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污水處理設備是否要24小時運行並有人監控
污水處理設備需要24小時運行,也需要監控,但不一定要人監控啊。
我司南京晨榮環保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是專業從事污水處理設備生產的,企業污水處理設備問題還是蠻清楚的~
Ⅱ 污水處理廠要實時監控哪些指標
污水處理廠的常規實時監測項目分為以下三類:
一、反映處理效果版的項目:進出水權的COD 、BOD5、SS等,如三班運行的污水處理廠監測頻率一般為一班一次,既一日三次。
二、反映污泥狀況的項目:包括曝氣池混合液的各種指標SV、SVI、MLSS、MLVSS及生物相觀察和迴流污泥的各種指標RSSS、RSVSS、RSSV及生物相觀察等,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
三、反映污泥環境條件和營養的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氮、磷等,水溫、PH值、溶解氧等一般採用在線儀表隨時監測,氮、磷的監測頻率一般為一日一次。污水處理廠的監測項目越多,監測頻率越高,越能反映實際情況。
Ⅲ 在污水處理廠做監控的,監控污水處理,這個是什麼工種,是普工還是技術工,一天上多少個小時,有二班倒嗎
污水處理廠做監控,勉強算技術工種,技術含量不高,有些廠是女工。
多數廠是白班和晚班兩個班,每班12小時。
條件好的廠是三班,每班8小時。
Ⅳ 污水廠為什麼要安裝氨氮在線監控設備有什麼作用
氨氮含量是水體富營養化的重要指標,水體富營養化會造成水藻的大量繁殖,使水質惡化。
Ⅳ 污水處理廠常用在線監控裝置有哪些
污水來處理廠常用在線監控裝置有:
1、進源、出水口的 COD 在線監測系統各一套;
2、進、出水口的氨氮在線監測系統各一套;( 根據當地環保局要求可選)
3、進、水口明渠超聲波流量計子系統各一套。
4、數據採集傳輸系統各一套;
5、進、出水口監測設備用不間斷供電(UPS)各一台;
Ⅵ 鞍山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鞍山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促進污染防治,改善水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遼寧省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鞍山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及監督管理。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鎮污水處理廠(以下簡稱「污水處理廠」)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是指對污水處理廠進行生產運營管理的法人單位。
本辦法所稱運行監督管理,是指對已建成運行(含試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實施的監督管理。第四條市、縣(市)人民政府對污水處理廠運行負總責,將污水處理廠運行及管網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工作,保證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第五條市、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管理。
建設、財政、發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相關工作。第六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試運行申請由建設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污水處理廠自試運行之日起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試運行3個月仍不具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說明延期理由及擬驗收時間,經批准後方可延長試運行。試運行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第七條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取得相應的運營資質,管理、技術、實際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第八條運營單位對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處理設施和出水水質負責,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制定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安全運行應急預案及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水質檢測等制度。第九條運營單位應當建立生產運行台帳及水質、水量和污泥等監測檔案,並按月、季、年定期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報送進出水的水質、水量、污泥處置、設備運行、運營成本、安全生產、運行維護等方面信息,屬國控污染源的污水處理廠應當按規定對相關監測結果進行信息公開。第十條運營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污水處理廠設置規范的污水排放口,在進、出水口和關鍵水處理構築物等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監控裝置和中控系統,並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聯網。
在線監測、監控裝置和中控系統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並對污水處理廠的運行和水質進行實時監控。第十一條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超過設計標准導致出水超標的,運營單位有舉證責任和應急處理的義務。發現超標後,應當及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組織取證核實和處理。第十二條運營單位應當保持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不得擅自停運。因設施大修、檢修、維護等需停運或部分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對於因突發事件造成污水處理廠全部或部分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在2小時內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恢復正常運行後,應當及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十三條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污泥含水率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並參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各級政府應該加強污泥的資源化處置利用,運送至有資質的污泥處理處置單位進行資源化處理。第十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加快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改造和維護,拓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范圍,完善污水收集系統,並確保管網有效運行。污水收集管網的設計、建設、改造工作應當優先或同步於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建設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線應當按雨污分流進行建設,未實行雨污分流區域的排水管網應當逐步改造為雨污分流系統,確保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75%。第十五條市、縣(市)環境監測機構應當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及規范對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水量等進行監督性監測並建立監測檔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監督性監測,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自動監測儀器的比對監測和自動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審核。
Ⅶ 污水處理廠進口濃度在線監控必須裝么
是我從網路法律搜索里找到的,沒有細看
建設部關於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的意見
(建城[2004]15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天津市建委,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上海市水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監督與管理,全面提高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環境,現就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九五」以來,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了以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的環境基礎設施投入,對於緩解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監管職能不到位,監管體制不完善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些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不高,運行管理不規范,影響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國家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加強監管,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不僅關繫到公共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響到城鎮的生態環境,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城鎮的可持續發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城鎮污水處理廠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是城鎮供水、節水、治污工作的重要方面,與城市規劃、管理密不可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管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把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必須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的責權,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逐步成為產權清晰、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經營實體。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全過程進行監管,不直接參與污水處理廠運行與作業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城市政府要通過其授權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簽定城鎮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協議,明確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於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特許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可在核定實際污水處理量及處理成本的基礎上,由行政主管部門與運營單位簽定委託經營協議及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五、要嚴格實施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排水許可制度的要求,加強對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主要排放口特別是重點工業排放口水量水質的監督和監測,保障各類城鎮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轉。
六、加快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益。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75%。
七、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特別要加強對自備水用戶的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對自備水用戶,可由污水處理費徵收部門核定污水排放量,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協議方式委託銀行直接劃撥污水處理費。各地徵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優先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
八、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定期監測,並監督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運行情況。可採用委派監管員的方式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過程實行監管。在嚴格監管和監測的基礎上,加強對污水處理廠運營費撥付的核定工作。
九、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必須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建立嚴格的取樣、檢測和化驗制度,按國家有關標准和操作規程對進出水的水質、水量和污泥進行檢測。完善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報表制度。按期(月、季、年)向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進出水的水質、水量、污泥處置情況、設備運行狀況及運行成本等。
十、對於進水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的,其運營單位應將發生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同時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因進行設備設施檢修、維護需暫停污水處理系統運行,或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運營單位必須提前報告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取得同意後方可進行此類活動。對於因突發事件或事故造成關鍵設備停運的,運營單位必須採取措施,盡快搶修恢復正常運行,之後應及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要加強對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污水處理廠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後上崗。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要進一步規范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應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設備管理、工藝管理和水質管理,切實保障污水處理廠安全正常運行。
十二、對於謊報實際運行數據以及製造虛假數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特許經營協議或委託經營協議,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應終止特許經營權或委託經營權,取消運營資格;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的,要對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主要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並按規定做出處罰。
十三、切實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工作。鼓勵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十四、要逐步擴大城鎮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作用。
建設部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發布部門:建設部 發布日期:2004年08月30日 實施日期:2004年08月30日 (中央法規)
Ⅷ 污水處理廠安裝監控依據那個法規
《建設部關於加強復城鎮污水處理廠運制行監管的意見》第九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應按規定接受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必須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進出水量和主要水質指標進行實時監測。」
Ⅸ 污水處理廠安裝監控錄像依據哪個法規
GB50348-2018 這是安防系統國標規范,監控滿足這裡面的要求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