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醫療廢水污染物排放年度檢測報告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合成革越來越廣泛的使用,而且也帶動了革基布行業的發展。在這篇文章中,AB生化法如提高處理革基布廢水處理過程中,實際應用表明的過程中,效率高,運行穩定,運行成本低的可操作性。
環境保護革基布廢水AB真的嗎?案件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進步,使用合成皮革,皮革製品和更廣泛的應用范圍,皮革及皮革不足以推動不斷更新,合成革,合成革技術的發展導致的革基布行業的發展。通過引進先進設備,開發適銷對路的高檔合成革基布,提高經濟效率有重要作用。
聚氨酯和其他聚合物(PU)革基布生產過程中的退漿,漂白,卷染機和清洗,會產生一定量的廢水,除了一定量的洗滌水的車間。中國文學,沒有皮革面料的廢水處理方法,在實踐中,我們了解到,革基布廢水和印染廢水是相似的,但不同的。根據文獻[1-4]目前,通過化學方法(化學混凝沉澱,化學氧化還原法,光催化氧化法,電化學法),物理化學(吸附法(浮選),膜分離技術,超聲波處理印染廢水氣體振動技術),生物方法。我們相信,革基布染整廢水採用化學混凝沉澱和生物處理方法相結合的生產是有效的,技術上和經濟上可行的。
一個污水處理技術方案
印染企業的廢水排放成分更復雜的難生化降解的廢水中所含的物質,如各種染料,化學漿,的分子量的化學添加劑等,但也包含簡單的生化物質,如澱粉或等。廢水和高pH值,在一定程度上在污水處理中的技術困難。皮革織物的染色和整理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和一般的印刷和印染廢水的區別。因為大量的皮革織物的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染料,添加劑,以及其他許多物種。皮革面料印染廢水的污染物濃度均高於正常印染廢水;其次,完成的皮革面料染色過程中,會下降很多的細絨毛纖維的攝入量的電網,廢水中的懸浮物,污水處理過程中的多通道門,反復沉澱,為了達到理想的治療效果,在此外,大多數皮革和退漿後織物織物處理化學紙漿或澱粉漿蒸煮後,大部分的淤漿被轉移在廢水,廢水處理污泥。粘性污泥脫水和乾燥成為一大難題,所以皮革面料。化學混凝相結合的生化方法,吸附 - 總統氧水解 - 好氧生化後AB生化法主要解決的皮革面料的印染廢水處理的生產問題,並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過程的特點是:
多級生化細菌多樣性的污染物完全降解。兩階段設立臨時水解水和充分發揮解決問題的生化大分子和聚合物容易降解的低分子量化合物的生物化學過程中,創造了有利條件,為後續的好氧生物處理,可以充分發揮好氧生物功能。同時,行政的低溶解氧和高污染負荷去除單位COD負荷,能耗低。
B,生化網段的隔離,以防止彼此競爭的在不同的菌株中,以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旋轉斜盤被設置在這個過程中,分離罐,好氧微生物分離兼和好氧微??生物和好氧生物段的段,以避免兩種不同的微生物混合競爭和抑制好氧生化缺點功能。增強的有氧的生物功能。
C,充分利用生物凝固,以減少混凝劑投加量和產生的污泥量。的過程中厭氧和好氧段污泥迴流,並設置吸附反應時間,返回污泥和污水的污染物被吸附,磁帶和卷軸。迴流焊處理,混凝劑的用量可減少約30%,產生的污泥的量會相應地減少,相比與污泥。
D,藝術和布局緊湊合理,佔地面積小,易於操作和管理。處理槽的調節池設置在地面上,設置在地面上,在相同的水平面上的同樣大的池部的其餘部分,分為不同的功能池,整個系統是一個連續的流操作,連續的水。
?兼性好氧處理,去除氮,磷的影響。
應用程序實例
(一)概述
有限公司
皮革面料皮革面料產品,項目規模為年產25萬平方米的皮革面料皮革面料的主要原料面料,硫化???染料,分散染料,添加劑。主要廢水來源:退漿,漂白,廢水清洗段,跳汰機,除了洗滌水和污水的車間。該公司的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能力為800噸/天,三班倒,平均處理34噸的水每小時。水質設計治療前:化學需氧量1450mg / L,BOD5為500mg / L,SS 800毫克/ L,色度1000倍。
該公司的污水處理規模為800噸/天,技術
流程圖如下:
<BR / (B),主要裝置的工藝參數
槽柵:磚和4立方米,混凝土,內置三種不同厚度的進氣格柵,去除粗糙的殘留物,纖維,等。
B,調節池,有效量為426立方米HRT13h533立方米。
傾斜板1:191萬立方米的混凝土沉澱池,有效容積,在開始的HRT4.5h153立方米。傾斜板
D,開始2:191萬立方米的混凝土沉澱池,有效容積,HRT4.5h153 3。
電子政務水解吸附池:
f斜板隔離池的有效量的153立方米HRT4.5h的的具體191立方米,在191 M3混凝土,的的有效容積153立方米HRT4.5h
G,好氧生物接觸氧化池的設計,有效量的458立方米的HRT13.5h573立方米金額。
H,斜板沉澱池:設計,有效量的153立方米HRT4.5h191立方米量。
我污泥濃縮池的設計容量為173萬立方米,污泥濃縮36小時。
(C)運行效果
要了解污水處理設施的影響,我們測量了污水處理設施。
天貓美國普衛欣提示:霧霾天氣出行記得做好防護。
⒈狀態監測
監測期間的生產負荷的90%,完成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
⒉監測和分析項目
廢水處理,生化池的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污水從各監測點的初沉池。分析項目是pH值?值,化學需氧量,BOD5,SS,硫化物,色彩度。
⒊監測結果和意見
平均廢水監測的結果示於表1,科廢水處理的影響示於表2。
表1監測結果匯總表單位:mg / L的(pH值,色度除外)
Ⅱ 醫療污水處理的余氯含量多少算是達到環保指標有沒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如比色卡)就能測出來的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總氯排放限值值為0.5mg/L(日均)。
由原國家環境保護局批准、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已經對醫院、獸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的污水排放要求做出規定。
自該標准生效之日起,代替包括《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在內的18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因此,自1998年1月1日起,《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已經作廢。
(1)水質樣品的採集、運輸、保存嚴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質 采樣技術方案設計技術指導》(HJ 495-2009)、《水質 采樣技術導則》(HJ494-2009)和《水質采樣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的技術要求進行。分析方法為認證有效方法。
(2)所有監測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的規定開展工作。
(3)所用監測儀器通過計量部門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
(4)各類記錄及分析測試結果,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數據處理和填報,並進行三級審核。
Ⅲ 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規范和標準是為了規范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防止醫院污水污染環境,預防疾病傳播和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准。本標准規定了醫院污水處理工程的總體要求、工藝流程及技術參數、設備及材料、檢測與過程式控制制、輔助設施設計、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施工與驗收、運行與維護的技術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准,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Ⅳ 污水處理監測指標
1、BOD5:又稱生抄物化學需氧量,表示在襲20℃下,2、CODMn /CODCr:又稱化學需氧量,當BOD/CODCr≥0.3時,認為污水的可生化性較好;當BOD/CODCr<0.3時,3、SS:又稱懸浮物質,水中懸浮物測定用2mm的篩通過,並且用孔徑為1μm的玻璃纖維濾紙截留的物質為SS,4、TS:又稱蒸發殘留物,水樣經蒸發烘乾後的殘留量,在105-110℃下將水樣蒸發至干時所殘余的固體物質總量。5、灼燒鹼量(VTS)(VSS):蒸發殘留物或懸浮物質在600℃±25℃經30min高溫揮發的物質,表示有機物量(前者為VTS,後者為VSS),蒸發殘留物灼燒減量的差稱為灼燒殘渣,表示無機物部分。6、總氮、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氮在自然界以各種形態進行著循環轉換。7、總磷、有機磷、無機磷:在糞便、洗滌劑、9、pH值: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10、鹼度(CaCO3):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
Ⅳ 廢水排放環保監測報告
檢驗報告
TEST REPORT
編號:
項目名稱:
環境檢測
委託單位:
檢驗類別:
委託檢測
······················環境監測站
聲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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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共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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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單位
采(送)樣人
樣品類別
廢氣、廢水、廠界雜訊
采樣日期
2012.02.29
檢測周期
2012.02.29-03.05
檢測目的
了解廢氣、廢水和廠界雜訊排放情況
檢測類別
委託檢測
檢測內容
廢氣:顆粒物;廢水:pH、COD、SS、動植物油、氨氮、總磷;廠界雜訊
檢驗依據
見附件1
檢測儀器
TH-880F微電腦煙塵平行采樣儀、AWA-6228雜訊統計分析儀、 TAS-990F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AL104梅特勒電子天平、 PXS-270pH計、TU-1810DPC紫外-分光光度計、OIL460系列紅外分光測油儀
檢驗結論
檢測結果見下頁。
由檢測結果可知,所測總排口9:50廢水中 pH、SS、動植物油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表4三級標准,COD濃度值不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表4三級標准,總磷濃度值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表1中C級標准限值要求,氨氮濃度值不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表1中C級標准限值要求;所測總排口11:00廢水中 pH、SS、動植物油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表4三級標准,COD濃度值不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表4三級標准,氨氮、總磷濃度均不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表1中C級標准限值要求;所測總排口12:30廢水中 pH、SS、COD、動植物油濃度值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表4三級標准,總磷濃度值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表1中C級標准限值要求,氨氮濃度值不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43-2010)表1中C級標准限值要求;清洗廢水不作判定。所測廠界4個點位的晝間、夜間雜訊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GB12348-2008)表1中3類聲環境功能區雜訊排放限值要求;所測兩個廢氣排口污染物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16297-1996)表2 二級標准限值要求;所測食堂排口食堂油煙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GB 18483-2001)限值要求。
編制:
審核:
簽發:
檢測報告專用章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廢水檢測結果統計表 第2頁共7頁
樣品名稱
檢 測 結 果(pH值單位無量綱,其餘單位為mg/L)
采樣時間
檢測項目
檢測值
排放限值
評價
總排口
9:50
pH值
7.96
6~9
達標
COD
595
500
不達標
SS
208
400
達標
氨氮
33.4
25
不達標
總磷
4.03
5
達標
動植物油
17.8
100
達標
總排口
11:00
pH值
8.78
6~9
達標
COD
679
500
不達標
SS
221
400
達標
氨氮
45.6
25
不達標
總磷
7.20
5
不達標
動植物油
10.5
100
達標
總排口
12:30
pH值
8.28
6~9
達標
COD
478
500
達標
SS
145
400
達標
氨氮
48.4
25
不達標
總磷
4.96
5
達標
動植物油
3.57
100
達標
清洗廢液
12:30
pH值
8.54
/
/
COD
1.28×105
/
/
氨氮
8.75
/
/
總磷
2.13
/
/
以
下
空
白
廢氣檢測結果統計表 第3頁共7頁
排氣筒高度
5m
建設時間
02年
生產負荷
>75%
所在功能區
II類區
檢測地點
檢測項目
檢 測 結 果
最高允許
排放濃度(mg/m3)
最高允許
排放速率(kg/h)
評價
排放濃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成型車間排口
顆粒物
2.46
0.017
120
0.39
達標
以
下
空
白
廢氣檢測結果統計表 第4頁共7頁
排氣筒高度
3m
建設時間
02年
生產負荷
>75%
所在功能區
II類區
檢測地點
檢測項目
檢 測 結 果
最高允許
排放濃度(mg/m3)
最高允許
排放速率(kg/h)
評價
排放濃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沖壓模具車間排口
顆粒物
2.18
0.016
120
0.14
達標
以
下
空
白
食堂油煙檢測結果統計表 第5頁共7頁
檢測地點
檢測項目
檢 測 結 果
最高允許
排放濃度(mg/m3)
最高允許
排放速率(kg/h)
評價
排放濃度(mg/m3)
排放速率(kg/h)
食堂排口
食堂油煙
1.32
/
2.0
/
達標
以
下
空
白
廠界雜訊檢測結果統計表 第6頁共7頁
所屬功能區
3類聲環境功能區
測量時間
晝間:2012.02.29 10:40—10:50 夜間:2012.02.29 22:20—22:30
環境條件
陰,風速3.6m/s
測試工況
正常生產
測點號
測點
位置
主要
雜訊源
測點距聲源距離(m)
測定值dB(A)
標准限值 dB(A)
評價
晝
夜
晝
夜
1#
廠界東
風機
30
63.3
54.1
65
55
達標
2#
廠界南
風機
20
64.8
54.6
65
55
達標
3#
廠界西
食堂風機
30
61.2
52.9
65
55
達標
4#
廠界北
風機
20
59.7
51.7
65
55
達標
以
下
空
白
檢
測
點
位
示
意
圖
第7頁共7頁
附件1
廠界雜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GB12348-2008)
顆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
pH:《水質 pH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GB/T6920-1986)
SS:《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11901-1989)
COD:《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GB/T11914-1989)
氨氮:《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總磷:《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動植物油:《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測定 紅外光度法》(GB/T16488-1996)
食堂油煙:《飲食業油煙排放標准》(GB 18483-2001)
Ⅵ 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檢測項目都有哪些
污水檢測項目:
錳
鉻
鋅
鉀
鎘
鎳
鉛
鉛
銅
銅
鐵
砷
砷
汞
總殘渣、不可濾殘渣
亞硝酸鹽回氮
硝酸鹽氮
氯化物
揮發酚答
苯胺類
硫化物
硫化物
鹼度
酸度
石油類/動植物油
二氧化碳
游離余氯
礦化度
硫酸鹽
糞大腸菌群
pH
pH
六價鉻
總硬度(鈣和鎂總量)
氨氮
生化需氧量
溶解氧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懸浮物
鹼度(總鹼度、碳酸鹽和重碳酸鹽)
化學需氧量
高錳酸鹽指數
總磷
磷酸鹽
苯系物
甲醛
石油類
鋇
鈣
鎂
全鹽量
總氮
二氧化硅
二氧化硅
氰化物
氟化物
游離氯
總氯
渾濁度
志賀氏菌
沙門氏菌
糞大腸菌群
Ⅶ 醫療機構污水允許大腸桿菌的檢測值是多少
首先要看哪類醫療機構,如果是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大腸桿菌菌群回數不得高於100MPN/L。
如果是綜合醫療答機構或其它醫療機構,那就要看排放標准。如果直接排放到自然界,執行污水排放標准,大腸桿菌菌群數不得高於500MPN/L。 如果排入市政管網,執行預處理標准,大腸桿菌菌群數不得高於5000MPN/L。
Ⅷ gb18466-2005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及廢氣排放的控制,醫療機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驗收後的排放管理。當醫療機構的辦公區、非醫療生活區等污水與病區污水合流收集時,其綜合污水排放均執行本標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統的醫療機構,其非病區生活區污水排放執行GB8978的相關規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和本標准表5、表6所列分析方法標准及規范所含條文在本標准中被引用即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當上述標准和規范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097海水水質標准GB1629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91地表水和污水檢測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醫療機構medicalorganization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急救站等。
3.2醫療機構污水medicalorganizationwastewater指醫療機構門診、病房、手術室、各類檢驗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間等處排出的診療、生活及糞便污水。當醫療機構其他污水與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時一律視為醫療機構污水。
3.3污泥sludge指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澱污泥和化糞池污泥。
3.4廢氣wastegas指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
4技術內容
4.1污水排放要求
4.1.1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4.1.2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4.1.3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4.1.4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Ⅸ 醫療污水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污水是指醫院(綜合醫院、專業病院及其它類型醫院)向自然環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質除一般生活污水外,還含有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因此,必須經過處理後才能排放,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須經消毒殺菌後才可排放。近兩年各類診所(骨科、肛腸、內科、口腔等診所)排污情況被廣泛關注,有可能被嚴格要求執行醫療污水排放標准。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本標准適用於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及廢氣排放的控制,醫療機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驗收後的排放管理。當醫療機構的辦公區、非醫療生活區等污水與病區污水合流收集時,其綜合污水排放均執行本標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統的醫療機構,其非病區生活區污水排放執行GB8978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