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農村污水治理還存在哪些問題
每年產生污水90多億噸,處理率卻僅為22%,遠低於城鎮污水90%以上的處理率;污水治理設施「建好不用、只曬太陽」的現象普遍存在;排放標准日趨嚴格與地方經濟可承受能力矛盾增加……農村污水治理陷入重重困境。
政策密集落地激發巨大市場
農村污水治理已經成為今年水污染治理的重頭戲。2018年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今年將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
緊隨其後,中辦、國辦聯合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進一步提出,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採用生態處理工藝。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
在今年5月舉行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再次提及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推進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同時國家對農村的投入要向這方面傾斜。
地方層面,農村污水治理步伐也在加快。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湖南、湖北、江蘇、福建、雲南、安徽等近20省份相繼出台一系列推進村鎮污水治理的政策。例如,湖南省提出,到2020年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全省農村廁所污水治理和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以上。山東省提出,到2020年,5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其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範縣8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農村新型社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處理。
重金投入是一大亮點。例如海南省提出,2018-2020年,計劃籌措約190億元資金用於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國家及地方層面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推動著村鎮污水領域市場加速釋放。據E20研究院測算,到2020年村鎮污水處理率將達60%,後「十三五」時期預計市場空間剩餘1200億。
「城鎮污水處理市場已趨於飽和,而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呈現一片藍海。」桑德國際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村鎮環境集團總經理王俊安表示。
另據不完全統計,今年1至5月,共有18個投資額超5億的村鎮污水治理項目釋放,累積投資額度超165億元。
B. 請問國家哪個部門下發過一個「規定每個鄉鎮建一座污水處理廠」的文件,文號是多少,謝謝
環保部,當時的政策是鼓勵性的。。。縣區政府所在鎮。。。當時精神是那樣的,沒有強制。。後來大家都是因為申請資金,所以必須完成
C. 生活污水處理後排入城市污水管網里,要達到哪項標准(湖南有沒有這方面的地方標准)
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
首先這個問題無論怎麼討論,都是這兩個標準的問題:
1.CJ3082-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2.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兩者的區別與聯系可以討論很多,不過具體到你的這個具體問題,主要採用前者,即建設部標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
這是主要約束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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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最高排放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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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150(400)
BOD5 100(300)
COD 150(500)
氨氮 25(35)
總磷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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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括弧內數值適用於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下水管道。
此外,城鎮污水廠接納污水管網的污水處理後再排河或排海,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D. 國家對農村鄉鎮污水處理的政策
請看以下報道: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
記者發現,隨著各地對環保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地方鄉鎮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尤其是隨著節能減排任務壓力不斷增加,採取在大中城市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減少COD的空間將縮小,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將成為一些地方減少COD的新領域。
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基本依靠政府資金建設。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鄉鎮污水處理廠,都是依靠國家和省補助才得以實施的。荊州市建委介紹,為了配合湖北省荊州市四湖地區的流域治理,通過省級補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邊建設10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對日處理每噸污水能力補貼1300元;管網建設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資100萬元,省市補貼50萬元的標准進行。
但記者發現,環保高要求與經濟低水平矛盾也在鄉鎮污水處理中顯現,即使有上級政府補貼,一些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仍困難不少,走上市場化運行軌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國絕大多數鄉鎮經濟實力薄弱,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後續資金不足。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監利縣新溝鎮正在建一個日處理污水4000噸的鄉鎮污水處理廠,省級財政補貼了520萬元。鎮黨委副書記熊耀平說,當地還有管網建設費800萬元,即使上級財政補貼一半,仍然有400萬元的缺口壓得當地政府喘不過氣來。他說,新溝鎮是監利縣經濟狀況最好的鄉鎮,每年能夠用於公共建設的資金也只有150多萬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區流域不少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在去年11月簽訂了有關投資開工協議後,至今無實質性進展。
另一方面,鄉鎮經濟落後,導致城鎮化的供水體系不健全,農村自來水收費率低,與自來水費捆綁的污水處理費也難以收齊。監利縣新溝鎮雖然也在向上級政府打報告,收取污水處理費,但當地自來水的收取率才40%,自來水廠已負債100多萬元。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來水供水管網本身跑冒滴漏,農村貧困戶、無人戶大量存在。
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記者發現,從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上看,污水處理費只有縣級以上才可以徵收。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是空白。
由於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無政策保障,即使開征污水處理費,中部鄉鎮普遍經濟水平低,群眾生活水平不高,難以負擔高成本的污水處理費。一個日處理能力只有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要保本運行,污水處理費要遠遠超過1元/噸。一般的農村群眾無法負擔。湖北監利縣福田寺鎮每天產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資310萬元後,這個集鎮人口只有8600人的鄉鎮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個日處理污水2000噸的處理廠。副鎮長楊小波說,保障污水處理廠商業化運行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根本沒有納入政府的計劃。當地1.5元/噸的供水價格也是政府不敢輕易再收取污水處理費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規范也是當前一些鄉鎮污水處理中面臨的挑戰。楊小波介紹,目前污水處理廠還是鎮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噸日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根本就沒有企業感興趣,當地政府已計劃將污水處理廠先期交給鎮自來水廠來管理。這個自來水廠已承包給了社會人員,造成了污水治理監管上「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鎮污水處理廠後期持續穩定運行前景不容樂觀。
強化補貼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問題的存在,加上鄉鎮污水處理廠規模過小,一般企業根本無法正常進入這個市場,鄉鎮污水處理距離市場化還有非常大的距離。不少基層幹部和專家建議,要在堅持推進市場化的基礎上,逐步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行業的扶持。
首先,對已運行或在建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國家和上級政府應進行一定的固定補貼政策。目前,我國對鄉鎮污水處理還沒有專門的補貼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區域和項目上才有補貼,而且這些補貼缺乏持續性,忽視了鄉鎮污水處理中的一些實際難題。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陸鋒介紹,宜昌沿長江建有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為確保三峽水庫水質,國家對這些鄉鎮的污水處理廠都採取逐年遞減的補貼方式確保正常運轉。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國家在2006年補0.80元/噸,2008年為0.40元/噸,2009年為0.30元/噸,2010年為0.20元/噸,之後國家不再補貼。
劉立偉說,除補貼建設資金外,國家應在補貼上考慮鄉鎮經濟落後現狀,強化對污水處理費的補貼。他說,鄉鎮污水處理規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進行初級處理就能夠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因此主要成本還是集中在電費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夠有效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能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其次,補齊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農民負擔。專家認為,我國中西部農村地區經濟落後,農民收入低下,對一些地方收取鄉鎮污水處理費必須慎重,國家要有一個明確的政策標准,不能通過加污水處理費增加農村群眾負擔。
第三,要堅持市場化原則,供水與污水治理必須分開管理。為避免一些地方出現污水處理設施閑置或者拿了國家補貼不處理污水等問題,國家所有的補貼行為,必須是以推動污水處理向市場化轉變為原則,運行體制上堅持企業參與,政府補貼,走市場化道路;應將污水處理設施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將經營權向市場拍賣;企業不能在同一個地區既供水,又參與污水治理。
E. 城鎮生活污水管理辦法
現在城鎮都有出污水處理管道,管道排出的水,都寄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家庭或單位都要收費
F. 大家誰有各省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資料
相對已經受到廣泛關注,並形成產業的城市污水處理而言,農村的污水處理還是目前環境治理的一道難題。受制於生產、生活方式、經濟發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村生活污水已經成為潛在的污染。
現在,由中德生態城市規劃和管理項目所進行的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示範項目為這種生活污水的凈化開辟了一條既科學、經濟又簡便可行的道路。這種著眼於生態,投資小、運行成本低的污水處理方法目前在常州地區已初顯成效。它的成功,或許可以為國內一些小城鎮、鄉村的環境治理提供啟示。
集中處理遭遇農村難題
隨著人口增加、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工業點源污染總量控制措施執行,居民生活污染將逐漸取代工業污染成為水體第一污染因子。以常州為例,近年來通過不斷加大市政污水排水設施建設投入,到2005年底,常州已建成污水處理廠6座,污水處理能力達32.5萬m3/d。
其中,城市污水處理廠對城市污水的集中處理率達46%左右,中心城區接近80%。對國家重點水源保護水域太湖和長江的生態安全意義重大。
在市區人口密集區域,提高管網收集覆蓋率,提升污水集中處理能力無疑是正確的選擇,但集中污水處理並不能解決市區外圍無管網覆蓋地區水環境污染問題。目前,該市農村人口近150萬,至今多採取廢水在宅前宅後土壤中自然下滲,糞便儲存在各式糞池中就地處理的簡易方式,嚴重污染環境。
而在城市遠郊,集中管網無法通達,即使能夠隨主要道路延伸,接管費用和長途污水泵站輸送、運行費用都非常高,單位污水處理成本也大大提高。
中德生態城市規劃和管理項目專家潘濤分析說,投資千萬元的鄉鎮級集中污水處理廠(以1萬噸/d處理能力為例),光直接運行費每天就達3200多元,年投入180萬左右;如果貸款建廠,每年銀行還款也在100萬元左右(假設貸款1000萬,期限20年為例)。
為保證污水截流率,保守估計管網建設和維護每年投入至少300萬以上(假設10年內完善管網系統總投資3000萬元,不計貼現率),綜合估算每年排水建設和污水處理支出至少在580萬以上。根據目前污水處理收費每噸1.15元,總收入為每年420萬,收支無法平衡,勢必增加財政負擔。
「在目前基層鄉鎮普遍財力有限,債務繁重,盲目採用集中式處理污水的模式是值得商榷的,」潘濤說。在遠離城區的鄉鎮和農村地區,尋求一種行之有效的水污染控制方法正在成為非常突出的問題。
分散處理融入生態理念
2006年1月,常州市規劃局和規劃院、市排水管理處等部門在德國專家的幫助下,吸收了15年以來在歐洲的郊區和農村廣泛開展的分散式污水處理的經驗,採用人工濕地技術。在大量研究調查的基礎上,在距離常州市中心40公里的孟河鎮通江花園居民小區,動工興建了正式名稱叫作「基於垂直潛流生態濾床技術的分散式污水及污泥處理系統」的裝置。2006年10月,該系統正式投入運行。
雖然項目的名稱讓人感覺非常復雜,但如果從表面看,這個污水處理工程就像一個地堡式的水泥建築物和4塊略低於地面的鋪著粗砂的池子而已。
其中兩塊平鋪著一些管子,池子的兩端有兩個更粗一些的白色塑料管斜插進地下,池子里有規律地間隔生長著一些蘆葦。
根據項目專家潘濤介紹,水泥殼的「地堡」就是污水的初級處理處,深埋地下5米多,可容80立方米的污水。這個沉澱池內分為三格,主要功能是使生活污水在這里初步沉降。內設兩個污水泵,由水位浮標自動控制污水泵的開關,把污水泵到兩個被稱為大約1000立方米的過濾床上,也就是那4塊鋪著粗砂的池子。
污水首先被抽進這些迂迴曲折的管子里,又從管壁的小孔內流出,流進鋪滿沙礫的濾床上,自然滲入沙礫中。這兩個池子的底部都鋪有雙面土工布,以防污水滲入自然土壤中。
據介紹,濾床的設計很費了一番心思。濾床總深度雖然不過1米—1.25米,卻分為表層、過濾層、過渡層、排水層、防滲層等好幾個層次。每個層次的礫石和粗砂的大小都不盡相同,越往下顆粒越大。污水經層層過濾到達排水層時,自然流進鋪設在這一層的排水管中,這幾根管子管壁上都有切口,收集過濾後的污水,並排進旁邊的新孟河,直達長江。
作為工程第三個組成部分的是兩塊污泥濾床。沉澱池裡淤積的污泥定期被污泥泵抽進這兩塊池子做干化處理,說得通俗些,就是把它曬干。但這里也有很多學問。污泥含水率很高,如同前面提到的兩塊人工濕地一樣,這兩塊污泥濾床也分好幾層,也在底部鋪有防滲的土工布,也有通氣管。滲下來的污泥中的水分經排水管重新流回初級沉降地,而後再進入濾床過濾後排出。
據潘濤介紹,這個人工的濕地處理過程包括生物化學反應和物理化學反應。物理化學反應就是沉澱吸附,生化反應即分解和合成代謝,等等。他說,秘密就在於濾床的那些粗砂和礫石上,它們為微生物細菌提供了非常適宜的生活環境,而這些微生物在污水下沉過程中通過反應去除了碳化合物、氮化合物和磷化合物以及病毒體和非病毒微生物。
那麼那些蘆葦又有何用?潘濤解釋說,這些經過挑選的蘆葦品種根系發達,一方面有助於防止過濾層板結,另一方面有助於微生物的附著和繁殖。他又說,濾床內的集水管也有另一個功能,就是向濾床內部輸送氧氣,幫助微生物繁殖。這也是為什麼它們要在地面上露出一截的緣故。
死水坑經常長滿苔蘚,蚊蠅滋生,這兩個常年濕漉漉的人工濕地會不會也遇到這個問題呢?潘濤說,這早就想到了,所以才建了兩個功能完全一樣的濾床和污泥濾床。就是說,一個濾床工作,另一個休息令其乾燥。兩個濾床每星期「輪休」一次,避免上述的弊端。
裝置運行幾個月來,根據監測結果,出水效果理想。氨氮去除率達93%,總磷去除率達86%,出水水質已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排放B標准。根據國際經驗,隨著生化反應器狀態日趨穩定,各項指標將越來越好,最終設計達到一級排放A標准。而濾出的污泥干化之後可以肥田,這里每年可干化污泥10噸左右,待積累到一米厚時(約5-7年)進行一次開挖。
除了具備生態上的優勢,人工濕地分散式處理工藝節省了大量的管網建設和運行費用。這個工程包括科研費用、征地、在小區內重鋪管網等在內總計180萬元人民幣,設計方面由德國技術合作公司提供設計。如果純建設費用平攤到每個小區居民頭上,人均建設成本476元,而維護費用僅為每年12.5元/人。
技術應用要考慮本地適用性
潘濤說,政府職能部門和水務運營部門急待轉變觀念,因地制宜的考慮污水出路問題。分散式污水處理具有一次性投入小,運行維護成本低的特點,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財力,分片分階段實施,是比較現實的選擇,完全可以在市區外圍片區取代傳統的集中處理方法,經濟實用且可持續的解決污水處理問題。
常州的這項工程作為我國首次運用垂直潛流人工濕地技術整合生活污水和污泥穩定化處置工程,受到高度評價。常州市科技局組織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認為,此課題研究整體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自工程落成以來,通江小區先後接待了國家環保總局、建設部和江蘇省有關單位的參觀考察,都認為這項技術很值得大力推廣。
不過,潘濤也提醒說,人工濕地是一項人工建造的生態處理設施。其污染物去除機理是復雜的,目前,人們對它雖然有一定的認識,但仍然不夠完全。目前水質監測數據僅能說明運行初期處理效果,但長期效果還有待檢驗。
從兩個多月的運行情況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雜草生長問題。由於水生蘆葦剛剛栽植,還未取得生長優勢,容易被雜草侵佔領地,而淺根雜草的瘋狂生長會降低人工濕地的凈化效率,所以運行初期,人工及時清除雜草很重要。
該實驗項目最終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生態濕地得到長期的維護。潘濤說由於維護較簡單,建議當地小區物業兼管該設施。同時建設單位和環保部門做好長期水質監測工作,為經驗推廣提供有力證明。
「吸收德國先進技術的同時,注意本地適用性也是至關重要的問題,」潘濤說,建築材料的本地化供應和工程造價的經濟性是大力推廣的前提,課題組准備下一步做好分散式污水處理關鍵技術指南的編制工作。
另外,生態濕地處理要求比傳統污水處理工藝更大的佔地面積。政府有關部門理順土地關系,利用閑置土地用於污水處理的公益事業,免予土地補償等等,對保證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也具有重要意義。
G. 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2021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改善生態環境,發揮河湖功能,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洞庭湖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洞庭湖區從事水資源利用、水資源保護、水工程管理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洞庭湖區,是指洞庭湖區綜合治理規劃確定的本省境內洞庭湖水域及其周圍平原區和湘江、資江、沅江、澧水幹流尾閭地區。第三條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科學利用、嚴格保護和協調發展的原則。第四條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洞庭湖區水利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洞庭湖利用與保護相結合的綜合治理機制,制定政策措施,改善水生態環境,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定期聽取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情況的報告,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洞庭湖區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建設和管理,落實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洞庭湖區綜合治理的政策,採取有效措施規范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防止現有河湖面積減少,提高河湖行洪蓄水能力,防治水污染,保護水資源。
洞庭湖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洞庭湖區水利管理的要求,做好有關具體工作。第五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洞庭湖區水利管理的主管部門,省洞庭湖水利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洞庭湖區水利管理工作。
洞庭湖區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管理工作。
省、洞庭湖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洞庭湖區水利管理的有關工作。第六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洞庭湖區綜合治理規劃,編制治澇、灌溉、供水、洲灘岸線利用和水資源保護等專業規劃。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洞庭湖區水環境保護、濕地保護、漁業、航運、水土保持、種植養殖等專業規劃,應當符合洞庭湖區綜合治理規劃。
洞庭湖區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洞庭湖區綜合治理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第七條鼓勵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加強水工程設施和用水排水自律管理。第二章水資源利用第八條省、洞庭湖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水功能區的要求,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強水質監測和飲用水水源保護,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兼顧種植養殖和工業用水,保障河湖生態環境用水。第九條洞庭湖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農村管理部門劃定農田灌溉區,實行計劃用水;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技術,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農田灌溉單位和個人引水、截(蓄)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權益。第十條在洞庭湖區水域、灘地、岸線內進行開發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洞庭湖區綜合治理規劃以及有關專業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洲灘應當經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一條省、洞庭湖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湖南省水功能區劃》劃定養殖水域,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在養殖水域內養殖,應當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施肥和使用葯物,防止污染水體。養殖水域的水質必須符合漁業水質標准。
禁止在非養殖水域內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肥、投餌或者設置網箱等人工養殖活動。第三章水資源保護第十二條禁止圍墾湖泊。
城鎮建設不得佔用湖泊。城鎮規劃的臨湖界限,由省、洞庭湖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對垸內湖泊面積不足本垸面積百分之十的,洞庭湖區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補足湖泊面積;確有困難的,應當劃定相應的預備調蓄區。在垸內湖泊和預備調蓄區內從事養殖或者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服從調蓄漬水的需要。第十三條禁止向水域排放未經處理或者處理未達標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向水域傾倒污染物。禁止在灘地和岸線內傾倒、填埋、堆放、貯存污染物。
省、洞庭湖區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洞庭湖區水環境監測與管理。第十四條禁止在江河、湖泊和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妨礙行洪的林木、高稈作物或者設置妨礙行洪的網箱、攔湖攔河漁具。禁止在洲灘上抬壟植樹或者修築矮圍從事種植養殖活動。
H. 農村生活污水怎麼處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中國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回了很大提高。由答於農村供水事業不斷發展,沖廁、淋浴、洗衣機等衛生設施的普及,導致農村生活污水越來越多,污水排放量巨大。根據調查顯示,96%的村沒有排水溝和污水處理系統,生活污水未經過處理就沿道路邊溝或路面排放到臨近的水體,這對農村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危害。因此,急需採取措施對我國農村污水進行有效治理。
採用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可以緩解市政管道的建設壓力。另外,對於分流制排水系統,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過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或就近排入水體,既不污染環境,也不增加污水管道的壓力。而且,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具有投資低、能耗少、處理效率高、佔地面積小、管理方便等一系列優勢,在這樣的形勢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更應該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得到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