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污水知識 > 畜禽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畜禽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發布時間:2022-08-07 09:46:37

⑴ 養殖污水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摘要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⑵ 河北省達標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2019修正)

第一條為實施排污許可制度,促進污染源達標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排污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一)排放大氣污染物(不含機動車、鐵路機車、船舶、航空器等移動污染源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二)排放工業廢水、醫療污水和餐飲污水的;
(三)集中處理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的;
(四)從事畜禽養殖達到省政府確定規模標準的。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排污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其所屬的環境監察、督查機構負責排污許可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引導、支持排污單位採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手段,削減污染物排放的強度、濃度和總量。
排污單位削減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認後,可以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留存或者有償轉讓。第五條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建設項目已經依照國家、本省有關規定在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二)污染防治設施和污染物處理能力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本省有關標准,重點污染物排放符合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四)排污口設置和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安裝、檢定(校準)、比對符合國家、本省有關規定,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並正常運行;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應當填寫申請登記表,並提供排放污染物技術報告。
前款規定的排放污染物技術報告,應當由排污單位自行或者委託專業機構編制,編制時應當測算、說明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每年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情況。第六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核定或者確定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對現有排污單位應當根據當地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排污單位所屬行業的排污績效、經審核有效的監測數據和污染物排放標准核定,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准文件確定。第七條新建排污單位應當自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第八條排污許可實行分級管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排污單位提出的排污許可申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准予排污許可或者不予排污許可的決定;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排污許可申請,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第九條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構成,有效期不超過5年。
正本應當載明排污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排放污染物的種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有效期等事項。
副本除載明正本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排污單位主要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污染防治設施和污染物處理方式,污染物排放執行標准,排污口設置,監督檢查情況等事項。第十條排污單位合並、分立,或者改變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
因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排污口的設置等情況發生變更的,排污單位應當自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手續。第十一條污染物排放執行標准、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環境功能區劃等發生變化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排污許可證載明的事項進行變更。第十二條排污單位需要延續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申請。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排污單位的延續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不予延續:
(一)排污單位的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和產品被列入國家、本省確定的淘汰目錄且超過淘汰期限的;
(二)因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排污單位所在地禁止或者限制排放原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污染物的;
(三)排污單位未按期達到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⑶ 養殖污水採用什麼樣的排放標准

1.行業標準是《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點用於農業灌溉,應該遵守農田用水標准,即《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2005,這個標准更嚴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的標准,分五類。

4.如果有處於飲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執行《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的一級A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廢水、廢渣和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

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3)畜禽養殖廢水排放標准擴展閱讀:

養殖場污水的主要特徵是:

養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徵即有機物濃度高COD高達3000-12000mg/l,氨氮高達800-2200mg/l,懸浮物多SS超標數十倍,色度深,並含有大量的細菌,氨氮、有機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沖洗排放時間集中,沖擊負荷大。

根據水質特點,先去除懸浮物與色度,採用混凝沉澱工藝,有機物、氨氮、有機磷採用生化處理,因污染物濃度高,從成本及處理效果考慮,採用厭氧+好氧處理工藝。

1污水處理

污水首先經過收集進入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然後進入物化反應沉澱池,去除懸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進入厭氧池,主要是將大分子有機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觸氧化池內徹底降解。二沉池出水進入清水消毒池,通過消毒達到殺菌效果。

2污泥處理與處置

系統的污泥產生於初沉池、二沉池,主要為有機污泥,通過板框壓濾機壓榨後可作為肥料。

⑷ 牛蛙養殖廢水排放標准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牛蛙養殖廠廢水處理工程項目中排水量一般不會太大,排放廢水一般是牛蛙產生的糞便沖洗水、投喂的餌料殘渣以及一些抗生素葯物殘渣等,由於葯物及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導致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可生化性下降,處理起來難度增加,廢水主要污染物為COD,還帶有一定的氨氮和磷。採取「預處理+生物脫氮除磷」的方式來對牛蛙養殖場產生的廢水進行處理。預處理可選用格柵、隔渣、混凝沉澱等工藝,攔截水中的顆粒懸浮物或膠體有機物,一是減輕後續生化有機負荷,二能大幅降低水中的有機污染物質;生物脫氮除磷是一種經典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方式,對COD、氨氮、總磷均有去除效果,處理出水穩定,投資資金低、運行成本省。

⑸ 禽畜養殖業排放標準是多少

排放量進行分析匯總後發現,在農業源中,畜禽養殖業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回為1 268.26萬、71.73萬t,占農業答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78.1%,佔全國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41.5%。隨著我國畜禽養殖業朝著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在給養殖戶帶來可觀利

⑹ 養殖場廢水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1)當水產養殖廢水排入下列水域,執行一級標准。

(2)當水產養殖廢水排入下列水域,執行二級標准。(3)當水產養殖廢水排入①和②以外的水域時,水質必須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質量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條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

⑺ 水產養殖廢水排放的國家標准哪裡有

針對畜禽養殖污染,我國先後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等文件。

國家頒布的《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針對養殖廢水排放標准要求如下:

1 、畜禽養殖廢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2 、標准適用規模範圍內的畜禽養殖業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別執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規定。

⑻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哪個跟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前者嚴格。
專業性專的排放標准正在逐步替代屬綜合性的。很多時候,專業性的要求更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制定在後。它制定的時候已經考慮到本行業的特殊情況,用綜合排放標准來要求的話,這個行業沒辦法做下去了。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⑼ gb18596-2001是什麼標准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前言
為貫徹《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蓄禽養殖業生產的廢水、廢渣可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蓄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蓄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
根據蓄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為推動蓄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本標准為首次制定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提出。
本標准由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天津市畜牧局、上海市畜牧辦公室、上海市農業科學院 環境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欲2001年11月26日批准。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總局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網路文庫

閱讀全文

與畜禽養殖廢水排放標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液相用溶劑過濾器 瀏覽:674
納濾水導電率 瀏覽:128
反滲透每小時2噸 瀏覽:162
做一個純凈水工廠需要多少錢 瀏覽:381
最終幻想4回憶技能有什麼用 瀏覽:487
污水提升器采通 瀏覽:397
反滲透和不發滲透凈水器有什麼區別 瀏覽:757
提升泵的揚程 瀏覽:294
澤德提升泵合肥經銷商 瀏覽:929
飲水機後蓋漏水了怎麼辦 瀏覽:953
小型電動提升器 瀏覽:246
半透膜和細胞膜區別 瀏覽:187
廢水拖把池 瀏覽:859
十四五期間城鎮污水處理如何提質增效 瀏覽:915
怎麼測試空氣凈化器的好壞 瀏覽:519
提升泵是幹嘛的 瀏覽:744
布油做蒸餾起沫咋辦 瀏覽:252
廣州工業油煙凈化器一般多少錢 瀏覽:204
喜哆哆空氣凈化器效果怎麼樣 瀏覽:424
油煙凈化器油盒在什麼位置 瀏覽: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