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城建院 污泥標准
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249)的規定。
污泥的產生、儲存、處理、運輸及最終處置全過程。污泥處理處置是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污泥處理必須滿足污泥處置的要求。污泥處置:是指處理後污泥的消納過程,處置方式有土地利用、填埋、建築材料綜合利用等。污泥土地利用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標准和規定。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土地改良和園林綠化等。污泥用於園林綠化時,泥質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C1248)的規定和有關標准要求。污泥必須首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污泥用於鹽鹼地沙化地和廢棄礦場等土地改良時,泥質應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土地改良泥質》(CT/T291)的規定:並應根據當地實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污泥農用時,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並達到《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GB4284)等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農用標准和規定。污泥填埋。不具備士地利用和建築材料綜合利用條件的污泥,可採用填埋處置。國家將逐步限制未經無機化處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污泥填埋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249)的規定。填埋前的污泥需進行穩定化處理,橫向剪切強度應大於25kN/m2,填埋場應有沼氣利用系統,滲濾液能達標排放。污泥處理:以園林綠化、農業利用為處置方式時,鼓勵採用厭氧消化或高溫好氧發酵(堆肥)等方式處理污泥。污泥以填埋為處置方式時,可採用高溫好氧發酵、石灰穩定等方式處理污泥,也可添加粉煤灰和陳化垃圾對污泥進行改性。高溫好氧發酵後的污泥含水率應低於40%。污泥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為處置方式時,可採用污泥熱干化、污泥焚燒等處理方式。污泥以建築材料綜合利用為處置方式時,可採用污泥熱干化、污泥焚燒等處理方式。污泥焚燒的煙氣應進行處理,並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5)等有關規定。污泥焚燒的爐渣和除塵設備收集的飛灰應分別收集、儲存、運輸。鼓勵對符合要求的爐渣進行綜合利用:飛灰需經鑒別後妥善處置。
污泥處理處置安全運行與監管: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並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營單位應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並對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填埋場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泥質、填埋場場地的水、氣、土壤等本底值及作業影響進行監測。
Ⅱ 洗滌帶有林污水轉運污水處理廠有標准嗎對轉運車輛和司機有要求嗎
都有要求的,
拓展:新型環保污泥運輸車標准
新型污泥運輸車改善了「滴、漏、灑」的現象,環保運輸,運輸途中干凈無泄漏。廂體液壓油缸舉升卸料,頂蓋翼展開啟或開密封口,後蓋液壓油缸開啟硅膠密封條密封,廂體內部連接處採取滿焊加工,不留任何縫隙,後蓋關閉後,整個車廂內達到全密封狀態滴水不漏,避免了道路二次污染,符合綠色環保運輸標准。
污泥運輸車【污泥清運車】廂體材料:國標碳鋼板、201不銹鋼、304不銹鋼,板材厚度:邊4mm底5mm、邊5mm底6mm、邊6mm底8mm,,廂體防腐處理:防腐漆、耐鹼類、環氧類、耐油類、內襯不銹鋼板,開啟方式:翼展式兩側開啟、滑道前後開啟、液壓油缸翻轉開啟等。
Ⅲ 污泥跨區域轉運要求
您好朋友,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污泥跨區域轉運的要求: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則必須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並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同時還要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並對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和用途進行跟蹤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
擴展知識:
污泥運輸的主要方法有管道運輸、卡車運輸、駁船運輸,以及組合輸送方法等。採用何種方法輸送決定於污泥的性質與數量、污泥處理的方式、輸送距離與費用、最終處置與利用方式等。
擴展知識來源於網路(侵刪)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Ⅳ 成都餐飲污水排放管理法規
《成都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長:葛洪林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成都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體健康,維護市容環境衛生,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術語含義)
本辦法所稱餐廚垃圾,屬於生活垃圾范疇,是指除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畜禽屠宰等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
前款所稱廚余垃圾,是指食物殘余(泔水)和食品加工廢料;廢棄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和各類殘渣、油水混合物。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區和中心城區以外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以及建制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的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部門職責)
市城市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城管部門)負責本市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的監督管理,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屬的市生活固體廢棄物管理機構負責。各區(市)縣(含成都高新區)城市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市)縣城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並執行食用油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依法查處以餐廚垃圾為原料製作食品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並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餐廚垃圾產生登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環保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廚垃圾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餐廚垃圾產生、處理單位的違法排污行為。
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食品加工企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以餐廚垃圾為原料進行食用油或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經營銷售以餐廚垃圾為原料生產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農業部門負責禽畜養殖場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以餐廚垃圾為原料加工的肥料產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無證生產動物源性飼料產品以及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禽畜的違法行為;加強對除生豬以外其他畜禽屠宰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商務部門應當做好餐飲服務提供者誠信經營的引導工作,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廚垃圾交給取得收運、處理許可的企業收運和處理;並將餐廚垃圾的處理情況與企業的等級評定掛鉤;加強對生豬屠宰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的殘渣油脂處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運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收運、處理餐廚垃圾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發展改革(價格)、財政、水務、教育、旅遊、衛生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垃圾管理的相關工作。
市和區(市)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餐廚垃圾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第五條(管理原則)
本市餐廚垃圾管理實行「誰產生、誰負責」、「屬地管理、統一收運、集中處置」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
第六條(倡導規定)
本市倡導通過凈菜上市、改進食品加工工藝、合理膳食等方式減少餐廚垃圾的產生。
本市鼓勵餐廚垃圾收運和處理一體化,支持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科學研究和創新,促進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第七條(行業自律)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參與制定有關標准,規范行業行為;推廣減少餐廚垃圾的方法,將餐廚垃圾的管理工作納入餐飲企業等級評定范圍。
第八條(產生單位責任)
從事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畜禽屠宰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按城管部門的要求分類收集餐廚垃圾,並將其交給經城管部門許可的單位收運、處理。
第九條(處理費用)
本市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不再新增收費項目。
餐廚垃圾處理費用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適當補貼。
第十條(服務許可)
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
未取得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的單位,不得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運、處理服務許可通過特許經營權出讓的方式授予。
市和區(市)縣城管部門應當編制已取得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名單目錄,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收運單位條件)
申請從事餐廚垃圾收運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金。
(二)配備符合國家相關標准和技術規范的餐廚垃圾專用密閉運輸車輛,並按規定安裝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設備,具有餐廚垃圾專用運輸車標識,依法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等許可證件。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停放場所。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處理單位條件)
申請從事餐廚垃圾處理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金。
(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應當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
(三)餐廚垃圾處理工藝和技術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
(四)具有健全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五)具有可行的餐廚垃圾處理過程中廢水、廢氣、廢渣處理技術方案和達標排放方案,並按規定安裝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等相關設施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停業歇業)
未經批准,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不得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確需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報告並徵得其同意。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運營的情況除外。
城管部門在批准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前,應當落實保障及時收運、處理餐廚垃圾的措施。
第十四條(應急管理)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應當制定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並按規定報區(市)縣城管部門備案。
市城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制定中心城區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建立中心城區餐廚垃圾應急處理系統,確保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區(市)縣城管部門應當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制定當地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產生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餐廚垃圾貯存間等收集設施設備;使用符合標准、有醒目標識的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產生廢棄食用油脂的,還應當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避免廢棄食用油脂和油水混合物直接排放。
(二)保持餐廚垃圾收集、存放設施設備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干凈整潔。
(三)按規定分類收集、密閉存放餐廚垃圾。
(四)與取得經營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簽訂書面收運協議,並在餐廚垃圾產生後二十四小時內交其收運。
第十六條(收運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免費為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提供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
(二)按照環境衛生作業標准和規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收運餐廚垃圾。每日至少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運一次餐廚垃圾。
(三)在收運餐廚垃圾後二十四小時內,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將餐廚垃圾清運至取得經營許可的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四)密閉化運輸餐廚垃圾,並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第十七條(處理單位要求)
餐廚垃圾處理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要求配備餐廚垃圾處置設施、設備,並保證其運行良好,環境整潔。
(二)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餐廚垃圾。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准處理餐廚垃圾,對餐廚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所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途;對不能進行資源化利用的餐廚垃圾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使用微生物菌劑處理餐廚垃圾的,應當符合微生物菌劑使用環境安全相關規定,並採取相應安全控制措施。
(五)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採取措施防止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粉塵、雜訊等造成二次污染。
(六)對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相關質量標准要求,並依法報質監部門或農業部門備案。
(七)按照要求進行環境影響監測,對餐廚垃圾處置設施的性能和環保指標進行檢測、評價,並向城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報告檢測、評價結果。
第十八條(台賬制度)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垃圾產生、交運台賬,真實、完整記錄餐廚垃圾的種類、產量和去向等情況。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初次建立台賬時,應當分別向區(市)縣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報告登記,並提交其與取得許可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簽訂的收運協議復印件。簽訂協議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向相關部門變更登記。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應當建立收運、處理台賬,真實、完整記錄收運的餐廚垃圾來源、數量、去向、處置方法、產品流向、運行數據等情況,並每月向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報告登記。
台賬資料應當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核查。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城管等部門應當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單位建立台賬和報告登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聯單管理)
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實行聯單制管理:
(一)聯單由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向區(市)縣城管部門申請領取。
(二)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交運時,應當如實填寫聯單有關內容,經收運單位驗收簽章後,留存聯單第一聯。
(三)收運單位應當按規定將餐廚垃圾隨同餘下的四張聯單運抵處理單位。
(四)處理單位應當驗收運來的餐廚垃圾,核實聯單填寫的內容,加蓋公章後,將聯單第二聯交收運單位留存;將第三聯自留存檔;將第四聯、第五聯分別按規定報送區(市)縣城管部門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禁止行為)
在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餐廚垃圾裸露存放。
(二)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運。
(三)將餐廚垃圾隨意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設施、河道、公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等。
(四)收運途中滴漏、撒落餐廚垃圾。
(五)未經許可擅自收運、處理餐廚垃圾。
(六)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理。
(七)餐廚垃圾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飼喂畜禽。
(八)將餐廚垃圾或者其加工產品用於食品加工或食品銷售。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二十一條(聯動執法)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必要時,按照市或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實施聯動執法。
第二十二條(計分管理)
本市對違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規定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計記分制度,並納入城市管理信用評價監管系統管理。對累計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市或區(市)縣城管部門可以解除與其簽訂的收運、處理協議;被解除協議的單位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市餐廚垃圾收運、處理服務許可投標。
具體的記分辦法,由市城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投訴舉報)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公眾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運、處理活動的投訴和舉報。受理投訴或者舉報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調查處理結果告知實名舉報人或投訴人。
第二十四條(產生單位責任)
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按規定設置使用餐廚垃圾專用設施設備或者未保持其功能完好、環境整潔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未按規定將餐廚垃圾分類收集、密閉存放或者將餐廚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三)未按規定建立台賬、對台賬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報告登記的,分別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四)將餐廚垃圾交由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收運、處理的,分別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監、商務、農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五)隨意傾倒、堆放、排放餐廚垃圾的,由城管、水務、林業園林等部門責令立即清除污染,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實行聯單管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收運處理單位責任)
對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未向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免費提供符合標準的餐廚垃圾收集容器的;未使用餐廚垃圾專用運輸車或未按規定安裝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統相關設備的;未密閉化運輸或轉運過程中裸露存放餐廚垃圾的;運輸過程中滴漏、撒落餐廚垃圾或車容不整潔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將餐廚垃圾混入其它生活垃圾收運或隨意傾倒、堆放,排放餐廚垃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立即清除污染,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三)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未按規定標准和規范每天到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收集、運輸餐廚垃圾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將餐廚垃圾交給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處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五)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台賬、對台賬弄虛作假或未按規定申報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實行聯單管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七)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的,由城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未經批准擅自停業、歇業或停產檢修的,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其他責任)
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畜禽的,由農業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責任追究)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Ⅳ 能不能給一份污水外運方案
中國環保頻道網有點
我是BFMS工藝設備銷售員,下面是我們的建議書(圖片粘帖不上)
BFMS水處理工藝技術
20000噸/日市政污水處理技術建議書
1、工程概況
污水處理廠的日處理能力為20000噸/日,設計出水水質達到一級B標准(暫)
2、工程規模
正常處理量:20000噸/日
峰值處理量:24000噸/日
3、設計進出水水質
1)進水水質(需業主提供實際數據)
PH=6~9;CODcr≤500mg/L;BOD5≤280mg/L;
懸浮物≤300mg/L;總磷≤5.0mg/L;氨氮≤40.0mg/L
2)出水水質(需業主提供出水標准,暫定為一級B)
PH=6~9;CODcr≤60mg/L;BOD5≤20mg/L;
懸浮物≤20mg/L;總磷≤1.0mg/L;氨氮≤15.0mg/L;
總氮≤20.0mg/L;糞大腸桿菌≤10000/L。
4、載入絮凝磁分離(簡稱BFMS)工藝原理和優勢
BFMS技術是在傳統的絮凝工藝中,加入磁粉,以增強絮凝的效果,形成高密度的絮體和加大絮體的比重,達到高效除污和快速沉降的目的。磁粉的離子極性和金屬特性,作為絮體的核體,大大地強化了對水中懸浮污染物的絮凝結合能力,減少絮凝劑用量,在去除懸浮物,特別是在去除磷、細菌、病毒、油、重金屬等方面的效果比傳統工藝要好。由於磁粉的比重高達5.0×10³kg/m³,大約是砂子的兩倍,混有磁粉的絮體比重增大,絮體快速沉降,速度可達20米/時以上,整個水處理從進水到出水可在10分鍾左右完成。污泥中的磁粉,利用磁粉本身的特性使用磁鼓進行分離後回收並在系統中循環使用。高梯度磁過濾器捕集流過水中的殘余微小顆粒,磁過濾器依照設定的要求被自動清洗,以達到高度凈化出水的目的。根據在美國採用BFMS作深度水處理的報告,磁過濾器可達到去除26納米病菌的結果。下面圖示說明了BFMS工藝的處理過程。
BFMS Process 載入絮凝磁分離工藝
絮凝/ + 載入絮凝+ 沉澱分離+磁過濾
Coagulation+Baiiasted Flocculation+Solids Separation+Magnetic Separation
該工藝以前在工程中應用很少,原因是磁種的回收技術一直沒有很好的解決,而現在這一技術難點已成功地被突破,磁種的回收率達到99%以上,該工藝技術在美國也進行了項目示範和商業項目運行。我們公司已在國內申請多項專利,形成了公司的自主知識產權。在過去三年中,我們公司用250噸/日的中試車已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自來水處理、江水、湖水、河道水處理、高磷廢水處理、造紙廢水處理、采礦廢水處理、煉油和油田廢水處理方面成功的做了多項不同運行參數的試驗,取得很好的結果;10000噸/日的中試車已於2007年5月在青島李村河入海口的城市污水投入運行一個月,運行良好。在北京金源經開污水處理廠的出水進行除高磷深度處理運行月余,處理效果佳。作為奧運會應急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在北京清河污水廠安裝了4×10000噸/日和2×5000噸/日共6組BFMS系統,綜合處理效果好。該技術在勝利油田應用於處理採油廢水的東營勝利油田一期工程(5000噸/日)已經投入使用,油田500噸/日地下水BFMS項目和30000噸/日採油水BFMS項目也在實施中。
與其他工藝相比,磁分離技術具有以下優點:
1) BFMS工藝能應用於城市污水的一級、二級、三級、中水和各種工業污水以及飲用水。
2) 處理效果好,其出水質與超濾膜出水相媲美,BFMS工藝能有效地從水中除去微粒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和部分已溶解於水中的污染物,如:COD、BOD、懸浮物、總磷、色度、濁度等,特別是對磷有強大的去除效果。也能結合生物工藝非常有效和經濟地脫氮。
3) 耐沖擊負荷能力強,對水質的沖擊有獨特的耐沖擊能力。當前段工序出現故障時,或其他有害金屬離子進入污水處理系統,污水可直接進入磁分離系統,系統仍然能夠保持較高的去除效果,大幅度去除水中污染物。
4) 佔地極小,20000噸/日BFMS系統的佔地約為400㎡左右,另加走道、加葯及操作設施總佔地約700㎡左右。
5) 投資低,比膜處理有明顯的優勢。
6) 運行成本低,設備使用壽命長,除了正常的維護外,不用更換部件而造成高昂的二次投資。
7) 運行管理方便,啟動快捷,運行管理簡單。
5、污水處理廠工藝設計建議
根據工程運行經驗,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泥砂,保證污水廠的連續運行,進入BFMS系統的污水進行預處理是必備的。依據BFMS系統的工作原理,常規預處理即可,即粗、細格柵和沉澱池。預處理也可考慮採用污水粉碎泵。
BFMS技術具有強大除磷和懸浮物能力,同時對其他指標(氮除外)也有較強的去除能力。對處理城市污水,因BFMS技術脫氮能力較差,建議後續的生化工藝(如BAF、SBR、A/O等)僅按氨氮負荷進行設計,通過調整BFMS系統的加葯量即可保證剩餘的CODcr和BOD5達到排放要求。因生化脫氮需要必須的碳源,若BFMS系統去除率太高會導致生化系統的碳源不足,微生物生長緩慢,脫氮能力達不到,因此建議對污泥貯池鋪設備用管道系統,迴流污泥作為備用碳源。
6、工藝流程
考慮市政污水的水質特點,結合BFMS技術的工藝優點,綜合考慮投資和運行效果,建議污水處理廠的工藝流程如下:
市政污水
定期外運
達標排放
BFMS技術是污水廠處理工藝的重要部分,對BFMS系統排除的剩餘污泥必須進行處理。
下圖僅為BFMS工藝流程圖:
污水廠來水 出水
污泥脫水系統
BFMS系統平面圖布置如下:
7、BFMS系統設計
1)BFMS系統共2套,單套處理量10000噸/日。
2)其他
(1)BFMS系統建議放在室內,設備空間要求L30×W20×H10米,採用輕鋼結構形式。
(2)污泥處理建議不採用濃縮池,直接採用污泥貯池和污泥濃縮脫水一體機,處理BFMS系統排出的剩餘污泥。在正常運行時BFMS系統排除的污泥的含水率在98-99%。
(3)配套電壓為380V,每套BFMS系統裝機容量為61KW(不含進水泵),運行負荷為40KW。總裝機容量為122KW,總運行負荷為80KW。
(4)每套BFMS系統配套操作人員每班1人,4班3運轉,均應經過上崗培訓。
(5)污泥產量:0.4kgGS/m³廢水。
8、BFMS系統水處理成本
1)直接運行成本:0.2446元/噸污水
A葯劑:
絮凝劑乾粉(29%純度):2500元/噸;投加濃度以20ppm(AL2O3)計,成本為0.17元/噸污水;
PAM晶體:25000元/噸;投加濃度以1ppm計,成本為0.025元/噸污水.
B電耗
0.041度/噸污水,電費以0.57元/度計,則成本為0.0234元/噸污水.
C人工:0.014元/噸污水
D維修、維護0.012元/噸污水
2)總成本:0.3244元/噸污水
A直接運行成本:0.252元/噸污水
B固定資產折舊(平均年限法)15年:0.052元/噸污水
C經營管理及其他費用:0.031元/噸污水
9、20000噸/日BFMS系統投資
本工程共需2套10000噸/日BFMS系統,20000噸/日BFMS系統投資為********元(包括設計、安裝、調試及系統設備)。
10、說明:
*由於對實際污水狀況不了解,未進行水的測試,故BFMS系統的運行費用只是估算,具體數據需待做試驗後再確定。
*本文內容僅供內部使用。
Ⅵ 污水轉運公司都需要什麼手續
成立污水轉運公司,必需經環保部門同意,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能實施。
Ⅶ 溢油污油回收船執行標准
摘要 船舶污油水處理規定
Ⅷ 含有一類污染物的廢水能轉運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不能。含有一類污染物的廢水不能轉運。
1、指能在水環境或動植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的有害物質。
2、應在產生環節進行有效處理,避免與其他廢水混合後稀釋排放,這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標准要求。
Ⅸ 污水處理廠檢查要點
1、污水處理廠、污水站基本情況
檢查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規模、排放標准、城鎮人口數量、污水管網長度、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處理量。
2、中控系統
1)中控室安裝建設。設計規模在2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要按相關規定安裝治污設施運行中控系統和在線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控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按規定應安裝而未安裝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減排量。
2)中控系統數據採集。採集的數據主要有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提升泵電流強度、液位、溶解氧濃度、pH、污泥濃度、氧化還原電位等數據。其中,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必須接入中控系統的參數
3)中控系統數據存儲。歷史數據以分鍾數據、小時數據和日數據3種周期格式存儲,分鍾數據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時數據保存最近3個月以上、日數據保存最近1年以上,歷史數據備份周期不低於30天。能夠顯示相關參數歷史曲線,歷史曲線的周期變化與中控系統運行記錄、手工化驗記錄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統數據顯示。
主要包括進出口瞬時水量、進出口COD濃度、進出口氨氮濃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的歷史曲線必須在同一個操作界面能夠顯示,其它參數歷史曲線可以同上述參數歷史曲線進行隨機替換。具體見相關要求
5)中控系統數據管理。中控系統數據要真實有效,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數據系統管理,及時梳理數據,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
6)中控室運行記錄。合理、規范
7)在線聯網和有效性
檢查在線監測設備應安裝在沉砂池後,細格柵前,必須有獨立的操作空間,做好防腐蝕。
檢查在線監控設施必須和省、市兩級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並保證數據上傳有效。
檢查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定期進行在線監控數據有效性審核。
3、水質、水量參數要求
(1)進出口水量。
污水處理量核定。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取出口流量數據。
污水處理量校核。採用污泥產生量、用電量校核。處理每噸污水產生干泥量約為0.1-0.12 千克;產生含水率為75-80%的污泥量約為0.4-0.6千克;處理每噸污水消耗電量約為0.2-0.35度。
(2)進出口水質。
進口COD、氨氮濃度。一般情況下,進入污水處理廠COD的濃度控制在200-350mg/L、氨氮的濃度控制在20-45 mg/L;若COD濃度高於350 mg/L、氨氮濃度高於45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高濃度工業污水進入,若COD濃度低於200mg/L、氨氮濃度低於20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管網滲漏問題。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一級A:COD為50 mg/L、氨氮為5 mg/L(溫度低於12℃為8 mg/L);一級B:COD為60 mg/L、氨氮為為8 mg/L(溫度低於12℃為15 mg/L)。(松花江流域、遼河流域的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准)
水質數據採用。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性監測數據;取每季度(月)數據均值;企業自測數據為參考。以上數據明顯不合理的,按照督察核查現場取樣監測結果測定。原則上,核算的生活污水COD、氨氮平均進水濃度不高於我省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限值。
污泥濃度控制在2-5g/L。
溶解氧濃度曝氣池控制在2-4mg/L,曝氣池出水控制在1-1.5mg/L,厭氧池控制在小於0.5mg/L。
氣水比控制在5-8之間。
4、污水處理系統檢查
1)核查預處理系統。是否及時壓榨清運柵渣,做好格柵間的通風換氣,定期清理渠道內的積沙;污水提升泵能夠正常運轉,定期清洗集水池內的泥沙。
2)核查生化系統。保證生化系統運行處於最優狀態,一般情況下,生化池中活性污泥的顏色要保持黃褐色,有泥土氣味,泡沫不多、白色,較容易破裂。
3)核查沉降系統。有初沉池的污水處理廠要定期清除池內的積泥,調整混凝劑和助凝劑的用量,保證混凝效果最佳;二沉池中要保持污泥迴流、出水效果最佳。
4)核查污泥脫水系統。要保證污泥脫水機正常運轉,加葯量要滿足出泥含水率為80%以下的要求。
5)核查溢流口。污水處理廠要對進出口溢流管線控制閥門進行封堵。開啟溢流管線控制閥門,必須經縣(市、區)環保局上報市(州)環保局,報告形式分書面形式和電話形式,遇到突發事件時可以採取電話形式,日常維護必須以書面形式。有開啟和封堵溢流管線控制閥門記錄。
6)核查污泥沉降比。現場取生化系統的污泥做實驗,查看污泥沉降比是否在制在20%-30%之間。
5、化驗室核查
檢查內容:化驗室儀器設備、化驗方法及監測頻次、化驗結果運用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6、檔案、台賬、資料管理
檢查檔案、台賬、資料管理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7、污泥處理、處置、去向等
1)檢查污泥堆放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不能做到即產即清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建設防雨防滲的污泥堆放場,不允許污泥隨意堆放,污染周邊環境。
2)檢查污泥產生量、污泥去向。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查看污泥產生量是否合理。建設單位是否有明確的污泥去向,保存污泥處置合同、污泥出廠單據、財務往來單據,污泥作為原材料生產有機肥、花肥的要提供廠家的收購證明。檢查污泥含水率是否滿足要求。
3)污泥處置台賬記錄與污泥轉運聯單
檢查污泥處置台賬記錄的內容是否:合規、合理,是否全記錄。污泥轉運聯單是否符合要求等。
8、污水排放口:
檢查污水排放口是否合理設置。總排污口須設置環保標志牌等。按照相關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Ⅹ 怎麼寫好污水處理廠託管運營工作簡報
污水垃圾處理工作簡報
(2010年 第6期)
省污水處理工作專班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垃圾處理工作專班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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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全省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5月底,全省已建成污水處理項目102個(含調試運行項目24個,其中調試運行項目中改擴建項目2個),處理能力525.39萬噸/日;在建項目31個,設計處理能力96.4萬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目前全省污水處理在建項目共31個,分別是: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黃金口、黃陂盤龍,黃石黃金山、團城山,宜昌市夷陵區三斗坪鎮、五峰縣、秭歸二期,荊門市南城區、沙洋縣,鄂州市樊口,孝感安陸市、漢川市、雲夢縣,十堰鄖西縣,黃岡市黃州火車站、黃州新區、羅田縣、英山縣,咸寧市長江產業園、崇陽縣、通山縣、通城縣,恩施市宣恩縣、咸豐縣、來風縣、鶴峰縣、巴東縣野三關鎮,仙桃市城南新區(管網工程)、天門市和神農架林區松柏鎮污水處理廠。其中,宜昌市秭歸縣二期、雲夢縣和恩施宣恩縣污水處理廠雖已完成廠區三通一平,但項目廠區還未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應盡快完成有關准備工作,迅即開始廠區主體工程施工。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按照《湖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處理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十堰市西部犟河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尚未開工,應抓緊前期准備工作,力爭早日開工,按期建成。
二、運營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已正式投運並上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的污水處理廠共80座,設計處理能力431.59萬噸/日。5月份,上述80座污水處理廠(其中丹江口六里坪未報5月份月報)共處理水量11385.88萬立方米、COD削減量1.98萬噸,平均負荷率為85.3%,平均噸水COD削減量為0.174kg/m3。其中:運行負荷率低於60%的有9座,分別是秭歸縣水田壩鄉、歸州鎮、沙鎮溪鎮、郭家壩鎮、遠安縣、興山縣峽口鎮、房縣大木鎮、竹山縣和神農架林區木魚鎮污水處理廠;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8座,分別是武漢二郎廟、黃浦路、沙湖、夷陵區、荊州市草市、公安縣、應城和十堰泗河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低於60%並且平均噸水COD削減量低於0.1kg/m3的有5座,分別是漢南紗帽、夷陵區太平溪、丁家壩、洪湖市和十堰市污水處理廠。
十堰市丹江口六里坪鎮污水處理廠經各級主管部門多次催報後,在6月底仍未填報5月份運營月報,望該廠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運行管理,按時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平台上填報運營月報。
三、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
截止5月底,全省除新設隨縣外,其餘76個市縣均已按照省政府規定的0.8元/立方米額度開征了污水處理費。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監管力度,特別是要加大自備水源的征繳力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經費。
四、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項目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運營項目月報情況基本良好,但還有24座已建成調試運行污水處理廠,尚未由在建狀態轉為運營狀態,分別是武漢落步嘴、黃陂前川、蔡甸、新洲陽邏、新洲邾城,宜昌當陽市、長陽縣,襄樊魚梁洲二期擴建、南漳縣、谷城縣、保康縣,荊門夏家灣二期,荊州江陵縣、監利縣,十堰房縣,黃岡團風縣、紅安縣、浠水縣、蘄春縣、黃梅縣,咸寧永安、嘉魚縣,恩施利川市和建始縣污水處理廠。上述項目應申請通過環保驗收後,盡快在住建部《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上由在建項目轉為運營項目。
五、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擬)建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截止2010年6月15日,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39個(含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1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在建項目32個,設計處理能力13735噸/日;未建項目34個,設計處理能力為10071.6噸/日。
一、建設情況
(一)在建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在建項目共有32個。其中:屬國家拉動內需項目3個(荊州市城區垃圾收運及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紅安縣,潛江市擴建);屬「十一五」規劃項目9個(漢陽鍋頂山焚燒,洪湖市,十堰市城區西部,應城市,荊門市城區垃圾3座中轉站建設工程、荊門市城區垃圾收集與集中點新建改造,麻城市,咸寧市焚燒,神農架垃圾處理場);同屬「十一五」規劃、國家拉動內需項目15個(漢口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陽新縣,宜城市,松滋市、監利縣,秭歸縣二期,武當山,安陸市,沙洋縣,黃岡市城區、英山縣、武穴市、黃梅縣,通城縣、崇陽縣);其它項目5個(武漢市東西湖焚燒,黃石市黃金山焚燒,襄樊市焚燒,荊州市集美焚燒,羅田縣)。
(二)未開工項目情況。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廠)未開工項目共34個。其中:屬「十一五」規劃項目31個(武漢市青山區、武漢市城市建築垃圾綜合處理項目,襄樊市洪山頭擴建、南漳縣、保康縣、谷城縣、老河口市,公安縣、江陵縣,宜昌市猇亭、點軍、五峰縣,十堰市白浪、丹江口市、鄖西縣、竹溪縣,漢川市、大悟縣、孝昌縣,荊門市屈家嶺、京山縣、鍾祥市,鄂州市梁子湖區、華容區、花湖區,團風縣、蘄春縣,嘉魚縣、通山縣,仙桃市,天門市);其它未開工項目3個(石首市,孝感市焚燒,龍感湖)。
二、運營情況
全省已投入運營的生活垃圾處理項目共39個,處理能力14753噸/日,分別是武漢市二妃山、陳家沖、長山口衛生填埋、長山口焚燒,黃石市西塞、峰烈山,襄樊市洪山頭、棗陽市,宜昌市黃家灣、黃家灣擴建改造、夷陵區、宜都市、枝江市、當陽市、秭歸縣、遠安縣、興山縣、長陽縣,十堰市劉家溝、鄖縣、竹山縣、房縣,孝感市城區,荊門市第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鄂州市,浠水縣,赤壁市,隨州市煙岱包、廣水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潛江市、潛江市轉運站。其中26個通過無害化等級評定(武漢市二妃山垃圾處理場已封場);7個基本建成試運行(武漢市長山口焚燒,黃石市峰烈山,棗陽市,鄖縣、房縣,浠水縣,廣水市);4個建成運行未通過無害化等級評估(長陽縣避難溪,竹山縣,孝感市城區,隨州市煙岱包);1個改造項目完工(黃家灣垃圾處理場擴建改造工程);1個中轉站建成(潛江市垃圾收集與垃圾轉運站)。
三、信息上報情況
本月各市、州及運營單位填報住建部《全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動態月報的上報率為100%,運營項目月報上報率為100%。其中武漢、黃石、襄樊、荊州、宜昌、十堰、孝感、荊門、鄂州、黃岡、咸寧、隨州、潛江、恩施等市(含所轄市、縣、區)以及神農架林區統計上報情況較好,能夠按照「評估辦法」要求及時、全面、准確填報。
四、附件
2010年5月全省在建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形象進度表.xls:
省廳開展全省部分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專項檢查
5月17日至5月2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建處、省建設質安總站組織專家對武漢市南太子湖二期(擴建)等14座在建污水處理廠的實際進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安全文明施工和主體構築物實體質量進行了專項檢查。
檢查表明,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污水處理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較好地保證了污水處理設施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但也有少部分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如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施工方案指導性不強、施工過程中工藝性試件留置或功能性檢測不規范、監理人員配備不齊、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不到位等。對於存在的問題,檢查組提出了整改要求。
省廳要求,各地污水處理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執行國家標准和技術規范、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整治,監督監理單位進一步強化現場監理,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倒排工期,確保年內高標准建成投產。
報:張通副省長,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九處、政務督查室
送:各市、州、縣委、人大、政府、政協
發:市、州、縣建委(建設局),有關城市水務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