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市廢水處理的方法有哪些
城市污水含有各種類型、不同程度的各種有毒、有害污染物。城市污水的處理涉及很多方面,必須對下水道體制,污水處理廠的位置和處理工藝,處理後污水的利用和排放要求等進行綜合規劃。工業廢水在城市污水中的比重,因城市工業生產規模和水平而不同,可從百分之幾到百分之幾十。其中往往含有腐蝕性、有毒、有害、難以生物降解的污染物。因此,工業廢水必須進行處理,達到一定標准後方能排入生活污水系統。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水量以及兩者的比例決定著城市污水處理的方法、技術和處理程度。我國城市污水一般通過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具體可分為一、二、三級處理。一級處理,又稱初級處理。處理的對象是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懸浮物。可以採用篩濾截留法——篩網、格柵過濾、重力分離法——沉砂池、沉澱池、隔油池、氣浮池等。離心分離法、旋流分離器、離心機等。二級處理,是指去除污水中污染物,使其各項指標達到要求。主要環節要根據不同的污水處理程度、規模、水質特點來確定處理工藝。三級處理,又稱深度處,彌補二級處理的欠缺,可使用化學和物理化學以及生物方法,比如中和法、人工濕地法等。氧氣同微生物能充分接觸反應,混合液進入沉澱池,混合液中的懸浮固體在沉澱池中沉下來和水分離,流出沉澱池的就是凈化水、沉澱池中的污泥大部分迴流,稱為迴流污泥,迴流污泥的目的是使曝氣池內保持一定的懸浮固體濃度,也就是保持一定的微生物濃度、曝氣池中的生化反應引起微生物的增殖,增殖的微生物量通常從沉澱池中排除,以維持活性污泥系統的穩定運行,這部分污泥叫剩餘污泥活性污泥除了有氧化和分解有機物的能力外,還要有良好的凝聚和沉降性能,以使活性污泥能從混合液中分離出來,得到澄清的出水。傳統活性污泥法建設投資額高,但處理的動力費較低。缺點:所需停留時間長,設備龐大,基建投資大,因而要加各種構築物,使各種構築物容積增大,從而使處理廠面積增大,增加管理人員及管理難度。發展方向:①為了廢水體系的組分、濃度均勻化,重新估價預處理,重新研究調整槽。②探討選擇活性污泥微生物系的菌種。③活性污泥法的設備中引入儀表化和擬定管理指標。兩段活性污泥法。兩段活性污泥法,簡稱AB法。該法把污水管道、污水處理廠視為一個污水處理系統。其工藝特點是:不設初淀池,充分利用污水管道中的微生物,為不同時期生長的優勢微生物種群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讓其充分發揮作用,耐沖擊負荷能力強,處理效果穩定。
Ⅱ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藝設計進出水指標怎麼確定根據什麼相關資料查找
1、按受納水體要求的水質標准確定,含國家標准與地方標准;
2、按工藝水平確定,目標定的再高,沒有可行的工藝也是沒有用的;
3、慎重重考慮受納水體的稀釋與自凈能力。
Ⅲ 城市污水處理成本監審 需要提供的哪些資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環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為了引導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的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防治城市水環境的污染,現將《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件: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部
總則
1.1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制定本技術政策.
1.2本技術政策所稱「城市污水」,系指納入和尚未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術政策適用於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建設,指導污水處理工藝及相關技術的選擇和發展,並作為水環境管理的技術依據.
1.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專業規劃的要求,做到規劃先行,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並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
1.5城市污水處理,應根據地區差別實行分類指導,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環境條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選擇處理方式.
1.6城市污水處理應考慮與污水資源化目標相結合.積極發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綜合利用技術.
1.7鼓勵城市污水處理的科學技術進步,積極開發應用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2.目標與原則
2.1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的污水平均處理率不低於50%,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60%,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
2.2全國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並與生活污水合並處理.
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應嚴格控制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並在廠內進行預處理,使其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排放標准.
對不能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居民區、旅遊風景點、度假村、療養院、機場、鐵路車站、經濟開發小區等分散的人群聚居地排放的污水和獨立工礦區的工業廢水,應進行就地處理達標排放.
2.3設市城市和重點流域及水資源保護區的建制鎮,必須建設二級污水處理設施,可分期分批實施.受納水體為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為防治富營養化,城市污水應進行二級強化處理,增強除磷脫氮的效果.非重點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可先行一級強化處理,分期實現二級處理.
2.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根據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和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特殊要求,可積極穩妥地選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須進行深度處理.
2.5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按照遠期規劃確定最終規模,以現狀水量為主要依據確定近期規模..
3.城市污水的收集系統
3.1在城市排水專業規劃中應明確排水體制和退水出路.
3.2對於新城區,應優先考慮採用完全分流制;對於改造難度很大的舊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可維持合流制排水系統,合理確定截留倍數.在降雨量很少的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合流制.
3.3在經濟發達的城市或受納水體環境要求較高時,可考慮將初期雨水納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
3.4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准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4.污水處理
4.1工藝選擇准則
4.1.1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處理規模、水質特性、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及當地的實際情況和要求,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後優先確定.
4.1.2工藝選擇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處理單位水量、削減單位污染物、處理單位水量電耗和成本、削減單位污染物電耗和成本、佔地面積、運行性能可靠性、管理維護難易程度、總體環境效益等.
4.1.3應切合實際地確定污水進水水質,優化工藝設計參數.必須對污水的現狀水質特性、污染物構成進行詳細調查或測定,作出合理的分析預測.在水質構成復雜或特殊時,應進行污水處理工藝的動態試驗,必要時應開展中試研究.
4.1.4積極審慎地採用高效經濟的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應用的新工藝,必須經過中試和生產性試驗,提供可靠設計參數後再進行應用.
4.2處理工藝
4.2.1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一級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4.2.2二級處理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包括20萬立方米/日)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採用常規活性污泥法.也可採用其它成熟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生物濾池法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4.2.3二級強化處理
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且具備較強的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選用A/O法、A/A/O法等技術.也可審慎選用其他的同效技術.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除採用A/O法、A/A/O法外,也可選用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
必要時也可選用物化方法強化除磷效果.
4.3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4.3.1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採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4.3.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採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4.3.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採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3.4採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5.污泥處理
5.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採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化處理.也可採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5.2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採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採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採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3經過處理後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和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關標准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6.污水再生利用
6.1污水再生利用,可選用混凝、過濾、消毒或自然凈化等深度處理技術.
6.2提倡各類規模的污水處理設施按照經濟合理和衛生安全的原則,實行污水再生利用.發展再生水在農業灌溉、綠地澆灌、城市雜用、生態恢復和工業冷卻等方面的利用.
6.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應根據用戶需求和用途,合理確定用水的水量和水質..
7.二次污染防治
7.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必須充分重視防治二次污染,妥善採用各種有效防治措施.在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期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應進行充分論證.
7.2為保證公共衛生安全,防治傳染性疾病傳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應設置消毒設施.
7.3在環境衛生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地區,應防治惡臭污染.
7.4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機械設備應採用有效的雜訊防治措施,並符合有關雜訊控制要求.
7.5城市污水處理廠經過穩定化處理後的污泥,用於農田時不得含有超標的重金屬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衛生填埋處置時嚴格防治污染地下水.
Ⅳ 城市污水處理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通常城市污水處理以一級處理為預處理,二級處理為主體,三級處理很少使用。一般工廠排出的污水,至少應採取兩級處理。由於二級處理排出的污泥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還要進行污泥處理。
一般城市污水主要污染物是易降解有機物,所以絕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都採用好氧生物處理法。如果污水中廢水比重很大,難降解有機物含量高,污水可處理性差,就應考慮增加厭氧處理改善可處理性的可能性,或採用物化法處理。
(4)城鎮污水處理工藝應根據擴展閱讀:
中國水資源人均佔有量少,空間分布不平衡。隨著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的加速,水資源的需求缺口也日益增大。在這樣的背景下,污水處理行業成為新興產業,與自來水生產、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行業處於同等重要地位。
2007年,中國水污染治理投資達到3387.6億元,比上年增加32%,占當年GDP的1.36%。中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2007年,共取締一級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942個,停建二級水源保護區內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設項目1294個,限期治理931個。
Ⅳ 污水處理工藝選擇時應考慮哪些基本因素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選擇,一般應考慮以下因素。
1、廢水水質
生活污水水質通常比較穩定,一般的處理方法包括酸化、好氧生物處理、消毒等。而工業廢水應根據具體的水質情況進行工藝流程的合理選擇。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採用好氧生物處理工藝處理廢水來說,要注意廢水的可生化性,通常要求COD/BOD5 >0. 3,如不能滿足要求,可考慮進行厭氧生物水解酸化,以提高廢水的可生化性,或是考慮採用非生物處理的物理或化學方法等
2、污水處理程度
這是污水處理工藝流程選擇的主要依據。污水處理程度原則上取決於污水的水質特徵、處理後水的去向和污水所流人水體的自凈能力。但是目前,污水處理程度的確定主要依從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及技術政策的要求。通常環境管理部門是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及相關的行業排放標准來控制污水的排放濃度,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還規定了更為嚴格的地方排放標准。因此,無論是何種需要處理的污水,也無論是採取何種處理工藝及處理程度,都應以處理系統的出水能夠達標為依據和前提。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預防和治理水體環境污染。
3、建設及運行費用
考慮建設與運行費用時,應以處理水達到水質標准為前提條件。在此前提下,工程建設及運行費用低的工藝流程應得到重視。此外,減少佔地面積也是降低建設費用的重要措施
4、工程施工難易程度
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也是選擇工藝流程的影響因素之一。如地下水位高,地質條件差的地方,就不適宜選用深度大、施工難度高的處理構築物。
5、當地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當地的地形、氣候等自然條件也對廢水處理流程的選擇具有一定影響。如當地氣候寒冷,則應採用在低溫季節也能夠正常運行,並保證水質達標的工藝。當地的社會條件如原材料、水資源與電力供應等也是流程選擇應當考慮的因素之一。
6、污水的水量
除水質外,污水的水量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對於水量、水質變化大的污水,應首先考慮採用抗沖擊負荷能力強的工藝,或考慮設立調節池等緩沖設施以盡量減少不利影響。
7、處理過程中是否產生新的矛盾
污水處理過程中應注意是否會造成二次污染問題。例如制葯廠廢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質(如苯、甲苯、澳素等),在曝氣過程中會有廢氣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化肥廠生產廢水在採用沉澱、冷卻處理後循環利用,在冷卻塔尾氣中會含有氰化物,對大氣造成污染;農葯廠樂果廢水處理中,以鹼化法降解樂果,如採用石灰做鹼化劑,產生的污泥會造成二次污染;印染或染料廠廢水處理時,污泥的處置成為重點考慮的問題。
總之,污水處理流程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各項因素,進行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才能得出結論。
Ⅵ 生活污水處理要求
通常在大多人的意識中,生活污水除了居民日常使用的之外,還應該回包括工業污水,另外生活污答水排放處理標准也應該是指經過污水處理設備後,所達到附近水體中的排放標准,我們在了解生活污水排放標准這個詞的意思後,為大家講解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什麼。
工業單位污水排放標准:需要按照《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要求,但是船舶、肉類、鋼鐵、造紙、海洋石油、合成氨、紡織、航天、磷肥、兵器這幾大行業除外。這些行業另外有針對性行業污水排放標准。
GB3838VI/V類水域:這一個水域需要執行第二級標准,這里為大家簡單介紹什麼是VI/V水域,其中VI水域簡單來說就是適用於一般工業污水,以及人們直接接觸的用水區域。而V類水域則是農業用水以及平常景觀所要求用水水域。
GB3838III類水域:其中這一個區域除了劃定的保護區以及游泳區之外,該水域需要執行一類標准,這一個水域主要是集中式的生活飲用水地表、洄遊通道、魚蝦越冬 場所以及水產、漁業水域等。
Ⅶ 怎麼選擇污水的方法根據什麼來選擇污水處理的方法
由於生活污水處理的核心是生化部分,因此我們稱污水處理工藝是特指這部分,如接觸氧化法、SBR法、A/O法等。用生化法(包括厭氧和好氧)處理生活污水在目前是最經濟、最適用的污水處理工藝,根據污水的水量、水質及現場的條件而選擇不同的生活污水處理方式對投資及運行成本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長期以來,城市生活污水的二級生物處理多採用活性污泥法,它是當前世界各國應用最廣的一種二級生物處理流程,具有處理能力高,出水水質好等優點。但卻普遍存在著基建費、運行費高,能耗大,管理較復雜,易出現污泥膨脹、污泥上浮等問題,且不能去除氮、磷等無機營養物質。
自然生物凈化處理
自然生物凈化處理,主要利用土壤在的微生物和植物根系或水塘中的微生物作用使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降低。主要優點為:投資低(征地費l萬元/hm
的情況下)、運行費用低、管理簡單、需要的操作人員少。可以單獨使用,也可相互組成聯合處理系統。缺點為:佔地面積大。主要處理工藝如下:生活污水一沉澱一氧化塘(土地處理)一快速滲濾(滿速滲濾、地表漫流)
人工生物凈化和自然生物凈化
在土地資源豐富,地價相對便宜的城鎮,潤德凈化建議採用人工生物凈化與自然生物凈化相結合的方法,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有其實際意義。
主要處理工藝為:生活污水一沉澱一曝氣氧化塘一土地處理(農業灌溉)曝氣氧化塘與土地處理都具有運行費用低、耗能少及管理簡單等優點。曝氣氧化塘能去除部分N、P、病菌和寄生蟲。
在我國西北的大多數中小城鎮,有可利用的土地資源,應該大力提倡採用自然生物凈化工藝處理生活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