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廠每日處理污水量怎麼算
就是按水來量的1-1.5%折算源,精細點的,可以根據SS的去除率折算污泥量+剩餘污泥量。
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 指城鎮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數法測算。
測算公式為: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系數×市鎮非農業人口×365。
(1)污水處理站單位面積排放系數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廠有害氣體中毒的防範
在污水管道和處理廠的各種構築物和井內,都有可能存在對人體有害的氣體。這些有害氣體成分復雜、種類繁多,根據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將它們分為有毒有害氣體(窒息性氣體)和易燃易爆氣體兩大類。
有毒有害氣體主要通過人的呼吸器官對人體造成傷害比如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氣體,這些氣體進入人體內部後會抑制人體細胞的換氧能力,引起肌體組織缺氧而發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氣體是遇到各種明火或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燒甚至爆炸的氣體,比如沼氣、石油氣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氣體流通不暢或長時間沒有任何操作的地方,這些氣體容易積聚成害。
Ⅱ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數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 - 脈金選礦 100 500 - -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 -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 -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他排污單位101020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1h) >2(接觸時間≥1h) - -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 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重選 16.0m³/t(礦石)
浮選9.0m³/t(礦石)
氰化8.0m³/t(礦石)
碳漿8.0m³/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³/t(原油)
250~500萬t,1.2m³/t(原油)
<250萬t,1.5m³/t(原油)
B >500萬t,1.5m³/t(原油)
250~500萬t,2.0m³/t(原油)
<250萬t,2.0m³/t(原油),
C >500萬t,2.0m³/t(原油)
250~500萬t,2.5m³/t(原油)
<250萬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³/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m³/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m³/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³/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30.0m³/t(板)
8 製糖工業某蔗製糖 10.0m³/t(甘蔗)
甜菜製糖4.0m³/t(甜菜)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m³/t(原皮)
牛干皮100.0m³/t(原皮)
羊干皮150.0m³/t(原皮)
10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150.0m³/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100m³/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80.0m³/t(酒)
味精工業600.0m³/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³/t(啤酒)
11 鉻鹽工業5.0m³/t(產品)
12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³/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m³/t(原麻)或750m³/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本色: 150m³/t(漿)漂白: 240m³/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³/t(纖維)
長纖維800m³/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5.0m³/輛
17 電影洗片5m³/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最高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 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 ~ 9 6 ~ 9 6 ~ 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3 懸浮物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SS)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 ( 包括石油煉制 )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黃磷工業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區 ( 水體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 P 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 ( 以五氯酚計 )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 - 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 個 /L 1000 個 /L 5000 個 /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 個 /L 500 個 /L 1000 個 /L 55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醫院 * 、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 接觸時間 ≥ 1h) >2( 接觸時間 ≥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 接觸時間≥ 1.5h) 56總有機碳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TOC)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 50 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³/t(礦石)
浮選9.0m³/t(礦石)
氰化 8.0m³/t(礦石)
碳漿8.0m³/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³/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A
>500萬t,1.0m³/t(原油)
250~500萬t,,1.2m³/t(原油)
<250萬t,,1.5m³/t(原油)
B
>500萬t,1.5m³/t(原油)
250~500萬t,,2.0m³/t(原油)
<250萬t,,2.0m³/t(原油)
C
>500萬t,2.0m³/t(原油)
250~500萬t,,2.5 m³/t(原油)
<250萬t,,2.5m³/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200.0 m³/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70.0 m³/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10.0 m³/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200.0m³/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³/t (板)
8 製糖工業甘蔗製糖 10.0 m³/t
甜菜製糖4.0 m³/t
9 皮革工業豬鹽濕皮 60.0 m³/t
牛干皮100.0 m³/t
羊干皮150.0 m³/t
10 發酵、釀造工業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³/t
以薯類為原料80.0 m³/t
以糖蜜為原料70.0 m³/t
味精工業600.0 m³/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³/t
11
鉻鹽工業5.0 m³/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³/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500 m³/t (原麻)
750 m³/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³/t (纖維)
長纖維800.0 m³/t(纖維)
15
化纖漿粕本色: 150 m³/t(漿);
漂白:240 m³/t(漿)
16 制葯工業醫葯原料葯
青黴素 4700m³/t(氰黴素)
鏈黴素1450m³/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³/t(土黴素)
四環素1900m³/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³/t(潔黴素)
金黴素3000m³/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³/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³/t(維生素C)
氯黴素2700m³/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³/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³/t(維生素B1)
安乃近180m³/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³/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2400m³/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³/t(咖啡因)
17 有機磷農葯工業
樂果** 700m³/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³/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³/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³/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³/t(產品)
敵百蟲40m³/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³/t(產品)
18 除草劑工業除草醚 5m³/t(產品)
五氯酚鈉2m³/t(產品)
五氯酚 4m³/t(產品)
2甲4氯14m³/t(產品)
2,4-D 4m³/t(產品)
丁草胺4.5m³/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³/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³/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3.5m³(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5.0m³/輛
21 電影洗片5m³/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申請注意:在實際申請過程中,根據筆者實際申請經驗,一般需要在當地政府,通過其環保局申請,其整個流程必須要事先准備充分,否則實際申請時很可能因為一星半點的問題而遭停沚。
Ⅲ 施工期污水排放適用什麼標准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並回於2002年12月27日由國家環境保答護總局和國家技術監督檢驗總局批准發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實施。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計算公式:
Qs=Kq1V1/1000
式中:Qs——生活區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額。
V1——生活區人數,人。
K ——污水排放系數,一般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
Ⅳ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具體數值是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 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 43 項。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 A標准和 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表 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 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 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9 總磷
(以 P計)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 (以P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 CL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Ⅳ 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計算
城鎮生活污抄水排放量指城鎮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數法測算。
測算公式為: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鎮生活污水排放系數×市鎮非農業人口×365
應該是綜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據綜合生活用水量的80%-90%來計算,具體根據居住條件、衛生器具完備程度進行選取。例如農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沒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選擇低值;城市中心城區的衛生器具很完備,可以選擇高值。
(5)污水處理站單位面積排放系數擴展閱讀:
經驗計演算法
根據生產過程中單位產品的經驗排放系數與產品產量,求得"三廢"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稱為經驗計演算法。
採用經驗計演算法計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時,通常又稱之為"排污系數計演算法"。
排污系數是指在正常技術經濟和管理條件下生產某單位產品所產生的污染物數量的統計平均值或計算值。排污系數目前使用的有二種:一種是受控排污系數,即在正常運行的污染治理
Ⅵ 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ICS 13.060 .30
Z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發布 2003-07-01 實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本電子版內容如與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標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國環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圍.............................................................................................................................3
2.規范性引用文件.........................................................................................................3
3.術語和定義.................................................................................................................3
4.技術內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3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6
4.3 污泥控制標准...................................................................................................7
5.其他規定.....................................................................................................................8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
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
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執行本標准。
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
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
本標准為首次發布。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准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准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標准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GB18918-2002
3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 城鎮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
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鎮污水處理廠(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 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
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4.技術內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4.1.1 控制項目及分類
4.1.1.1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
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 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計43 項。
4.1.1.2 基本控制項目必須執行。選擇控制項目,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污水處
理廠接納的工業污染物的類別和水環境質量要求選擇控制。
4.1.2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
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
標准和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4.1.2.1 一級標準的A 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
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 標
准。
4.1.2.2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
游泳區除外)、GB3097 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
標准。
4.1.2.3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類
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1.2.4 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
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4.1.3 標准值
4.1.3.1 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1 和表2 的規定。
4.1.3.2 選擇控制項目按表3 的規定執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設的1 1.5 3 5
9
總磷
(以P 計)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 大於35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60%;
BOD 大於160mg/L 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0C 時的控制指標。
表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GB 18918-2002
6
表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CL 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樣與監測
4.1.4.1 水質取樣在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應設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
自動比例采樣裝置,pH、水溫、COD 等主要水質指標應安裝在線監測裝置。
4.1.4.2 取樣頻率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樣,以日均值計。
4.1.4.3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7 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執行。
4.2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4.2.1 標准分級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求和大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施條件,
將標准分為三級。
4.2.1.1 位於GB3095 一類區的所有(包括現有和新建、改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
標准實施之日起,執行一級標准。
GB18918-2002
7
4.2.1.2 位於GB3095 二類區和三類區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分別執行二級標准和三級標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標準的時間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擴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准實施之
日起開始執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設綠化帶,並設有一定的防護距離,
防護距離的大小由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4.2.2 標准值
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氣的排放標准值按表4 的規定執行。
表4 廠界(防護帶邊緣)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 單位 mg/m3
序號 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氫 0.03 0.06 0.32
3 臭氣濃度(無量綱) 10 20 60
4 甲烷(廠區最高體積濃度 %) 0.5 1 1
4.2.3 取樣與監測
4.2.3.1 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點設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廠界或防護帶邊緣的濃度最高點;
甲烷監測點設於廠區內濃度最高點。
4.2.3.2 監測點的布置方法與采樣方法按GB16297 中附錄C 和HJ/T55 的有關規定執行。
4.2.3.3 采樣頻率,每2h 采樣一次,共採集4 次,取其最大測定值。
4.2.3.4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8 執行。
4.3 污泥控制標准
4.3.1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處理,穩定化處理後應達到表5 的規定。
表5 污泥穩定化控制指標
穩定化方法 控制項目 控制指標
厭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機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機物降解率(%) >50
蠕蟲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糞大腸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污泥脫水處理,脫水後污泥含水率應小於80%。
4.3.3 處理後的污泥進行填埋處理時,應達到安全填埋的相關環境保護要求。
4.3.4 處理後的污泥農用時,其污染物含量應滿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條件須符合GB4284 的
有關規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農用時污染物控制標准限值
最高允許含量(mg/kg 干污泥)
序號 控制項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鹼性土壤上
(pH>=6.5)
1 總鎘 5 20
2 總汞 5 15
3 總鉛 300 1000
4 總鉻 600 1000
5 總砷 75 75
6 總鎳 100 200
7 總鋅 2000 3000
8 總銅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類 3000 3000
11 苯並(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英/多氯代二苯並呋喃
(PCDD/PCDF 單位:ng 毒性單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 計) 500 500
14 多氯聯苯(PCB) 0.2 0.2
4.3.5 取樣與監測
4.3.5.1 取樣方法,採用多點取樣,樣品應有代表性,樣品重量不小於1kg。
4.3.5.2 監測分析方法按表9 執行。
4.4 城鎮污水處理廠雜訊控制按GB12348 執行。
4.5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包括改、擴建)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準的時間為准。
5.其他規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水資源用於農業、工業、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時,
還應達到相應的用水水質要求,不得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6.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6.1 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執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不能達到本地區環境功能要求
時,可以根據總量控制要求和環境影響評價結果制定嚴於本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並
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 定 方 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1 化學需氧量(COD) 重鉻酸鹽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釋與接種法 2 GB7488-87
3 懸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動植物油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類 紅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總氮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餾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總磷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釋倍數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電極法 GB6920-86
12 糞大腸菌群數 多管發酵法 1)
13 總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氣相色譜法 10ng/L GB/T14204-93
15 總 鎘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總 鉻 高錳酸鉀氧化-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價鉻 二苯碳醯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總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總 鉛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總 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總 鈹 活性炭吸附-鉻天菁S 光度法 1)
22 總 銀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鎘試劑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總 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總 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總 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鉀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總硒 2,3-二氨基萘熒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並(a)芘 高壓液相色譜法
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揮發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總氰化物 硝酸銀滴定法
異煙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
直接顯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類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總硝基化合物 氣相色譜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機磷農葯(以P 計) 氣相色譜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續表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測定下限
(mg/L)
方法來源
35 馬拉硫磷 氣相色譜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樂 果 氣相色譜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對硫磷 氣相色譜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氣相色譜法
藏紅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頂空氣相色譜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頂空氣相色譜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頂空氣相色譜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6 鄰-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7 對-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8 間-二甲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氣相色譜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氣相色譜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氣相色譜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對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氣相色譜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譜法 1.0μg/L 1)
56 間-甲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譜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譜法 0.8μg/L 1)
59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0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氣相、液相色譜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氣相色譜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以Cl 計)
微庫侖法
離子色譜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表8 大氣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氨 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氫 氣相色譜法 GB/T14678-93
3 臭氣濃度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氣相色譜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控制項目 測定方法 方法來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乾法 1)
2 有機質 重鉻酸鉀法 1)
3 蠕蟲卵死亡率 顯微鏡法 GB7959-87
4 糞大腸菌群菌值 發酵法 GB7959-87
5 總鎘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總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總鉛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總鉻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總砷 硼氫化鉀-硝酸銀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黃素比色法 2)
11 礦物油 紅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並(a)芘 氣相色譜法 2)
13 總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總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總鎳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並二惡
英/多氯代二苯並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毛細管氣相色譜/
高分辨質譜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聯苯(PCB) 氣相色譜法 待定
註:暫採用下列方法,待國家方法標准發布後,執行國家標准。
1)《城鎮垃圾農用監測分析方法》
2)《農用污泥監測分析方法》
Ⅶ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
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pH值,重金屬。
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化學性指標
一、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一般BOD/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三、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₂、H₂O、NO、SO₂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四、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五、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六、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七、pH值。
八、重金屬。
生物性指標
一、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二、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7)污水處理站單位面積排放系數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製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
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餘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餘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體污染後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
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
⑴數量大;
⑵分布廣;
⑶存活時間較長;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產生抗葯性,很難絕滅;
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後,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
常見的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於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
Ⅷ 水處理的排污標准
GB18918-2002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而GB8978-1996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兩者是不同的概念,兩者都有各自的針對對象,兩者是不可以混用的。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最新的標准國家還沒有出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用的還是GB8978-1996。
納米晶技術是派斯軟水機獨有的水軟化技術,根據中立的實驗室檢測,除垢率達99.6%,達到完美的軟化水的效果,比以前所知的任何一種類型的軟水機效果都要優異。同時也是在無化學添加成分的情況下,被證明非常有效的軟水機。 納米晶的技術原理是TAC(Template Assisted Crys-tallization)技術,即離子晶體化,利用納米晶聚合球體表面晶核產生的高能量把水中的鈣、鎂、碳酸氫根等離子打包成納米級的晶體,當這種晶體長到2納米左右時自動脫落到水中,水中沒有了鈣、鎂、碳酸氫根離子也就不會在有水垢產生。 沉澱物過濾法的目的是將水源內之懸浮顆粒物質或膠體物質清除乾凈。這些顆粒物質如果沒有清除,會對透析用水其它精密的過濾膜造成破壞或甚至水路的阻塞。這是最古老且最簡單的凈水法,所以這個步驟常用在水純化的初步處理,或有必要時,在管路中也會多加入幾個濾器(filter)以清除體積較大的雜質。濾過懸浮的顆粒物質所使用的濾器種類很多,例如網狀濾器,沙狀濾器(如石英沙等)或膜狀濾器等。只要顆粒大小大於這些孔洞之大小,就會被阻擋下來。對於溶解於水中的離子,就無法阻攔下來。如果濾器太久沒有更換或清洗,堆積在濾器上的顆粒物質會愈來愈多,則水流量及水壓會逐漸減少。人們就是利用入水壓與出水壓差來判斷濾器被阻塞的程度。因此濾器要定時逆沖以排除堆積其上的雜質,同時也要在固定時間內更換濾器。
沉澱物過濾法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注意,因為顆粒物質不斷被阻攔而堆積下來,這些物質 面或許有細菌在此繁殖,並釋放毒性物質通過濾器,造成熱原反應,所以要經常更換濾器,原則上進水與出水的壓力落差升高達到原先的五倍時,就需要換掉濾器。 硬水的軟化需使用離子交換法,它的目的是利用陽離子交換樹脂以鈉離子來交換硬水中的鈣與鎂離子,以此來降低水源內之鈣鎂離子的濃度。其軟化的反應式如下:
Ca2++2Na-EX→Ca-EX2+2Na+1
Mg2++2Na-EX→Mg-EX2+2Na+1
式中的EX表示離子交換樹脂,這些離子交換樹脂結合了Ca2+及Mg2+之後,將原本含在其內的Na+離子釋放出來。
樹脂基質(resin matrix)內藏氯化鈉,在硬水軟化的過程中,鈉離子會逐漸被使用耗盡,則交換樹脂的軟化效果也會逐漸降低,這時需要作還原(regeneration)的工作,也就是每隔固定時間加入特定濃度的鹽水,一般是10%,其反應方式如下:
Ca-EX2+2Na+(濃鹽水)→2Na-EX+Ca2+
Mg-EX2+2Na+(濃鹽水)→2Na-EX+Mg2+
如果水處理的過程中沒有陽離子的軟化,不只是逆滲透膜上會有鈣鎂體的沉積以致降低功效甚至破壞逆滲透膜,同時病人也容易得到硬水癥候群。硬水軟化器也會引起細菌繁殖的問題,所以設備上需要有逆沖的功能,一段時間後就要逆沖一次以防止太多雜質吸附其上。另一個值得注意問題的是高血鈉症,因為透析用水的軟化與再還原過程是*計時器來控制,正常情況還原作用大多發生在半夜,這是*閥門在控制,如果發生故障,大量鹽水就會涌進水源,進而造成病人的高血鈉症。全自動鈉離子交換器採用離子交換原理,去除水中的鈣、鎂等結垢離子。當含有硬度離子的原水通過交換器內樹脂層時,水中的鈣、鎂離子便與樹脂吸附的 鈉離子發生置換,樹脂吸附了鈣、鎂離子而鈉離子進入水中,這樣從交換器內流出的水就是去掉了硬度的軟化水。
活性炭是由木頭,殘木屑,水果核,椰子殼,煤炭或石油底渣等物質在高溫下乾餾炭化而成,製成後還需以熱空氣或水蒸氣加以活化。它的主要作用是清除氯與氯氨以及其它分子量在60到300道爾頓的溶解性有機物質。活性炭的表面呈顆粒狀,內部是多孔的,孔內有許多約1Onm~lA大小的毛細管,1g的活性炭內部表面積高達700-1400m2,而這些毛細管內表面及顆粒表面就是吸附作用之所在。影響活性炭清除有機物能力的因素有活性炭本身的面積,孔洞大小以及被清除有機物的分子量及其極性(Polarity),它主要*物理的吸附能力來排除雜物,當吸附能力達飽合之後,吸附過多的雜質就會掉落下來污染下游的水質,所以必須定時利用逆沖的方式來清除吸附其上的雜質。
這種活性炭濾器如果吸附能力明顯下降,必須更新。測定進水及出水的TOC濃度差(或細菌數量差)是考量更換活性炭的依據之一。有些逆滲透膜對氯的耐受性不佳,所以在逆滲透之前要有活性碳的處理,使氯能夠有效的被活性炭吸附,但是活性碳上的孔洞吸附的細菌容易繁殖滋長,同時對於分子較大有機物的清除,活性炭的功效有限,所以必須*逆滲透膜在後面補強。 去離子法的目的是將溶解於水中的無機離子排除,與硬水軟化器一樣,也是利用離子交換樹脂的原理。在這 使用兩種樹脂-陽離子交換樹脂與陰離子交換樹脂。陽離子交換樹脂利用氫離子(H+)來交換陽離子;而陰離子交換樹脂則利用氫氧根離子(OH-)來交換陰離子,氫離子與氫氧根離子互相結合成中性水,其反應方程式如下:
M+x+xH-Re→M-M-Rex+xH+1
A-z+zOH-Re→A-Rez+zOH-1
上式中的的M+x表陽離子,x表電價數,M+x陽離子與陽離子樹脂上H-Re的氫離子交換,A-z則表陰離子,z表電價數,A-z與陰離子交換樹脂結合後,釋放出OH-離子。H+離子與OH-離子結合後即成中性的水。
這些樹脂之吸附能力耗盡之後也需要再還原,陽離子交換樹脂需要強酸來還原;相反的,陰離子則需要強鹼來還原。陽離子交換樹脂對各種陽離子的吸附力有所差異,它們的強弱程度及相對關系如下:
Ba2+>Pb2+>Sr2+>Ca2+>Ni2+>Cd2+>CU2+>Co2+>Zn2+>Mg2+>Ag1+>Cs1+>K1+>NH41+>Na1+>H1+
陰離子交換樹脂與各陰離子的親合力強度如下:
S02-4+>I->NO3->NO2->Cl->HCO3->OH->F-
如果陰離子交換樹脂消耗殆盡而沒有還原,則吸附力最弱的氟就會逐漸出現在透析用水中,造成軟骨病,骨質疏鬆症及其它骨病變;如果陽離子交換樹脂消耗盡了,氫離子也會出現在透析用水之中,造成水質酸性的增加,所以去離子功能是否有效,需要時常監視。一般是*水質的電阻系數(resistivity)或傳導度(conctivity)來判斷。去離子法所使用的離子交換樹脂同樣也會造成細菌的繁殖引起菌血症,這是值得注意的一點。 反滲透法可以有效的清除溶解於水中的無機物,有機物,細菌,熱原及其它顆粒等,是透析用水之處理中最重要的一環。要了解反滲透原理之前,要先解釋滲透(osmosis)的觀念。所謂滲透是指以半透膜隔開兩種不同濃度的溶液,其中溶質不能透過半透膜,則濃度較低的一方水分子會通過半透膜到達濃度較高的另一方,直到兩側的濃度相等為止。在還沒達到平衡之前,可以在濃度較高的一方逐漸施加壓力,則前述之水分子移動狀態會暫時停止,此時所需的壓力叫作 滲透壓 (osmotic pressure),如果施加的力量大於滲透壓時,則水份的移動會反方向而行,也就是從高濃度的一側流向低濃度的一側,這種現象就叫作反滲透。反滲透的純化效果可以達到離子的層面,對於單價離子(monovalentions)的排除率(rejectionrate)可達90%-98%,而雙價離子(divalent ions)可達95%-99%左右(可以防止分子量大於200道爾敦的物質通過)。
反滲透水處理常用的半透膜材質有纖維質膜(cellulosic),芳香族聚醞胺類(aromatic polyamides),polyimide或polyfuranes等,至於它的結構形狀有螺旋型(spiral wound),空心纖維型(hollow fiber)及管狀型(tubular)等。至於這些材質中纖維素膜的優點是耐氯性高,但在鹼性的條件下(pH ≥8.0)或細菌存在的狀況下,使用壽命會縮短。polyamide的缺點是對氯及氯氨之耐受性差。
如果反滲透前沒有作好前置處理則滲透膜上容易有污物堆積,例如鈣,鎂,鐵等離子,造成反滲透功能的下降;有些膜(如polyamide)容易被氯與氯氨所破壞,因此在反滲透膜之前要有活性碳及軟化器等前置處理。反滲透雖然價錢較高,因為一般反滲透膜的孔徑約在l0A以下,它可以排除細菌,病毒及熱原甚至各種溶解性離子等,所以在准備血液透析析釋用水最好准備這一道步驟。
反滲透系統的調試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掌握: 運行條件 運行前准備 試車運行 分離流程
反滲透膜分離工藝設計中常見的流程有如下幾種:
①一級一段法這種方式是料液進入膜組件後,濃縮液和產水被連續引出,這種方式水的回收率不高,工業應用較少。另一種形式是一級一段循環式工藝,它是將濃水一部分返回料液槽,這樣濃溶液的濃度不斷提高,因此產水量大,但產水水質下降。
②一級多段法當用反滲透作為濃縮過程時,一次濃縮達不到要求時,可以採用這種多步式方式,這種方式濃縮液體體積可減少而濃度提高,產水量相應加大。
③兩級一段法當海水除鹽率要求把NaCl從35000 mg/L降至500mg/L時,則要求除鹽率高達98.6%如一級達不到時,可分為兩步進行。即第一步先除去NaCl 90%,而第二步再從第一步出水中去除NaCl 89%,即可達到要求。如果膜的除鹽率低,而水的滲透性又高時,採用兩步法比較經濟,同時在低壓低濃度下運行時,可提高膜的使用壽命。
④多級反滲透流程在此流程中,將第一級濃縮液作為第二級的供料液,而第二級濃縮液再作為下一級的供料液,此時由於各級透過水都向體外直接排出,所以隨著級數增加水的回收率上升,濃縮液體體積減少濃度上升。為了保證液體的一定流速,同時控制濃差極化,膜組件數目應逐漸減少。 它的殺菌機理是破壞細菌核酸的生命遺傳物質,使其無法繁殖,其中最重大的反應是核酸分子內的pyrimidine鹽基變成雙合體(dimer)。一般是使用低壓水銀放電燈(殺菌燈)的人工253.7nm波長的紫外線能量。紫外線殺菌燈的原理與日光燈相同,只是燈管內部不塗螢光物質,燈管的材質是採用紫外線穿透率高的石英玻璃。一般紫外線裝置依用途分照射型,浸泡型及流水型。
在血液透析稀釋用水所使用的紫外線是安放在儲水槽到透析機器之間的管路上,也就是所有的透析用水在使用之前都要接受一次紫外線的照射,以達到徹底殺菌的效果。對紫外線的感受性最大的是綠膿菌、大腸菌;相反的,耐受性較大的則是枯草菌芽胞體。因為紫外線消毒法安全,經濟,對菌種的選擇性少,水質也不會改變,所以已廣泛使用這種方法,例如船上的飲用水就常使用這種消毒法。水中的依哥拉菌、巴斯拉菌、沙門氏菌等等全殺光,能潛入水中心360度殺菌,功效等於水面殺菌燈的三倍。能消除水中祿藻,效果顯著,使用方便,紫外線殺菌燈適用於:各種大小漁場過濾,水處理,大小型水池,游泳場、溫泉。殺菌效率可達99%-99.99%。
紫外線水處理技術--殺菌
紫外線殺菌主要是利用254納米波長的紫外線光。此波長的紫外線光,即使是在微量的紫外線投射劑量下,也可以破壞一個細胞的生命核心——DNA,因此阻止細胞再生,喪失再生能力使細菌變得無害,從而達到滅菌的效果。象所有其它紫外線應用技術一樣,這種系統的規模取決於紫外線的強度(照射器的強度和功率)和接觸時間(水、液體、或空氣暴露在紫外線下的時間長短)。
紫外線水處理技術--消除臭氧
在工業生產中,臭氧常被用於消毒和凈化水體。但是,由於臭氧有極強的氧化能力,水中剩餘的臭氧如果不被去除會有可能對下一流程有所影響,因此,通常臭氧處理過的水在進入主要的工藝流程之前必須將水中剩餘臭氧去除掉。254納米波長的紫外線對於破壞剩餘臭氧非常有效,它可以把臭氧分解成氧氣。盡管不同的系統所需要的規模不同,但通常來講,一個典型的臭氧消除系統所需的紫外線放射量是一個傳統的滅菌消毒系統的三倍左右。
紫外線水處理技術--降低總有機碳量
在很多高技術和實驗室裝置中,有機物會妨礙高純度水的生產。有很多方法可以把有機物從水中清除掉,較常用的方法包括使用活性炭和反滲透。波長較短的紫外線(185納米)也可以有效地降低總有機碳量。波長較短的紫外線具有更多的能量,因此能夠分解有機物。紫外線氧化有機的反應過程雖然非常復雜,紫外線水處理技術其主要原理是通過產生氧化能力很強的自由氫氧,將有機物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和臭氧清除系統一樣,這種降解有機碳的紫外線系統的紫外線放射量是傳統消毒系統的三到四倍。
紫外線水處理技術--降解余氯在市政水處理和供水系統, 加氯消毒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工業生產過程中,為了避免對產品產生不良影響,去除水中的余氯卻經常是必要的前處理。消除余氯的基該方法有活性炭床和化學處理。活性碳水處理的缺點在於它需要不斷再生,而且經常遇到細菌滋生的問題。185納米和254納米波長的紫外線都被證實可以有效地破壞余氯和氯氨的化學鍵。雖然需要巨大的紫外線能量才能發揮作用,但紫外線水處理技術的優點在於此方法不需向水中添加任何葯物,不需要儲存化學物質,容易維修,而且同時還有殺菌和去除有機物的作用。
特點:
1、脈沖紫外殺菌方式,寬光譜能量強,杜絕微生物的光復活現象
2、採用全不銹鋼外殼,使用壽命長
3、燈管可採用手動清洗或自動機械清洗方式
4、全自動控制系統,智能化操作 波長從 200 到 300nm 的紫外線有殺菌作用。 UVC 輻射有很強的殺菌力。它被 DNA 吸收並對其結構進行破壞,從而去除活細胞的活性。微生物如病毒,細菌,酵母菌,真菌被紫外燈在幾秒鍾之內變得無害。只要輻射強度足夠高,紫外線殺菌是一種可靠和環保的方法,因為無需任何化學添加劑。此外,微生物無法對紫外線產生抗體。
在用紫外線殺菌時,可以使用發射波長為 254 nm 的單色譜低壓汞燈 ,或是發射寬頻光譜覆蓋從 200 到 300 nm 的整個范圍的中壓汞燈,也可以使用只發射波長為 222 nm 的準分子燈。
世紀源紫外燈進行水處理的優點:
對味道和氣味沒有影響;
無需添加化學物質;
無環境污染;
輻射時間短;
對耐氯的病原體有效;
操作簡便;
工藝的維護需求小;
運行成本極低。 生物化學水處理方法利用自然界存生的各種細菌微生物,將廢水中有機物分解轉化成無害物質,使廢水得以凈化。生物化學水處理方法可以分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氧化塔、土地處理系統、厭氧生物水處理方法。
生物化學水處理法的流程:
原水→格柵→調節池→接觸氧化池→沉澱地→過濾→消毒→出水。
1、活性污泥水處理方法
(1)純氧曝氣法。最早是在1968 年由美國建成第一個純氧曝氣的污水處理廠。由於製造氧氣的成本不斷下降, 純氧曝氣法得到廣泛應用。
(2)深水曝氣法。增加曝氣池的深度可以增加池水的壓力, 從而使水中氧的溶解度提高, 氧的溶解速度也相 應增快, 因此, 深水曝氣池水中的溶解氧要比普通曝氣 池的高, 一般是將池深由原來的4 m 增加到10 m 左右。
(3)射流曝氣法。污水和污泥組成的混合液通過射流器, 由於高速射流而產生負壓, 從而有大量的空氣吸入,空氣與混合液進行充分接觸, 提高了污水的吸氧率, 從而使處理的污水效率得到提高。
(4)投加化學混凝劑及活性炭法。在活性污泥法的曝氣池中投加化學混凝劑及活性炭, 這樣相當於在進行生化處理的同時進行物化處理。活性炭又可作為微生物的載體並有協助固體沉降的作用, BOD 及COD 的去除率提高, 使水質凈化。(5)生物接觸氧化法。這是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過濾法特點的一種新型污水處理方法, 以接觸氧化池代替一般的曝氣池, 以接觸沉澱池代替常用的沉澱池。
(6)管道化曝氣。此法是使污水在壓力管道內進行活性污泥曝氣, 同時進行較長距離的輸送。由於設備少,投資費用和操作費用均可降低。
曝氣:即排流式曝氣,使用曝氣風機將壓縮空氣不斷地鼓入廢水中,保證水中有一定的溶解氧,以維持微生物的生命活動,分解水中有機物,以達到水處理的凈化效果。
2、生物膜水處理方法
(1)生物濾池:使廢水流過生長在濾料表面的生物膜,通過兩面間的物質交換及生化作用,使廢水中有機物降解,達到水處理的凈化目的。
(2)生物轉盤:由固定在一橫軸上的若干間距很近的圓盤組成,不斷旋轉的圓盤面上生長一層生物膜,以達到水處理凈化效果。 生物接觸氧化:供微生物棲附的填料全部浸於廢水中,並採用機械設備向廢水中充入空氣,使廢水中有機物降解,以凈化廢水。 3、土地處理系統 (1)土地滲濾:利用土壤膜中的微生物和植物根系對污染物的凈化能力來進行生活污水處理,同時利用污水中的水、肥來促進農作物、牧草、樹木生長。
(2)污水灌溉:這種水處理方法主要目的為灌溉,以充分利用凈化後的污水。
4、厭氧生物水處理方法:利用厭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達到水處理凈化目的,同時產生甲烷氣、CO2等氣體。 如果所取水樣內混有較多的微粒雜質,則在四氯化碳萃取後,水和有機溶劑分層處不會出現明顯的分液層,但仍可用乾的濾紙過濾,因為干濾紙會很快吸干混雜層中的水珠,而使四氯化碳通過濾紙時並不影響測試結果。四氯化碳蒸汽對人體有毒害,在操作時應盡量避免吸入,蒸發烘乾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Ⅸ 污水處理廠 污染物排放量怎麼計算 COD產生濃度為450,產生量為945.排放濃度為60,排量為多少
你這個問題沒有復表制述的太清楚,是哪個污染物的排放量?COD的?還有你也沒有註明單位。 如果是COD的排放量,很簡單,直接把COD的排放濃度乘以排水量就行了(注意單位換算,COD的單位一般是mg/L,排水量一般是T/d)。
假設你的COD排放濃度為60mg/L,排水量為945t/d,那麼COD每天的排放量=60*945/1000=56.7mg/d。
污水廠一般是算消減量,即:(進水濃度—出水濃度)*排水量。
望採納!
Ⅹ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1、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2、一級A、一級B指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中的規定:
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3、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准。
(10)污水處理站單位面積排放系數擴展閱讀:
《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將水環境質量標准與行業排放標准進行有效銜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規形式予以確定。
目前,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准,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類標准,這三項主要指標分別為:40mg/L、2mg/L、0.4mg/L。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標准制訂有關規定,地方標准可以嚴於國家標准。我省作為北方地區,降水南北空間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態基流。特別是冬春季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企業排放入河的廢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一級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衡量仍是劣Ⅴ類。企業達標排放的污水入河後,因河道在冬春季無生態基流、
無自然凈化能力導致國考斷面水質仍為劣Ⅴ類,只有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嚴格要求到地表水Ⅴ類標准,才能確保河流達地表水Ⅴ類水質。
這是水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和創新,是破解我省企業排水達標、地表水水質不達標難題的重大舉措,是走出行業排放標准與環境質量標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