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治理水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定期進行水體污染源調查。根據水源污染的類型進行定期調查,要實地觀察,收集排污資料,並且將污水排放口的水樣委託當地衛生防疫或環保部門進行分析,並將調查結果整理成文字材料,預測污染發展的趨勢。
2. 加強水源上游水質監測。監測項目主要選擇對水源有影響項目,可以選擇反映水的感官性狀的如濁度、色度、臭味、肉眼可見物等;反映有機物污染;反映細菌污染的微生物指標等;富營養化的加上藻類與浮游生物的監測。
3. 依法治理污染源。水源污染防治是一項關系人民身體健康的民心工程,對已影響水源水質的污染源一定要依法治理,要依據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緊密依靠當地政府、環保、衛生等部門有效地對污染源進行處理。
4. 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
水污染,又稱水體污染,是由有害化學物質造成水的使用價值降低或喪失,污染環境的水。污水中的酸、鹼、氧化劑,以及銅、鎘、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機毒物,會毒死水生生物,影響飲用水源、風景區景觀。污水中的有機物被微生物分解時消耗水中的氧,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盡後,有機物進行厭氧分解,產生硫化氫、硫醇等難聞氣體,使水質進一步惡化。各種污染物進入水體,其數量超過水體自凈能力的現象。水污染主要來自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常見的污染水體物質有:無機物質、無機有毒物質、有機有毒物質、需氧污染物質、植物營養素、放射性物質、油類與冷卻水以及病源微生物等。
水污染網路
⑵ 三清三改一提升的內容
法律分析:三清:(1)清理農村生活垃圾。清理村莊農戶房前屋後和村巷道柴草雜物、積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線散落垃圾等,解決生活垃圾亂堆亂放污染問題。(2)清理村內塘溝。推動農戶節約用水,引導農戶規范排放生活污水,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識,提高生活污水綜合利用和處理能力。以房前屋後河塘溝渠、排水溝等為重點,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條件的地方實施清淤疏浚,採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3)清理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清理隨意丟棄的病死畜禽屍體、農業投入品包裝物、廢舊農膜等農業生產廢棄物,嚴格按照規定處置,積極推進資源化利用。規范村莊畜禽散養行為,減少養殖糞污影響村莊環境。一改:改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不良習慣。「三清一改一提升」是一個村莊清潔行動,目前是為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美麗宜居鄉村。1、全面清理農村生活垃圾、村內塘溝及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2、加強健康教育工作,改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不良習慣;3、積極引導群眾整治美化庭院,提升村容寨貌;4、注重長效機制建設,實行城鄉環衛一體化,推行「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生活垃圾收集處理模式。
法律依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統籌考慮生活垃圾和農業生產廢棄物利用、處理,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有條件的地區要推行適合農村特點的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方式。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污染「上山下鄉」。
⑶ 中國農村污水治理還存在哪些問題
每年產生污水90多億噸,處理率卻僅為22%,遠低於城鎮污水90%以上的處理率;污水治理設施「建好不用、只曬太陽」的現象普遍存在;排放標准日趨嚴格與地方經濟可承受能力矛盾增加……農村污水治理陷入重重困境。
政策密集落地激發巨大市場
農村污水治理已經成為今年水污染治理的重頭戲。2018年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今年將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
緊隨其後,中辦、國辦聯合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進一步提出,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採用生態處理工藝。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
在今年5月舉行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再次提及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推進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同時國家對農村的投入要向這方面傾斜。
地方層面,農村污水治理步伐也在加快。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湖南、湖北、江蘇、福建、雲南、安徽等近20省份相繼出台一系列推進村鎮污水治理的政策。例如,湖南省提出,到2020年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全省農村廁所污水治理和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山東省提出,到2020年,5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其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範縣8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農村新型社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處理。
重金投入是一大亮點。例如海南省提出,2018-2020年,計劃籌措約190億元資金用於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國家及地方層面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推動著村鎮污水領域市場加速釋放。據E20研究院測算,到2020年村鎮污水處理率將達60%,後「十三五」時期預計市場空間剩餘1200億。
「城鎮污水處理市場已趨於飽和,而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呈現一片藍海。」桑德國際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村鎮環境集團總經理王俊安表示。
另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至5月,共有18個投資額超5億的村鎮污水治理項目釋放,累積投資額度超165億元。
⑷ 如何提高縣級污水處理廠使用效率
雖然我國擁有數量眾多的大江大湖,但我國卻是一個嚴重缺水的國家。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水環境面臨三大難題,形勢嚴峻。
這位負責人表示,確保人民喝上干凈的水,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首要任務。十多年來,我國結合經濟結構調整,依法關閉、淘汰了一批技術落後、浪費資源、污染嚴重的小企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處理市場化、產業化進程加快,取得了明顯的效果;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淮河、太湖、巢湖水體中有機污染逐步降低。
這位負責人表示,盡管我們作出了巨大努力,以保護和改善水環境,但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目前我國水環境面臨三大問題。這三大問題分別是: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過水環境容量。據專家測算,去年我國COD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的70%。二,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國七大江河水系741個監測斷面中,41%的監測斷面水質劣於五類標准;全國75%的湖泊出現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三,生態用水缺乏,水環境惡化加劇。遼河、淮河、黃河地表水資源利用率已遠遠超過國際上公認的40%的河流開發利用率上限,海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更接近90%。一些北方河流呈現出「有水皆污、有河皆干」的局面,生態功能幾近喪失。
這位負責人介紹,合理利用水資源、切實改善水環境是一項長期、艱巨和復雜的任務。環保部門將根據國家環保「十五」計劃的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水污染,不斷改善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用水安全。(完)
環保總局將採取五大措施改善水環境
我國是一個缺水的國家,水污染又比較普遍。確保人民喝上干凈的水,是我國環保部門的一件大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表示,今後我國將重點採取五大措施,切實改善水環境。
這五大措施是:一,建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體系,將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落到實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濟發展必須考慮水環境承載能力,在超出水環境容量地區上新項目,必須通過優化結構、治理污染,對原有污染源排污量進行等量削減。要進一步加快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速度,著力解決以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為重點的農業面源污染;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單位要做到依法持證排放污水。
二,集中力量抓緊治理重點流域的污染,及早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要按照國務院批復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加快防治項目的建設。各地要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確定治理重點,逐個企業、逐條河流地解決問題,增強人民群眾改善環境的信心。
三,積極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與資源化。按照國家環保「十五」計劃要求,2005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應達到45%,50萬以上人口城市的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缺水城市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時,要同時安排回用設施的建設,開展污水的深度處理,提高污水的回用率和資源化水平。
四,科學合理分配水資源,確保生態用水。水資源開發利用要以保護水環境功能為前提,要兼顧流域上、下游之間的水資源需求,保證生態用水,維持河流的自凈能力。 五,依法管理水環境,積極開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堅決扭轉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今年,國家環保總局將開展以「讓人民喝上干凈的水」為主要內容的嚴查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污染水環境、破壞水生態的違法行為
資源節約方面。狠抓重點行業和領域的資源節約,突出搞好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的節能工作。依法淘汰了一大批落後生產能力,已關停小火電2157萬千瓦,小煤礦1.12萬處,淘汰落後煉鐵產能4659萬噸、煉鋼產能3747萬噸、水泥產能8700萬噸。實施了十大重點節能工程、重點流域區域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示範項目,推動技術進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僅2007年,通過實施重點節能工程,即形成節能能力2550萬噸標准煤。國家還制定了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實施方案,開展能源審計,編制節能規劃,組織能效水平對標活動。2007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27%,為完成「十一五」規劃中的節能目標打下了良好基礎。
環境保護方面。五年來,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群眾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的情況下,污染減排取得突破性進展,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加劇的趨勢有所減緩,重點流域區域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城市和地區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工業污染排放強度有所下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強化綜合措施,污染減排出現重要轉機。「十一五」規劃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10%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受國務院委託,環保總局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了減排目標責任書;各省(區、市)都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節能減排領導小組。2006年,將兩項污染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了責任,加大了力度,兩項污染物增加的趨勢明顯減緩。2007年,污染減排取得突破性進展,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近年來首次出現雙下降,比上年分別下降3.14%和4.66%。
二是加大污染防控力度,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治理持續推進。國家將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作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環保主管部門組織了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調查,初步摸清了全國縣級以上城市的情況,發布了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70%的飲用水源保護區達到了規范要求。取締關閉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口,依法嚴厲打擊了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排污行為。松花江流域、三峽庫區、丹江口水庫及上游污染防治規劃已經國務院批復實施。經國務院批准,北京周邊6省(區、市)與國家環保總局共同成立了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協調小組,共同採取行動,為綠色奧運提供環境保障。
三是嚴格執行環評制度,遏制「兩高一資」行業過快增長。國家提高了電力、鋼鐵、石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准入條件,否決了一批違法違規項目。全國9000多個新開工項目開展了環保專項清理檢查,對不符合環評要求的1194個項目依法予以處理,否決或暫緩10家企業84億元的上市申請。同時,積極開展規劃環評,努力從源頭防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四是加大執法立法工作力度,努力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環境問題。緊緊圍繞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連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突出執法重點,集中整治了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以及涉鉛和造紙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開展環保後督察。五年來,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700餘萬人次,檢查企業300餘萬家次,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2餘萬件,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近2萬家,掛牌督辦2餘萬件,維護了群眾環境權益。
五是全面啟動農村環境保護,生態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環保總局發布了《全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綱要》,確定了主要目標和任務。首次啟動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截至目前共採集農產品和土壤樣品3.6萬個,完成了3萬多個樣品的分析測試,獲得近84萬個有效調查數據。各地也進行了積極探索,一些地方建立了「戶分類、村收集、鄉(鎮)運轉、縣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模式。進一步加強生態保護力度,全國自然保護區面積占陸地國土面積15%以上,初步形成了類型比較齊全、布局比較合理的自然保護區網路。
六是開展「加強地方環保年」活動,全面增強地方環境保護能力。國家財政預算設立了「211環境保護」科目,經費渠道日趨完善。2007年,中央預算內建設資金安排146億元支持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中央財政資金拿出235億元支持節能減排和環保重點工程。近兩年來,全國環保投入共5560億元,約占同期GDP的1.24%。中央財政設立了污染減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指標、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能力建設,總投資32億元,是2006年的4.2倍,達到歷史最高水平,有力帶動了地方對環保能力建設的投入
⑸ 污水處理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細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實施方案,安排工作計劃和資金,制定管網建設時間表和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時間表。
(二)完善運行條件。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運行條件,老城區充分利用和改造現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區加快污水管道建設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爭項目高負荷運行。
(三)保障運行經費。所有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鄉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若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由各地財政按比例予以補貼。各地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徵收、管理、撥付污水處理費等方面的職責,實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運營監管。建立鄉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管體制,實行三級監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工作的監督指導;縣市區責任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機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相關工作的實施。爭取年底前正式投入運轉的4個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
⑹ 政府對污水如何整治的
法律分析:(1)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第三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第四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避免因降水或徑流的沖刷、溶解而污染水體。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第一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第二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第三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第一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第二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法律依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⑺ 國家對農村鄉鎮污水處理的政策
請看以下報道: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
記者發現,隨著各地對環保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地方鄉鎮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尤其是隨著節能減排任務壓力不斷增加,採取在大中城市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減少COD的空間將縮小,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將成為一些地方減少COD的新領域。
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基本依靠政府資金建設。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鄉鎮污水處理廠,都是依靠國家和省補助才得以實施的。荊州市建委介紹,為了配合湖北省荊州市四湖地區的流域治理,通過省級補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邊建設10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對日處理每噸污水能力補貼1300元;管網建設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資100萬元,省市補貼50萬元的標准進行。
但記者發現,環保高要求與經濟低水平矛盾也在鄉鎮污水處理中顯現,即使有上級政府補貼,一些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仍困難不少,走上市場化運行軌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國絕大多數鄉鎮經濟實力薄弱,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後續資金不足。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監利縣新溝鎮正在建一個日處理污水4000噸的鄉鎮污水處理廠,省級財政補貼了520萬元。鎮黨委副書記熊耀平說,當地還有管網建設費800萬元,即使上級財政補貼一半,仍然有400萬元的缺口壓得當地政府喘不過氣來。他說,新溝鎮是監利縣經濟狀況最好的鄉鎮,每年能夠用於公共建設的資金也只有150多萬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區流域不少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在去年11月簽訂了有關投資開工協議後,至今無實質性進展。
另一方面,鄉鎮經濟落後,導致城鎮化的供水體系不健全,農村自來水收費率低,與自來水費捆綁的污水處理費也難以收齊。監利縣新溝鎮雖然也在向上級政府打報告,收取污水處理費,但當地自來水的收取率才40%,自來水廠已負債100多萬元。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來水供水管網本身跑冒滴漏,農村貧困戶、無人戶大量存在。
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記者發現,從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上看,污水處理費只有縣級以上才可以徵收。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是空白。
由於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無政策保障,即使開征污水處理費,中部鄉鎮普遍經濟水平低,群眾生活水平不高,難以負擔高成本的污水處理費。一個日處理能力只有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要保本運行,污水處理費要遠遠超過1元/噸。一般的農村群眾無法負擔。湖北監利縣福田寺鎮每天產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資310萬元後,這個集鎮人口只有8600人的鄉鎮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個日處理污水2000噸的處理廠。副鎮長楊小波說,保障污水處理廠商業化運行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根本沒有納入政府的計劃。當地1.5元/噸的供水價格也是政府不敢輕易再收取污水處理費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規范也是當前一些鄉鎮污水處理中面臨的挑戰。楊小波介紹,目前污水處理廠還是鎮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噸日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根本就沒有企業感興趣,當地政府已計劃將污水處理廠先期交給鎮自來水廠來管理。這個自來水廠已承包給了社會人員,造成了污水治理監管上「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鎮污水處理廠後期持續穩定運行前景不容樂觀。
強化補貼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問題的存在,加上鄉鎮污水處理廠規模過小,一般企業根本無法正常進入這個市場,鄉鎮污水處理距離市場化還有非常大的距離。不少基層幹部和專家建議,要在堅持推進市場化的基礎上,逐步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行業的扶持。
首先,對已運行或在建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國家和上級政府應進行一定的固定補貼政策。目前,我國對鄉鎮污水處理還沒有專門的補貼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區域和項目上才有補貼,而且這些補貼缺乏持續性,忽視了鄉鎮污水處理中的一些實際難題。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陸鋒介紹,宜昌沿長江建有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為確保三峽水庫水質,國家對這些鄉鎮的污水處理廠都採取逐年遞減的補貼方式確保正常運轉。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國家在2006年補0.80元/噸,2008年為0.40元/噸,2009年為0.30元/噸,2010年為0.20元/噸,之後國家不再補貼。
劉立偉說,除補貼建設資金外,國家應在補貼上考慮鄉鎮經濟落後現狀,強化對污水處理費的補貼。他說,鄉鎮污水處理規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進行初級處理就能夠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因此主要成本還是集中在電費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夠有效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能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其次,補齊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農民負擔。專家認為,我國中西部農村地區經濟落後,農民收入低下,對一些地方收取鄉鎮污水處理費必須慎重,國家要有一個明確的政策標准,不能通過加污水處理費增加農村群眾負擔。
第三,要堅持市場化原則,供水與污水治理必須分開管理。為避免一些地方出現污水處理設施閑置或者拿了國家補貼不處理污水等問題,國家所有的補貼行為,必須是以推動污水處理向市場化轉變為原則,運行體制上堅持企業參與,政府補貼,走市場化道路;應將污水處理設施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將經營權向市場拍賣;企業不能在同一個地區既供水,又參與污水治理。
⑻ 污水治理方法
1.源頭篇——把污染企業請出去
2.流程篇——進污水處理設備
3.生化篇——水葫蘆吸廢料,但是不分解,就定期撈水葫蘆,反正都污染了,死豬不怕開水燙。
⑼ 治理污水的辦法有什麼
廢水類型
生活廢水
生活污水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活動中所排出的廢水,這種廢水主要被生活廢料和人的排泄物所污染,污染物的數量、成分和濃度與人們的生活習慣、用水量有關。 生活污水一般並不含有有毒物質,但是,它具有適於微生物繁殖的條件,含有大量細菌和病原體,從衛生角度來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1]
由於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城市生活廢水處理問題日益凸顯。又因為技術落後、資金短缺、治理難度較大,一直影響著城市環境及其建設。如果不盡快解決這些問題,那麼隨著城市化的推進,用水量的不斷增加,污染將會更加的嚴重,影響也會更加的惡劣。[2]
城市生活污水不同於工業廢水,可以進行制止或者工業企業的搬遷,解決源頭。城市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於家庭、學校、商業等一系列城市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其來源的廣泛性和必然性也使得在污水處理上面臨著區域性傾向。而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更是五花八門,但綜合其主要含量,多是以有機物為主,其中澱粉、蛋白質、糖類、礦物油等生活垃圾居多,其中,BOD2(生物需氧量)、CODc2(化學需氧量)、TkN(凱氏氮)、TP(總磷)、TN(總氮)等也較高,排入水體後很容易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藻類大量生長繁殖,我們平時看到的赤潮和水華就與此有關。而當季節溫度原因,藻類代寫死亡後,就會使得水域水體腐敗發臭水質惡化,也就使得城市生活污水的表現特徵和具體成分的含量,也使得我們在處理城市生活污水時,對各個環節有了更加清醒的認知。[3]
我們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而我國本身也是淡水資源相對貧瘠的國家,拯救城市生活用水就像拯救我們的生命一樣,時不我待![3]
工業廢水
工業生產中會產生很多種類的污染物,不同行業產生的污染物的種類與濃度均有明顯的差異。[4]
電鍍廢水
電鍍和金屬加工業廢水中鋅的主要來源是電鍍或酸洗的拖帶液。污染物經金屬漂洗過程又轉移到漂洗水中。酸洗工序包括將金屬(鋅或銅)先浸在強酸中以去除表面的氧化物,隨後再浸入含強鉻酸的光亮劑中進行增光處理。
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鹽酸和鋅、銅等重金屬離子及有機光亮劑等,毒性較大,有些還含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對人類危害極大。因此,對電鍍廢水必須認真進行回收處理,做到消除或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電鍍混合廢水處理設備由調節池、加葯箱、還原池、中和反應池、pH調節池、絮凝池、斜管沉澱池、廂式壓濾機、清水池、氣浮反應,活性炭過濾器等組成。
電鍍廢水處理採用鐵屑內電解處理工藝,該技術主要是利用經過活化的工業廢鐵屑凈化廢水,當廢水與填料接觸時,發生電化學反應、化學反應和物理作用,包括催化、氧化、還原、置換、共沉、絮凝、吸附等綜合作用,將廢水中的各種金屬離子去除,使廢水得到凈化。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如果不對重金屬廢水處理,就會嚴重污染環境。廢水處理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除重金屬在廢水處理中顯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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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污水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首先國家各級政府在資金、政策、法規法規上以環境道德教育為主導,以經濟處罰為輔助手段,從源頭上加強水污染的監督管理和強化執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給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改善工藝和更新設備,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學技術保障是重中之重,華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離、過濾、蒸發結晶和物理調節等來治污;化學水治理方法:酸鹼中和方法,溶於水的中和沉澱法等,通過化學反應治污;生物水處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 減少存在於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 或使其完全無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環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始狀態的方法。
法律依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責任。城鎮(園區)污水處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園區管理機構)、向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納管企業)、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等多個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責任是規范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履行好以下職責:一是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二是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和第三方機構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設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建立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四是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五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賦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納管企業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業污水進行預處理,相關標准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處理達標;其他污染物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並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覺接受監督。屬於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的,還須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運營單位共享數據。三是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委託處理合同等,及時足額繳納污水處理相關費用。四是發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時,應當立即採取啟用事故調蓄池等應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運營單位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處理項目前,應當充分調查服務范圍內的污水來源、水質水量、排放特徵等情況,合理確定設計水質和處理工藝等,明確處理工藝適用范圍,對不能承接的工業污水類型要在合同中載明。二是運營單位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認真調查實際接納的工業污水類型,發現存在現有工藝無法處理的工業污水且無法與來水單位協商解決的,要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三是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開展進出水水質水量等監測,定期向社會公開運營維護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設置與抗風險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調蓄設施和環境應急措施,發現進水異常,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受損和出水超標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樣和泥樣、保存監測記錄和現場視頻等證據,並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