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中下水管道的污水是往哪裡排呢
城市排水系統通常由排水管道和污水處理廠組成。在實行污水、雨水分流制的情況下,污水由排水管道收集,送至污水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回收利用;雨水徑流由排水管道收集後,就近排入水體。
城市排水系統規劃的任務是使整個城市的污水和雨水通暢地排泄出去,處理好污水,達到環境保護的要求。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估算城市排水量,選擇排水制度,設計排水管道,確定污水處理方法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位置等。
排水的渠道和道路不一樣。道路,可以上坡,也可以下坡。可是水只能往低處流,不會往高處流。假如這個地方原來有一條管道,建在地下不是很深的地方,現在挖了一個立交橋下去,高度比骨幹管網還要低,它的水是流不進管網的。
(1)湖北排水污水擴展閱讀:
許多城市排水系統建設還存在著另外一個問題——「重污水,輕雨水」。許多城市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排水系統採用雨污合流的形式,而污水是造成排水管道堵塞的重要的原因。據北京市水務局數據,北京城區排水系統有超過三分之一屬於合流制,雨水和污水走同一管道。
據統計,北京近八成的雨水排水管道內有沉積物,約一半的雨水排水管道內沉積物的厚度占管道直徑的10%至50%,個別管道內沉積物厚度甚至佔到管道直徑的65%以上,直接影響了城市排水系統功能的發揮。
『貳』 湖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治理水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條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並將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納入目標考核。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指導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污水處理費申報、徵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縣以上價格部門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制定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以上財政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撥付及監督管理工作。
縣以上環保部門負責污水處理廠排放水質的監測工作。第五條在本省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且排放的污水符合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標準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本辦法所稱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是指收集、接納、處理、輸送城市污水的設施的總稱。包括接納、輸送城市污水的管網、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裝置和處置污泥的相關設施及專門用於污水處理的專用河道、水庫、湖泊等。
城市排水管網是指匯集和排放城市污水、雨水的管道、溝(河)渠、泵站等設施所形成的網路系統。第六條鼓勵企業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污水處理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可以向水體直接排放。第七條尚未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城市,可以先行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自徵收之日起3年內,必須建成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投入正常運行。第八條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由價格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城市排水管網的成本、利潤、稅金以及單位、個人的承受能力制定,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批。
當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不能滿足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時,可以申請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准。第九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用水量按月計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使用自備水源、已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顯示的量值計算;未安裝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設施每日運轉24小時的最大流量計算。第十條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城市污水處理費由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城市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代征。城市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單獨核算,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城市污水處理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徵收。第十一條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得免繳。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的,可以自接到污水處理費繳納通知單之日起7日內,向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緩繳。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作出書面決定;期滿未作出決定的,視為同意。城市污水處理費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第十二條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納入同級財政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全額繳入同級財政「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專項用於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城市排水管網的建設、運行、維護。
代征手續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具體標准由各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第十三條對已建成並投入運行的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由市、縣財政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部門,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水質排放監測報告和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監測的污水處理量,以及價格部門核定的運營費用,按月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企業支付城市污水處理費用。第十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用不足以維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後,由本級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
『叄』 湖北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工藝要怎麼選啊有什麼講究的嗎
湖北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工藝選擇跟一般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工藝選擇一樣,是比較復雜的過程,不僅要考慮項目的水質達標情況,還需要綜合考慮項目的投資成本以及運維管理。
有如下因素可參考:
1、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排放標准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的排放標准一般會依據項目的處理規模、排水去向等有直接或間接關聯。國內各省對於處理規模大於500立方/天的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多要求執行一級A或者更高要求,對於直排到水源地周邊的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的排放標准多趨於嚴格。傳統的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採用的工藝較難穩定達標,類似場景的污水處理工程在選擇工藝時一般建議選用MBR工藝、組合工藝、深度處理工藝。
2、進水水質參數
由於各省、各地區的居民生活習慣差異較大,東南沿海地區COD、BOD均值可能不足300mg/L,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區則可能超過500mg/L,因此為了更好地實施生活污水處理項目,項目在工藝設計階段最好對進水水質進行檢測,結合生活污水污染物的特點匹配合理的工藝流程。此外不同生活污水處理工藝對於氨氮及總磷去除效率有著明顯差異,結合項目排放標准採用具有針對性的工藝,可提升項目的達標排放能力。
3、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維成本
生活污水處理工藝選擇中必須考慮到建設成本和運維成本,在追求達標排放的同時兼顧項目運行管理費用,盡可能採用低成本、易管理的產品和技術。
4、工程施工因素
工程施工的難易程度也是選擇工藝流程的影響因素之一。受到地形地貌影響,項目的施工成本有明顯差異,如山地和平原地區同樣的污水處理工程在施工上有明顯差異,導致工期和造價有明顯不同。
『肆』 湖北武漢醫療廢水處理找哪家
就找湖北醫療廠
『伍』 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值是多少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控制氯化物對府河水質的污染,加強對湖北省府河流域污染源的治理,實現府河水質環境保護目標,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街,結合地方技術經濟條件和環境特點制訂本標准。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湖北省府河流域所有企事業單位不同水期向府河排放氯化物的最高排放濃度限值和最大允許排水量,並規定了不同時段,不同水期各河段氯化物的最高允許排放總量。
本標准適用於湖北省所有向府河排放氯化物的企事業單位的排放管理.也適用於府河流域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後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在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1896—89 水質氯化物的測定硝酸銀滴定法
3 定義
氯化物:是指NaCI、KCI、MgCl2、CaC2等一些溶解度大的氯的化合物,其陰離子在水中以氯離子形式存在。
水期:豐水期限定在6、7、8、9四個月.其餘月份為平、枯水期。
4 技術內容
4.1標准分級
本排放標准按地面水環境應符合GB3838要求,將廢水排放分為一、二、三級標准。
4.2標准分類
本標准按企業性質分為兩類。
4.3標准值
4.3.1府河流域含氯廢水最高允許排水定額及氯化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見表1。
4.4 其他規定
4.4.1 排人城鎮下水道的廢水必須根據下水道出口處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一、二、三級標准。
4.4.2 府河水系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中禁止新建氯化物排污口,改、擴建項目不得增加氯化物的排污量。
4.4.3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氯化物排放標准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氯化物排放標准按附錄A(標準的附錄)計算。
5 監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設在企業的廢水總排放口。排放口應設置永久標志和廢水水量計量裝置。
5.2 采樣頻率
按GB8978要求采樣頻率按生產周期確定,生產周期在8h以內的,每2h採集一次;生產周期大於8h的,每4h採集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h不少於2次。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5.3 排水量
噸產品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按月均值計算,排水量只計生產排水,不包括同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5.4 統計
企業產品產量的統計以法定月報表或年報表為准。
5.5 測定
氯化物的測定按GB11896執行。
6 標准實施
本標准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A 混合廢水氯化物允許排放濃度計算
關於排放單位在同一個排污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工業廢水.且每種工業廢水的氯化物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可採用下列式(1)計算混合排放時氯化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C(混合)
式中:C(混合)——混合廢水氯化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Ci——不同工業廢水氯化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Qi——不同工業的最高允許排水量,m3/t(產品);
Yi—分別為某種工業產品產量(t/d,以月平均計)。
『陸』 鄂州市污水處理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加強全市城鄉一體化污水處理管理,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及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是指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設施,是指城鎮污水處理廠(站)、農村村灣污水處理泵站、污水收集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污水提升泵站及其他附屬設施。第四條水行政主管部門為本區域污水處理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劃、運行和管理。
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並協助做好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相關工作。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對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進行監督管理。
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和相關協調工作。第五條規劃、城管、公安、國土資源、物價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污水處理管理工作。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六條城鄉污水應當進行集中處理。各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保護城鄉水源和防治城鄉水污染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建設和完善城鄉排水管網,有計劃地建設城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城鄉水環境的綜合整治。第七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發改、規劃、城建、環保、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城鄉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按照城鄉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建設和改造計劃,並組織實施。第九條城鄉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執行「節水、減污、凈化、再用」的技術政策。城鄉污水處理實行點源治理與集中處理相結合,以集中處理為主的原則。第十條城鄉污水處理專項規劃確定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計劃進行新建、改造,提高城鄉污水處理能力。第十一條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模式由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對經確定的建設模式,按法定程序報批後,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第十二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規模應當根據當地人口、不同居民類型及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確定。其中,生活污水按城鎮常住人口人均日生活用水參考量90-120升、農村按人均日生活用水參考量80升產生的污水量計算,生產廢水按經達標處理後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網的污水量計算。
污水處理廠規模按近期需要設計,預留遠期規劃用地;管網設計應包括主幹管、支管網與入戶管網。第十三條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加強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和已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達標升級改造工作,將城市污水處理管網等配套工程納入市政道路工程同步建設范圍,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實現城鄉生活污水處理全覆蓋。第十四條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備案。第十五條污水處理設施的竣工驗收標准和程序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三章運行與管理第十六條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或建設運營合同期滿後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相關規定交由市水務集團統一運行及管理。第十七條市水務集團負責運行及管理的污水處理設施委託第三方運行和管理污水處理設施的,須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市水務集團應當與被委託人簽訂維護運行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柒』 城鎮排水與污水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法律分析: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法律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捌』 武漢應對強降雨,是否存在雨污混排現象
武漢應對強降雨,是否存在雨污混排現象?
武漢作為全國中部地區中發展較快的一個城市,起到了連接樞紐的作用。對於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非常的重要,也是國家戰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環。但是,武漢自2019年12月份至今,一直多災多難,從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爆發,到如今的洪水災害,一直處於“抗戰”的過程中。
武漢具體排污措施
每年的六七月份武漢都會有強降雨,也被俗稱為梅雨時節。由於武漢的地形是盆地地形,又被長江支流所貫穿,使得武漢籍很有可能面對強大的洪水和暴雨自然災害。從歷年的現實情況來看,湖北幾乎每年都會有洪水暴雨。在今年更加嚴重了。在武漢這種中間低窪的盆地地形中,暴雨之後的排污排水問題也就成為了重中之重,需要得到迅速解決。武漢城市面對暴雨侵襲,在排水排污方面,採取了多種措施。
第一、加強城市中的排水泵站點設置。在武漢城市中已經設置了55座排水泵站點。由於武漢的地勢是城區比較低窪的,內部城市較低江水水位較高,所以排水的時候必須將城區內的污水通過泵站排入江中。因此。55座排污泵站都順著江邊排列建設。在雨季到來之前,會對這些站點進行維修,保持其能夠正常的排污排污排水。將雨水抽出排入江河之中,能夠讓武漢中心城市不出現全方位、長時間的污水堵塞情況。
在應對強降雨的過程中,無論政府還是民眾都應該通力合作、共抗時艱。對於基礎設施的建設進行嚴格死守、查明責任。普通民眾也應該配合政府部門的工作。對於城市排污布局科學合理規劃,全面排查,加強整治。在抗洪過程中,全國人民都在密切關注著武漢的實時狀態,希望武漢人們的生活早日恢復正常,武漢的經濟秩序和社會早日恢復穩定。
公共衛生事件的爆發以及自然災害的出現都是大自然對於人類的考驗。在這一緊急關頭,我們應該齊心協力、對抗問題。
『玖』 廢水排放標准分級
法律分析:排入GB3838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排入GB 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法律依據:《廢水排放標准》 第四條 第一款 排入GB3838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排入GB 3838中、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GB3838中、類水域和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拾』 湖北省工業廢水cod排放標准
湖北省的污水排放標准以滿足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為基本要求。
根據《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核定實施細則(暫行)》第五條 排污權核定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環境質量改善。排污權核定始終以促進污染減排、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區域環境質量惡化、環境容量不足的,對區域排污權總量應予以收嚴,倒逼產業技術升級,推動環境質量改善。
(二)確保排放標准底線。排污權核定以滿足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為基本要求。核定的排污權不得超過根據排放標准及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或廢氣量核定結果上限。
(三)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排污權核定以落實區域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為目標,各區域核定的排污權總量必須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五年規劃相銜接。
(四)推進公開公平公正。各排污單位具有公平分配排污權的權利,排污權核定須嚴格按照技術方法要求,遵從事實、操作公正,核定結果公示公開。
根據我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4.1水污染排放標准:城鎮污水處理排放控制項目中化學需氧量(COD)的排放控制量分為三個標准:
1、一級標准:A標准為50mg/L;B標准為60mg/L;
2、二級標准:100mg/L;
3、三級標准:120mg/L(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全文可參閱國家環境保護部官方網站信息頁下載附件1查閱:
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shjbh/swrwpfbz/200307/t20030701_66529.htm