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療污水處理要求與標准
醫療廢水也就是來自醫院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葯劑,需要特殊工藝處理的廢水。醫院產生的廢水具有直接、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如果不經過消毒、滅活等無害化處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必會造成水、土壤的污染,易成為危害社會健康的一個「源頭」、導致介水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因此,醫療廢水應專業處理後才能排放。
1.在工作時佩戴N95等具有防護功能的口罩及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及手套需要及時更換;
2.在記錄當日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狀況時要及時對使用的筆等用75%的酒精進行消毒;
3.工作結束時要使用肥皂液、消毒液並用流動的水洗手;
4.有室內污水處理設施的工程應強通風,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紫外燈照射等方式強化消毒滅菌。
5.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序進行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指標及工藝參數正常,必要時可將污水處理設施交與第三方運營;
6.對主要處理單元的設備要進行及時的檢查及更換,保證95%的設備完好率;
7.加強對醫療廢水處理消毒環節的監督檢查,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廢水排放。對隔離區要指導其對外排糞便和污水進行必要的殺菌消毒;(
8.每日對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進行監測,確保醫療廢水、污泥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中傳染病醫療機構、綜合醫療機構中的相關要求;
9.低放射性廢水應經衰變池處理;
10.洗相室廢液應回收銀,並對廢液進行處理;
11.口腔科含汞廢水應該進行除汞處理;
12.檢驗室廢水應根據使用化學品的性質單獨收集,單獨處理;
13.含油廢水應設置隔油池處理;
14. 一體化設備上面不要放置重物,不要行駛車輛,以防止出現坍塌危險。
15. 必須注意污水中不得有大塊固體物質進入設備,以免堵塞管道與孔口及損壞水泵;進水口應設置格柵等過濾裝置。
醫療廢水的處理好壞影響著人們的健康,所以在處理的過程中不但要保護好自身的安全,同時也要注意廢水處理達標後才能排放。
2. 葯廠有多種產品廢水執行什麼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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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准則
醫療廢水處理的排放指標如下:醫療廢水PH:6-9。醫療廢水SS:≤20(mg/l)。醫療廢水cod:≤60(mg/l)。醫療廢水BOD:≤20(mg/l)。糞大腸群數:≤500個/l。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責令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未按照要求採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備治理能力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還可以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違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對造成一般或者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計算罰款;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造成漁業污染事故或者漁業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漁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海事管理機構進行處罰。
4. 制葯廢水特點
制葯工業廢水主要包括抗生素生產廢水、合成葯物生產廢水、中成葯生產廢水以及各類制劑生產過程的洗滌水和沖洗廢水四大類。其廢水的特點是成分復雜、有機物含量高、毒性大、色度深和含鹽量高,特別是生化性很差,且間歇排放,屬難處理的工業廢水。隨著我國醫葯工業的發展,制葯廢水已逐漸成為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如何處理該類廢水是當今環境保護的一個難題。
1 制葯廢水的處理方法
制葯廢水的處理方法可歸納為以下幾種:物化處理、化學處理 、生化處理 以及多種方法的組合處理等,各種處理方法具有各自的優勢及不足。
1.1 物化處理
根據制葯廢水的水質特點,在其處理過程中需要採用物化處理作為生化處理的預處理或後處理工序。目前應用的物化處理方法主要包括混凝、氣浮、吸附、氨吹脫、電解、離子交換和膜分離法等。
1.1.1 混凝法
該技術是目前國內外普遍採用的一種水質處理方法,它被廣泛用於制葯廢水預處理及後處理過程中,如硫酸鋁和聚合硫酸鐵等用於中葯廢水等。高效混凝處理的關鍵在於恰當地選擇和投加性能優良的混凝劑。近年來混凝劑的發展方向是由低分子向聚合高分子發展,由成分功能單一型向復合型發展。劉明華等以其研製的一種高效復合型絮凝劑F-1處理急支糖漿生產廢水,在 pH為6.5, 絮凝劑用量為300 mg/L時,廢液的COD、SS和色度的去除率分別達到69.7%、96.4%和87.5%,其性能明顯優於PAC(粉末活性炭)、聚丙烯醯胺(PAM)等單一絮凝劑。
1.1.2 氣浮法
氣浮法通常包括充氣氣浮、溶氣氣浮、化學氣浮和電解氣浮等多種形式。新昌制葯廠採用CAF渦凹氣浮裝置對制葯廢水進行預處理,在適當葯劑配合下,COD的平均去除率在25%左右。
1.1.3 吸附法
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活性煤、腐殖酸類、吸附樹脂等。武漢健民制葯廠採用煤灰吸附-兩級好氧生物處理工藝處理其廢水。結果顯示, 吸附預處理對廢水的COD去除率達41.1%,並提高了BOD5/COD值。
1.1.4 膜分離法
膜技術包括反滲透、納濾膜和纖維膜,可回收有用物質,減少有機物的排放總量。該技術的主要特點是設備簡單、操作方便、無相變及化學變化、處理效率高和節約能源。朱安娜等採用納濾膜對潔黴素廢水進行分離實驗,發現既減少了廢水中潔黴素對微生物的抑製作用,又可回收潔黴素。
1.1.5 電解法
該法處理廢水具有高效、易操作等優點而得到人們的重視,同時電解法又有很好的脫色效果。李穎採用電解法預處理核黃素上清液,COD、SS和色度的去除率分別達到71%、83%和67%。
1.2 化學處理應用化學方法時,某些試劑的過量使用容易導致水體的二次污染,因此在設計前應做好相關的實驗研究工作。化學法包括鐵炭法、化學氧化還原法(fenton試劑、H2O2、O3)、深度氧化技術等。
1.2.1 鐵炭法
工業運行表明,以Fe-C作為制葯廢水的預處理步驟,其出水的可生化性可大大提高。樓茂興等[9]採用鐵炭—微電解—厭氧—好氧—氣浮聯合處理工藝處理甲紅黴素、鹽酸環丙沙星等醫葯中間體生產廢水,鐵炭法處理後COD去除率達20%,最終出水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一級標准。
1.2.2 Fenton試劑處理法
亞鐵鹽和H2O2的組合稱為Fenton試劑,它能有效去除傳統廢水處理技術無法去除的難降解有機物。隨著研究的深入,又把紫外光(UV)、草酸鹽(C2O42-)等引入Fenton試劑中,使其氧化能力大大加強。程滄滄等[10]以TiO2為催化劑,9 W低壓汞燈為光源,用Fenton試劑對制葯廢水進行處理,取得了脫色率100%,COD去除率92.3%的效果,且硝基苯類化合物從8.05 mg/L降至0.41 mg/L。
1.2.3採用該法能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同時對COD有較好的去除率。如Balcioglu等對3種抗生素廢水進行臭氧氧化處理,結果顯示,經臭氧氧化的廢水不僅BOD5/COD的比值有所提高,而且COD的去除率均為75%以上。
1.2.4 氧化技術
又稱高級氧化技術,它匯集了現代光、電、聲、磁、材料等各相近學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主要包括電化學氧化法、濕式氧化法、超臨界水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和超聲降解法等。其中紫外光催化氧化技術具有新穎、高效、對廢水無選擇性等優點,尤其適合於不飽合烴的降解,且反應條件也比較溫和,無二次污染,具有很好的應用前景。與紫外線、熱、壓力等處理方法相比,超聲波對有機物的處理更直接,對設備的要求更低,作為一種新型的處理方法,正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肖廣全等[13]用超聲波-好氧生物接觸法處理制葯廢水,在超聲波處理60 s,功率200 w的情況下,廢水的COD總去除率達96%。
1.3 生化處理
生化處理技術是目前制葯廢水廣泛採用的處理技術,包括好氧生物法、厭氧生物法、好氧-厭氧等組合方法。
1.3.1 好氧生物處理
由於制葯廢水大多是高濃度有機廢水,進行好氧生物處理時一般需對原液進行稀釋,因此動力消耗大,且廢水可生化性較差,很難直接生化處理後達標排放,所以單獨使用好氧處理的不多,一般需進行預處理。常用的好氧生物處理方法包括活性污泥法、深井曝氣法、吸附生物降解法(AB法)、接觸氧化法、序批式間歇活性污泥法(SBR法)、循環式活性污泥法(CASS法)等。
1.3.2 厭氧生物處理
目前國內外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主要是以厭氧法為主,但經單獨的厭氧方法處理後出水COD仍較高,一般需要進行後處理(如好氧生物處理)。目前仍需加強高效厭氧反應器的開發設計及進行深入的運行條件研究。在處理制葯廢水中應用較成功的有上流式厭氧污泥床(UASB)、厭氧復合床(UBF)、厭氧折流板反應器(ABR)、水解法等。
(2)UBF法買文寧等將UASB和UBF進行了對比試驗,結果表明,UBF具有反應液傳質和分離效果好、生物量大和生物種類多、處理效率高、運行穩定性強的特徵,是實用高效的厭氧生物反應器。
(3)水解酸化法
水解池全稱為水解升流式污泥床(HUSB),它是改進的UASB。水解池較之全過程厭氧池有以下優點:不需密閉、攪拌,不設三相分離器,降低了造價並利於維護;可將污水中的大分子、不易生物降解的有機物降解為小分子、易生物降解的有機物,改善原水的可生化性;反應迅速、池子體積小,基建投資少,並能減少污泥量。近年來,水解-好氧工藝在制葯廢水處理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如某生物制葯廠採用水解酸化-二段式生物接觸氧化工藝處理制葯廢水,運行穩定,有機物去除效果顯著,COD、BOD5和SS的去除率分別為90.7%、92.4%和87.6%。
1.3.3 厭氧-好氧及其他組合處理工藝
由於單獨的好氧處理或厭氧處理往往不能滿足要求,而厭氧-好氧、水解酸化-好氧等組合工藝在改善廢水的可生化性、耐沖擊性、投資成本、處理效果等方面表現出了明顯優於單一處理方法的性能,因而在工程實踐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2 制葯廢水的處理工藝及選擇
制葯廢水的水質特點使得多數制葯廢水單獨採用生化法處理根本無法達標,所以在生化處理前必須進行必要的預處理。一般應設調節池,調節水質水量和pH,且根據實際情況採用某種物化或化學法作為預處理工序,以降低水中的SS、鹽度及部分COD,減少廢水中的生物抑制性物質,並提高廢水的可降解性,以利於廢水的後續生化處理。
預處理後的廢水,可根據其水質特徵選取某種厭氧和好氧工藝進行處理,若出水要求較高,好氧處理工藝後還需繼續進行後處理。具體工藝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廢水的性質、工藝的處理效果、基建投資及運行維護等因素,做到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總的工藝路線為預處理-厭氧-好氧-(後處理)組合工藝。如陳明輝等採用水解吸附—接觸氧化—過濾組合工藝處理含人工胰島素等的綜合制葯廢水,處理後出水水質優於GB8978-1996的一級標准。氣浮-水解-接觸氧化工藝處理化學制葯廢水、復合微氧水解-復合好氧-砂濾工藝處理抗生素廢水、氣浮-UBF-CASS工藝處理高濃度中葯提取廢水等都取得了較好的處理效果。
3 制葯廢水中有用物質的回收利用
推進制葯業清潔生產,提高原料的利用率以及中間產物和副產品的綜合回收率,通過改革工藝使污染在生產過程中得到減少或消除。由於某些制葯生產工藝的特殊性,其廢水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物質,對這類制葯廢水的治理,應首先加強物料回收和綜合利用。如浙江義烏華義制葯有限公司針對其醫葯中間體廢水中含量高達5%~10%的銨鹽,採用固定刮板薄膜蒸發、濃縮、結晶、回收質量分數為30%左右的(NH4)2SO4、NH4NO3作肥料或回用,具有明顯經濟效益;某高科技制葯企業用吹脫法處理甲醛含量極高的生產廢水,甲醛氣體經回收後可配成福爾馬林試劑,亦可作為鍋爐熱源進行焚燒。通過回收甲醛使資源得到可持續利用,並且4~5年內可將該處理站的投資費用收回[33],實現了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但一般來說,制葯廢水成分復雜,不易回收,且回收流程復雜,成本較高。因此,先進高效的制葯廢水綜合治理技術是徹底解決污水問題的關鍵。
5. 制葯廠廢水水質COD8000,BOD500,SS600可以選用什麼污水處理工藝
由於制葯廢水具有難降解的特點,單一處理工藝有時不能保證出水效果,因此國內外採用組合工藝處理制葯廢水的研究都比較多。組合工藝主要以化學法和生物法為主體工藝進行展開,達到較好的處理效果。劉香蘭等採用超聲波混凝工藝處理重慶市北碚區大新葯業的制葯廢水,制葯廢水COD為6~9g/L,pH為5左右。在超聲波輻射時間為1000s,PAC投加量為0.3g/L時處理效果最佳,COD和NH3——N的去除率分別為61.24%、58.63%。施加超聲波,可加快廢水中有機物的熱運動、提高比表面積,有機物與混凝劑碰撞形成共沉物的速率提高,從而強化混凝效果。李亞峰等以100mL的硝基苯原水為研究對象,採用微波——Fenton工藝得到優化實驗條件為:微波輻照功率為125W,輻照時間為5min,Fe3+的濃度為20mmol/L,腐殖酸的質量濃度為20mg/L,H2O2的濃度為3.5mmol/L,pH為3~6。此條件下,初始質量濃度為75mg/L的硝基苯降解率達到96.1%,出水質量濃度低於2.0mg/L。Fenton以其氧化快速、省時節能、不帶入新的污染物、礦化度高、操作簡單等優點受到廣大學者的青睞,以Fenton為主體的聯合工藝更是近年來研究的熱點。
單獨採用一般的好氧工藝處理高含量制葯廢水,對有機物含量有一定的限制,有機物含量過高會對好氧微生物有一定抑製作用,也容易出現供氧不足的狀況,曝氣電耗大,氧利用率低,處理效果不理想。微電解——混凝組合工藝預處理制葯廢水,生物處理和活性炭吸附深度處理的研究表明,微電解混凝預處理可減少污染物的毒性,提高廢水可生化性,生物處理去除大部分的COD,活性炭吸附法作為處理進一步去除剩餘的非生物降解的顆粒。預處理後COD和SS的去除率分別為66.9%和98.9%,組合處理工藝的COD去除率達96%,出水水質達到GB8978——1999三級標准各項指標。周俊採用催化氧化預處理+水解酸化+接觸氧化組合工藝處理合成類制葯廢水,進水COD=25g/L,預處理後COD去除率為85%,處理後出水COD≤0.5g/L,pH為6~9,該系統合理的流程組合充分體現工藝設計的合理性和先進性,並能有效的達到處理制葯廢水的目的。
宋吉娜等採用Fenton氧化——混凝沉澱——水解酸化——好氧工藝處理COD為高達16~20g/L的制葯廢水,好氧工藝之前去除了部分COD並提高了可生化性,再與低COD為1.8~2.2g/L的設備清洗排水和生活廢水混合,最後經過好氧工藝處理,出水COD達標。MABR中試實驗系統,包括水解酸化預處理,MABR工藝和活性炭吸附深度處理,用於處理高負荷制葯廢水。對MABR工藝的研究表明,MABR工藝能有效去除98%以上的COD和90%的氨。單膜曝氣的條件下,COD和NH4+——N容積負荷分別能夠達到1311g/(m3・d)和48.2g/(m3・d),氧的利用率可高達45%。深度處理後,MABR系統出水保持穩定,COD低於200mg/L,NH4+——N的質量濃度低於3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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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博誠華偉生物醫葯污水排放標准
生物法制葯的廢水可分為提取廢水、洗滌廢水和其他廢水。廢水中污染物的主要成分是發醉殘余的營養物,如糖類、蛋白質、脂類和無機鹽類(Ca2+、Mg2+,K+,Na+,SO42-,HPO42-,Cl-,C2O4等),其中包括酸、鹼、有機溶劑和化工原料等。
提取廢水是經提取有用物質後的發酵液,所以有時也叫發酵廢水。含大量未被利用的有機組分及其分解產物,為該類廢水的主要污染源。另外,在發酵過程中由於工藝需要採用一些化工原料,廢水中也含有一定的酸、鹼和有機溶劑等。
生物制葯廠大多有冷卻水排放。一般污染段濃度不大,可直接排放,但最好回用。有些葯廠還有酸、鹼廢水,經簡單中和可達標排放。在生物制葯廢水中,維生素C生產廢水有機污染也十分嚴重,綜合廢水的COD含量可達為8000到10000mg/L,含甲醇、乙醇、甲酸、蛋白質、古龍酸、磷酸鹽等物質,廢水偏酸性。
7. 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
醫葯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經濟總量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同時也造成了比較嚴重的環境污染。據悉,國家環保總局為加強對制葯企業的環境管理,降低排污強度,正在著手制訂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日前,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准司有關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
記者:國家已經頒布《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為什麼
還要針對制葯企業制訂專門的排放標准?
負責人: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對污染源進行控制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環境執法的依據,也是企業綠色發展的路標。排放標準是根據採用的最佳可得污染控制技術,並考慮經濟承受能力,對排入環境的有害物質和產生污染的各種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規定。其制定依據是污染控制技術(生產工藝、污染預防、末端處理等),同時考慮環境風險;表達方式主要是數字限值,也可以是操作標准和技術管理規范。為增強標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局近年來加大了制定行業型污染物排放標准工作的力度,逐步由綜合類、行業類並行的排放標准體系,過渡到以行業類為主的排放標准體系,增加行業型排放標准覆蓋面,逐步縮小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范圍。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原料葯和葯品制劑生產企業有5000多家,具有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布局分散、生產過程原材料投入量大,產出比小、產品附加值較高,污染問題突出等特點。因此,專門針對制葯企業制訂排放標准非常有必要。
記者: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編制工作進展情況如何?
負責人:我局從2003年開始啟動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訂工作。首先開展了標准體系的研究,在綜合分析國內外製葯工業生產工藝、排污特點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葯產業的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確定製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體系,包含發酵類、化學合成類、提取類、生物工程類、中葯類和混裝配製類等六類。2004年底,我局下達標准編制任務,成立了由河北環科院牽頭,哈爾濱工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國家環保總局標准所等單位參與的標准編制組。2005年4月底,國家環保總局科技標准司在北京召開了六類標準的開題報告論證會。之後,標准編制組到河北、黑龍江、吉林、遼寧、天津、山東、廣東、湖北等省的典型制葯企業進行了實地調研,並進行了資料收集和標准起草工作,目前,已經形成標准初稿。近期擬徵求各地方、部門和企業的意見。
記者:總局對《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的制訂有哪些具體要求?
負責人:總局對行業排放標准主要有以下要求:一是突出制葯行業污染特點,重點控制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質;二是突出行業污染控制技術和清潔生產技術,促進先進技術在治理工程中的應用;三是不斷提高環境准入門檻,促進制葯行業結構調整,努力向先進國家生產水平、先進工藝靠齊;四是體現新老源區別對待的原則,新源從嚴控制,體現超前性和滾動性。
記者:排放標准從啟動到最後出台還要做哪些工作?
負責人:按照國家環保標准編製程序和要求,排放標準的編制周期一般為兩年,特別復雜的項目可適當延期。《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目前已經形成標准初稿,下一步在一定范圍內討論後,將向全國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范圍包括環保系統、行業協會、制葯企業、科研院所等。凡關心制葯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我局將及時組織編制組對各單位提出的意見進行研究,修改完善標准文本,並適時召開專家審議會對標准進行技術審查。專家審查通過後,最後由我局召開會議審查批准並會同質檢總局發布。
記者:您認為制葯企業在標准編制過程中應擔任什麼角色,起什麼作用?
負責人:排放標准為強制性要求,我國有關環保法律已明確規定「超標排污即違法」,因此,廣大企業應把排放標准視為企業的生命線,把達標排放作為自己應盡的社會責任。希望廣大制葯企業關注並積極參與標准編制,建言獻策,使制訂出來的標准更加完善和科學,符合企業污染治理技術水平和經濟承受能力,滿足國家環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要求。
記者:最後,請您講一下總局主辦「制葯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排放標准研討會」的目的?
負責人:我局2004年下達了「制葯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排放標准研討會」的會議計劃。這次會議擬就制葯工業排放標准劃分體系進行研究,對六類標准初稿進行討論,就制葯企業的污染控制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進行交流,是一個為制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編制工作服務的會議,是一個統一思想、徵求意見、交流信息、共同提高的會議。
國家環境保護制葯廢水污染控制工程技術中心
國家環境保護制葯廢水污染控制工程技術中心(以下簡稱「工程技術中心」),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准建立的、在制葯行業內開展環境保護工作的技術職能機構,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進行政策性指導和業務管理。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建設國內外一流的研發基地,運用現代化的運行機制,整合社會科技資源,為解決制葯工業環境保護重大科技問題、促進環保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實現國家制葯工業環境保護目標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工程技術中心」目前擁有以「中心實驗室」、「工藝試驗室」、「中試研究基地」、「生產性試驗基地」及「示範企業群」為主體的,集科學研究、工藝開發、工程設計、設備製造、運營調試於一身的,並可凝聚、釋放「產、學、研」聯合研發潛能的制葯工業環境科技創新平台和產業化研發基地。
中心實驗室配置了色質聯機、液相色譜、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總有機碳測試儀、原子吸收、傅立葉紅外等國內外一流的的分析測試儀器,以及COD、pH、SS、DO等攜帶型測定儀,可實現制葯工業有毒物質的識別、生物標志物的篩選和實用生物毒理學監測技術研究,為制葯工業清潔生產與污染防治技術創新提供基礎研究和分析測試平台。
工藝試驗室配備了包括復合厭氧顆粒床反應器(HAR)、CASS反應器、膜生物反應器(MBR)等在內的近百台(套)實驗模擬裝置。其中小型試驗平台是針對制葯廢水的污染特徵設計的,具有先進自動控制系統,同時各處理單元可以自由組合和切換,可最大限度的處理監測數據和獲取工藝參數,為開展行業高新技術的研發、廢水處理工程設計的前期咨詢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
中試研究基地具有多種類型的制葯廢水源,建有高效厭氧、好氧、膜生物反應器及水資源化等先進的中型擴大試驗裝備,可根據需求實現單元切換,為制葯廢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化技術小試研究成果的放大及高效處理裝備的研究開發提供工藝參數,為科研成果持有者、研究單位、工程設計單位及制葯和環保企業科研成果的全面轉化、新技術的快速推廣應用提供全面的試驗條件。
生產性試驗基地匯集了生物制葯、化學合成制葯等眾多制葯企業的數十種廢水和固體廢棄物,可實現科研成果向產業化應用的放大試驗和重大污染物安全處置的試驗,達到整體工藝過程的優化組合與處理效能的經濟性藕合的試驗驗證目的,為不同制葯品種廢水處理工藝的選擇及優化提供長效穩定的技術儲備和支持。
示範企業群依託華北制葯和石家莊制葯兩大集團等70多家企業構建,涵蓋了發酵類、化學合成類、半合成類、提取及中葯類、生物工程類、制劑類等等主要種類,為制葯工業污染控制新技術成果轉化、新型高效工藝設備的產業化以及清潔生產工藝、技術、方法的推廣提供了示範場地。
「工程技術中心」確定了穩定的研究方向,包括制葯廢水處理關鍵技術與成套裝備的研發及應用、制葯行業水資源管理信息化及優化調控、制葯工業廢棄物生態安全與重大事故應急體系的構建、綠色產品設計及清潔生產、制葯行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及標准研究等。本著「研發體系社會化、科技成果產業化、運行機制企業化、發展方向市場化」的宗旨,本中心主要開展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工程;建設環保新技術示範工程,推廣先進的環保技術和產品;開展國內、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與設備;培養高級環境工程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開展相關領域環保技術政策、技術標准和規范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擔相關的工程技術評估和工程化驗證;開展環境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
「工程技術中心」借鑒國內外先進的運行管理經驗,初步形成了可凝聚、釋放「產、學、研」聯合研發潛能的運行機制和管理理念。通過機制創新,整合社會科技人力資源、科研物質條件和研究開發資金等有限的科技資源,按照國家「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指導方針,在研發方向上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科技需求課題,對重大研發課題及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首席專家,項目實施過程實行首席專家負責制,面向社會組織優秀科技人員,重點開展制葯工業領域的重點項目攻關,力爭突破能源資源和環境對制葯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制約。
多年來,工程技術中心開展了制葯等工業行業的一系列高濃度、難降解有機廢水污染防治技術的研究和工程實踐,取得了包括水解酸化-膜生物反應器處理難降解高濃度有機廢水技術、厭氧-好氧生物反應器有機廢水處理技術、中溫上流式厭氧污泥床(UASB)反應器高濃度有機廢水綜合處理技術、高活性厭氧顆粒污泥工業化生產技術、高含硫沼氣脫硫技術、厭氧處理Vc廢水迴流技術、高效內循環厭氧反應器應用技術、含硫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及氣體凈化專用設備、Hb菌渣與青黴素菌渣有機肥料生產技術等在內的40多項成果和技術,其中水解酸化-膜生物反應器處理難降解高濃度有機廢水技術、中溫上流式厭氧污泥床(UASB)反應器高濃度有機廢水綜合處理技術、高活性厭氧顆粒污泥工業化生產技術、含硫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及氣體凈化專用設備等成果獲得國家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和發明專利。
海正葯業
建設EHS體系,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浙江海正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56年,是中國最大的抗生素抗腫瘤葯物生產基地之一,已擁有抗腫瘤、抗寄生蟲、心血管系統、抗感染類(包括β-內醯胺類酶抑制劑)、免疫抑制劑、內分泌調節劑、抗抑鬱等七大類產品。
以循環經濟為切入點,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海正葯業圍繞「降低三廢排放、降低溶媒消耗、降低生產成本」的思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公司在現有溶媒回收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根據已投產和預投產的產品及各種溶媒使用的數量、性質,建立新的有機溶劑回收中心。
公司設立外沙廠區的一個發酵車間為試點,進行電機變頻節能技術改造,節能效果顯著,節電率在12%以上,供用電迴路中高頻諧波、瞬變電壓、浪涌電流得到了有效遏制,設備故障率有所下降。
公司提高冷卻用水和去離子廢水的回用率,可以減少其它環節中的用水量,達到節水的目的。目前,公司外沙廠區通過對水的循環利用,用水總量減少近50%。
公司還對發酵廢渣進行綜合利用開發,將發酵廢渣添加豆粕等使之重新發酵,開發有機肥料,變廢為寶,增加收益,目前小試已獲成功。
以清潔生產為重點,全面改進裝備和工藝
海正葯業在清潔生產過程中始終把改進裝備和提高工藝水平作為工作重點。
對發酵尾氣處理系統的改造,重點是解決無組織排放。公司採用高效旋擊分離技術和水膜噴淋裝置,對真空泵尾氣、引風機尾氣和發酵渣氣流乾燥尾氣進行整治,對污水處理站加蓋閉密,安裝噴淋吸收裝置和生物脫硫裝置,使氣體的分離效率高達95%以上,被分離後排出的氣體干凈清潔,無發酵液和泡沫帶出,達到尾氣排放標准。
採用先進的微濾、納濾設備對腫瘤抗生素產品的發酵液進行預處理,產品收率可提高20~30%,同時大大減少廢水排放。因此,公司擬將引進國外先進的膜過濾設備,對岩頭廠區的車間進行技術改造。
以結構調整為根本,構築生物產業優勢
海正葯業始終把調整產業與產品結構作為全面實施清潔生產的根本。在不斷淘汰污染大的老產品的同時,發展高效能、低消耗、低污染或基本無污染的新型產業。
公司力求延伸產業鏈,重點發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高科技產品,不斷擴大原料葯(API)和葯物制劑的研發和生產能力,在原料葯出口的同時,加快API制劑進入歐美主流市場的步伐,盡快形成天然葯物、出口制劑、基因重組葯物和研發產業等四大新興產業。
海正葯業作為一個發展中的企業,目前正面臨著由傳統發展向科學發展的經濟轉型。公司把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和諧作為基本政策,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重大戰略,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大規模的源頭控制、污染防治、風險評估、清潔生產、健康安全、危害辨識、防火防災和社區交流等活動,推進建設現代化企業進程。
8.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類功能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排入GB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前兩項規定。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9. 國家規定葯業污水排放標準是多少
這個不能用綜合標準的,環保部2008年發布了6類制葯行業的排放標准,具體請參照:
GB 21903-2008發酵版類制葯工業水污權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4-2008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5-2008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6-2008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7-2008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8-2008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全文這里有: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shjbh/shjzlbz/200701/t20070123_1001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