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療行業污水排放等級是多少
序號 控制項目 排放標准 預處理標准
1 糞大腸菌群數(MPN/L) 500 5000
2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
3 腸道病毒 不得檢出 -
4 pH 6-9 6-9
5 化學需氧量(COD)濃度 (mg/L)60 6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濃度 20 20
(mg/L)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100 100
7 懸浮物(SS)濃度 (mg/L) 20 2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6060
8 氨氮(mg/L) 15 -
9 動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類(mg/L) 5 20
11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5 10
12 色度(稀釋倍數) 30 -
13 揮發酚(mg/L) 0.5 1.0
14 總氰化物(mg/L) 0.5 0.5
15 總汞(mg/L) 0.05 0.05
16 總鎘(mg/L) 0.1 0.1
17 總鉻(mg/L) 1.5 1.5
18 六價鉻(mg/L) 0.5 0.5
19 總砷(mg/L) 0.5 0.5
20 總鉛(mg/L) 1.0 1.0
21 總銀(mg/L) 0.5 0.5
22 總A(Bq/L) 1 1
23 總B(Bq/L) 10 10
24 總余氯1)2)(mg/L) 0.5 -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一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2. 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准: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污水合並處理。
採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的醫療機構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應進行脫氯處理,使總余氯小於 0.5mg/L。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標准號:GB 18466-2005 )
4.1 污水排放要求
4.1.1 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一律執行表 1的規定。
4.1.2 縣級及縣級以上或 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 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3. 醫院污水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環保部門監測的預排放標準是什麼要達到哪個或哪些標准才能排放
這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進入市政管網後下游有污水處理廠,那麼首先要執行地方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裡面進入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沒有地方標准就要執行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4.1.3;如果下游沒有污水處理廠,首先要按照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相關規定執行,沒有地方標準的,執行GB8978-1996中的4.1.4
4. 醫療廢水具體是指什麼
醫療污水主要是從醫院的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術室專等排放的污水,其污水來屬源及成分十分復雜。醫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葯劑,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徵。
醫院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水,這些廢水的來源決定了其成分復雜性,涉及多種生物性、化學性或放射性污染。醫療廢水中除含有大量的細菌、病毒、蟲卵等致病原體外,還含有化學葯劑和放射性同位素,具有對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幾大特徵。如果含有病原微生物的醫療污水,不經過消毒、滅活等無害化處理,而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往往會造成水、土壤的污染,嚴重的會引發各種疾病,或導致介水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5.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下文法律依據是醫療廢水排放標准,你可以自行查閱。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466-2005)》全文
6. 醫療污水排放標准
1.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7. 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廢水能隨意排放嗎排放有什麼要求和標准
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用於冷卻和還原用水,大家主要還回是擔心其答中的病毒和細菌,其實在經過高溫後病毒和細菌已經不會構成威脅了,而且每天的水消耗量也大,需要補充新的水,即便有排放,在經過常規的水處理後,也可以達標排放的。醫療廢物水處理排放標准參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准。
8. 醫療廢水處理問題,求救,急!!!!
醫療廢水處理工藝主要是消毒,主要是用一定濃度的次氯酸鈉或氯消毒。消毒之後按排放要求控制指標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得再次進行消毒,直到達標後方可排放。
9. 醫院污水處理設計方案(詳細講解步驟,要求和規格)
1、設計依據
·GB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 GBJ15-188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 給水排水標准規范實施手冊;
·室外排放設計規范(GBJ14-87);
·環境雜訊標准(GB5096-93);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 20922-2007);
·我公司所完成同類工程所取得的實際經驗和實際工程參數;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設計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現行的環保技術標准、規范,遵守國家和地方環保的有關法律、法規;
2)選用先進、合理、可靠的處理工藝,在確保處理排放達標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簡單、管理方便、佔地小、投資省、運行費用低;
3)本工程系環境工程,尤其要注意環境保護,避免和減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勞動衛生條件,貫徹安全生產和清潔文明生產的方針;
4)為了提高污水處理站管理水平,設計採用的自動化程度較高,操作人員的勞動強度低;
5)合理選用優質配件,降低能耗,提高工作效益和使用壽命,降低成本;
6)在工藝設計時,有較大的靈活性,可調性,以適應水量、水質的周期變化。採用一套污水處理設施,以提高系統的靈活性和可變性;
7)採用污泥前置迴流硝解工藝,以降低污泥產生量;
8)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效地利用空間。
3、設計范圍
醫療污水處理設備系統從調節池出水口至排放出水口內的工藝、結構、設備、電氣與自控等。不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處理站外輸送管道、裝飾工程、暖通和消防等。我廠提供土建基礎設計方案圖紙資料。
污水處理站的設計主要分為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及處置兩大部分。
a)污水處理
調查研究污水的水質水量變化情況,選擇技術成熟、經濟合理、運行靈活、管理方便、處理效果穩定的方案。
b)污泥處理與處置
通常小型的污水處理站污泥處理有兩種方法:一是污泥濃縮機械脫水處理;二是污泥干化處理。考慮污泥濃縮機械脫水處理業主投資大,而污泥濃縮干化處理對周圍衛生有影響。由於本工藝中設有污泥消化系統,產生污泥量極少,為此,本工程產生的污泥進入污泥濃縮池只作簡單的濃縮處理後,採用糞車抽吸外運。
第三章 污水來源、性質、水量、水質排放標准及設計規模
1、污水來源
本污水處理系統的污水主要來源醫療廢水及生活廢水。該廢水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後,排放到城市管網。
2、污水性質
典型的醫院綜合醫療和生活污水。
3、污水水量
根據院方提供的資料,最大污水排放量大於等於30T/D,處理能力按1.5 m3 / h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