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環氧乙烷通入水中變成乙二醇直接排放,能過環評嗎
不可以直接排放啊,乙二醇雖然融水,但是他也是有機物,COD濃度很高的,是不能通過環評的,是不能夠實現達標排放的。
B. 實驗室怎麼進行乙二醇的廢液處理
乙二醇廢液供應商是可以回收的,你直接找他們就行了。
PS:附一些廢液處理方法
有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
注意事項
1).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復使用。
2).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a)可燃性物質;b)難燃性物質;c)含水廢液;d)固體物質等。
3).可溶於水的物質,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於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用大量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將其有機質分解後,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處理方法
1).焚燒法
①將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置於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製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紮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並且,必須監視至燒完為止。
②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苯之類難於燃燒的物質,往往會排出一部份還未焚燒的物質,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
③對由於燃燒而產生NO2、SO2或HCl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鹼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
④對固體物質,亦可將其溶解於可燃性溶劑中,然後使之燃燒。
2).溶劑萃取法
①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性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出溶劑層後,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將水層中的溶劑吹出。
②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使其充分吸附後,與吸附劑一起焚燒。
4).氧化分解法(參照含重金屬有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HNO3、HNO3+HClO4、H2SO4+HClO4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將其氧化分解。然後,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5).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生水解的物質,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後,若廢液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後,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用吸附等適當的方法加以處理。
6).生物化學處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並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物性油脂、蛋白質及澱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
5.1 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
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5.2 含石油、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輕油、重油、潤滑油、切削油、機器油、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的廢液。
對其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其難於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
5.3 含N、S及鹵素類的有機廢液
此類廢液包含的物質: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醯胺、二甲基甲醯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醯胺、噻吩、二甲亞碸、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類、氯苯類、醯鹵化物和含N、S、鹵素的染料、農葯、顏料及其中間體等等。
對其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但必須採取措施除去由燃燒而產生的有害氣體(如SO2、HCl、NO2等)。對多氯聯苯之類物質,因難以燃燒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
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進行處理。但對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質,經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5.4 含酚類物質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含的物質:苯酚、甲酚、萘酚等。
對其濃度大的可燃性物質,可用焚燒法處理。而濃度低的廢液,則用吸附法、溶劑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處理。
5.5 含有酸、鹼、氧化劑、還原劑及無機鹽類的有機類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含有硫酸、鹽酸、硝酸等酸類和氫氧化鈉、碳酸鈉、氨等鹼類,以及過氧化氫、過氧化物等氧化劑與硫化物、聯氨等還原劑的有機類廢液。
首先,按無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把它分別加以中和。然後,若有機類物質濃度大時,用焚燒法處理(保管好殘渣)。能分離出有機層和水層時,將有機層焚燒,對水層或其濃度低的廢液,則用吸附法、溶劑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進行處理。但是,對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質,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5.6 含有機磷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含磷酸、亞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類,磷化氫類以及磷系農葯等物質的廢液。
對其濃度高的廢液進行焚燒處理(因含難於燃燒的物質多,故可與可燃性物質混合進行焚燒)。對濃度低的廢液,經水解或溶劑萃取後,用吸附法進行處理。
5.7 含有天然及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廢液
此類廢液包括:含有聚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二醇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以及蛋白質、木質素、纖維素、澱粉、橡膠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的廢液。
對其含有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用焚燒法處理。而對難以焚燒的物質及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經濃縮後,將其焚燒。但對蛋白質、澱粉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可不經處理即可排放
C. 污水處理廢水中含有乙二醇,濃度不知,COD為1000,經氣浮後進生化池處理,對菌種是否有影響
不會有影響的,乙二醇是一種很容易被細菌分解的有機物,不經過氣浮進入生化池都是沒問題的,菌種只是對重金屬比較敏感,所以放心排進去就好了。
D. 是不是廢水處理達到一級排放標准就可以直排了了
分情況
城市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的排放標准,排入河流等 一般都是一級A標准,也有一級B的企業排放污水,必須執行國家綜合排放標准,或者地方排放標准還有很多河流不允許新建排污口,即使達標了,也不能直接排放,還得走老排污管道
達到一級標准只是從技術指標上說明廢水經過處理後水質指標直排不會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但是是否能排放要根據當地的環境質量要求和環境容量,具體的講需要根據環評來定。比如如果排放的受納水體屬於飲用水源地,達到一級標準是不能排放的。
(4)乙二醇廢水能直接排嗎擴展閱讀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相關文件
現行狀態:現行(查國家標准改革委員會官網,國家標准文獻服務平台,工標網等是現行)
替代標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 2005年 第35號(摘)
GB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有關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部分,並取代《醫療機構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標准為強制性標准,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實施)
為控制原煤開采、選煤及其所屬煤炭貯存、裝卸場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原煤開采、選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產系統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選企業所屬煤矸石堆置場、煤炭貯存、裝卸場所污染物控制技術要求。本標准適用於現有煤礦(含露天煤礦)、選煤廠及其所屬煤矸石堆置場、煤炭貯存、裝卸場所污染防治與管理,以及煤炭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污染防治與管理。
(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2007-01-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我國皂素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准。本標准分兩個時間段規定了皂素工業企業噸產品日均最高允許排水量,水污染控制指標日均濃度限值和噸產品最高水污染物允許排放量。
本標准適用於生產皂素和只生產皂素水解物的工業企業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皂素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水污染控制與管理。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皂素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執行本標准,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 8978)中相關的排放限值。
內容
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
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201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
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97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02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概念
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放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E. 乙二醇廢水怎麼處理
乙二醇廢水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復使用。回收時要加以注意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於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用大量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F. 聚乙二醇廢水達標處理技術求助聚乙二醇廢水,每
你好,我來在一家聚乙二醇污源水處理廠工作四年。工作期間該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符合國家一級A排放標准。
聚乙二醇經厭氧處理後B/C較高,易生化處理。
具體工藝如下:物化沉澱+AOAO工藝。
運營時需注意:
1、控制好系統進水負荷、污泥負荷穩定,防止因進水波動造成二沉池漂泥。
2、調節好系統進水pH值,保證厭氧出水pH6.8~7.5之間。
3、冬季對系統進水加溫,控制溫度在30~35度之間。
4、根據廢水水質、溫度情況適當排泥調控污泥齡,保證活性污泥量,防止好氧池起泡、二沉池漂泥。
如有其它問題可私信我。
G. 你認為工業廢水能直接排放嗎為什麼
必須達到排放標准後才能直接排放,否則環保局會處理的
H. 含有這些物質二甘醇、乙二醇、苯酐、對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丙烯酸乳液的廢水怎麼處理
您這屬於典型的化工廢水,開封海源科技專業處理化工廢水,比如含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醇,甲醇,醋酸丁酯等溶媒,吡啶,羧酸,酯類。對苯二甲酸,己二酸,乙二醇等,酚類,苯酚,甲酚,磺酸類等廢水。
I. 廢水處理中,壓濾出的水能否直接外排,源自哪個標准或規范
不可以直接排放
通常的做法是迴流到粗格柵前
重新進入水廠處理的循環
沒有直接指向這個壓濾出水的標准或是規范
但是可以參考《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因為壓濾出水是無論如何不可能達到這個排放標準的
J. 乙二醇可以直接排到大氣嗎
乙二醇又名「甘醇」、「1,2-亞乙基二醇」,簡稱EG。化學式為(HOCH2)₂,是最簡單的二元醇。乙二醇是無色無臭、有甜味液體,對動物有毒性,人類致死劑量約為1.6 g/kg。乙二醇能與水、丙酮互溶,但在醚類中溶解度較小。用作溶劑、防凍劑以及合成滌綸的原料。,乙二醇含有羥基,長期在80攝氏度-90攝氏度下工作,容易氧化,生成對應酸,即乙二酸(草酸),含有2個羧基。乙二醇乙二酸 ,對水箱、水套造成腐蝕而使之滲漏。因此,在配製的防凍液中,還必須有防腐劑,以防止對鋼鐵、鋁的腐蝕和水垢的生成。不可以排到空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