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填一表格,涉及到污染物排放源(編號),求助是什麼
你自己公司有到環保局申報,自然就有排放源的編號,比如廢水總排放口,廢氣排放口(如鍋爐煙囪)等,如果你沒有去環保備案,哪裡會有編號,在這兒等也沒有用
2. 廢水排污口編號怎麼申請和確定
這個是由地方環保部門給予批準的編號
每個排污口都獨一無二,有自己的編號,便於日後管理
3. 污染治理設施編號怎麼填
生產線、生產設施編號可按排污單位內部編號填寫,排放口編號可填寫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現有編號。
排污許可證申請通過審批部門審批後,系統自動生成排污許可編碼對照表,排污單位填報的內部編號均有對應的許可編號。
若排污單位無內部編號或生態環境部門未對排放口編號,則根據我國排污單位編碼規則進行編號並填報。
4. 環保稅排放口編號怎麼填
法律分析:納稅人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填寫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無排污許可證的,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填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五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涉稅信息共享平台向稅務機關交送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中獲取的下列信息:
(一)排污單位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污染物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種類等基本信息;
(二)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數據(包括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等數據);
(三)排污單位環境違法和受行政處罰情況;
(四)對稅務機關提請復核的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或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復核意見;
(五)與稅務機關商定交送的其他信息。
5. 排放口編號
法律分析:由地方環保部門給予批準的編號 每個排污口都獨一個編號便於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6. 大氣污染物排放口編號
法律分析:納稅人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填寫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無排污許可證的,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填報。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稅基礎信息採集表》中的「排放口或雜訊源編號納稅人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填寫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無排污許可證的,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編號填報。
7. 污水排放口標識標牌
法律分析:1、污水排放口標志牌尺寸顏色平面懸掛尺寸:48×30cm,底色:綠色;字體:黑體字,白色。如不便懸掛,可使用立式標志牌,尺寸:42×42cm(正面為排放口名稱、反面為圖案)。
2、排放口編號:按照水-01、02順序編號。
3、標志牌材料:採用1.5~2mm冷軋鋼板、表面採用搪瓷或者反光貼膜;立式標志牌支桿高120cm,採用38×4無縫鋼管。
4、懸掛位置:污水排放口(監測點位附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徵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符合經批准或者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
8. 如何查詢排污口編號
可以看下你們單位的排污許可證的副本,在廢水一欄中第一項即為「廢水排放口編號或名稱」
9. 污水排放口編號DW是什麼意思
污水排放口的編號dw應該是管道的名稱,或者是管道的材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