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餐飲污水直排處罰依據
法律分析:餐飲污水直排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規定進行預處理,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不符合處理工藝要求的工業廢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㈡ 餐飲污水排放雨水管處罰
法律分析: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保法》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㈢ 餐飲排污收費標准
通過計算污染當量數為30.24,按國家規定,每污染當量數收費標准為0.7元,再執行加倍收費政策並乘以地域調整系數(城市城區1.2、城市郊區1.1、農村1.0)計算出城區餐飲業每桌每月應徵收污水超標排污費50.8元,郊區餐飲業每桌每月徵收污水超標排污費46.6元,農村餐飲業每桌每月徵收污水超標排污費42.4元。
每桌每天排放0.4噸污水,污水中化學耗氧量排放濃度為1521毫克/升,動植物油排放濃度為133毫克/升,懸污物排放濃度為671毫克/升。
排污者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繳納排污費:
(一)依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向大氣、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向水體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加倍繳納排污費。
(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沒有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或者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的設施、場所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排污費;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
(四)依照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產生環境雜訊污染超過國家環境雜訊標準的,按照排放雜訊的超標聲級繳納排污費。
排污者繳納排污費,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賠償污染損害的責任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㈣ 餐飲的環保排放要求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第八十一條規定: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標准排放油煙的,
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㈤ 餐飲行業污水怎麼處理
餐飲廢水是指由餐飲業排放的未經處理的廢水,主要來源於食品的准備、餐具洗滌、食物殘余的滲瀝液等。餐飲廢水主要污染物為食物纖維、澱粉、脂肪、動植物油類,各種佐料、洗滌劑和蛋白質等有機物,同時由於就餐人員的復雜性,還存在病源菌污染的問題。這些物質大都以膠體狀態存在,只有少部分以懸浮物存在,其特點是量少源多,成分復雜,水質變化較大,CODcr一般為500-3500mg/L。由於餐飲廢水污染物成分復雜,濃度高,對城市環境污染嚴重,污水中油脂容易凝結在管道內壁,形成厚厚的油脂層,使管道過水能力減少,甚至堵死,必須經過處理,使之達到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才能排入城市下水道或是直接排人其他水體,否則將會對生態環境和人們日常生活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
㈥ 飯店污水隨便排放允許幾嗎
不允許,污水排放必須經過衛生局許可,環保局同意才可以,私自排放改道都會罰款嚴重停業整頓。
㈦ 環保部門對飯店排污要求
法律分析:餐飲場所應對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污水集中收集,並對含油污水經隔油、隔渣等進行預處理。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排水許可手續。餐飲場所在公共污水管網覆蓋區域,應當將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的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網;餐飲場所在公共污水管網未覆蓋區域,應當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網接駁公共排水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㈧ 餐飲污水亂排放找什麼部門投訴
法律分析: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排污費徵收標准管理辦法》 第四條 餐飲業水污染物排放須知如下:
1.排污者每月的污染當量數=噸水污染當量數×核定的排水量;
2.排污者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核定;
3.綜合性經營單位,按經營類別計征,無法區分各經營類別排水量的,按其中排污量最高的類別核定;
4.排污者所屬類別由環保部門按排污特徵核定;
5.餐飲業排污者具備下列條件(1)或(2)的,其排污量按80%核定,具備條件(3)的,其排污量協會認可的油水分離設施正常進行油水分離及收集或者委託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治理專業運按90%核定;同時具備條件(1)和(2)規定的,排污量按60%核定,同時具備條件(1)和(3)規定的,排污量按70%核定:
(1)配備國家環保產業營單位承包式處置的;
(2)泔水廢渣配備微生物有機垃圾處理裝置自行處置的;
(3)泔水廢渣委託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承包式治理的。
6.排放污水以生活污水為主的小型工業企業,沒有污水處理設施和規范化排污口,不具備采樣和測流條件的,按第二類執行。
7.營業面積小於15平方米的排污者,不論其排水量大小,其排污量固定按每月50個污染當量數核定,不執行本公告的其它規定。
8.排污者有污水處理設施且具有規范化排污口,具備采樣和測流條件的,其污染物排污量可按實測計算。
餐飲廢水應經隔油或殘渣過濾措施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周圍無市政管網的,廢水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准後排放。餐飲店要安裝有效的油水分離器等油污分離設施,按照設計要求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企業對分離出的油污進行回收再利用。
㈨ 餐飲污水處理幾種方法
餐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懸浮物質和動植物油脂,而動植物油會阻隔大氣中的溶解氧進入到水體,在處理過程中油類還會包裹在微生物周圍造成其缺氧死亡,影響處理效果。大量的懸浮物質多為食物碎屑,顆粒較大,難以被微生物所利用,而且在處理過程中容易造成處理設施堵塞,給處理帶來困難。因此,酒店餐飲污水處理方法中對餐飲廢水進行預處理成為處理過程中一項很重要的環節和手段。
預處理技術主要採用的是粗粒化法、吸附法、氣浮法及電化學法等。
(1)粗粒化法
粗粒化法又稱聚結過濾法。採用親油疏水性材料,當含油廢水通過時,微小油珠附聚其表面形成油膜,達到一定厚度時,在浮力和水流剪力的作用下,脫離濾料表面,形成顆粒大的油珠浮升到水面,進行油水分離。
(2)SBR法
針對餐飲廢水排放具有間歇性和水質、水量較大的波動性,於金蓮等用SBR工藝,通過室內模擬實驗,考察了污泥濃度及負荷、曝氣時間等因素與處理效果的關系,從而確定其較佳運行周期條件。出水水質達到GB8978-1996二級排放標准,該工藝對餐飲廢水的處理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SBR法應用及其廣泛,其很多變型及其改進工藝已成熟應用於各種領域,並且效果良好,佔地面積小,運行穩定,抗沖擊負荷強。但是其自動化控制要求高,後續處理設備要求高,對潷水器要求很高,由於不設置初沉池,易產生浮渣,不適合農村及低耗能地區的推廣。
(3)膜生物反應器法
膜生物反應器是膜分離技術與生物處理技術有機結合的新型態廢水處理系統。以膜組件代替傳統生物處理技術末端二沉池,在生物反應器中保持高活性污泥濃度,提高有機負荷,減少污水處理設施佔地面積,並通過保持低污泥負荷減少剩餘污泥量。主要利用膜分離設備截留水中的活性污泥與大分子有機物。
(4)電化學法
電化學法是電解質溶液在電流的作用下,發生電化學反應時,溶液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在陰陽極發生氧化還原反應,降低為低分子有機物或直接氧化為CO2和H2O。此法處理效果雖然很好,但消耗能源大,不能被廣泛使用。
(5)生物接觸法
該法的實質是在池中填充填料,已經充氧的污水以一定流速流經填料上的生物膜時被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攝取利用,從而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去除,使污水得以凈化。它是介於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濾池之間的生物處理技術,兼具兩者的優點。生物接觸氧化法具有較強的抗沖擊負荷能力,運行方便、操作簡單,易於維護管理,不需污泥迴流。但是,填料易堵塞,布水和曝氣不易均勻,可能在局部不為出現死角。
(6)其他
高級氧化技術對餐飲廢水進行氧化,確定了較佳反應條件,且本方法能有效降低COD、氨氮等污染物,可作為後續生物處理的預處理。
用厭氧池 人工濕地 人工浮床復合系統進行餐飲廢水的處理研究,結果表明,預處理可將大分子有機物進行水解,人工濕地的處理效果良好,後續人工浮床出水能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准,總體人工濕地復合系統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