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政主管部門對污水廠進行監管的法律依據國家級、地方級(最好是湖南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
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
❷ PPP與特許經營的區別是什麼
1、政府特許經營項目的要點是私營企業從事提供公共產品(服務)必須是獲得的政府授權。PPP的本質是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產品(服務),一般可以分為:服務外包(比如:垃圾清運服務)、特許經營(比如:污水處理項目)、私有化(比如:燃煤發電項目)三種類型,並非所有PPP項目都必須獲得政府授權。PPP更多的是強調平等合作,特許經營更多的是強調政府授權。
2、特許經營分兩大類,政府特許經營(Concession)和商業特許經營(Franchise),項目融資領域所說的特許經營特指政府特許經營。私營企業參與公共產品(服務)的提供,通常是需要政府的授權的。
3、《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法(徵求意見稿)》(2014年5月3日稿)中,特許經營是指「各級人民政府依法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外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並簽訂協議,授權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建設運營或者經營特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提供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活動。」
❸ 什麼是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
污水處理來特許經營權是指自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
特許經營作為一類特殊的經營項目,主要指無形資產,對不少企業的生產經營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對外交往的日益頻繁,使國內企業接觸、認識和開發利用特許經營權的機會亦日漸增多。
(3)污水特許經營簽約講話擴展閱讀
在我國,特許經營又叫特許經營權,通常有兩種形式:
一、由政府機構授權,准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一定地區享有經營某種特許業務的權利,如准許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的航線上,利用國有的機場設施,經營客貨運業務;
二、一家企業有期限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按照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
❹ 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可以不進行招標。這句話怎麼理解
特許經營項目是指投資人組建的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經營的項目,法律規定可以不用招標直接由投資人組建的項目法人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該條法律規定的出處是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是法定的條件。這個跟采購人具備自行建設、生產和提供的條件是一樣的。給你舉個例子,一個房地產開發商除具備房屋開發資質外,還具備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其開發的商品房就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自行組織施工,而不需要再招標采購了。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特許經營分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和商業特許經營。目前在我國推行的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主要是指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2004]126號令)對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這樣定義的:是指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主要適用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行業。
126號令第八條指出,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必須經過如下流程:
(一)提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報直轄市、市、縣人民相關部門批准後,向社會公開發布招標條件,受理投標;
(二)根據招標條件,對特許經營權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和方案預審,推薦出符合條件的投標候選人;
(三)組織評審委員會依法進行評審,並經過質詢和公開答辯,擇優選擇特許經營權授予對象;
(四)向社會公示中標結果,公示時間不少於20天;
(五)公示期滿,對中標者沒有異議的,經直轄市、市、縣人民相關部門批准,與中標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
❺ 代表市政府簽訂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協議,應具備哪些手續和程序
按照六部委《基礎設施與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污水處理的回特許經營應當通過公答開競拍獲得,若未經該程序,其行為也違反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應視為無效。因此,污水處理廠要獲得特許經營協議,應當先行進行投標,做標書,然後通過公開競拍獲得經營權。市政府單方面將特許經營權授予污水處理廠,其行為涉嫌違法或超越法定職權。
❻ 農村污水處理運營屬於特許經營項目嗎
不屬於。
在我國特許經營項目有以下兩種,一種是政府授權的,允許特定企業利用公共資源,或者從事特定的業務。第二種是一家企業允許另一家企業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使用這家企業的商標或者是專利等,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
❼ 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問題
生產企業可以自行投資建設污水處理廠,但只能處理內部產生的污水,且出水必須受環保局的監督監測,比如裝在線儀器、水質監測。要處理周圍生產企業、社區的污水,必須和當地公用事業局或開發區管委會洽談,並取得特許經營才行。怎麼運作和需要什麼手續這問題要回答的東西太多了,如有需要可以向我詢問。
❽ 污水處理站協議
為了使企業生產生活廢水規范排放,合理收取處理費用,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排放規范
1、生產區內的生產廢水、沖洗水、鍋爐廢水、循環水等所有廢水,在生產區域內形成全封閉,以及生活區的生活污水全部進入乙方收集池,經預處理達到規定的污水處理廠介面標准後,由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處理。
2、生活區及閑置地塊的地面水可以進入甲方雨水管網。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排放時間排放,乙方需在企業內部建一個能儲存兩天生產廢水的收集池,以適應特殊情況下的應急儲存。
二、管網布設
1、生產車間的污水必須全部進入收集池統一進行預處理,杜絕車間污水管道與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管道直接聯接。
2、乙方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介面處必須安裝止回閥,防止迴流;安裝截止閥,以便維修及特殊情況下控制;安裝取水閥,以便隨時取樣。
三、費用收取
——年,乙方所有廢水全部由乙方自行預處理到達介面標准經甲方驗收後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經甲方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乙方向甲方繳納污水處理費 萬元整。
四、其他事宜
1、乙方應主動向甲方繳納處理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控制乙方排污。處理費按季度預支付,即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餘款於2008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不按上述排放要求實施,將水暗排入甲方雨水管網,發現一次甲方向乙方加收污水處理及打水電費貳萬元。
3、本合同適用於乙方現有生產規模,如增加生產能力時,費用收取辦法另行商定。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由乙方總公司及甲方污水處理廠各執一份。本合同簽定後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❾ 污水處理TOT特許經營權轉讓協議是否徵收印花稅
TOT模式下,污水處理廠資產在特許經營期內產權發生轉移,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和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
❿ 銀川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處理企業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提高城市水環境質量,促進節約用水和水污染防治,改善生態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銀川市城市規劃區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財政、審計、價格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對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凡向污水處理廠及排水管網(指匯集和排放污水、雨水的管道、溝河渠、泵站等設施所形成的網路系統)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依照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第五條污水處理費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收;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取水資源費時一並代收;
(三)建築企業施工降水、排水的污水處理費,由市政設施管理單位、市建築行業管理單位代收。
代收手續費為實收污水處理費總額的3%-5%,具體標准由市建設、財政部門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比例進行核准。第六條污水處理費由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與公共供水企業水費收繳實行一張票據;由其他部門代征的,使用財政統一票據。第七條污水處理費的計征和減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准、對象、范圍執行。除國家、自治區、市政府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第八條徵收的污水處理費應全額繳入國庫,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污水處理企業的運行、維護、改造、建設和監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九條獲得特許經營權的污水處理企業應當按照特許運營協議規定履行義務,並取得運營服務費。第十條污水處理企業按特許運營協議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運營服務費,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核定後的水量、水質情況出具准用報告報市財政部門審核,市財政部門完成審核後向污水處理企業撥付運營服務費,並將有關信息反饋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一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12月,根據污水處理費的總體收入和運營服務費總支出情況,編制下一年污水費年度使用計劃,報市財政部門審批。第十二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制度,對污水處理企業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污水處理企業的違法行為。第十三條市環保部門應加強對城市排水監測站點的監督管理,監測排入污水處理企業和排水管網的污水水質,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和排水管網安全運行。
市環保部門每月應對污水處理企業的進出水水樣進行不少於一次的抽樣檢驗,並出具化驗報告。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阻撓徵收管理人員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第十五條污水處理企業不得謊報實際運行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騙取運營服務費。
污水處理企業謊報實際運行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騙取運營服務費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追繳騙取的運營服務費,並處以騙取款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單位和個人未按照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對從事經營活動的排污者,處以應繳費額1至3倍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對其他排污者,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七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紀檢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本辦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