處理方式
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等有機物,比較適合於細菌的生長,成為細菌、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肥效,可用來灌溉農田。
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地方,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在處理污水時,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黑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灰水)分開。
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保護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工業發達國家的污水處理站已經很普遍,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很少,但今後會逐漸多起來。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
有條件的村莊,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雨污分流時,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雨污合流時,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污水處理站前,宜設置截流井,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污水處理站可採用人工濕地,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也可根據當地條件,採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
人工濕地適合處理純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佔地面積較大,宜採用二級串聯;生物濾池的平面形狀宜採用圓形或矩形。填料應質堅、耐腐蝕、高強度、比表面積大、孔隙率高,宜採用碎石、卵石、爐渣、焦炭等無機濾料;
地理環境適合且技術條件允許時,村莊污水可考慮採用荒地、廢地以及坑塘、窪地等穩定塘處理系統。用作二級處理的穩定塘系統,處理規模不宜大於5000m3/d。
站的選址,應布置在夏季主導風向下方,村鎮水體的下游,地勢較低處,便於污水匯流入污水處理站,不污染村鎮用水,處理後便於向下游排放。它和村鎮的居住區有一段防護距離,以減小對居住區的污染。如果考慮污水用於農田灌溉及污泥肥田,其選址則相應的要和農田灌溉區靠近,便於運輸。
醫療機構的污水必須進行嚴格的消毒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後,才能排入污水管網,並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醫院污水處理設計規范》(CECS07:2004)的有關規定。
利用中水時,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標准《建築中水設計規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的有關規定,並應設置開閉裝置,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停止使用。
污水處理站出水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站出水用於農田灌溉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的有關規定。污水處理與利用的方法很多,選擇方案應考慮以下因素:
環境保護對污水的處理程度要求;污水的水量和水質;投資能力。污水處理技術,就是採用各種方法將污水中所含有的污染物分離出來,或將污染物轉化成無害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❾ 我想知道在做污水處理廠廠外工程資料時,對於排水管道、檢查井、排水溝該怎麼分部分項,是否土方開挖分項均
建議整體做一個分部,管道施工、檢查井施工及排水溝施工分別做為一個版分項,然後按井號權或區段設定檢驗批。因為管道、檢查井及排水溝的施工質量控制要求有所差異。亦可以整體做一個分項,按井號及區段分別設定檢驗批。至於鋼混檢查井中的鋼筋、混凝土及模板只是其中的一個工序而矣。
❿ 污水處理廠 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單位工程:具備獨立施工條件的構築物及建築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分部工程:按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附屬構築物以及各種設備安裝等劃分,
道路、排水工程一般按長度或井段劃分。
分項工程:按下表內容劃分。
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具體劃分見表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