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污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准》(DB43/ 1665-2019)是2020年3月3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地方標准,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條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擬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否符合前款規定進行立項審查,對符合前款規定的予以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立項的,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批准發布或者授權批准發布。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 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㈡ 農村生活污水的來源有哪些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明顯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專步伐,大力發展新農村屬或小城鎮建設,對於帶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的發展是一大戰略。但是,在發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經濟的同時,又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可續發展的又一大重大舉措。
我國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涉及到的環保問題,主要有農村污水污染和農村垃圾污染兩個方面。在農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養殖污水污染、農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業污染和其他污染。這些污染物與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農村污水實際上是上述污水的總稱。
㈢ 湛江農村生活污水由哪個部門負責
應該由城鄉規劃部門或住建部門(有的地方2個歸到一起的)負責。法理依據:《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條例》等。
㈣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個部門負責
各地負責部門不一樣,以附海鎮為例:
《關於印發《附海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鎮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監督運營單位履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責任。
第四條我鎮農村污水具體管理監督機構為鎮排水管理站,根據上級要求做好相應的工作,並負有相應監管和管理責任,具體為:
1、組織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年度運行維護管理計劃的審核;
2、組織做好運營單位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3、組織做好對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每旬檢查不得少於1次,對運行維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含安全問題),及時督促運營單位進行整改;
4、組織做好對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考核;
5、組織做好檢查記錄及考核等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4)農村污水制定者擴展閱讀
《關於印發《附海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各行政村(社區)作為項目建設所在地,應積極主動參與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強環保意識,愛護公共財產,將自覺維護納管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納入村規民約,共同保障治理設施安全長效運行。
第六條運營單位履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責任,根據處理設施實際,制定具體的運行維護計劃,明確日常運行維護內容,落實專人進行維護管理,並建立健全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做好運行維護管理台賬記錄。
第七條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污水管理模式,我鎮排水管理站負責監督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具體工作委託第三方專業運維機構做好運行維護工作。
按規定通過相應程序選擇第三方專業機構,資質要求市政施工資質三級及以上或者排水設施運營維修資質,要求有排水設施專業養護設備,下井作業人員具有上崗證。
㈤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個部門負責
鎮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監督運營單位履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責任。
㈥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出水不達標應該有哪個部門負責
農村生活污水抄的治理,依法由村委員負責。
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負責處理公共衛生工作。
法律鏈接:《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的成員。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分工負責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工作。
㈦ 農村生活污水有哪些來源 其水質特點與排放規律如何
農村生活污水是指農村居民在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污水 ,主要來自沖廁 、洗衣 、洗浴 、餐廚等。
農村生活污水水質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
(1)農村生活污水水質與當地居民生活習慣 、生活水平 、經濟條件直接相關 ,呈地域性變化 。
(2)通常情況下 ,農村生活污水化學需氧量(CODCr )為 200-800 毫克/升 ,氨氮(NH3‐N)為20-80毫克/升 ,總磷(TP)為5-8毫克/升 。 污水中通常還含有合成洗滌劑以及細菌 、病毒 、寄生蟲卵等 ,基本上不含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 ,可生化性好 ,宜採用生物 、生態法處理 。
(3)經我們課題組常年監測 ,發現同一地區農村生活污水水質季節性差異比較小 ,可以忽略不計 。
農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方面 ,主要呈現如下規律 :
(1)我國農村人口數量龐大 ,農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具有區域排水量小 、全國排水總量巨大的特點 。
(2)農村生活污水水量時變化與日變化波動幅度大 。 生活污水排放量通常是傍晚多、白天少,有時中午時分幾乎無污水排放。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明顯增加,平時村中人口數很少,而節假日猛增。因此,生活污水水量在春節等節假日期間顯著增加,而平時污水排放量減少。
㈧ 農村污水處理規定
一、污水來源及特性
1、農村污水來源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明顯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大力發展新農村或小城鎮建設,對於帶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的發展是一大戰略。但是,在發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經濟的同時,又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可續發展的又一大重大舉措。
我國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涉及到的環保問題,主要有農村污水污染和農村垃圾污染兩個方面。在農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養殖污水污染、農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業污染和其他污染。這些污染物與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農村污水實際上是上述污水的總稱。
2、農村污水特點
⑴、納污面積小、污水量少、變化系數大、水質和水量波動大。
⑵、有些農村的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給水質造成一定沖擊。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還有地下水滲入。
⑷、農村可能出現跳躍式的發展,近期污水量比較少,而遠期污水量較大。
⑸、由於經費問題、基礎設施不完善、技術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處理站,社區也可能難以維持能耗高、維修量大、管理復雜的處理系統。因此,我國新農村污水處理應該選擇經濟、高效、節能、簡便易行、處理效果好、抗沖擊能力強,運行穩定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㈨ 中央自哪一年啟動 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精幹力量為成員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求以黨委名義正式發文),切實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領導。要確定1名分管領導,專事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加強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的駐村幹部力量,每村落實一名鄉鎮(街道)聯系領導。認真填報《蓮都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管領導及信息聯絡員名單》(詳見附件2)。
二、開展調查摸底。各相關鄉鎮(街道)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開展一次深入細致地調查,全面掌握村莊基本情況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展情況,包括現有設施數量、運行情況及受益覆蓋面等。認真填寫《蓮都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調查表》(詳見附件3)。同時,積極協調配合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編制單位進村入戶開展工作。
三、明確工作計劃。各鄉鎮街道要加快推進甌江、宣平溪、太平港、黃村水庫、通濟堰、新治河沿線,中心村、歷史文化保護利用村、舊村改造村、美麗鄉村提升村、下山脫貧安置點等為重點治理村(具體名單見附件4)。按照第一年完成70%,第二年完成30%進度要求,堅持先易後難、輕重緩急的原則,在充分了解幹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按年度提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計劃。對未列入重點治理村的面上一般村確需治理的,也要列入年度治理計劃。認真填報《蓮都區鄉鎮(街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計劃安排表》(詳見附件5)。
四、及時報送信息。各鄉鎮(街道)要確定1名信息聯絡員,負責報送進度報表及工作信息。要求及時將工作動態、經驗交流,以信息形式報送至區農辦,信息文字要精練,亮點要突出,每月不少於1篇。本辦將根據各鄉鎮(街道)實際建設進度,結合報表質量和信息報送情況定期向全區進行通報,並作為年終工作考核得分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